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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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一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优点而加重在他心中的分数。她是什么样的人,就应该是什么样的。但不管怎么说,智力比赛第一关,她得了优胜。
接下来,尼科儿说的谜题,充分体现了文曲家比较穷,做什么事都斤斤计较的特性。这是个困难的分配问题,因为文曲家的人讨生活时,总是两个家庭或者两个人合作,等生意做完,却总是为分配的多少而发生争执。她问,怎么能令双方都感到满意,都觉得公平。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也不容易答出。不过孤儿在地球的时候,看到过一个法国主妇给两个儿子分蛋糕的故事。在分蛋糕时,不管怎么分,怎么公平,两个孩子总是觉得对方那块蛋糕比较大,这大概是同样的心理问题。所以,这个主妇让两个孩子自己分,一个切蛋糕,另一个人有权先挑选,结果切蛋糕的孩子力求两块一样大,而挑蛋糕的孩子也没话说了。这样,两个孩子轮流切蛋糕,便再也没了争吵。
孤儿还是像第一题一样,假装苦思冥想到最后,才说出答案,照样得到全场的赞叹。钱左乐更是高兴得不行,差点手舞足蹈。之前在文曲家,他已经被这些纠纷烦得要死了,这回让妹妹把这个当难题提出,没想到真的得到了解决的好办法。
等到爱西的第三题一出,所有人都看向了孤儿,不指望别人,就指望她答了。
爱西的问题虽然也算个数理谜题,但实在有点弱。果然美女的智商低下啊,呵呵。可自己也是美女啊,为什么比爱西聪明那么多呢?孤儿自恋地想着。
其实爱西出了两道题。
第一题是:一个荒唐的地方,对监狱里的囚犯判决不是根据法律,而是让他们抽取生死信,抽到生信就放走,抽到死信就杀掉。但是监狱长为了敛财,在没有金钱孝顺他的囚犯抽信时,把信全换成死信,那么这些人无论怎么抽,都是死亡的结局。问,要怎么才能活下来?
第二题是:一个父亲有三个孩子,三个孩子的年纪加起来是十三岁,乘起来是父亲的年纪。已知三个孩子中,只有一个孩子的头发是黑色的。问,父亲的年纪多大?
只要喜欢这种机巧小智慧题,在网上可以看到很多,非常简单。而为了气爱西,以显示她的题实在太简单,孤儿只想了一下就答题了。
“轮到囚犯抽生死信时,随便拿一封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到肚子里。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看另一封信写的是‘生’字还是‘死’字了。而鉴于两封信全是死信,那么当打开那封信时,上面一定是写着个‘死’字,也就证明这个囚犯抽的是生信,当然就应该放了他,让那个死监狱长吃个哑巴亏。
“那个父亲的年纪是三十六岁。三个孩子一个九岁,另两个孩子是一对两岁双胞胎。二加二是四,四加九是十三,而二乘二得四,四再乘九得三十六。题中说了,三个孩子中只有一个是黑头发,可以推断另两个孩子发色一样,很有可能是双胞胎,再根据其他条件,就得出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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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1)
满场的人先是目瞪口呆,而后热烈地鼓掌,最后成了欢呼。从此,盈禄伯爵小姐智慧的美名也在塔撒大陆传开了。只是这位小姐心虚得很,生怕真有人拿难题来找她解决,那她只好全带到地球去,放到互联网上,让全球人帮她维持美名了。
唉,真累。
在这场智慧比赛中,她大获全胜,得了三十分,大比分领先,还没有出她自己的题,就已经稳获第一美人的称号了。
莉莉和尼科儿很沮丧,爱西简直痛恨极了。但组委会坚持要把比赛办完,所以孤儿只好出了自己的题。
她没有实物,所以用嘴说的。其实也很简单,但是比较难办到,就是九曲球穿线的故事:一颗球,两个孔,球体内九曲十八弯,怎样才能把一根细线从两个孔中穿过呢?
