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同人)剑舞笙歌-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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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叶晖赶到天泽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叶炜拿着那一封熏着不知名清澈香气明摆着是出自柳云裳之手的信向叶英请战。
叶晖刚想把熊孩子领回去慢慢教训。就看见叶英点了头。
那一刻,叶晖甚至有了揉眼睛的冲动。
这真的是他大哥?大哥不是从来都不答应三弟挑战的么怎么这一次答应了?难道……是因为柳姑娘?
叶晖的目光移到叶炜手中的那一封信上,瞬间脑洞大开。
叶炜可不管叶晖在想什么,得到叶英答复叶炜简直不能更开心,顺手把信塞到边上的叶晖手中就拔出无双剑对着叶英冲了过去。
简直是在做死。
本来还想拉叶炜一把的叶晖看到叶炜这个表现干脆的收回了手,静看自家熊孩子弟弟作死被大哥收拾。
叶英不愧是世间少有的剑术奇才,叶炜在他面前只有被抽的份。
叶炜引以为傲的无双剑在叶英面前根本派不上什么用场,因为他根本近不了叶英的身。
剑器虽利,但也没有到能够隔空伤人的地步。
叶英站在花树下,抱在怀中的剑并未出鞘,剑气却是无处不在。往往叶炜方才寻得一个机会想要突破叶英的防线,就会被无形的剑气抽回去。
叶英的剑气不像柳云裳那样明显,他的剑气无形无质,除非是在剑道上造诣极高的剑道大家,否则根本无法发现剑气在哪里。叶炜当然没这本事,所以他只能够选择最费力的一种方法,耗费大量心神细细感应,然而他很快就没这心力了,被叶英似乎无处不在的剑气给抽的四处跑,让站在一边观战的叶晖看的很欢乐。
叶炜疲于应对剑气,压根没心神组织反击,很快就败下了阵来。
叶英缓步走到累瘫在地上的叶炜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问道:“你可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不该拿了柳姐姐寄给大哥你的信?”叶炜道。
“此为其一。”叶英神色淡淡,“你一共错了三处。其一,擅动他人私物;其二,对家人以物相胁,不仅失了君子风度也实为下乘;其三,你前日在烟雨楼闹事,我们都很担心你。”
开元十四年,江南少年侠士齐集江南名楼“烟香楼”,评选南国风头最盛的五杰,席间杯酒正酣,叶炜提剑登楼,冷笑道:“没有‘无双剑’应允,谁敢妄称俊杰”,众人勃然大怒,群起而攻,叶炜双剑变幻,“浮萍万里”身法展动,无人触其衣角。他避强击弱,逐个击破,尽败群豪,烟香楼此役轰动江南,尽人皆知。叶炜剑术繁杂,人所难测,“无双剑”之名,也从此为南方武林所知。
对于藏剑山庄而言,这是一件十分长脸的好事,对于叶孟秋和叶英这些叶炜的家人来说,虽然叶炜出色让他们很高兴,但是这件事本身却让他们很不满。
叶孟秋气的是叶炜在自己罚他关禁闭的时候偷跑出庄,叶英和叶晖则更多的是因为叶炜做事太过冲动。
虽然这件事的结果很好,但是过程也实在太过惊险。
作者有话要说: 被安利建了个群:一枕长梦 490930838,欢迎姑娘加入一起聊天
现在的时间是第二次名剑大会的七年后,也就是726年。庄花21。妹子16。叶炜的年纪修改一下,据说是709年出生的,这里中和一下是15,柳浮云和叶炜同岁。不过这时候他已经扬名了,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江南少年侠士齐集江南名楼“烟香楼”然后叶炜就去闹事了这里我设定的迟了一年。
本来我是想让妹子给庄花写一封信的,然后我发现遣词用句什么的我实在是弄不来就干脆省了,下面是被我废弃的旧稿
“阿英
见信如晤
前次我与你所言你可还记得?师父道我武功已到标准,已允我入江湖历练,我十分欢喜。你如何?叶庄主可许你入江湖?
……………………………………………………………………
眼下我身处孤舟顺流而下,万籁俱寂,唯有灯影幢幢。忆昔日你我及师姐几人同舟,欢笑之声犹在耳畔,江天一色,至今在目,别后山河远隔不觉数年。今日提笔方才恍然,顿觉岁序推移。
……………………
船将抵岸,天色大白,临书仓卒,不尽欲言,览过博一笑耳,无需赐复。
夏暑易盛,大暑将至,万望珍重。勿念。
柳云裳亲笔”
这一封信的意思就是叶英我师父准我入江湖闯荡了你呢要不要一起?想当年我们一起玩多开心现在我一个人撑着船看风景好无聊就算风景再好但是没有人和我分享还是觉得十分寂寞。所以我决定来找你玩你要负责招待我就这样。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注意天气不要仗着自己的内力号就这样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乱来!
