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团子 作者:疵厾-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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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眉吐气的终于告白出口了,好像已经没必要再把情书给你了,但是……啊,怎么说,我,我现在念给你听,有点长,写得不大好,你,你听一下吧………”
肖团下意识清了清嗓子,“咳,咳嗯!”
少年特有的清越干净的声音慢慢在饶皇的灼灼闪烁的目光下缓缓响起。
“题目!《论肖团喜欢饶皇的事件真实性之喜欢的一百零一个表现及详细剖析》。……这名字好像挺长的,额作者:体重一百二十斤颜值也已经达标的肖团!摘要:重点论述肖团喜欢饶皇的事件表现以及对表现的具体剖析,全文采用夹叙夹议的论据形式,力争让饶皇在看论证的过程中能深刻体会到作者肖团对其的真诚爱慕之情;关键词……咳,肖团喜,喜欢饶皇。”
“下面进入论据时间,由于论据众多,请饶皇静下心来慢慢看。。听完,保持心情愉快,请勿中途撕毁信件,谢谢合作。”
“正文。肖团喜欢饶皇的一百零一个表现以及详细解析——”
阳光不算很猛烈,只柔柔穿过落地窗的玻璃轻投在光滑的地板,反射出照亮房间的温暖光芒,光线在肖团身后切割出一片暗影,饶皇近距离且带着灼热高温的目光一直跟随肖团,随着声音清亮的响起,流动的眼波泛出蛊人的微荡。
“表现一:肖团第一次在F大见到饶皇的时候大喊酷哥,声音响亮眼神明亮,由此可见,肖团第一次看见饶皇的时候已心生赞赏之意,这赞赏之意为后来的陷入爱河奠定了良好的情感基础……”
“表现二:肖团第二次见到饶皇的时候身处井盖坑,鼻青脸肿十分狼狈,然而被饶皇伸手救援之后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将其灭口,由此可见,肖团心地善良之余内心有所动容,对饶皇抱有强烈的感激以及隐隐的欣赏之意,才让见过他最糟糕一面的饶皇活到现在……”
…
“表现一百:肖团近一个月起早贪黑的参加锻炼,怀揣着减肥之后就去向饶皇告白的伟大革命理想,坚信只有高举着‘告白最终章’旗帜不动摇,才能实现‘跟饶皇在一起’的告白理念,才能最终实现跟饶皇一起携手走向帅晕全世界的人生巅峰……”
“表现一百零一:肖团二十年来从未主动追求过女生,括弧,特别注明,也没有追求过男的,括弧,但为了能够表示诚意以及确切的表达清楚对饶皇的爱慕,肖团终于跨出了挑战人生第一次主动告白的极限一步,他绞尽脑汁翻转脑部,终于在月黑风高之夜挑灯写下这篇告白论文,期间有一只名为蟑螂的生物突然飞落纸上,肖团忍无可忍,坚决不让其肮脏的身躯玷污这纯洁的信纸,于是撕毁已写的几千字重新落笔,其真心可谓是日月可鉴……”
空旷的房间里只有肖团嗓音干净清脆带着点羞囧意味的念信声,声音不大,但却很清楚,他一字一句的念,偶尔会因为信的内容窘迫的停下几秒钟,然后又断断续续的开始。他跟饶皇站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一步之遥的距离,他就这么在饶皇的眼皮底子下告白啊,这个认知让肖团害羞到了极点,但又固执的坚持着把信念完。肖团全程没敢看饶皇,越念越觉得自己写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随着念信的声音回响,时间流逝,脸蛋却不曾褪下番茄红,耳朵尖染上血色,很烫。
“最后的自我总结:此篇文章披着论文的皮干着告白的事儿……但,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论证完整严密,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具备科学性、创造性以及感人肺腑的真实性……请问,饶皇老师,您有何见教?期待您看,额听完后给出的批复……以上。”
肖团足足念了半个多小时。
把信念完了,肖团拿着情书的手早已经因为紧张颤得不像样子,他垂下拿着纸张的手臂,伸过另一只手狠狠压住。饶皇在这半个多小时里一直没有发出声音,但也同样的没有打断他,肖团的心脏随着情书念到最后一句瞬间揪紧到了嗓子眼,眼眶有些动容的水润。
真好,不管怎么样,终于告白出口了,他终于一字一句的跟饶皇诉说了他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的痴迷跟爱恋,虽然这情书写得有些不伦不类,但是饶皇应该能感受到他的心情吧?
——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饶皇似乎动了动,肖团在他进一步动作之前伸手扯住了他的衣尾,没抬头,抿了抿唇说道:“这其实已经是我准备的第十次告白了,之前因为各种原因总是说不出口,今天我已经跟你说明白了,我,还是很高兴的。不管你是什么回复,我都很谢谢你能听完。”
“我说了很多次我喜欢你了,”肖团慢慢抬起头,看向饶皇的澄澈眼睛里满溢期盼与忐忑,“你喜欢我吗?”
