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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异世淘宝女王(下)-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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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不放得下,毕竟大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背叛。
  “那要把饭菜端到楼上来吗?”他问。
  “不,我待会儿就下去。”阿德斯想了想,说,“如果伯爵小姐的饭还没有送上来,也先不要送了。”
  詹姆一听就明白大人要做什么,不禁有点兴高采烈,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房间,在走廊看到艾丽,连唬带劝地把她也带下楼,留机会给大人和伯爵小姐过二人世界。
  他走后不久,阿德斯敲响了孤儿的房门,然后不等孤儿回答,就闯了进去。因为他觉得如果孤儿知道门外是他,说不定会闹别扭不让他进。
  可是他没想到孤儿正在换衣服,一件睡袍才穿了一半,象牙色的光滑皮肤上垂着漆黑的长发,这两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竟说不出地妖冶。虽然孤儿一见是他,便慌忙把衣服弄好,可他的眼睛还是大吃了一顿甜品,极为受用。
  “干吗突然跑进来呀!”孤儿气呼呼的。
  阿德斯很想拥抱她,吻她,却只是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他没戴面巾,所以情绪没有遮挡,只得垂下眼睛,“我有话对你说。”
  “干吗?请假去叙旧吗?”孤儿怒道,“不准!否则扣掉你全部的佣金尾款。”
  “我和爱西,是八百年前的旧识。”阿德斯不答孤儿的话,自顾自地说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反出驿马家族,很年轻,觉得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世界。爱西是个很热辣的女人,她主动追求我,所以我们——”
  “我不想听这个!”孤儿莫名其妙地想逃避,生怕阿德斯说爱西是他的初恋情人。
  没错,爱西的风情、*以及她的*做派,正是情窦初开、精力旺盛的年轻男孩喜欢的。少年时的阿德斯迷恋爱西是很正常的,但她觉得他与众不同,受不了他曾经爱过那样的女人。
  她无意识地跑到门边去,却让阿德斯抱了回来,“你得听完。”他有点霸道地说。上次他误会她,就是因为两人没有直接面对面说清楚,他绝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
  “是的,我和她上过床,有一段时间她是我的情妇,可我没爱过她。”他一口气说出重点。
  “干吗和我说这个,我并没有问,也不感兴趣。”孤儿挣扎,却被抱得更紧。
  阿德斯不说话,就是以力量来限制孤儿的自由。孤儿闹腾了一会儿,也就没力气了,揪着他胸前的纽扣问道:“她也是重生的吗?要不然就是长生不老的。没有人能活八百年,即便是你,也是因为被封印才让时间停住的。”幸好,他的时间停住了,不然她就不能遇到他。
  其实,塔撒大陆上贵族男子婚前婚后养情妇是正常行为,就好像中国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一样。如果穿越到中国古代去,大约十五六岁以上的男人全都有老婆了。对此,孤儿倒不是很介意,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给过谁,有没有女人被他深深地爱过。
  此时听他说没爱过爱西,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他是贵族,被封印前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过女人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她早有觉悟。
  “这个世界曾经魔法横行,有的人有非常强大的魔力,虽然大体上分为四系八宗,但每个大魔法师所掌握的魔法也不尽相同。”阿德斯平静地解释道,感觉孤儿不再挣扎,就放开了她。不然,他简直无法忍受了,她只穿着睡衣,身子还那么柔软芬芳——
  “爱西有魔法?”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孤儿还是感到很意外。
  “她有普通的魔法,可以伤害没有魔法的人。但最重要的是,一个人才死去不久的话,她能使这个人死而复生。”阿德斯平淡地说着令人震惊不已的话,“八百年前,曾经有人说她是与魔鬼有契约的人,不然怎么能把灵魂夺过来?”
  “那她这八百年来就是不断让自己重生?”孤儿惊讶万分,“她这魔力哪里来的?”
  阿德斯摇摇头,“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的人的魔法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后天训练,我是,爱西是,列斯达也是。”
  “列斯达,驿马家族的公爵?”孤儿情不自禁地拉着阿德斯的手,“我听说驿马家族的公爵和女祭司都是世代同名的,难道他们不是同名,而是不断重生?既然爱西有这个本事,又是驿马家族的祭司——不对,这个重生,难道也能使肉体恢复年轻?”
