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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芳草觅天涯-第35部分

小说: 芳草觅天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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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康听见身边有陌生的声音,起初有些怯怯,越陌暂时没法触碰他,便哼起了儿歌:“杨柳儿青……”
  这首儿歌小康会唱,跟着咿呀呀唱起来,屋檐下灰衣时不时叫两声打乱节奏,一室欢声笑语。
  午休过后,一个继续处理公务,另一个继续出门授课。回来之后一起用过晚饭,越陌把菲菲打发远了,两个人肩挨肩,亲亲热热坐在一处,商量将来打算。
  ——要不要对裴回说出真相?
  其实这个问题在晚间,越陌提出来的时候,二人几乎给出同一个答案:顺其自然。
  他俩关系,起初必然要隐瞒所有人,包括裴回,等掌控大局之后,就不会在裴回面前过多遮掩,端看裴回会怎么认为。
  越陌担心的是,借尸还魂匪夷所思,不是谁都能接受的,裴回认得出越陌是最好,认不出来,只道王谢在这么短时间“移情别恋”,会不会以为王谢对于燕华感情其实并不深厚,这边尸骨未寒,那边就琵琶别抱,从而生出怨愤之心?越陌倒不在乎裴回怨恨自己,毕竟在所有人眼中,自己确实是个外人,只担心裴回对于王谢“喜新厌旧”而介怀。
  王谢对裴回品性了解更深,觉得裴回死心眼认定了人就不会变,确实虽然不一定会接受借尸还魂之事,但是自己和燕华都是他亲近的人,只是一个死了一个没死,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自然更为重要。裴回悲痛过后也是打起精神向前看,又是操心他又是操心小康,如果此时出现一个能够令王谢走出低谷的人,裴回起初可能会觉得不自在,但是他老实厚道,通晓事理,也不会对自己和越陌不满。
  越陌想想也是,死者已矣,裴回老实人连生气都不会,最好是能在慢慢暗示中领会自己的身份罢,他不想隐瞒,可是这事……幸好现在要重新为将来筹划打算,一时还不能大肆宣扬双方关系,那他就多表现出来自己被王谢才华折服,展开追求,死缠烂打好了。裴回会劝王谢好好活下去,必然希望王谢日后过得开心些,自己就多多表现。
  想想裴回中午过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问王谢为什么突然要走,为什么突然又改了主意。王谢答应过给他解释,他就耐心等解释,是以王谢也不忍心瞒着裴回太多事,最好事先做个铺垫,细水长流,省得日后越陌难做。
  “这个时间容翔还没睡,我先去找他。”
  “好。”
  “鹦鹉我带着。”
  “嗯。”
  
