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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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该闭嘴。
“不过我身上好黏,想洗个热水澡。”孤儿道,“放心,我已经完全康复了,除了饥饿以外,没有任何感觉。”重要的是,她现在一定很难看,她希望待会儿阿德斯回来,能看到她美丽的样子,这样他会更加爱怜她吧。
“我去问问老板娘好了。”艾丽抹了一下泪痕,匆匆忙忙跑出去,但才到门口,又拐了回来,因为老板娘就跟在她身后。
“伯爵小姐早上好!”老板娘一脸巴结的笑容,“昨天晚上我看您宴会之后好像不舒服似的,打听到您没有沐浴,所以一早上就准备了鲜花浴,特意来请您的。这些花儿可是我们波光园的特产,在外面是看不到的。洗了这种鲜花浴,不仅几天内身上会散发清香,还能使皮肤光滑,气色就像花瓣一样美丽。我们这儿的贵族小姐都爱洗鲜花浴,可惜这些花儿要配齐,得等上四季,不容易呢,况且她们没有伯爵小姐的天生丽质,洗多少也是白搭。”
第一章 阴谋(5)
孤儿听老板娘这样说,很高兴,倒不是因为她被吹捧,而是听说准备好了洗澡水。昨夜这番折磨,她现在身上难受得很,而且老板娘说这鲜花浴有利于美容,那她就更开心了。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希望阿德斯看到她漂漂亮亮的。
在艾丽的服侍下,孤儿起了床,虽然觉得腿有点儿软,但整体精神不错。她想感谢老板娘,这才发现这女人怀里抱着一只小猴子,才巴掌大,一对眼睛大得出奇,看来有点像南亚地区才有的珍稀动物眼镜猴,不禁好奇道:“呀!这是你的宠物吗?怎么没看到你抱出来过。”说着还伸手摸了两下那小猴子的头,小家伙很温顺,一动也不动。
老板娘的脸微红,有些羞涩的样子,“这是一个男人送的。不瞒伯爵小姐说,他一直追求我呢。他和伯爵小姐一样,是做生意的,满大陆跑,当然,他的生意连伯爵小姐的万分之一也比不上。但他每回来波光园都带礼物给我,这只小猴儿也是他送的,我在考虑要不要答应他的求婚呢。”
“当然答应,这么真心的男人。”孤儿还没说话,艾丽先快嘴道,“好羡慕你啊,老板娘,如果有男人肯每次出门后都送礼物给我,我立即就嫁给他。”
她一边说,一边帮孤儿穿上长长的外套,然后在老板娘的带领下,到了后院的浴室。进门一看,那个石头砌成的小浴池中果然注满了香气四溢的水,水色清澈,看着就令人神清气爽。
“这浴池是用温石砌的,石头天然发热,伯爵小姐不用担心水凉。”老板娘介绍道。
孤儿心情愉快,和老板娘客气了两句,就忙不迭地跳进水中,感觉舒服极了,恨不得泡在里面不出来。
而老板娘在离开浴室后,谄媚的笑脸迅速变冷。看左右无人,又回到了楼上的客房,在孤儿的房门前停住,把那小猴放在门边道:“变成那只粉红色的猪,我带你看过。”
那小猴子吱的一声,眼镜猴突然变成了鬼脸猴,看着极其可怖。接着它向上一跃,变成了小猪的模样,卧伏在地上,打起鼾来。
“老板娘”笑笑,转身进了孤儿的房间,想了想,把门也锁上了,喃喃自语道:“阿德斯,我在等你回来。如果你喜欢那个伯爵小姐,你就会受到伤害,然后默默离开。如果你不喜欢她,你就会闯进来大开杀戒。你那样的男人,受不了背叛的,是不是?尤其我的主人说过,你受到过太多的背叛,这样对你,你肯定受不了。但我猜你不会进屋的,不知道我的判断是不是正确?如果我猜对了,呵呵——”她阴沉而又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我的主人做这么多事,也再不能挽回你了。唉,人要爱情有什么用呢?”
说着“她”坐到了孤儿的床上,整个人也变了模样,不再是那个白白胖胖、气色很好的老板娘,而是一个眼圈和嘴唇都发出黑紫色的顶极男巫,有一张妖艳的脸和一个矮小瘦弱的身材。
“阿德斯,你还没有发现那个陷阱吗?”他轻轻地说,“别让我等太久。”
门外,鬼脸猴变的小猪不耐烦地动了动,露出了尾巴,猴子的尾巴。它,没有变好。
第二章 他走了(1)
在波光园的西边,阿德斯正骑着霜雪寻找那只中了魔毒的疯狗。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自从那只疯狗出现,相继咬了几个人后,所有人都躲进了自己的屋子里,街上静得好像波光园整个都死去了。
阿德斯有点奇怪,如果出现了这种事,就算普通民众躲起来,司文公爵也应该派本族的士兵来扑杀这条中了魔毒的恶犬,为什么街上竟然一点动静也没有呢?