  
第十四章 骑虎难下(1)
“恢复肉身的年轻是列斯达的本事。”阿德斯轻哼一声,“他很早就会利用这些,让那些家族中上了年纪却最有权势的女人喜欢他,帮助他,然后他再杀了她们。他喜欢这把戏,他称之为梦醒时分。所以,爱西与列斯达是不可分的,一个可以让灵魂不死,一个可以让肉身年轻。也就是说,他们互相配合,就这么活了八百年,世代同名的说法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孤儿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大陆上有这样妖异而违背自然规律的事件,这样的魔法不要也罢。一想到那年轻美丽的皮囊下是老朽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也正因为如此,驿马家族才鲜与外人来往吧?毕竟来往的人太多,秘密就不容易被掩盖。
  “列斯达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再问。
  “他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零人舞女,所以他一出生就没有任何继承权。”
  “他抢了你的?”
  问到这儿,阿德斯却不愿意说了,所以孤儿也就不再问。事实上,他能对她说这一点点,她已经非常高兴了。她并没有要他解释和爱西之间的关系,是他主动说出来了。如此看来,他应该是在乎她的感受的。真是个别扭的男人哪,明明对她有感觉,却硬是假装没有,真是自欺欺人的男人。
  他愿意对她坦白他的身世,这就是信任,即是向她敞开了他的心扉。话说回来,他对她坦白一些以往的事,都是自从他摘掉面巾那天开始的。也许那面巾对他而言代表着一层隔绝,对谁摘掉了,就可以让那个人面对他的内心。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促使他戴上面巾的人又是谁呢?
  但还是那句话,不要急,慢慢走近他。
  想到这儿,她立即高兴起来,“我的饭怎么还没送到?艾丽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到了热闹的地方一高兴,就把我这个主人忘记了。”
  阿德斯听到这里,忍不住嘴角一弯,“是我不让她拿吃的给你的,和我一起到下面去吃吧,一个人闷在房间里干什么?”
  “也好,”孤儿想了想,随即又柳眉倒竖,“你不早说,我都换好了衣服,现在你先出去,我不能这个样子去吃饭。”
  孤儿自己穿那么复杂的衣服,实在折腾了好一会儿,害得阿德斯以为她又让人从窗户绑架走了,差点再度闯进来。两人一起下楼的时候,引得众人注目,因为阿德斯改戴了面具,露出嘴巴好吃饭,孤儿则一身淡蓝衣裙,清新得像早晨的空气。
  食客们都大为赞叹,为能够一齐看到四大美人而兴奋。还有人起哄说,既然四大美人都到齐了,不如四人比美好了,两个人比有什么意思。
  孤儿对这种提议一笑置之。她向来不喜欢什么选美比赛、模特大赛啦,感觉那些女孩真的样子差不多,也没什么好比的,再说,那样有点影响女性尊严。
  不过她没什么贵族的架子,倒是赢得了一群人的爱慕目光,气得阿德斯都吃不下东西。
  叫她下楼来吃饭,只是为了让她别那么郁闷,为了这个,甚至到他最讨厌的热闹地方来了。现在看来是失策了,那么多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让他恨不得挖下这群人的眼睛。
  正在生闷气的时候,不知听谁喊了一句,“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来了。”
  众人一听,都顾不得看美人了,全跑去观察这两个大贵族有什么举动,会不会剑拔弩张,为自家的美人和那片沼泽地当街就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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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骑虎难下(2)
孤儿本来也想上前去看看,却被阿德斯老鹰抓小鸡似的一把提起,提溜到他的卧室去。
  “你想干吗?”孤儿问,心里紧张害怕,却又有点期待,“可别打歪主意哦。”她知道阿德斯不会对她用强的,显然刚才他生闷气,怪那些男人用爱慕的目光看她,所以她开了句玩笑。
  “是你想歪了。”阿德斯哭笑不得,押着孤儿到窗边,“要看那两个大贵族就从这里看,别去和那些男人挤。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贵族一点,可惜你的贵族派头只在假装时才能摆出来。”
  你是不愿意我接触其他男人吧,还真是喜欢妒忌呀。孤儿想,嘴里却说:“你喜欢我摆贵族做派,我就给你摆呀,别到头来又讨厌我才好。”
  阿德斯不和孤儿斗嘴,一指前方,把“伯爵小姐的神眼”递给她,同时拉上了一点窗帘。
  孤儿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长得像阿凡提的人从南向北而来,骑着一匹小瘦马,身上的白布衫外套着件格子外套,上面绣了个大大的族徽章,像一个中国古式的笔架,类似于W型,正是文曲家族的标志。这人定然是文曲公爵钱左乐了,可这名字怎么听怎么像“欠揍了”的谐音,人也长得很有喜感,有一点狡猾的劲头,身材比较瘦小。