鼻尖呼吸携带甜蜜的浓稠空气,饶皇在肖团期盼的眼光下心脏像泡发了的花茶,肖团忐忑的小心翼翼加速了花瓣的舒展,只一瞬间催开了所有清丽的花瓣,晕开出醉人的清香。
大概,没有人像肖团这么傻了吧,傻到把情书当成论文来写,认真到傻气,傻到他的心脏都在发疼。
饶皇唇边的弧度带上三分无奈的意味,桃花眼里却蓦然绽放出璀璨的明亮,在肖团的眼中流光溢彩,熠熠生辉,好看到让人舍不得移开眼,沉淀着使人沉沦的极致美好。
轻轻叹息了一声,饶皇带着宠溺低低地笑开,俊美到锋利的五官牵扯出笑意的每一处线条似乎带着勾魂摄魄的温柔。
“接吻吧,肖团。”
在要炸裂胸腔的极速心跳中,肖团狠狠瞪大了眼睛。
——接吻吧,肖团。
作者有话要说: 奥运一来点击都降了好多……读者没心思看文,作者没心思码字,要不咱们一张桌子坐下和谐友爱的一起看奥运算了???。。。咳咳。
大家七夕快乐啊啊啊啊啊我知道你们也都是单身狗哈哈哈
PS:这两天都喂狗粮哼没有预告!
《吴妈牌七夕特典小剧场——情书篇》
很久很久以后,饶祈太都要大学毕业了,但是毕业论文他不知道怎么写好,跑去问饶皇。
饶皇:写论文,你肖哥经验比我丰富多了。
肖团:仿佛听到背后有人说我帅!
饶皇:把你刚放进去我枕头底下的论文拿出来让祈太学习一下。
肖团:…………
饶祈太:???
☆、除了你,再无别人
肖团喜欢他,饶皇一直都知道。
每天都能接触到那样纯粹直白到赤…裸的爱慕眼神,大概不会有人身处其中还不知情吧,只是他一直在沉默,一直在努力的视而不见。
接受或者拒绝对饶皇来说并不是简单的一个“喜欢”或者“不喜欢”的选择题,他的凉薄性情导致了他长年以来对感情的判断失效,他习惯用理智去剖析眼前发生的一切无论这事件是否该由主观情感去操纵。
在他的世界里,似乎没有情不自禁。
在饶皇28年的人生里,不,应该说26年的人生里,他在国外呆的时间可以说跟在国内不相上下,并非是他向往在国外的生活,而是他渴望离开原来的生活。
饶皇的家庭相当富裕,父亲开了两家跨国公司,是个知名的成功人士,母亲是个才华横溢的美貌设计师,跟莫诀的母亲林一澜是对非常出名的姐妹花,样貌跟才华并重,在国际上都享有盛誉。饶皇不仅遗传了父亲聪明的经商头脑以及母亲的才华灵气,还结合了两方优秀的外貌基因,从小就表现出跟普通小孩儿不一样的出众聪颖。
5岁开始上小学一年级,到十岁那年已经在家教的教导下学完了初中三年的知识且门门成绩都非常优秀,而难得的是,有“天才”之称的饶皇性格并不如其他天分高的孩子那般带着孤僻,他似乎生来就是笑模样的,不管面对谁面对什么事情,容貌出众的脸上笑容都完美到无懈可击。他似乎永远都是开心的,像个生来就被上帝独宠的幸运儿,家境、容貌、智商、才华,样样完美——唯一的不完美大概就是饶皇在13岁那年,微笑着跟自己父母说自己是个同性恋吧。
饶皇从小就浸泡在书籍的世界里,并非是父母的要求而是他自愿的,但他的沉溺并不会让人觉得孤僻,而是觉得这个孩子特别聪明懂事。因为他比其他小孩儿要早熟,更聪明一些,他善于伪装。他比其他小孩儿更懂得怎样的孩子招人疼,自己要怎么做才会生活得更自如一点。开朗懂事、聪明、会笑、容易相处,这是家长都喜欢的模范小孩儿,会为他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生活麻烦。
饶皇善于用微笑的面容掩饰自己内心的冷淡,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无懈可击的笑容背后,自己是个情感淡漠到近乎病态的人。
他并不厌恶跟人有交集,也不讨厌跟人交流,但不知道是看的书多了还是身边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但更可能是天性使然,所有别人对他的赞美惊叹追捧或者是嫉妒仇恨,对他来说都只是远方的一阵微风,从来留不下半点痕迹,而他本人也从不会轻易对别人产生类似于同情怜悯厌恶鄙视羡慕喜欢等等情绪。
他一直是自我的、冷静的、理智的,甚至于感情淡漠的。
13岁那年,饶皇初次接触到有关同性恋的书籍,他对国内大部分人都避之不及的同性恋群体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随着不断翻阅相关资料,去图书馆找更多详细解说,在经过一系列的自我测验以及冷静的数据分析后,饶皇最终毫无波澜的判定以及接受自己是个同性恋。而后来的十几年,也证明了他的确相较于女人更愿意与男人接触。
一个对人对事都极度缺乏情感的人居然还是个遭人唾弃的同性恋。13岁的饶皇曾在四下无人的时候露出了不符合年龄的自我嘲讽表情,但内心却是没有半点慌张难过的意味。
跟家长坦白性向的下场如他所想的掀起一阵狂浪。