☆、顿悟
叶英在武力上收拾完了叶炜,站在一边从头看到尾的叶晖就很默契的上前把叶炜给拖走准备苦口婆心再教育去了。
叶孟秋最近在忙着教育叶蒙所以对于叶炜的教育就交给了叶英和叶晖,在这一件事情上,叶英和叶晖分工明确。叶英负责武力镇压让叶炜乖乖听话,叶晖负责长篇大论的教育。至于制定叶炜的学习计划,比如说读什么书这种事情,那是叶炜的先生需要操心的事情。
不要问为什么这样分派事情,别想一天到晚都难得说几句话的叶英会像叶晖一样对叶炜长篇大论的教导,刚才的那几句话已经是叶英的极限了。
叶炜和叶晖一走,方才还鸡飞狗跳的天泽楼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侍女罗浮仙将方才叶晖递来的那封书信呈上,叶英转身回了书房,将书信和之前侍女送来的柳云裳和信一起寄来的东西放在一处。这之后才拆了信。
柳云裳给叶英的信内容十分简单,大意就是我家师父觉得我的武功已经达到要求了准我出来历练一下,我从忆盈楼出发顺路来看你。最近天气又热起来了你自己注意一些,我给你寄了消暑的地骨皮你自己煮成地骨露喝着消暑,不喜欢的话还可以弄些竹叶心来。
放在那封信边上的,是和信一起寄来的一包地骨皮。
叶英不自觉的勾起了唇角,浅浅的笑容虽然不甚明显但是却足够惊艳,只可惜现在书房中只有叶英一人,无人观赏到这一场美景。
在寄信的时候连着寄一些东西来,这也算是柳云裳的习惯了。
柳云裳寄的东西并不贵重,但是都很贴心。比如这一次的地骨皮,比如之前一次泡茶用的雪水,再比如上上一次的剑穗。
叶英的指尖落在两日后几个字上,眉眼间的温柔极是醉人。
“云裳……”低低的呢喃,其中隐藏着的是真切的浓郁思念。
七年不见,当年的那个总是笑着,他当成亲妹妹看待的小姑娘如今已是长成了什么模样呢?这么多年,云裳,你可还好?
柳云裳长成了什么样叶英很快就知道了。
柳云裳要出门历练顺便路过杭州,想到多年不见的好闺蜜觉得甚为思念,于是就和叶英约好两日后在云栖梵径见面。
两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叶英来得比较早,正在看风景。
五云山有五色云,已而飞集山西坞中,经久不散,因以名坞。沿坞竹树茂列,风景极是秀美。有道是“行久渐闻钟磬声,则云栖寺在焉……。”每至中宵,梵呗之声不绝,朝鱼暮鼓,与天籁相应答,游人至此,豁然心开,万虑顿释。
藏剑武功本来就与西湖之景有所呼应,不少的招式都是从西湖风景化来,连名字用的也是西湖风景。云栖梵径之景极为秀美,叶英此前虽然来过几次却也是匆匆而过并未停留,此时细细看来竟然不自觉沉迷其中,突然有所顿悟。
于是柳云裳到的时候就正好看见叶英背对着自己在抱着剑顿悟。
“真是的啊,怎么还是这么的不小心。”柳云裳在里叶英有些距离的地方站定了轻声道,虽然是抱怨,但是眉眼间却隐含笑意,眼波盈盈,尽是温柔。
柳云裳知道叶英并没有听见自己的话,柳云裳也看不见叶英的表情,但是柳云裳能够看到的是,叶英的姿势并没有改变,环绕在周身的气场也依旧如他这个人一般沉静而又温和,不具备任何的压迫感和攻击性。
在顿悟的时候,人简直是全无防备的,这时候只要能够靠近,即便是一个三岁的孩子,也能够轻易的杀死一个武林高手。但是同样的,这个时候也是人的感觉最最敏锐的时候,别说是柳云裳这么个一点都没有收敛自身气息的人接近了,就是一只虫子爬过也能够感觉到。
同为习武之人,柳云裳自然知道这一点,所以柳云裳才会有这样喜悦的表现。
真好啊,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这样的信任我。
原来,我们之间的信任与友情,不仅是我的一厢情愿。
你也同样如此。
柳云裳站定,手已经握上了腰间的凌虚,警惕提至最高点,防备着有不怀好意之徒来打扰叶英这一场顿悟。
要知道,顿悟虽然对于武者来说是提升自己武学修为的绝佳机会,一瞬的顿悟几乎能够抵得上几年的修炼,境界也会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顿悟被打断的后果也是极为可怕的。轻则吐血重伤得好好休养,重则功力倒退经脉受损。
柳云裳不得不感叹叶英的胆子,居然就一个人没人在身边守着就敢顿悟,也不怕被人暗算。
叶英这一次顿悟足足花了半个时辰,让柳云裳很是提心吊胆了一番,不过收获也是巨大的。顿悟之前的叶英的武功在江湖上只能算是初初达到一流,但是现在叶英就算是与那些达到一流高手这个水平几十年的人相比也不会有半分逊色,已然能够算是这个水平中的佼佼者。
柳云裳笑着夸奖道:“阿英你……”
少女的声音戛然而止,那被说了一半的话生生被卡在嗓子里再也说不下去。
柳云裳几乎是震惊的看着转过身来的叶英,脸上满是惊讶的神色。
叶英看着站在不远处神色是压不住的惊讶的美丽少女,试探着喊了一声:“云裳?”
