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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芳草觅天涯-第23部分

小说: 芳草觅天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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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上午他除了给孩子们启蒙,就是坐堂诊治疑难杂症了,你我都看仔细点!”
  “小可自然晓得……干么打我!”
  “左一句‘小可’右一句‘小可’,风子你说点人话吧,算兄弟求你了,啊?”
  稍沉默,之后——“哼,小可饿了。”
  “这里的饭食安排有两种,可以自己开小灶,也可以和大家一起吃,我已经替你说过去和大伙儿一起,走吧走吧。”
  饭厅设圆桌三张,几个小学徒坐满一桌,年长者大多耽于研究,扎身纸堆或药房想不起准时吃饭,因此都准备着自己小灶,是以厅里另外两张圆桌只坐了一桌半,连同王谢在内。
  风依涵坐在离王谢最近的位子,二人之间就隔着那位下午坐在他身边的年青大夫,接着观察……咦,王大夫怎么多了一个小孩儿?
  那小孩儿约莫一岁左右,抱在王谢怀里,饶是上桌吃饭,小眼睛也紧闭着,挺安静。稚龄幼儿自然和成人食物稍有不同,少油少盐清淡为主,他面前是一小碗米饭,一小盅肉末蛋羹,还有碟子切得细细碎碎,拌得清清爽爽的萝卜丝儿。王大夫捉着小孩儿的手,让小孩儿碰碰桌上的碗,摸摸勺子,低声告诉他盛的是什么什么,帮小孩儿舀一勺放在他嘴里,小孩儿抽动鼻子嗅嗅,啊呜便是一口,一点都不挑,给什么吃什么,只是嚼得极慢,吃了几口便扭转头去,偎在王谢胸口哼哼不吃了。
  “这是……”
  “这是先生的儿子。”有人替他回答,便是那位年青的大夫。
  风依涵震惊得顾不上说话,一把拉过对方衣袖,再度小声重复问道:“他是……王先生的儿子?”
  那年青大夫点头,对他急切失礼的动作感到不解:“正是,怎么了?”
  “可是他长得……这相貌……”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结婚誓约:
  新郎,你是否愿意娶新娘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新娘,你是否愿意嫁新郎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作者表示把这个誓词推到究极化了——不是“生病或健康、富有或贫穷”,而是“如果我不是我,你还会不会爱我;如果我不是我,我还能不能站在你身边”。跨越了容貌、身份、生和死之后,灵魂伴侣才是真爱。
  所以感觉难过的亲们,请多攒些日子再来看罢。
  作者写的时候也是很难过的。
  
    
    ☆、第三十二章 小世孙?

