鬼医-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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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音想着是时候为他选一样称手的兵器先练练手,不一定要精通,但是一定要会用,但是这个会用的标准也是他自己定的,到底怎样看了再说。
临近年关,除了秋狄这个主人忙了起来要准备过年事宜,其他人都闲得蛋疼。所以黎焕选兵器这个小事也受到了各方的关注。
唐小梅抱着孩子,连孩子带自己包成了个球,顶着严寒出来看热闹,秋厉平时习武的院子此时十八般兵器齐齐摆上,任黎焕挑选。
黎焕看上了一把锻造精致锋利的长剑,武林人士虽然什么样的兵器都有用的,但是“君子用剑”这一个观念还是深入人心。黎焕心想那些江湖上有名号的侠客多是用剑的,还没等伸手摸上去,唐小梅揶揄的开口:“哎哎哎~不要用剑,用剑不好!”
众人不明所以,这剑怎么就不能用了?这把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名器,但是锻造手艺也还是过得去的,再说也没说就选定这把了,只是用来练练手而已,不至练招的时候随便找根树杈对付了。
唯独景玄一家子知道其中真意,景玄和知暖狠狠抽了一下嘴角,唯独阿松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冷脸,只是握剑的手紧了紧。
唐小梅从小就是家里说一不二的小霸王,景玄比唐小梅大三岁,习武比她早,当初景玄选兵器的时候也看上了方正的剑,但是唐小梅当时上嘴唇对下嘴唇那么一碰:“剑啊,贱啊,你现在想用剑,是不是还想练贱招,以后还要当贱客?都说这不是个好东西,用这个东西就是招骂,我也是为你好啊!”还是个正太的景玄败在了未来媳妇的一张毒舌之下,果断的放弃了习剑。
唐小梅倒也不是真觉得用剑不好,当时景玄还是个正太团子,还没有秋厉现在大,唐小梅就打算逗逗他。结果小孩子最较真,从那以后他就觉得用剑不好,所以到现在他身上从来不带兵器,最多带着把匕首防身。
知暖也心有戚戚,主子都说用剑的都是贱人了,她哪还乐意用剑啊,后来直接换了软鞭做兵器,要说阿松用剑倒不是因为他心志坚定,而是不得不用,他那把剑是继承自他的父亲,他父亲善用剑,他家里就他一个独苗苗了,自然要继承父业。
玉书:……躺枪啊喂!
玉书在江湖上的名气可不只是因为他的好相貌和好家世。要知道武林人士对朝廷什么的最不感冒了,光靠这两样他是闯不出这样的名号的。玉书用剑,而且剑术很不错,在江湖上也是排的上号的,所以才能得了“飘渺公子”的名号,否则光有个好相貌没本事,也只能是个粉面小白脸!
玉书僵着笑脸摸摸腰带,心想,亏得没在这一家子面前露过手,回去就把腰间的软剑卸了,他以后就改用刀了,用到多霸气、多丈夫啊!他可当不起“贱人”“贱客”这般光辉响亮的名号!
秋厉毫心中庆幸,得亏那疯老头日子不多,只来得及传了他功力,没时间收他做徒弟,那老头据说在几十年前是个了不得的剑客,要是拜了他做师父那可不得一路“贱”到底?好险好险!
黎焕被唐小梅贱来贱去的,只能放弃用剑的想法,他倒不是多遗憾,本来他就还没定型,不一定非用剑。
其实按照重音的想法,把徒手功夫练好了最好,兵器毕竟是外物,形成依赖,万一碰到意外摸不到兵器的时候就得玩残,兵器只要掌握基本用法就行,不必执着,他师父就是这么教他的,他现在也这么教黎焕。
重音可不管什么贱不贱的他只说:“你若看好了就试试,不管刀剑棍棒都要练一练,现在不练以后也是要练的。”
重音真是把黎焕当成正正经经的徒弟在教了,他会的自然都要交给黎焕,弄个半吊子他都不好意思带黎焕回山上见师父,不光黎焕丢人,他面上也无光。
众人大汗,这是要把黎焕培养成十项全能啊!
“先练刀吧!”一直比较沉默的秋厉小朋友开口了,“练好了咱们再比划比划,要不然等开春你们走了我可不能陪你练招了!”
漠北人善用刀,秋厉他爹是个中翘楚,他这个做儿子的自然也不差,他倒不是想显摆,而是给黎焕做陪练就不用在跟景玄那一家子混在一起了。
这些日子他可真是饱受摧残,唐小梅最近给她儿子讲故事都不讲小火柴和小女孩了,她不知从哪儿挖掘出了秋厉小时候做过的糗事,直接当着人家当事人的面,编成反面教材教育屁事都不懂的小屁孩!