其实饶皇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亲手毁掉如今看似完美幸福的生活,他完全可以不说的,他有这个自信把性向隐藏一辈子然后继续过着如今安稳自由的日子。而且客观上讲,自己的父母对他相当疼爱,从未逼迫过他做不喜欢的事,也从没拒绝过他的要求,给他最好的物质生活以及精神关爱。但是,饶皇的内心随着年岁渐长,慢慢累积了一种不为人所知的空虚感,这种空虚感慢慢膨胀,在得知自己是个同性恋的时候,空前沸腾。
他突然很想改变这种生活。
后来的种种暂且不提,事件的结局是,半个月后饶皇如愿出了国,这一去,就是七年。
独自在国外的饶皇心情并没有随着生活地点的转变而有所好转,他依然在人前笑得完美在背后空虚感满涨,他开始疯狂的去接触每一种专业。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他的大脑都在不停的运转,医学、设计、建筑、心理、法律等等一切他可以去了解的知识他都学了个遍,甚至兼职服务员,当模特……
他在找,不停的寻找,找自己感兴趣,或者说喜欢的东西。他总觉得,他的生活缺了什么。但是缺少了什么呢?饶皇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与肖团相遇。
其实他第一次见到肖团并不是在帮花肆打官司的时候,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肖团还在念初三的时候。
莫诀念高三的某一天晚上给他打了电话,说的内容让他感兴趣的挑了挑眉。他跟莫诀的关系向来不错,但并不是因为那层表兄弟关系。无关血缘,无关年龄,只因性格相投,而且在某些方面两人很相似——似乎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很好,但又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不一样的只是,他善于在人前伪装,莫诀活得更像自己。
那晚,莫诀明显跟往日不同,谈及另一个人的时候语气竟捎带着情窦初开特有的不安与甜蜜,虽然尚能保持镇定但略微颤抖的尾音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动荡。
字里行间释放出来的荷尔蒙躁动让饶皇不难分析出莫诀恋爱了,而令他感兴趣的是,莫诀喜欢上的分明是个男人。怀揣着好奇也实在是闲来无事,饶皇那年回国以后找了个时间去了莫诀就读的学校,想见识一下那个莫诀口中的人物。
见到花肆的时候,饶皇的第一反应是“长得真漂亮”,第二反应是“阿诀眼光挺好的”,然后眼光不期然的就落在了跟花肆正在说话的一个男孩儿身上。
不同于花肆的容貌极度惊艳,只能说那个男孩儿长得很清秀,脸的骨架不大但是脸蛋圆乎乎的,最夺人眼球的应该是那双眼睛,特别大,特别澄澈,笑起来露出了虎牙,弯起的眼睛里像是点缀着满满闪烁的星星,好看得很。估计是睡觉不安分,毛茸茸的脑袋上翘起了一小撮呆毛,配着那双清透的大眼睛显得傻愣愣的,本人却毫无知觉,笑得还挺可爱。
饶皇扬起嘴角,多看了一会儿。
记忆是个很难剖析清楚的东西,可能昨天刚发生的事情今天就记不清了,也可能发生在好多年前的故事,今天的你依旧能将每个细节娓娓道来。
再次见到肖团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快四年,但是说不清为什么,尽管肖团变胖了非常多,饶皇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当年那个翘着呆毛笑得傻兮兮的男孩儿,他甚至还能想起肖团笑起来的时候那铺满星光的眼睛。
一个你自认为早就被记忆抛弃的过路人,再相遇的时候你却还清晰的记得当年对方的样子。
大概肖团永远都不会知道,饶皇之所以那天愿意伸手将他拉离井盖坑,不是因为他是花肆的朋友,而是因为他是当年那个让他觉得挺有趣的男孩儿。
人与人之间的确是讲究缘分的,若不是跟莫诀私交甚笃,饶皇就不会为了莫诀去到当年的川德一中;若不是当年去到了川德一中,饶皇就不会提前认识了肖团;若不是肖团在那个时候让饶皇留下了印象,饶皇就不会在后来再遇时生出逗弄的心;若不是饶皇生出了逗弄肖团的心,肖团也不会有机会一步一步踏入他的生活,直到,踏入他的心。
精明如饶皇又怎么可能察觉不出肖团对他的感情呢,只是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不会动心的,毕竟这二十几年来他从未对谁动心过,连那些客观条件都比肖团好上许多的男男女女穷追猛打追他好些年都未曾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