话音刚落,叶英便看见碧衣少女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微妙。
柳云裳想起了当年柳风骨不允许她拉着叶英手说话的事情,终于悲伤的明白了那句“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的话是什么意思。
果然是,长大了,就知道了。
虽然刚才看着叶英的背影的时候柳云裳便觉得有些不对,毕竟叶英现在已经二十又一,弱冠之年,身量已然长成,纵然身形纤细,但是对于女子来说叶英的身形也未免有些过于高挑,肩膀也宽阔了一些。但是一直到叶英转过身来让柳云裳看到正面,柳云裳才终于悲伤的发现了某个被自己忽视了多年当初被柳风骨糊弄过去的事实。
叶英他,是个男人。
不是她以为的身娇体软的柔弱妹子,而是个顶天立地的伟儿郎。
虽然叶英如今的容颜依旧如同当年一般美的雌雄莫辨虽是男子却比女子更加秀丽,但是现在的叶英不比当年。除了那一张脸之外,叶英全身上下真的没有半点能够被认为是女子的地方。
就连当年柳云裳最喜欢的声音,也因为变声而不复当年不分男女的清朗,多了几分低沉。
本来以为能够和多年不见的好闺蜜来个相见欢顺便再说一些私密话,但是见面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好闺蜜变成了男人。
柳云裳想,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张是柳云裳知道庄花是男的之后的反应。
地骨皮:是茄科植物枸杞的根皮,具有降压、清热凉血、退热降火等功效。地骨露就是以地骨皮加上中药材熬煮而成,用于暑天可清体内的热气。传统的地骨露是将地骨皮加上甘草、杭菊、麦门冬等去熬煮,味带甘苦。现在则多以地骨皮蒸馏而成,无色无味,一般会以瓶装贩售。由于经蒸馏的地骨露没有味道,故店家通常会加入蜂蜜调味,入口味道清甜。在炎热的夏天,喝一杯清凉的地骨露,除了可以退热降火之外,也是消暑解渴的最佳选择之一,此外,也带有浓厚的古早味,让人怀念。
竹叶心:新鲜竹叶若干,最好是竹叶心的嫩叶,泡水代茶饮。夏天主心,心火旺盛,常让人觉得烦躁,因此在解暑时,清心火也是一个重要步骤。竹叶,随处可见,历史悠久,药食两用。它有清心火和胃火的作用。暑热出汗过多,令人头昏胸闷,选用竹叶心,取其以心走心的原理,专治心火亢盛引起的心烦口疮,和小便赤短。竹叶还含有竹叶黄酮及其他天然抗衰老成分,是竹叶特有的。
☆、后续
叶英专注的看着不远处的姑娘。
少女亭亭玉立的站着,天水碧的裙摆散开来,其上同色的莲花暗绣若隐若现。观其容色,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端的是一个世间难觅的美貌佳人。更兼之气度高雅,举止有度,一身气质更是令人心折。
本来就是十分的美貌,因着这一身气质,生生成了十二分。
当年的小姑娘,如今也长大了。只是站在那里,便是一道风景。
佳人如斯。
一瞬间,叶英只想到了这个词。
片刻之后,叶英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
庄子所说的姑射仙子,大约便是这般模样了吧?
冰清玉洁,娇美端庄,清丽绝伦;秀雅出尘,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柳云裳的容颜,即便是在笑着的时候,眉眼间也有着抹不去的淡远寂寞。那是天生的意态,仿佛旷野烟树,空谷幽兰。
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
叶英在心里感叹着,又对着柳云裳低低的唤了一声:“云裳。”
尚还处在震惊中大脑当机的柳云裳条件反射性的应道:“叶姐姐。”
话一出口,柳云裳就反应了过来自己说了什么到底。
瞬间,柳云裳以手掩面,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给埋进去。
她居然……说出来了!
叶英微怔,先是沉默,继而恍然。
他想起了有些时候柳云裳寄给他的一些女子用具,当时叶英还以为是送给叶夫人的,毕竟柳云裳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