每次秋狄想发脾气,这一对无良夫妻都笑眯眯看着他,脸上明显写着:不要大意的发脾气吧,就等着这一刻呢!
秋厉内心暴躁,偏还无处发泄,一发脾气他输了!
掀桌!这日子没法过了!
春天怎么还不来?这一群人怎么还不走啊?!
春天来之前,还是要先过年!
黎焕练刀法没几天就过年了。飞鹰堡前任主人是中原人,秋狄也是自小按照中原的习俗过年,堡中也有不少汉人,所以飞鹰堡还是按照终于按中原习俗过年的,挂桃符,吃年夜饭,守岁,放鞭炮一样不少。
但是漠北其他人家却是按照当地习俗庆祝的,大年初一每家的妇孺都会在门前取了门前雪收起来,在初五的晚上烧雪水沐浴,祈福祛邪!,
到了正午时分约莫大家都用完了午餐,街上便会有当地有头有脸的大家族联合组织的歌舞杂耍表演,唐小梅爱热闹,拉着家里男女老少看了漠北独特的民族歌舞,又看了杂耍,杂耍的水平不怎么高,就是图个热闹,大伙也挺开心的,表演一直持续到午夜。
到了初三才是出门道贺拜访的日子,秋狄有客人要应付,连玉书在漠北都有自己的生意,剩下的这些都是闲人了。
正值隆冬,天还是非常冷的,大伙一起窝在房间里吃火锅。
火锅这东西倒不是唐小梅自己捣鼓的,火锅算是漠北的特色食物,工具找起来倒也方便,唐小梅也就稍微改善了下味道。
漠北的火锅一般都是纯猪肉,而且是清煮,除了什么盐都不放,唐小梅觉得吃着没意思就自己调了调料,有让厨房送了点存下的蔬菜,这才开始边吃边聊。
这次火锅倒是让秋厉对唐小梅的态度改观了不少,这个女人不但爱搞怪而且还是个吃货!
漠北可没有过年回娘家的习俗,不过却有初四祭拜雪神祈福的仪式,这个仪式算是漠北每年的重头戏。
漠北的雪神没有具体的名字反正大家都知道那是雪神,祭祀雪神的山脚圣山,也没有具体的名字,反正大家都知道那是圣山。
飞鹰堡离圣山不远,骑马一个时辰就能到。
大年初四,秋狄就带着大家早早来到了圣山脚下,初四,普通人是不能上山的,只有大祭司选中的十个童女才能上山。
山脚下挤满了人,里一层的都是比较有钱有势的,外一层的才是平民百姓,因为有秋狄撑腰,黎焕重音一行人在里层占了个好位置。
从山脚向上望去整座山都笼罩在一片朦胧的薄雾中,十个精挑细选出来的童女穿着洁白的衣裳站在一座巨石搭建的祭台中央,最中央的是一个同样一身白的大人,因为蒙着面只有出一双眼睛,离得又远,黎焕没看出来是好看还是不好看,但是看身形似乎是个男人。
唐小梅看着排排站的小青葱们脑袋里脑补着不太和谐的画面,比如,要将这十个花一样的小姑娘全都宰了献祭,要不就是将她们全都赶到山上侍奉雪神,终生不得嫁娶,不得下山,见不到父母亲人,凄凄惨惨过一生。
真不怪她这么想,前世电视剧,小说什么的不都是这么演的嘛!有狗血才有看点嘛!
没一会儿,那位大祭司叽叽呱呱不知说了什么后就从袖子里掏出匕首,唐小梅捂眼,果然被她猜对了,这是迷信有木有?对着祖国小嫩花下手,太凶残了有木有?!
但是她也没有从上去出头的打算,这是风俗问题,可不是她一个外来女人能解决的,没头没脑的冲上去估计自己先被啃得苦头都不剩!
唐小梅兀自不忍着,秋狄从旁小声解释:“每一位被选中的童女会被放一碗血,献给雪神,祈求这一年风调雨顺,家家喜乐。然后被选中的童女家里会适当的补贴,所以虽然孩子会被放点血,但是不致命,而且一半给的补贴能够一家一年的口粮,再加上对雪神的崇敬,几乎每年选童女的时候,每家都会为一个名额争破头。”
唐小梅一愣,傻了,她居然猜错了!人家这里祭祀很人性化哒!不杀生哒!不狗血哒!
唐小梅觉得自己差点被自己放的狗血淹死,得亏自己没范二装什么圣母,要不然这人丢的,真是丢到异国他乡了,果断没脸见江东父老,呃,没脸见亲爹亲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一行人在人家秋狄家里混吃混喝了小半年,开春三月,天气渐暖,唐小梅和孩子的身子都养的不错,一行人终于启程回中原。
秋厉小朋友重重舒了口气:“可算是走了!”等真的送行的时候,看着一行人越来越远,心里有酸酸的,被虐上瘾了,这突然没有人虐了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要是唐小梅知道秋厉的想法一定会在心里感叹:秋小朋友也是个潜在M体质!