简单,找一只蚂蚁,把线拴在它身上,在另一端入口抹上蜜,这样线就穿过去了。
但她的题实在是有些投机取巧,三位美人都没能答出,所以她又得了十分。至此,比赛已完全没了悬念,最后一项机巧比赛根本不用进行了。不过奥西要求孤儿把为机巧比赛准备的项目做完,作为这场比美大会的完美结局。
孤儿于是用上了在文曲家买来的竹篾,在艾丽的帮助下做了五个孔明灯,在选美大会结束的狂欢之夜上,在大矿山脚下的淡水湖边,在众人的惊叹声中,以大陆第一美人之名,放上了天空。
“你在那个灯上写了什么?”阿德斯站在她身边,轻声问。
“我们两人的名字。”孤儿认真地说,“我把我们的名字并排写在一起,被这个灯送到天空,这样诸神就会看到,就会知道——我想和你在一起。”
她突然说出心底的话,虽然算不上直接的表白,却震撼了阿德斯的心。其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不知怎么就说了出来,不过话一出口,她并不后悔,只觉得心上的重担一下子轻了。
两人是肩并肩站在湖边的,岸边所有的人都望向天空,或者热烈地交谈着,没人注意他们,所以孤儿悄悄握住了阿德斯的手,感觉他的手一僵,却没甩开。
诸神吗?假如他们存在,也不会保佑他的吧。他是受诅咒的存在,诸神也从来不公正。可是她为此感到快乐,那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场热热闹闹的比美会,以孤儿得到天下第一美人的头衔而告终,莉莉最后获得了最佳气质奖,爱西得到最佳人缘奖,尼科儿被评为最佳才华的美女。总之,皆大欢喜。
作为优胜者,孤儿顺利地得到了奖品:尊贵家族的黑暗系土魔法石和文曲家族的光明系水魔法石。现在就只有驿马家族的黑暗系风魔法石没到手了,而驿马家族就在前方,一切似是异常地顺利。
在婉拒了尊贵公爵奥西的挽留和文曲公爵钱左乐的邀请后,孤儿一行人向驿马家族的黑冰宫殿进发。
十大家族中,驿马家族的领地最为广袤,他们从中央平原走了足足八天,经过了大片的封臣领地,才进了列斯达公爵的中心属地。可就在这时,阿德斯非要向南边的一个自由贸易城邦去绕一圈,说是要买些东西。
孤儿对此非常意外,相处这么久了,阿德斯似乎对物质的要求非常低,有时她甚至奇怪他做佣兵,收那么高的佣金是为了什么,反正他也不爱享受。难道真的通过屠杀,才能证明他生存的意义吗?
这时候,突然听他说要去逛逛自由贸易城,孤儿自然感到特别好奇,立即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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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2)
“驿马家族就快到了,难道你不想见见列斯达吗?”爱西对阿德斯抱怨。
自从出了黄金城,爱西就一直跟着商队同路了,她还不断找碴儿。孤儿很烦她,也知道她是不死心地借机接近阿德斯,可她又没办法赶走爱西,毕竟天下路天下人走,她还没霸道到不许别人跟在后面的地步。
所以,她只好对阿德斯严防死守。什么“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得不到”之类的话都是乱讲,人要学会自己争取。这世界的规律是不劳动不得食,那么不努力也没什么是可以平白得到的。
当她自己不方便紧迫盯人的时候,就派小猪去跟,然后再回来向她报告。之前她一直以为小猪是母的,现在却惊讶地发现它是公的。既然如此,雄性之间应该没什么避讳。而且猪当侦察兵的好处就在于,人们往往会忽视它的存在。
小猪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回来,连比画带表演,让孤儿明白,爱西数度欲勾引阿德斯,但阿德斯一直不上钩,甚至还对爱西非常冷淡。这让孤儿非常开心,曾经假想爱西为情敌,现在看来,她根本够不上这档次。
她心情愉快,自然也就开开心心地陪阿德斯逛贸易城。之前他们除了跳过一支舞外,还没单独进行过什么社交活动,所以孤儿就权当这是两人的约会,虽然詹姆和小三三还碍眼地跟在后面。
“你到底要买什么呀?我来帮你杀价,这个我在行,免得那些奸商骗你。”孤儿拉拉阿德斯的衣袖,忘记了她自己就是最大的奸商。
阿德斯不答,只是一直往贸易城里走,也不看路边的小摊子。有好几次,孤儿想停下来看看一些奇怪的小玩意儿都不行,只好恋恋不舍地追着阿德斯的身影离开,直到他停在一个毛皮商人的店面前。
“你要买毛皮大衣?现在天气这么热——”孤儿说到这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掌,“啊,我明白了,你是反季节购买,这样货物的价钱更便宜。哈,没想到你算盘蛮精的啊。”
阿德斯不理她,只是指了指店中的一些看来粗糙暖和的毛皮大氅,然后说了个数字。他说的数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到很少有人像他这样一次买这么多衣服的,小到这数字是整个商队的人数减一。
“这是干什么呀?”孤儿越来越纳闷。
“自然有用,快付钱。”阿德斯终于开口。
孤儿大吃一惊,“你买东西,为什么要我掏钱?又不是我要买。你要行善,照顾这老板的生意,也不是这种做法的。”
“付钱。”他就两个字。
孤儿恨得牙痒痒,但大庭广众之下,还有那店主压抑不住兴奋地、期待地望着她,她哪忍心拒绝他。男人哪,在外人面前还是要给他面子的。
她心不甘情不愿地叫小三三给钱,之后不满地问道:“你到底要做什么呀?”