  而另一人正由北向南去,却是个大胖子,比福临家族的阿孟大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和“阿凡提”对应着看,简直是一个巴依老爷。这人气色倒是红润,虽然没有阿孟大叔的神气与和蔼,但从总体上看,应该不是个严厉的人。他身上的族徽像个金色的海锚,看着给人感觉和他的人一样沉甸甸的,正是尊贵家族的领主奥西。
  这两人一个从南往北,一个从北往南而来,眼看着越来越接近了,却看不出半点要问候对方的样子,到最后连个照面都不打,就那么擦肩而过,更别提交流几句了。由此可知,这两大家族确实闹得挺僵的,因为换作平时,就算一直征战的敌对家族,表面上的礼仪还是维持着。
  料想楼下的众人一定挺失望吧,但相信也会让他们更兴奋,因为这二位公爵大人的表现,充分说明了不久后就将开始的选美比赛,会非常精彩激烈。
  可是,这二位都长成这样子,他们的女儿和妹妹能有多美呢?每个人心中都有疑问。
  “看够了没?”阿德斯见孤儿站在窗边好久了,不禁问道。
  “这两个人真的不和到这个地步呀。”孤儿好事地说,“你说是奥西的女儿莉莉获胜,还是钱左乐的妹妹会赢?”
  “无聊的事,不猜。”
  “哎,你这人很没有情趣呀,还不如追风家族的粉红老头。”孤儿想起那番夸奖的话,虽然知道是故意捧她,但还是有些高兴,“他说‘驿马家族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族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族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哈哈,他夸我哪,你就没夸过。”
  “无聊,快回去睡觉。”阿德斯又把孤儿押回到她自己的房间,但心里对那个粉红老头儿的话却深以为意。他只是不喜欢孤儿提起追风家族,因为追风家族有路易。
  选美大会定于五天后举行。之前的几天,来到黄金城的人进入了集体狂欢之中,逛街、游乐、喝酒成了主要的日常生活行为。到处是人,第二天早上,孤儿在楼上就听到吵闹声,还以为又有人想出了什么新鲜段子玩乐,到楼下一看,实在气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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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骑虎难下(3)
是爱西!不知道她本来住在哪里,但她现在正搬进盈禄商队所住的这间客栈。孤儿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也知道爱西同她一样,是花了大价钱和别人换的住处,但她无法阻止。
  早知如此,开一家盈禄连锁客栈多好,那样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里,还能把讨厌的人挡在门外。对,这件事一定要提上日程,等搜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办。
  可是现在,她只能忍耐着爱西闯进她的生活里。
  她站在楼梯上,俯视着一身黑色,但妖娆*的爱西。爱西则站在客栈大堂中,一边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视,一边挑衅地看着孤儿。两个女人互不说话,但整个客栈的磁场都变了,简直是火花四溅,就差直接拿着刀硬拼了。
  最可恶的是,爱西的房间就在阿德斯的隔壁,这让孤儿总有些可怕的联想,脑海中不停出现爱西施展残余魔法,穿墙而过,挤上阿德斯的床。
  于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换房间,阿德斯却坚决不肯,闹得孤儿很生气,甚至气得掉了两滴眼泪。而在餐厅里,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门边,只要阿德斯出现,爱西也一定会出现,并且一定会上来打招呼,表现得非常熟稔亲热,甚至谈笑风生,好像四处炫耀他们的过往。
  阿德斯虽然和爱西不多说话,也尽量保持距离,却并没有完全拒绝她,让那个女人总有机可乘,孤儿赶不得,气不得,怨不得,气闷极了。全城的人都很开心,唯独她每天患得患失,气鼓鼓的。
  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身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地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的。
  厚,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透了,可她偏偏拿这种人没有办法。
  “你这个奴隶不错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爱西时,这个女人见左右无人,*地说,“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小姐放着这样的好货色,只怕早就尝过了吧。”
  “你以为人人像你吗?没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孤儿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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