秋狄看着儿子像被秋霜打了的茄子似的没什么精神,伸手抚摸儿子脑袋以示安慰,秋厉难得没反抗。
黎焕他们这次还是跟着商队走,不过这次商队的老板是玉书。
一个月后一行人在关城分手,玉书要回京城,皇帝的生辰快到了,他这个做人家表兄的总要有些表示。
景玄带着老婆回青山老家养孩子,顺便给师父师母兼岳父岳母见见他们的小外孙。
而黎焕和重音一路向南,第三块往生牌现世了,这不是问题,问题是重音有感应,往生牌已经启动了,这说明有人只剩下一口气了。
这一次景玄给了他们不少钱,连玉书为了感谢重音给他驱毒也给了不少钱,所以,这两人现在就是俩暴发户,有钱啊!
两人也不着急,慢慢腾腾的上路,虽然不愁钱的事了,但是还和以前一样,卖药赚钱练功赶路都不误。在他们,这也是一种生活乐趣了!再说,有往生牌吊着命,那人至少三年之内不会咽气的,完全不必着急。
行至天山,重音决定上玉溪峰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采到雪莲,雪莲是好东西,重音从山上带出来的好药材给唐小梅剖了一次腹几乎消耗殆尽,能补充一点是一点。
玉溪峰是天山主峰,海拔高,人迹罕至,是真正的深山老林,从山下到山顶正好经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海拔不同层次分明,峰顶积雪终年不化,还是一片白。
黎焕和重音在山下最近的小镇上买了干粮和保暖的衣物,启程上山。
天山方圆百里,主峰玉溪峰外群山环绕,外围多是矮山,正值四月初,春末夏初,正是好时候,玉溪峰上郁郁葱葱,草长莺飞生机勃勃。
黎焕和重音沿着小路前进,前方传来女人的嬉笑声和男人的吟词弄赋之声。官宦士绅之家在这个时候多爱外出踏青,拖家带口加上仆从一家能带不少人。
小路两旁林木密集,芳草萋萋,确是郊游落脚的好地方,几对年轻男女在树荫下围坐在一团,地上铺就着毛毯,上面摆了小桌子,茶水点心俱全。远处停着几辆马车。
黎焕和重音经过时一物冲着重音飞来,重音侧身一闪,那东西不偏不倚的砸在另一边的黎焕身上,然后掉到地上。
黎焕低头一看,是一个女子用的荷包,大概里面装了香料,味道很浓,黎焕很不给面子的连打了两个喷嚏,心中厌恶。
两人转头一看,五个年龄大小不一的女子都往这边看,两个年略大一些的梳着妇人发式。
中间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子面色微红,带着艳丽的笑容,满目含春的看着重音,身边人推推搡搡一脸揶揄的小声嬉笑,眼神乱飘,与他们同坐的三个男子也看过来,一人站起身,抚平衣服上的皱褶,似是要上来搭话。
重音一脸的不明所以,倒是黎焕心中颇为不爽,听到身后有人喊话也不搭理,拉着重音就走,甚至还用上了轻功。
走得远了,黎焕才放开重音,看起来一脸的不高兴,也不说话,重音以为他是被砸了心中不高兴便劝说:“那女子太无礼,以后也不能得见,无须在意。”
以前也听说过,美男上街被无数艳丽女子争相围观,甚至投掷贴身饰物,以表倾心,只是没想到这种小地方也能碰到这样豪放的女子。刚才那荷包明显是冲着重音去的!
说来说去,还是怨自己怀有这样不堪的心思。早就想好等一点一点的改变重音,让他不至于反感,只是这事着实不好下手,没等他有什么作为,重音就被别人惦记上了。黎焕心中气恼,却苦于不能言说。
两人的脚程不可谓不快,一路上黎焕都心情沉闷,不似平常多话。落日时分,两人到了玉溪山下的一个山谷,环境优美,谷中有一个小水塘,池水清浅,游鱼自在。环境不错,黎焕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两人找了个干燥的地方,重音在周围撒了防蛇鼠虫蚁的药粉,然后生了火,将冷硬了的馒头串到干净的树枝上放在火上烤。
黎焕将匕首绑在木棍上,下水插鱼,库管挽到大腿根,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腿。黎焕抹了把溅到脸上的水,高兴地举起简易鱼叉,上面赫然挣扎着一条巴掌大的小鱼:“哈!抓到了!”
黎焕呼哧呼哧的踏着水上岸,重音笑道:“可算开脸了,不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