    ☆、第五十章 包容

  “爹爹!”小康耳力甚佳。
  “重芳大哥?”裴回给小康洗过澡,正陪着他玩扔铃铛——顾名思义,就是将几枚小铃铛一下子撒在床上,让小康根据声音去找,找到了有肉脯吃。铃铛的数量从一开始的一枚,已经变成现在的三枚。
  王谢放下鹦鹉笼子,过来抱小康,互相亲亲,碰碰,摸摸,之后抬头认真道:“容翔,有件事,我想了又想,除了跟你,也没人可以说了。”
  裴回吃了一惊,王谢在他面前一向或强势或镇定,还没有这么踌躇过:“重芳大哥,请讲?”
  “我昨天那么急躁的原因,其实是……以为燕华回来了。”
  “什么——”裴回差点习惯性去摸王谢脉门,忍住了,他非常清楚燕华的死对王谢打击有多大,一直提心吊胆怕王谢出事,现在想想莫非怕什么来什么,终于失心疯了不成?
  王谢叹了口气:“容翔,你知道我和燕华的情分。说实话,我看到他躺在地上的时候,从来没有感觉到那么绝望过,一直以来我的努力都算什么呢?若不是我打算报仇,当时真的半点也不想活了。”
  他给裴回做铺垫,不免回想起往事,心里自然难过,眼圈忍不住泛红:“燕华的留书你也看过,他不许我死,我舍不得不听他的话,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总想着,他会不会魂魄入梦来看我,会不会转世投胎来寻我,所以我不敢死,不敢,就怕万一他说的是真的,我死后他不再见我,或者他转世了找不到我怎么办。”
  声音渐渐哽咽:“就是虚无缥缈的希望,也是一点希望。尤其……当我听到莫公子那只鹦鹉的叫声的时候——他在叫我小名!现在世上只有燕华知道我小名!”
  裴回愣愣点头,即便没经过刻骨铭心的爱,走在大街上如果有人听见与自己名字相似的呼喊,谁都会抬头张望,人之常情。
  王谢又道:“当时我就想,这是不是燕华生前所说,附身鹦鹉来找我了?而且这鹦鹉和燕华一样,也是双眼看不到,所以……所以我很失态。”
  裴回继续点头,他也记着当时王谢满面春风的样子。
  “随后我和鹦鹉说了一夜的话。虽然他不会说很多字,但我觉得那就是我的燕华了,我想补偿他,谁知道他会陪我多久呢?是以急匆匆想陪他一起去游历。”王谢才不敢说自己是为了试探越陌而故意为之,裴回是他的兄弟,做好大夫,过好日子就可以,耍心机这样不上台面的事,打死也不能告诉裴回。
  裴回很认真的听着,不断点头,他理解王谢的心情。
  “幸好昨天早晨给莫公子诊治的时候提到这个,他觉得我神情有异,对鹦鹉过分关注,于是当晚主动找到了我,跟我原原本本谈了鹦鹉的事情——这只鹦鹉是他院子里的花匠自小驯养的,一直是这样模仿人言。而花匠有个小儿子,乳名儿也是阿小,它听惯了才会这样叫。”王谢解释,“我自然不服,跟莫公子理论,因为鹦鹉叫得出你的名字。”
  “是啊。”裴回点头,“难道不是它一夜间就学会的么?”
  “它喜欢重复别人说话的后面几个字。”王谢说着提过鹦鹉笼,戳戳鹦鹉,“比如我们来说小康。”
  “小康,小康!”
  “再来叫王谢。”王谢一边对着鹦鹉说话,一边将听见陌生声音叫自己,疑惑着爬过来的小康揽在怀里。
  “王谢,王谢!”
  小康很是好奇:“爹爹?”
  “爹爹,爹爹!”
  听见对方在叫,小康也叫:“爹爹!”
  鹦鹉跟着叫“爹爹”。
  小康得到回应,叫得更起劲了,声调上了一度,音量大了两度,一人一鸟比着叫。
  于是王谢看看小康看看鹦鹉,无奈对着裴回笑了笑。
  “原来是这个缘故,重芳大哥,所以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鹦鹉。”
  “是啊……”王谢漫应着,满眼失落。
  裴回知道自己必须安慰王谢,他也知道自己嘴笨,想了想只好开口道:“我哥无论是否已经转世,也不希望看到重芳大哥这个样子。他定是想要重芳连他的份一起活下去。”
  “嗯。”王谢明白裴回的态度了,“容翔,之前我太冲动,十分抱歉。”
  “没关系,如果重芳大哥想出去散散心,十天半月的我还照应得来。”裴回连忙劝慰。
  王谢摇头笑道:“容翔已经很是辛苦了,是我的不是。”
  两个人又说了会儿话,一起哄睡小康,王谢这才回来。
  ——裴回过几天确实会很忙,庄子里人手就这么几个,他还是向越陌借人罢,比如似乎菲菲就很能干……
  越陌听王谢的回话,也明白裴回的想法了,对这个弟弟真是喜爱。
  至于王谢说借些人手的事,当然支持,理由都是现成:王大夫要给自己治伤,忙不过来,手下还不先行为大夫分忧解难?
  夜间两个人分房而卧,越陌伤还没好,王谢颇为“哀怨”地跟着人到隔壁,抢了菲菲的活计给越陌擦身——其间偷得香吻若干,上药——揩得小油若干,服侍睡下,这才回了自己屋子。
  嗯,昨晚越陌就睡在自己床上,今晚越陌就和自己一墙之隔,都说来日方长,但人生有可能遇上各种意外,那就悔之晚矣,因此还是把握眼下的好。王谢惬意舒展四肢,着实在床上打了三四个滚,寻思明天要请蔡大夫来一趟,给越陌动手术修复伤口和疤痕的事,别人即使干得了,他也不放心,蔡大夫最拿手的是外科,加上他,两个人够了。裴回和菲菲辅助,再叫上礞石,小蔡大夫虽然性子急,有他师父看着也不会出问题,那么也就够用了……
  早上越陌还未起身,就听院子里有人说话,仔细分辨,声音大的是灰衣。另外还有压低了嗓音的王谢。院子和外屋隔着一道门,外屋和里屋隔着一道帘,里屋床帐是放下的,也就是他曾经目盲,对声音无比敏感,才经过三重壁障听到模模糊糊的交谈。
  菲菲就在外屋候着,早看到王谢和一个瘦小少年一递一答说话,瘦小少年还不住拿两手比划,说的是有一辆马车正往这边过来,马车尾部有个标记,是夏城彭家的。王谢点头谢过,拿了几个钱给瘦小少年,对方很是高兴地走了。
  原来王大夫也养着眼线。菲菲立刻想起来在少主快到于飞庄的时候,侍卫禀报有人偷窥,形容过相貌之后,少主只下令不理,想必早已料到是探子,看来王大夫确实有一套能耐。
  那马车来到于飞庄门口的时候,正是庄子里众人刚刚用过饭的时候,彭伟穿着深红色暗纹牧童图的杭绸衫子,满面春风下了车,一挥手,仆从从车尾抬出一块“仁心仁术”的扎红匾额,又有仆从搬出只木箱,掀开盖子看里头盘着好几挂大红鞭炮,当即就在大门支起竹竿,噼噼啪啪放了起来。
  彭伟随即又一挥手,后面的仆从抱出一只大篮子,满满的红色小荷包,里面裹着铜钱,见人即发。张伯见来人喜气洋洋就晓得是好事没错,赶紧向里面禀报,不多时王谢出来,互相客套几句,王谢让着往里走,彭伟一拍脑袋,忽然露出了尴尬神色:“重芳等等,给你介绍我……妻弟——筝薇,怎么还不下来!”
  秦筝薇就是在满地大红色炮仗纸屑中,莲步轻移,缓缓走下马车。
  天蓝色单罗纱衫,竹青色衣带,浅色步履。往面上看去,几络碎发垂下额头,眉不描而秀,唇不点而朱,眼若秋水,腮若桃花,亭亭玉立,宛不胜衣。十指纤长白皙,轻轻握住一支绘着兰草的折扇,缓步而行,弱柳扶风,到了王谢近前,拱手为礼,未曾说话,脸就悄悄红了:“小子……秦筝薇,见过王先生。”
  王谢还完礼,望一眼彭伟,心道这秦筝薇女扮男装如此明显,一眼就能看穿,要做什么?
  彭伟有些不好意思地擦擦头上汗水,还没开口,秦筝薇便接着道:“家姊有孕在身,不敢劳顿,小子此次前来,专为替家姊感谢王先生。”
  这个理由实在正当之极,王谢便将二人让到花厅。
  分别落座后,彭伟表示自己非常喜悦,除了放鞭炮发红包,若孩子平安出世,还请王谢拨冗登门赴宴,洗三满月百岁一个都不能少。王谢欣然点头应允。
  彭伟又道:“原本贱内是想去寺院设些香火钱,求佛祖保佑孩子平平安安,我觉得这钱在寺院便宜了和尚,倒不如花在实处,落得个口碑。”
  商人一向务实,无利不起早,王谢了解,彭伟此时跟自己提起这话头,必然是想做些什么生意,而且八成以上与自己有关,于是问道:“不知道彭兄有什么打算?”
  “我在得知夫人有孕的当晚,曾经作了一首诗:莺声唤醒枝头蕾,燕舞引出春意浓。临溪久困听禅语,杏林飘香是太平。没有重芳这么出力,我哪里能抱上儿子!是以我想做件弘扬医道,流芳千古的大事。”彭伟摩拳擦掌。
  “愿闻其详。”其实王谢已然明白了六七分,上辈子他没少遇到过这场面。
  作者有话要说:  【还记得彭伟童鞋喜欢乱作诗的习惯灭】
  彩霞的宝宝们扔了一颗地雷~~~感谢~~~
  仪佳童鞋友情提供的小剧场:
  小裴:“柿子是燕华大哥么?”
  老王: “你猜。”
  小裴:“……不是?”
  老王:“你再猜……”
  
