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很忙[娱乐圈]-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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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听了谭飞扬的话,简宁哲有种身在梦中的感觉。或许他太想念程明义了,从开始思考要用什么样的借口让固执的谭飞扬相信自己是真的想分手开始,他就一直在做梦。他梦到自己在谭飞扬面前怀念程明义,而谭飞扬一下变成程明义,告诉他,他从来没有失去小八。
如果不是怀抱中这具身躯的温度是如此真实,简宁哲一定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并不是,实实在在的触感告诉他,他身处现实中,而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梦。
可要不是梦,世界怎么会这么完美呢?他过去深爱的程明义,和现在深爱的谭飞扬是一个人?这怎么可能,这种事情……
如果是真的,那么让他下一秒就疯了他都心甘情愿。
因为如果疯了,他就可以永远地活在这个甜美的梦中,哪怕这不是现实,他都心甘情愿。
谭飞扬继续说着:“你可以不相信,但我有更多的证据!从初中开始,你写给我的每一封信,我就算不是倒背如流,也能清楚地说出上面大致写了什么。在京市一起生活的那段日子,我们一起合租房子,点点滴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你可以说我是找人调查了你,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将两个人的生活调查得这么详细,没有任何人能把已经遗失的信记得一清二楚。我就是程明义,醉酒病危之后醒来,谭飞扬就变成了程明义,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有再活一次的机会,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跨越了五年的时空,但是我知道我是谁!”
简宁哲颤颤地伸出手,不可置信地抚摸着眼前鲜活的生命,这太真实,真实得让他不由得顺着自己的内心说道:“你写给我的每一封信,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第一封,五哥,收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在这里有吃有喝有住的地方,还给发工资……”
“第二封,五哥,看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从上铺搬到了下铺,再也不用担心半夜睡觉会掉到地上,终于能一觉睡到天亮……”
“第三封,五哥,见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已经快出徒可以自己看机器了,终于不用把每个月的工资分给师傅一半了,这相当于我涨工资了!听说你考试又考了第一名……”
那个时候,程明义的生活很苦,却不想让五哥担心,而他又不是什么会说谎的人,所以提到自己的现状最先说的都是“我挺好的”。因为不善说谎,生怕写多了露馅,他的信都很简短,但是每个字都透着真诚和想念。
谭飞扬静静地听着简宁哲背信,听了一会儿后他说:“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写过什么,写了多少封信了。”
“198封,”简宁哲说道,“四年,十四岁到十八岁,你除了每年过年能回来一两个星期以外,剩下一直都在外面打工。整整四年你每个星期都会写一封信,一共198封信。后来你回来了,我们一起去了京市,买了诺基亚手机开始发短信,就再没写过信。这198封信,我都收着,就在我卧室墙壁上暗格里的保险柜中,那里藏着所有有关你的东西。”
“你……人家保险柜都藏着金银珠宝或者重要文件什么的,你藏一堆信干嘛?”谭飞扬感动之余,又有点想笑。
“你是我最重要的宝贝,我失去了你,只能靠着这些仅有的物品去回忆你,比起金钱,它们才是最重要的。”简宁哲伸出手将谭飞扬紧紧地搂在怀里,力道大得仿佛要将谭飞扬的身躯嵌入自己的身体中,他颤抖着声音说,“你告诉我,我没有做梦,眼前的谭飞扬不是我臆想中的产物,你是真实的,告诉我!”
“怎么回是做梦呢?”谭飞扬也用力回抱简宁哲,“五哥,我一直在。”
是啊,他一直在。
简宁哲恍若身处云端的灵魂在谭飞扬的有力拥抱和不断重复的“我在”中渐渐回归大地,那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终于有了一丝踏实。
他望着谭飞扬漂亮的脸上那双真诚真挚的眼睛,从第一次见面谭飞扬向他递出名片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一直到现在,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变过,始终都是那么干净。
第一次拥抱谭飞扬时,他是那么笨拙,连接吻都被自己带动得无可自拔,根本没有什么自主能力。简宁哲以为那是因为谭飞扬第一次做零号的缘故,可是不对。一个游走于花丛中几天睡一个女友的男人,哪怕是第一次做受方,在床上也不会这么无措。脱掉他的衣服时,他全身红得跟个煮熟得螃蟹一样,而且是经历了好久才慢慢放得开,这根本不像是一个有经验的人应该有的反应。
当然,简宁哲自己也没有经验,也不太清楚经验老道的人会怎么做,但真的不应该被自己这样的生手带动。
可惜那个时候他喝醉了,用故意麻痹自己这种方式,错过了谭飞扬宝贵的生涩,也错过了他心中值得珍藏的最美回忆之一。
传闻中的谭飞扬,好吃懒做,花心好色,脾气不好,吃喝嫖赌飙样样精通,和林远航是一样的人,所以才能玩到一块儿去。可他认识的谭飞扬,认真努力,积极向上,一样不良习惯都没有,从来不浪费其他人的心意,偶尔发脾气也不会伤害到任何人,最多就是踢一下小张的屁股,据说小张现在还在回味那个踢腿,希望啥时候能被再踢一下。
这么明显的差距,他只是觉得谭飞扬病危死里逃生后想学好了,别人认为谭飞扬被简宁哲勾住心神追人追得忘我,那个时间段真的很巧,有很多借口帮助谭飞扬慢慢改变。
现在,谁还记得当初那个嚣张跋扈的太子爷谭飞扬?