  那年青大夫似乎有些明白对方惊讶的原因,心道人家相貌怎么,年纪轻轻残疾了多么可怜,你冒冒失失,真不像个大夫样子,稍微责备的目光看过来:“小康儿双目失明,体弱多病,先生一直亲自照顾着。”
  “什么?”风依涵忘记低声,失声叫出来。
  王谢淡淡一瞥:“何事?”
  “没、没事。”风依涵一对儿眼珠子几乎就挂在小康身上,匆忙回答。
  同坐的几位都是大夫,起初看见小康虽然惊讶,但没有一个像他这样失态的,王谢暗暗记在心里。
  稀里糊涂吃完饭,风依涵叫上阿魏回房,一进房间就提着领子把阿魏按到墙上,低声吼:“你知道我看见谁了!”
  他急忙忙连“小可”二字都没用上,阿魏便猜必定有大事:“你看见谁了?”
  “王大夫的儿子!”
  “那又怎样?”阿魏心道一个小孩子能把你弄成这个猴急样儿?
  “据说他一岁多!双目失明!体弱多病!”
  “这是人家家事,那又怎样?”阿魏双手一施力,把自己的领子从对方手里解救下来,“风子你捡重要的说!”
  “他他他——他长得和少主一模一样!”
  “什么?当真?”阿魏也傻了。
  “我没骗你,那脸盘那嘴那鼻子眉毛,就没有一处不像的!活脱脱一个少主小时候!要是有眼睛的话,肯定就是少主的杏眼!”风依涵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折扇一拍手心,“少主真是英明神武,果然听少主的话没错!”
  “等等,少主让我们观察王大夫一言一行不是么?”
  “是啊!而且少主还说只要留意大夫就能明白原因,原来这里有小世孙!少主的意思必定是因为大夫照顾小世孙,所以派小可来保护大夫和小世孙!”风依涵美滋滋地道,“虽然对外宣称是大夫的儿子,阿魏你去打听,小可敢拿先贤的典籍保证,必定不是大夫的亲生儿子!”
  阿魏担心的是另一件事:“可是你说小……世孙,双目失明,体弱多病?以少主的性子,会不会不喜欢小世孙,才把小世孙藏在这里?或者是不是要我们偷偷把小世孙——做掉?”比了个“咔嚓”的手势。
  风依涵一把推开阿魏,怒道:“胡说八道!少主不想留子嗣的时候谁能拦他,虽然在洛城莺莺燕燕左拥右抱,也没传出一个能生下小世孙的消息不是么,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少主将来总会当王爷!哪怕小世孙残疾,也是天家血脉!现在少主没有世子妃,可是这么关心小世孙,即便小世孙不是嫡子不能继位,也是少主的长子,况且,”他兴冲冲道,“人总是会变的,少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少主……唉。”阿魏活动着筋骨往外走,“我再去仔细打听打听罢。你就是性子太软,少主杀伐决断,打从几年前就没吐露过口风要留子嗣,这孩子没准是哪个女人偷偷留下的种,少主八成还不知道。你赶紧写封密报问问少主怎么办,这孩子是杀是留不是你说了算的,还是先远远守着才好。省得少主说杀的时候你哇哇大哭舍不得。”
  “哼,小可才不会哭,跟你赌一年的内务!”
  “少主?小世孙?”王谢坐在书房,看着一张薄纸,纸上一个个不像是字,宛如鬼画符。交给他这张纸的人,赫然便是那日时瑞派遣给他的死士。
  既然死士完全服从王谢,王大夫就令其教自己死士之间鬼画符般暗语各是什么意思,待领会十几字后,发现原来是反切,又将二字颠倒写成一字,每个字四只角上不同的点,或是本义,或是反义,或是同音,或是故作玄虚等等各种规则。这死士是哑的,不通文字,只会暗语,王谢习得暗语后,再遣其汇报就容易多了。
  这两个死士同样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五十六号和七十七号,王谢就唤他俩柳五和叶七,周身上下戾气杀气血气一丝也无,掩盖得极好。五柳个子矮些,叶七脸盘大些,都是黑黝黝古井无波的眸子,一脸老实相,平凡得再不能平凡的样貌,往人堆里一扎连个影儿都不见。
  平时这俩人轮班守卫,王谢不管他俩是怎么轮班的,需要的时候唤声“来人”,总能出来一个便是了。
  这不在饭桌上看见风依涵神情不对,立刻派人探听。死士身上的功夫,断断不是一般高手可以比拟的,将风、魏两人对话听了一耳朵,回去就写给了王谢。
  裴回抱着小康,敲门进来,柳五早闪身不见。
  平时王谢若忙起来,多由裴回照顾小康。起初裴回拿照顾小康当正业,甚至连王谢授课都不去听。一两次还好,第三次王谢就亲自过来找人了。王谢没打算将裴回拴在小康身边,他将裴回从别家医馆“抢”回来,只是怕裴回走上辈子老路,识人不清孤单死去而已,裴回上辈子和他是朋友,这辈子做兄弟或小舅子就好,说什么也不能变成师徒,更不能耽误裴回于岐黄之道的深造,是以两个人都脱不开身的时候,柳五叶七也得出来哄孩子。小孩儿有残疾,更不能拘着,多跟他说话,多接触外人,长大了才不至于怕生,更不会孤僻,庄子里看门的张伯,看园子的李叔,管采买做饭的赵师傅,管浆洗衣裳被褥的钱婶,还有管药材器械的东方管事等人,偶尔都抱过哄过小康。至于那些小学徒,平时按值在庄子各处打下手,也有轮上一两次哄孩子的机会。
  不巧今日,风依涵晚饭时便是坐在裴回身边,因为提及小康时对方表情很奇怪,裴回自然对他不怎么喜欢。
  王谢随手将薄纸塞进抽屉:“小康今天洗澡有没有乖乖的啊?”
  “乖!咧咧!抱!”一听到熟悉的声音,小康探出两只小手要往王谢怀里扎。因为看不见,他耳力非一般的好,循声过去,王谢一把接过。
  小孩子长得快,虽然治疗中途间断了几十天,余毒发作险险又要丢命,好在王谢二次接手抚养后,尽心调治,如今终于将毒再次清得七七八八,小身子日益圆润白胖起来,说话行动也有底气多了。
  可惜他几乎从刚生下来就中毒,身体被糟践得厉害,即使真实岁数已经两岁多,身量依然刚刚二尺出头,与一岁小儿差不多少,头发稀疏,乳齿也只生了十来个。说话更没有普通小儿那般利落,只是耳力好,但凡细微动静都能察觉。万幸头脑没有因用药变得痴傻,虽然不机灵也无大碍。
  王谢特意引着他叫爹爹,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念,没几天小康就会唤他“咧咧”。裴回听着眼热,逗着小康要他叫哥哥,王谢听了皱眉,追问怎么是哥哥?这个辈分不对。裴回想想也是,要不,叫叔叔?王谢还是微微有些奇怪的神色,小裴回忽然福至心灵,低头教小康喊舅舅,果然小康“丘丘”一声唤,王谢忍不住翘起嘴角。
  裴回说给小康洗澡,其实还是每日的药浴,同时按摩经脉。人体皮毛发肤均内连脏腑,药物由表及里,循行经络,内达五脏六腑,便可疏通血脉,濡养全身。小康向来听话,除了总是拿手揉眼窝,眼窝脆弱怕沾染药液,裴回每次帮他泡洗身子之前会拿眼罩给他戴上,小心翼翼洗完,往往两个人都一身汗。
  裴回先给小康擦干身体,穿戴好免受邪风入体,送到王谢这边,自己再回去沐浴,王谢哄着小康跟“丘丘”说一会儿见,裴回笑笑去了。
  “咧咧!”小康洗过澡舒服了,在王谢怀里拱来拱去。王谢笑着纠正:“是爹爹。”小康咬着小腮帮“噗噗”吹气,仰着脸,扯着王谢衣襟往手指头上缠,年纪小小盲态尽显。
  谁能想到这个从鬼门关救回来的小孩儿竟然是小世孙呢?
  听风依涵与阿魏的对话,却与时瑞无干,最多也不过是世子通过繁露山庄,将人安排进来罢了。千里迢迢,明晃晃硬生生安插人手,可不像时瑞所说,小康他爹不管他。
  时姑娘和小世子的相识,可谓一场孽缘。简言之八个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若是往曲折处讲——那便是“小孩儿没娘,说起话长”了。
  小世子的爹是富贵闲王,跟太上皇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兄弟俩关系忽冷忽热但绝对没有翻过脸,太上皇从登基到退位,两个人硬是留下一段天家手足亲情的佳话。小世子的娘还是太上皇帮着做媒娶的,将门虎女。可惜女将军美艳归美艳,早年练武太狠身体有亏,调养许久才生了两个女儿,大姐是皇后手帕交,二姐颇得皇太后青眼,嫁得都不错。只是太上皇遗憾兄弟从此绝后,也劝过再纳侧配,王爷硬是不娶,也许是老天怜其鹣鲽情深,王妃年纪大了老蚌生珠,小世子横空出世。一时间王爷王妃、长姐次姐、皇后太后,将小世子这宝贝蛋宠得上了天。
  小世子本人粗通文墨,很是随他爹,武艺高强,长相美艳,这都随了他娘,只是被宠的性子乖张了些——这是往好处说,往不好处说,便是太……咳咳……一身风流债。
 
