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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风入松-第6部分

小说: 风入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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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羡心头明白,去庖房做了午饭。
  姑母醒后,喂她,吃了许多。
  下午,表哥将地方挪到了东边门下,依旧沐着太阳,抱林夫人坐了一下午。
  终于到了年夜饭,外头许多人家放爆竹,噼里啪啦好不热闹。
  白羡聚不出欢欣来,但见姑母笑着,表哥不管心头如何滋味,唇边还是笑着的,只得也装作在笑,然后使劲吃着。
  “今日的饭食,都是慕儿一个人做的?”林夫人问。
  “是啊,孺子可教否?”表哥笑道。
  “可教,可教。慕儿是好孩子,谁家若是得了,必是好夫婿。”林夫人乐呵呵地答。
  吃完饭,他收拾了东西,想了想,在灶肚里煨上了粥。
  林夫人说要陪着他们守岁,表哥应下,将椅子用被褥垫满,将她放了上去。林夫人在中间,他们俩一人一边儿坐着。
  这一日过得,心头实在太不舒服,他觉得很累,靠着椅子边沿不自觉就打上了盹,只是很不实,耳边一直听到母子两人的说话声——林夫人反而比他有精神。
  到了半夜时分,他分不清是被零星烟火和爆竹声吵醒,还是被表哥的脚步声以及猛地一句“白羡”叫醒的。
  他只知道自己一个激灵直接站了起来,望了一眼奄奄一息的姑母和脸色苍白的林晚风,不用对方说什么,他已夺门而出。
  尽管邬大夫一路被他拽着飞奔,一到门口,他还是知道来不及了。
  林夫人双目闭着,嘴角浅笑,靠在温软的椅背上,犹如生前,刚睡的样子。绛色的裙摆下是枯瘦的腿,腿上,伏着林表哥。
  白羡捂住口鼻,尽量将声息压下去,不去打扰这一刻,脚步顿在门口不敢上前。而随他而来跑了半死的邬大夫反而没有停顿,径直走过去,探了林夫人的鼻息,翻开眼皮看了看,又俯身去摸脉搏,以确诊病人真的故去。许是身为大夫,并未少见过这般场景。
  看到邬大夫朝他转来,轻轻摇了摇头,他的心沉了下去。
  “林子……”放下药箱,伸出去的手在半空滞了一滞,最后放在林晚风肩上,“林子,节哀。”
  表哥像死了一般没有反应,但白羡瞧出对方肩头的微抖。
  过了良久——
  “你们都……出去,”带着鼻音的黯哑嗓音里,隐着巨大的悲恸,在极力克制着,“让我……和母亲……待一会儿……”
  白羡,这是头一回见到表哥哭泣。但他只是见到一段压抑的微颤的背影。
  也只能见到背影。
  映着烟火声,这样的孤独凄楚。
作者有话要说:  断在这里真的好吗……真的好吗……的好吗……好吗……吗……