可是所有人认不出来都没关系,但是他简宁哲作为程明义重生前后都最亲近的人,却始终没有认出来,这就是他蠢!
竟然将自己的心动用利用当借口掩饰,竟然在相处开始时随时想着分手,竟然会让小八再一次被林启航伤害,竟然试图用伤害谭飞扬的方式用保护他做借口而想要分手?!
简宁哲突然发现自己做了多蠢的事情!从和谭飞扬相遇开始,他就一直在做蠢事!
他居然为了勾引谭飞扬而将程明义喜欢的装修风格都给拆了,他居然在醉酒后虚度了他们第一次甜蜜的夜晚,他居然一次次地将自己的心上人拒之千里之外,他居然生怕谭飞扬知道自己心中曾经有个白月光朱砂痣而始终没有提起过程明义!
他是有多蠢,才能做出这么多让谭飞扬随时都有可能抽身而去的蠢事?
他又是有多幸运,才会在做了这么多蠢事后,依旧没有失去谭飞扬。
简宁哲的思绪渐渐回归现实,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思考过程后,他终于完全消化了谭飞扬所说的话,程明义没有死,他重生在五年后,在变成谭飞扬后第一时间就来找他了!他们一直在一起,从来都没有分开过!
狂喜像龙卷风一样横扫简宁哲的内心,将所有纠结、懊恼、疑惑、悔恨、伤感全都摧枯拉朽地摧毁,只剩下一阵阵遏制不住的喜悦盘踞着他的全部心神。大脑已经无法思考,他心中只剩下一句话,程明义,他的小八,真的还活着,他没有失去他!
简宁哲的手从谭飞扬的头发到脸颊到鼻子到脖颈到手到脚,每一个部位都细细抚摸,这个人肌肤的每一寸他都无比熟悉,而现在,这个人连灵魂都属于他。
“小八,小八!”简宁哲热情地吻着谭飞扬,仿佛只能用这种火热的方式才能表达自己的激动和喜悦。
“看你这样激动,我相信你是没有说谎了。”谭飞扬终于放下心来,松了一口气,“那你到底为什么会喜欢我?就算你刚刚说得再好听,我都觉得不科学,你怎么会喜欢我呢?”
简宁哲亲昵地蹭蹭谭飞扬的鼻子,柔声说:“你当是青梅竹马日久生情也好,朝夕相处近水楼台也罢,我就是喜欢你,当我发现自己的感情时,已经爱到无法自拔了。”
“对不起,我一直太犹豫,没有早点告诉你,让你痛苦了这么长时间。”谭飞扬有些内疚地说,“我一直在误会你。”
“这怎么能怪你呢!”简宁哲此时心中哪有怨念,只有对命运无尽的赞美和讴歌,“是我的错,我故意误导你,伤害你,完全没有注意到你。你早在认识我的最初,就一直找机会提起程明义,是我的无知和愚蠢让自己差点错过你,这全是我的错。”
两个人互相道歉,说了一会儿后,忍不住都笑了。这种事情,何必一定要讨论出是谁对谁错呢?都是感情上的胆小鬼和蠢蛋,都有错,也都没有错。
敞开心扉地聊了一会儿,简宁哲越看谭飞扬越开心,吻着吻着就情绪激动,忍不住想把人拖上床。这和以往可不同,这是两个人真正心意相通后度过的第一个夜晚,必须要好好在一起。
但是谭飞扬,肩膀有伤,腿有伤,当简宁哲激动时不小心带动谭飞扬的肩膀时,疼痛让谭飞扬从狂喜中惊醒。他看了简宁哲一会儿,沉默地将人推开了。
谭飞扬最先从狂喜中冷静下来,有些低落地说:“五哥,你喜欢的是程明义,而不是现在的谭飞扬。我们相处了这么久,我都没能让你喜欢上我,大概是我变了,已经不是你喜欢的小八了。”
简宁哲:“……”
谭飞扬挺委屈地说:“我会暂时不跟你接触,冷静一下,你这段时间好好看清楚,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我了,我现在是谭飞扬。”
简宁哲:“……”
第77章
简宁哲当然不可能让谭飞扬就此和自己分开,此一时彼一时,如果说上一秒钟他为了保护谭飞扬而暂时和他保持距离,下一秒当过去与现在完美地糅合出他光明的未来,简宁哲绝对要抓紧这个未来不放手,根本不可能放开谭飞扬。
可惜,他忘了还有谭飞宇。
就在简宁哲想要完全推翻自己刚才说的话,重新解释一下时,谭飞扬的电话响了,是谭飞宇打来的。
“已经晚上九点了,”谭飞宇在电话那边说道,“这个时段基本不会堵车,从简宁哲家到老宅如果走环路高架桥的话,只需要过六个红绿灯,就算全部都按照红灯算,车程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我希望一个小时后能看到你回家。”