    ☆、第五十一章 小姨子春心动 王大夫有节操

  “重芳,我也不和你打诳语,我要资助于飞庄,开义诊。”
  “大善!”王谢不吝赞扬。
  双方便就如何资助庄子开始商量:建医馆费用几何,采买药材费用几何,救济义诊费用几何,等等。
  说得兴起之际,忽然听见旁边嗽声。
  “咳咳——”秦筝薇见座上二人相谈甚欢,似乎将她忘在一边,不由出声提醒。
  彭伟一听咳嗽,刚刚兴致勃勃的表情立时拧成了一团,斟酌着道:“啊,重芳啊,这次我夫人有孕,全家都小心看护,筝薇和她姐姐感情深厚,担心姐姐的身体,就想跟着重芳学些妇科经验,好方便照顾,不知重芳是否愿意收下这徒弟?”
  女弟子确实很少,这就是对方改穿男装的原因?王谢看向秦筝薇,见她折扇半遮粉面,那一双眸子秋波粼粼,充满希望地凝视着自己,暗暗打了个寒战。
  ——他敢拿自己六十年经验对天发誓,这姑娘必定不是专门来学医的。
  彭伟拿帕子擦汗,他领教过王谢心计,知道此时对方沉默不语,定然看出了什么,愁眉锁眼地低声道:“重芳,我夫人平时没求过我什么,她就这一个妹……弟弟,看在未出世的小孩儿面上,这束脩好商量,啊?如何?好商量,好商量。”
  动之以情是可以的,晓之以理王大夫是软硬不吃的,那么只好晓之以“利”,希望看在银子的份儿上,王谢能高抬贵手。
  王谢现在并不缺钱,他只是嫌麻烦,毕竟庄子里女眷少,男子多,有女学徒不假,多是穷苦人家出身,老老实实勤勉向上的,把秦筝薇这样一看就格格不入的女扮男装放进来,真出了事这女儿家还要不要清白?这庄子名声也败坏了。想想越陌手下的菲菲,一身朴素,相貌乃上人之资,但一出了院子就低眉垂眼不张扬。再看看面前这媚眼如波,生怕别人不晓得自己女儿身的秦姑娘……
  不过如果拒绝对方,那就打了自己的脸。毕竟于飞庄招人的时候是声明“有教无类”,愿意学医的都可以过来。
  也罢,有好学之心总是好的,自己还解决不了一个小姑娘么?王谢想想:“若说要学些妇科经验,倒也不难,秦……兄弟识文断字,我列个书单,回去先看医书便是,有不明白的,顺手记下,每五日过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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