  ☆、十四,丧葬

  十四,丧葬
  邬大夫同他一起在门外等到天亮。
  大年初一仍是好天气。金色的晨光初露端倪的时候,他亲手掩上的门开了。
  表哥有些憔悴和疲惫,但还没有到崩溃不能自抑的地步,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邬大夫,轻声道:“子慕进来吧。邬梅你……?”顿了顿,明白过来,“那便劳烦你一起帮忙了。”
  林夫人大约早有感应,所以穿戴整齐,连衣服也选了最体面喜欢的,将许多步骤都省了。只是一头青丝没有绾起,垂在脑后。表哥亲手梳理妥当,挽了发髻,让他从房里抽屉底下取来一个小匣子,拿出里面的朱钗发簪尽数戴上。
  “这是母亲的嫁妆,我瞒着留了她最喜欢的,却到这时方用上。早知如此,她早晨摸着头发的那刻我便应当拿出来的。而今,图留这遗憾。”他听到表哥轻轻说,“好在衣服,她最后穿了一日。这是父亲生前替她置办的,母亲穿着去,想必是欢喜的。”
  白羡不能言语,只好将手轻轻放在对方肩头。
  邬大夫替他们去村里各处报了丧,许多乡亲赶来帮忙。
  穿戴是体面过得去了,只是他们都是男人,不会画妆。对街卖盐的桐花她娘便接手了过去。
  事情来得突然。棺材铺的伙计七手八脚将棺材板抬进来,在场的人纷纷避让。放置妥当后,那掌柜的在一旁站了站,拍了拍他表哥的肩,道了声节哀,便走了。白羡注意到掌柜没有问收钱的事,看了眼林晚风,但没有多问。
  表哥亲自将姑母的遗体抱进棺材,整理好仪容。
  林夫人面含微笑,妆容美丽,穿戴得体,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比他见过的任何时候都美。他想,只可惜病得脱了形,其实林夫人原先必然也是个美娘子。
  不到一天,便都妥当了,来帮忙的乡亲问过办事的日子,道了节哀后都纷纷离开。最后走的是邬大夫,临走前:
  “林夫人早在林老爷去的时候便已心死了,拖着身子骨挨这么些年,也只是想陪陪你,你看她如今,含笑而终,定是觉得你一切安好了,放心了……林子,你该为她感到高兴。”一番话说得忠恳。
  林晚风闭着眼点了点头,黯哑道:“我知道。”
  是啊,表哥该是都知道的。只是仍抵不住失去至亲的痛楚。
  是夜,守灵。
  林晚风穿着孝服在棺材前跪着。按辈分,白羡只轮得到系孝带,但他也穿了满身孝服,表哥没有阻止。
  “这副棺材,”跪在他身边的人忽然幽幽开口,“……是母亲自己办的。父亲去的时候,她就给自己办好了。”
  “其实我知道,她本就是想随父亲同去的。她说她拖累了我,我……又何尝不是拖住了她。”
  “那便……合葬吧。”过了好半天,他才接道。其实他以为,是表哥为姑母早先备下的。
  “是啊,我也这么打算。”听到他的话,对方仿似有些欣慰有人同自己想的一样。
  “表哥……”他欲言又止,对方微微朝他侧了头,示意在听,于是最后他还是决定出口,“早上煨的粥,还有些,你,好歹吃一点?”
  他知道林晚风一定没胃口,更何况是在守灵。只是,却不能不说一句,毕竟,对方是最不能倒下的那个。
  良久,在长明灯微弱的光线下,他看到对方垂下眼睫,轻轻答了句好。心里松了松,随即又捉紧。表哥很好,不哭不闹,也不任性,表哥一向很明白,却,明白的让人心疼。
  说起来,前段日子他总盯着光影里缝衣的表哥看,慢慢便想起来一些小时候的事——难怪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其实林表哥小时候,压根不是这样的。
  在他异常浅淡的儿时印象里,这位远房表哥谈吐文雅,神态安然,喜欢穿浅色长衫,领着他去看很多对方发现的美景,然后背着手挺立,带一点读书人的清高和傲然。他那时候还小,但林表哥那时候想必已是读过许多书,引得他在短短几天的作客时光里,便生出许多仰慕之情,因为自己家里从没有这样儒雅做派的人。
  然而当时那个林晚风,与如今的,早已判若两人,甚至看不出一点曾是读书人的样子。
  这大半年以来,他从不见对方有过一件能称之为长衫的衣裳,未有一丝以读书人自居的做派,反而是洗衣劈柴烧饭,扯布买菜还价,无所不为,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儿用,接手的零碎活计里,甚至有画绣花图样,浆洗缝补衣衫,这样妇人才可能做得事情。
  到底是发生了多大的变故,吃了多少苦头,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整日服侍姑母,大约拼凑了个大概:姑母自姑父亡故,便一病不起,险些去了,后来好不容易保住一命,却也缠绵病榻,而今已有十数年。想来林家散尽家财,便在这一茬里。
  他与表哥一道去过医馆,熬坏过姑母的汤药,虽不是顶贵,却也晓得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汤药,需要多少钱财来供给。他见平日的吃穿用度,表哥从来不舍得在自己身上花多少,除了他初来时为他伤口配的膏药,和如今为他裁衣扯得两块布头,他未见过表哥有过一次为自己买东西。
  他从流放途中逃出时被骗走了钱财,明白这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辛酸与苦楚。然而表哥从未有过抱怨。若他也流落这样的田地,他白羡扪心自问,绝做不到林晚风这样——这样苛待自己的吃穿用度,这样多少年如一日地服侍病母,不言悔不言累。 
  这个人有多好,到想通这些的时刻他总算明了。
  他想,朝中历代多少自诩圣贤,其实,皆不如市井里这样一孝儿。
  幽幽长明灯的光线里,表哥在尽量咽下饭粥,而他,悄悄抬起袖子抹了抹眼角。
作者有话要说:  我累个喵,这段写了一晚上……快死了orz
  快来点开心的冲冲喜……
  