谭飞扬道:“好的,大哥,我正要回去呢。”
没错,他本来就是和简宁哲分手后保持距离正打算回家。
简宁哲:“……”
只见谭飞扬像兔子一样从自己怀中窜出去,连解释的机会都没给他,飕飕地就开车走了。简宁哲当然想不管不顾地留下谭飞扬,可是谭飞宇是省油的灯吗?就在谭飞扬刚挂了电话时,简宁哲的电话也响了,简宁哲拿手机的时候,谭飞扬跑走了,简宁哲接起电话听到谭飞宇说“记住你的承诺”时,谭飞扬上车了。
于是冲出家门的简宁哲,只看到了谭飞扬的车屁股,还有躲不过的汽车尾气。
简宁哲:“……”
此时此刻,他真的很想摔手机!
…
谭飞宇给的时间很充裕,谭飞扬不紧不慢地在十点前到了家。
看见弟弟回来,谭飞宇嘴角扬起一个几不可见的笑容,这个笑容一闪即逝,不过还是被谭飞扬给捕捉到了。
坐在大哥身边,按照惯例被摸了摸头毛,感受到谭飞宇喜意,谭飞扬心里是有点难过的。
“我安排人去孤儿院了,”谭飞宇说道,“既然没有办法传宗接代,就领养几个孩子吧。我比你大六岁,可能没办法照顾你到最后,我将来的孩子……他也未必能将你视作父亲。不如领养几个,从小开始观察,品性好的就留下着重培养,品性不好的按资助算。”
原来大哥这些日子已经向了这么多,谭飞扬本来想说不用,可是突然想到过去的程明义,如果那个时候程明义没有五哥的照顾,可能早就死了。有时候对于那些孤儿来说,生活的希望可能只是世人的小小善意,如果因为自己能够让更多孤儿过得更好一些,那也算没白重生一次。
谭飞扬有钱,虽然谭飞宇停了他的银子,但这些钱也不是不给他,而是帮着他理财而已。他现在开销谭飞宇都会给他报销,还有简宁哲养他,根本用不上多少钱,那剩余的钱,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要不,用我的钱成立个基金,找个靠谱又热心的人管理,专门资助一些上进的孤儿?”谭飞扬问道。
“可以,”谭飞宇点点头,这些慈善事业不管是企业家还是明星都会做的,有些人是真心实意的,有些人是作秀,但是不管目的如何,只要有人能够得到帮助就好,“我先找人去挑几个孩子,你喜欢年纪大一点的还是小一点的?”
谭飞扬想了想说:“大一点的吧。”
“为什么?”谭飞宇有些不解,“小一点的不记事,抱回来就更把你当亲人,不是更好吗?”
谭飞扬摇摇头说:“大哥,我这个能力,照顾自己都是件难事,何况是照顾一个孩子?我知道你会说,可以雇保姆。可是他们虽然是孤儿,但我领养过来,就应该视如己出,如果没有承担起责任的觉悟,就没有领养的必要。而且,大一点的孩子能够看出性格来,虽说人长大会变,但是小时候还是能够看出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他会记得我,也会记得自己的父母,将来长大后告诉他这些实情时,他也不会觉得难以接受。”
谭飞宇的意思是,抱来几个孩子随便养养,哪个表现好性格好就多给点钱和资源,将来好能照顾谭飞扬,这种想法有点像把孩子当成货物来选,哪个好就用哪个,有点残酷,也十分现实。而谭飞扬的意思却是,既然我领养了,那就要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尽可能给孩子一个家。
谭飞宇明白了他的想法,倒也不是不赞成,两种处理事情的方法而已,弟弟显然比自己要心软很多。
“那就按你的意思吧。”谭飞宇说道,“我先让高助理去办手续,等你有时间了,自己去找一个和眼缘的孩子吧。”
当大哥提起领养孩子的事情时,谭飞扬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小小的身影。虽然那一次去孤儿院慰问他只待了半天,但是那个孩子还是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先办手续吧,”谭飞扬说,“我先领养一个男孩,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