他出来好半天了,却不见那恶犬一丝踪影。它似乎躲了起来。
他一抖马缰,慢慢在空旷的街道上前进着,不错过周围环境,乃至空气中任何一丝危险的气息。又走了大约半小时,波光园西侧的那条主路眼看就要走到头了,突然,霜雪肌肉一紧,抖了抖鬃毛。
他立即警觉起来,勒住马缰。霜雪与他心灵相通,他知道危险已临近。果然,还没静下来几秒钟,前方就窜出一团黑影来。一条黑色的大狗穿过树丛,在马头前一拐,疯狂地向前方跑去。
阿德斯纵马去追,霜雪疾如闪电,几步就追到了。可那黑狗诡异得很,就在霜雪的前蹄差点儿踩踏到它的一刹那,突然反嘴就咬。幸好阿德斯早有准备,一剑迅疾地掠下,但那黑狗快得不可思议,不知道是不是魔毒的作用,居然只被砍掉了一只耳朵,身子却一钻,从马腹下溜过去,向西继续跑去,连痛号都没发出一声。照这样子,它非得从西门跑到山上去不可,那时再要找到它就难了。
“霜雪,小心。”阿德斯怕那疯狗咬到爱马,低声嘱咐。
霜雪打了个响鼻,奋蹄向前直追,几次撵到那只黑狗,又几次被它以诡异的姿态跑掉。每当狗要咬霜雪,霜雪就敏捷地跃起前蹄。这么大体形的马,躲起来居然也很灵活。阿德斯追着追着,蓦然发现离客栈越来越远,不禁心中一凛,怀疑这是调虎离山之计。
他停下马,看着那黑狗乱窜。眼看它又在前方出现,再也顾不得别的,手中疾风剑横甩出去。那神剑带着骇人的烈风,在空中划过一道凛然的弧线,纵然那狗躲闪得极为灵活,也不幸被一下斩成两段。
他早该如此,只是不舍得这神剑离手,现在和孤儿的安危比起来,一切都不重要了。只见那狗被斩成两段后,身上的黑亮皮毛迅速变成了黄色,显然它外形的变异和性格的疯狂都是因魔毒所致。
阿德斯从马上弯身,取回疾风剑,心中愤怒。
他不是为了那只无辜可怜的黑狗。即便是战场上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上,武力是一种必须,杀戮是家常便饭!
他是为了孤儿。因为这一切表明,那个下毒的人非常狠毒。一只狗都给魔毒折腾成这样子,昨夜的孤儿更不知道有多么痛苦了。他心疼她。
虽然她现在已经恢复,但他仍不放心,不知道她身体内有无残毒,而且那幕后人施放毒物的技巧如此之高,定然不是泛泛之辈,如果不能查出,终究是个隐患。
想到这儿,他一扣马缰,向客店飞奔而来。
把马扔给守在门口的手下,他快步走向二楼的客房。才一拐进走廊,就看到那只粉红色的猪趴在孤儿的房门口睡觉。不过它似乎没睡熟,很警觉,见到他后立即哼哼了一声。他感到这只小猪有点奇怪,却一时说不上来哪儿奇怪,就见它叫了一声后,又睡了过去。
阿德斯不禁放轻脚步,以为才摆脱魔毒伤害的孤儿一定在睡觉,不想吵醒她。但走到门口时却听到里面传来一声轻笑,那声音顿时让他的面色柔和起来。
第二章 他走了(2)
只听孤儿的语气中有些得意,“那个傻瓜被我骗了吧?我早说过,男人是最愚蠢的动物,经常会为女人的一点儿伪装而心软。”
这话,让他伸出的欲敲门的手停在了半途。
“是啊,大当家的真聪明。不过您演戏演得可真像啊,我看最好的戏班子的红角也比不过您。”另一个声音似乎是艾丽,“哎呀,大当家的对不起,我不该拿您和下贱的零人相比的。”
孤儿哼了一声,“你这比喻该打,可你说的却对,你知道要假装中了魔毒有多困难吗?幸好我吃了可以乱了心跳又能出好多汗的魔药,不然怎么瞒得过阿德斯的眼睛。其实我也不是想得到什么,只是他拿了我那么多佣金,却跩得不得了,认不清谁是主人,连脸也不让人看,我能不生气吗?他不让我看,我就偏要看。”
“但是阿德斯大人对您可真好,我猜,他是爱上您了。”艾丽说。
“其实——他长得真好看,身体又那么强壮,想必在床上一定很行。”孤儿哧哧地笑了一阵,“不过我们盈禄家族虽然地位不高,我毕竟是伯爵小姐,怎么能爱一个佣兵呢?他是我挖出来的,培养他当床上奴隶还差不多。可是能骗他可真不容易,这一路上我一直努力表现得真诚,就是为了昨天能看到他的脸。哈,什么誓言,昨天不是违背了吗?而且,他爱上了我,以后就会对我言听计从,我要他做什么,他就得去做,我的钱不会损失太多,他还会为我所用,这就是我的目的。他之前几次侮辱过我的尊严,迫我低头,我当然会一件件讨回来,逼我付了那么高的价钱,他也要付出代价。男人啊,不过如此,这个世界上不是武力决定一切的,而是靠脑子,懂吗?”