“有没有*皮毛?”阿德斯再度开口,可惜不是对她说,而是问店老板。
那老板一眨眼,“要不,您跟我到里面看看?”说着做了个请的姿势。
这老板也是做惯生意的,虽然阿德斯蒙着脸,但看他那气度,就知是个贵族。而孤儿怕让别人认出她那标志性的东方面孔,也有样学样,脸上蒙着蕾丝黑纱。不过她那身衣服虽然看似普通,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价格昂贵,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
这店老板判断他们是一对贵族夫妻出门旅行,因此不担心他们付不起钱。只是当孤儿要跟进去时,却让阿德斯拦住了。 … 手机访问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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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3)
“我自己去。”他连头都不低,孤儿看不到他的眼睛。
“为什么不让我进去?我也有权利逛逛皮草店。”孤儿一边抗议,一边往前面挤,让阿德斯抓小鸡一样给抓了回来。
“我有我的理由,待在这儿!”他说得很严肃,孤儿虽然满腹狐疑,却也听话地不再跟进去。万一他有什么深意,或者这地方有危险,跟他对着干,不是自找麻烦吗?
正好,可以看看先前没逛过的小摊子,她赌气地想。哼,没有他就一定会闷吗?
这么想着,她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詹姆和小三三劝不住,只好跟在她的后面。逛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买了好几件可爱又无用的小玩意儿,她觉得阿德斯一定等急了,这才回到那家店门前。
阿德斯是贵族,是骑士,又那么不爱讲话,不爱和人打交道,平时是最不耐烦站在人群中等待的,这下想必气坏了吧?谁让他神神秘秘地不带她进店来着?气死他!
可让她意外的是,店门口空无一人,阿德斯并没有如她想象的那样,站在那儿怒发冲冠。一瞬间,她以为阿德斯扔下她走了,连气带伤心,眼泪差点冒出来。幸好这时阿德斯在店老板的陪同下走了出来,手里还抱着一个大盒子,不知装的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顶级皮草?
她诧异地望着他,想从他的眼神中搜寻一丝线索,可他根本不看她,让她一点信息也得不到。
“你买的是什么?”她干脆直接问,“你不说明白,我不给钱哦。”
左看右看,阿德斯也不像会买东西的人,难道他在这边布下了什么眼线,打听驿马家族的消息?毕竟他是从驿马家族反出的,说不定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呢!而这店老板就是情报人员,他来此处就是为了探听消息,之所以买一堆普通的毛皮衣服,又进店去看顶级皮草,就是为他此行的目的打掩护的。
是——这样吗?
“詹姆,给钱。”阿德斯说。
咦,不要她付,他自己出钱哦,说不定是什么暗号吧?
“一万金币。”那老板说,欢天喜地的。演戏演得很好嘛,这情报人员素质不错。
一万金币?!这能买一支军队了,或者够一个中等贵族过一年的奢侈生活,什么皮草这么贵?就算是线人费,这也太贵了!
她瞪着阿德斯和詹姆,可这两人一个一脸无所谓的态度,一个根本就没有表情,连价钱也没还,直接就付了钱。这些个男人怎么就不知道过日子呢?他们可是拿命换来的钱,就这么不珍惜?
“我说,这个价实在太高了。”她忍不住多嘴。
“走吧!”阿德斯却只回答了两个字,然后,率先大步离开。
他人高腿长,孤儿要一溜小跑才跟得上。后来她气得干脆溜达起来,心想这哪里是约会逛街,简直是行军打仗,中间还约见了一个谍报人员。不过,当她走得慢时,前面的阿德斯也慢了下来。她这才发现,他假装不顾及她,实际上一直注意着她呢。
想到这儿,她心里有了一点点喜悦,觉得这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