  ☆、十五,上元

  林家没有什么旁支亲戚,林夫人这边就更不用说了,自然没人奔丧。所以第四日,由表哥、白羡,邬大夫,还有村里另一个青年抬着棺材出殡,随后便直接抬去村尾下葬了。
  合葬要将林老爷的尸骨先起出,这事儿谁也不能替,帮忙的人也只将坟土刨开露出棺木。林晚风入到坑里,亲手将定棺钉起开。打开棺木的一刻,周围许多人都侧开头去。
  林老爷自然早就是枯骨一堆,寿衣倒是除了蛀了些洞,尚宛然如新,可见材质很好。林晚风拜了拜,弯腰探手下去,微颤的手捧起枯骨,转过身正想上岸,已经被人用双手接住,手心分外平稳,抬眼一看,是白羡。一双黝黑的眼正深深瞧着他。
  按理来说不行,按人情来说……未尝不可。毕竟整个场面上,也只他二人穿全套素服。
  林晚风轻轻点头允下,眼角瞥到系着孝带的邬梅皱着眉在一边抿了唇,顿了顿没有在意,亦没有心情在意,小心地抽手将父亲的骨殖交给了白羡。看着白羡跪着将骨殖放进母亲的棺木里,甚至码好到该有的躯体的位置,竟松口气完全放下了心,于是转回去,捧起剩下的骨殖。
  这一回,手稳多了。
  总算是将林老爷林夫人妥当地合葬了。他二老泉下重逢,想必也会欣慰。
  林晚风跪在坟前,伤心之余倒也觉得圆满。百年之后,能有后辈将自己与心爱之人合葬……想着看了看身边的白羡,心道这倒是个能托付的人。
  白羡察觉到林晚风的目光,侧过头来看了一眼,手伸过来小心握了一下,又放开了。
  本是年头的大好时光,却由于林家的这场丧事,给附近一片地方的过年气氛里笼上了一丝愁云。好在林晚风能应付妥当,之后和白羡也都给帮忙的人家送去了谢礼,特别是邬大夫,不仅这些天多有劳累,还看顾了林夫人的身子好些年,这份礼,怎么送都算是轻的。
  只是他们兄弟俩这个年节,大抵过得毫无喜意了。
  食不知味了许多时日,终是缓过来。只不过是个人都会憔悴许多。
  可能表哥觉得白羡这段日子过得太愁云惨雾,所以到了年节最后一天,带他去看了乡里的上元灯会。
  “这里地方小,又偏,这些东西,想必比不上北边那些大地方吧?”各色灯火映衬下,原本黯淡的眼眸也被照的明亮起来,熠熠生辉,仿似充满了愿景和希望。
  白羡看痴了一瞬,低头道:“还好。差不多。只是街再宽些,东西再多些,精些。到底地方大,人就多了。”又走了一阵,看到小孩子执着烟花棒跑过,稀罕地两眼发亮,笑声如银铃般倾泻,又开口:“小地方,反而乡情朴实,更有年味道。”
  两个人继续并肩走了一阵,一路经过了戏台子,灯展,都只是站了一站便又往前。
  再往前,人烟渐疏,只有零星的人在放河灯。做成红莲模样的河灯,在花心处托着蜡烛,星星点点飘在水面上,甚是美丽。
  “要放一盏吗?”
  白羡闻言一愣,随后点了头。
  荷花灯三文钱一盏,可以免费写一张小纸条塞在灯芯里。他悄悄看到表哥在字条上写上了林夫人和林老爷的名字,于是低了头,在自己这张上写上“愿举家平安”,写完顿了顿,眼睛瞄到对方还在写,便悄悄将字条翻转,下笔时手发抖、心发慌,连字也不稳,终究毅然决然写完。
  这卑微的心事,天知,地知,自己知,罢了。若……三途畔有谁不当心看到,愿装作不知。若有神灵不当心看到……愿不怪罪。
  用水将灯推送出去,目睹两盏河灯渐渐与其他星点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来,他轻轻出了口气。也不知是安心,还是叹息。
  这便已是灯展尽头,再过去就只是人家了。
  调转了头往回走。也不知是新摆出来的摊子,还是走得有些饿了,他不自觉为一股沁人的甜香所吸引,脚步缓了缓。
  摊主是个和蔼的老人,见他目光瞧过去,即刻笑出一脸慈祥的皱纹:“桂花蒸,香甜的桂花蒸,这位小哥要不要尝一尝?”
  林晚风注意到他的犹豫,当即笑了笑:“想吃吗?想吃就过去坐下吧。”随后又道,“……过去坐吧。”摇了摇头先朝那处走了过去,于是他便跟上。
  “哎,来喽,又甜又香的桂花蒸!”冒着热气的两碗吃食很快摆到他俩面前。
  “老丈,都是自家做的吗?”林晚风舀了舀,一时嫌烫,见摊上人并不是太多,便与那摊主攀谈。
  “是是,都是年前秋天在自家门前那几颗的银桂上接下来的,内人心细,整了做成桂花蜜,吃时往碗里搁一勺便可。客官你闻闻,可香不?”
  林晚风应了声,细细吹了吹,尝了一口,确实鲜甜,桂花香很是馥郁。
  “客官若是喜欢桂花的味道,”那老丈人见他喜欢,凑过来说,“我今天刚好带了些新启的桂花酿,也是自家酿的,就埋在桂树下,客官可要尝尝?”
  白羡感到对面投来的目光,从碗里面抬起头。
  “能喝酒吗?”对面的人问完随即又自己笑,“想必不能不会。老丈,便是锅子地下那几小坛吗,拿一小坛过来吧。”
  “哎,好嘞!”
  白羡眨了下眼,觉得今日表哥……嗯,怎么说,很有些大方?
  “好吃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快见底的碗,而对方的才没吃几口,即刻慢下了手,“挺好吃的。”其实……南边的口味偏淡偏甜,他适应了很长一阵子。
  这碗点心也跟南边的风物景致一般,带着米团的糯软,酒酿的甜酸,和桂花蜜的芬芳,清淡又精致,不容易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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