    ☆、第三十三章 无辜

  打从十岁八九,小世子床上就没少过女人,长到一十九岁,洛城花街柳巷但凡有些姿色的女子几乎被睡了个遍。便是官宦人家的小姐,也几乎被招惹个遍。还好小世子对正经人家姑娘,非得你情我愿方共度良宵,没做出什么巧取豪夺勾当。但若对方妄图借此飞上枝头变凤凰,却是不能。有非要黏上来他也不厌,后院收了一大群女人,都没名没分,愿来就来,愿走就走,转眼间小世子又去和新人调笑了。
  所幸的是,至今为止虽然小世子风流史可以写一箩筐,未曾听说有谁当真得青眼能长久的。对于识时务但求春风一度的姑娘,小世子虽然喜新厌旧,也还怜香惜玉,赏花游湖,送金送银。那些不识时务,争着爬上床不肯下来的姑娘,便隔三差五出个大事小情,若碰壁而不回头,那么再过几日便芳迹渺渺踪影全无,生死不知。
  还有一样,小世子只爱好床第之事,对于小孩儿却极为厌恶,每每事后要将种子流出,也三五不常的给女人服用避子汤,他振振有词:“花街柳巷的娘们儿身上有没有病不说,就是怀了,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的种,小爷我一概不认。”若那个姑娘说身怀有孕,立刻打掉。也曾有过两个珠胎暗结瞒着他的——哪里瞒得住!生下来立刻溺死,大人也弄做意外身亡。
  而时姑娘,出身在奉天子密令而建于江湖的繁露山庄。偶然到洛城游玩,荷包不知不觉被人偷了,在酒楼品尝过风味美食而无法会钞,正尴尬之际,微服化名的小世子仿若从天而降,慷慨解围。
  人既美艳,出手亦阔绰,时姑娘对其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回家念念不忘,便相思难耐,乘夜留书一封离家出走,偷偷摸摸到洛城那家酒楼苦候半个月,终于得见情郎。见情郎是位风度翩翩的公子,也不敢吐露自己江湖身份。
  小世子虽说来者不拒,也挑长相,更是怕给家里惹事,必然先调查了时姑娘背景——岂不知,时瑞对于爱女那叫一个疼宠,既然爱女找到心上人,生米煮成熟饭,他总得未雨绸缪一番,因此事先查了小世子背景,觉得不是江湖人,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爱女托付终身也没什么,将爱女的出身改动成普通人家,偷偷找到女儿通了气,赢得爱女一片笑脸。又因为爱女再三要求,没有派死士护卫。
  ——小世子既然用的化名,背景自然也是编造的。
  小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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