“那大当家的,您还要对他那么好吗?”
“当然了,他现在对我还没死心蹋地呢。”
听到这儿,阿德斯再也听不清房间内传出来的任何话,只感觉心像被人残忍地掏出来,丢到地上,用力践踏一样。怒火就如洪水,把他整个人都淹没了,让他无法呼吸,只想杀人,以血来冷静心灵。
又一次!他又一次相信了女人,然后被侮辱和背叛,为什么总也不能牢记呢?房间里的女人也是一个贵族,他为什么忘记了这一点?贵族能有什么不同呢?
而她居然狡猾到如此地步!昨天她装死的时候,他居然那么心痛。从小到大,那么多人在他身边死去,那么多人从他身边离开,他从未那么心痛过。
她几次三番想看他的脸,一直没有成功,居然使出装死的办法。而且,她本来就是有魔力的人。她能奇怪地从一块大石头中穿过去便不见人影儿,她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为什么她不可能有魔毒?她不仅假装自己中了毒,还用那只狗去戏耍他。
他真是笨蛋,中了魔毒的人,哪有那么快就好的?除非中毒的一切都是假象。
枉他还一直寻找内奸,如果这一切是那个该死的盈禄伯爵小姐做的,他要到哪里去找内奸?他这样紧张地布置防守,她一定在暗中偷笑吧。
他怒火中烧,伸手摸摸疾风剑的剑柄,只觉得面前的门板薄得不堪一击。他只要挥剑闯进去,一刀结果了那两个女人,她们加诸他身上的羞辱就不存在了。
可是,为什么动不了手?为什么一想到她倒在血泊里,还是会不忍?为什么手握着疾风剑,使出全身的力气,剑身在发抖,剑柄都快被扭断了,却还是不能挥出那一下?
第二章 他走了(3)
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你发过誓,在你没有报仇之前,看过你脸的人都得死!为什么要放过她?特别是在知道她是欺骗与背叛你之后。
他诘问自己,却终于还是动不了手。
一道木门之隔,房间内传来嘻嘻哈哈的逗笑声。他孤寂地站在门外的阴沉黑暗中,天人交战,挣扎不已,却还是没有闯进去责问她,杀了她,而是转身离开。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鲜血淋漓的味道。
自己不也是在利用她吗?有什么好愤怒的?各取所需罢了。只是再不能和她待在一起,他必须立即离开,否则见到她,他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也许会当场杀了她,也许会把她弄上床报复。
这些,都不是他愿意做的,所以他选择消失。而按照他们的约定,是她先毁约,那么他也没有义务再留下来。
“组队,回大战马坡。”他下了楼,迎面遇到詹姆时说。
詹姆吓了一跳,本想多嘴,但一看阿德斯那凌厉骇人的眼色,立即噤声。
那是要屠杀一切的凶猛眼神,以前在最激烈残酷的战争中才会出现的,他再清楚不过。不知道大人又和盈禄伯爵小姐闹了什么别扭,但肯定是很严重的,现在谁多嘴谁就会倒霉,甚至是死,所以只好先服从大人,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再慢慢打听、规劝吧。
“要和盈禄伯——”
“什么也不要惊动,立即走。”詹姆的话没说完,阿德斯立即打断。
詹姆扭头就跑,以最快的速度让兄弟们集合,并警告他们不要发出一点声响,也一个字不要多问。阿德斯军团的人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只要开拔令一发,就算正在女人的床上,也能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绝不拖泥带水。
所以,盈禄商队留守在客店内的人莫名其妙地看着阿德斯军团的人迅速集结,之后,扬长而去。
“是伯爵小姐下了什么命令吧?”他们互相这样猜测,“说不定是在波光园发现了什么奇珍异宝,派佣兵大人们去抢呢。”
而在孤儿的房间中,男巫正躲在窗帘后,得意地欣赏着自己导演的杰作。
“看来你真迷上这个女人了啊,阿德斯,居然真的没有闯进来宰了她。呃,不,是宰了我。唉,我一个人模仿两个人的声音很累呀,不过是不是很像呢,像到你分辨不出?”他声音尖厉地轻笑着,“刚才我还真怕你会闯进来。我虽然准备了速遁术,但还是很冒险的。谁不知道你的疾风剑快得像闪电?嘻嘻,主人没有说错,你最受不了人家的背叛,而且骄傲得不肯质问背叛者。背叛你的人只有死,你用血来清偿羞辱,除非那人是你喜欢的,你下不了手。可是你知道吗?骄傲也是弱点。你一向冷静沉着,但这么简单白痴的计策也让你上了当,天大的漏洞也觉察不出了,愤怒和被伤害的感觉蒙蔽了你的心呀。”
他眼看着阿德斯的人马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