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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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救他,我托人在深林之中埋伏了三个月才猎得一头一丈五六的斑斓猛虎入药,被你这么一吓,少不得又要费上三个月,也不知有没有猛虎可猎……安神药物另算,只要赔一头差不多大小的猛虎可以了。”
看见计元不可思议的神色,王谢笑眯眯道:“大人这是要悔账?”
计元一拍桌子:“谁知你说的是真是假?”尤其是——“那小孩儿怎么会是你儿子!”
“我唬大人作甚,不相信的话可以去春城我老宅附近打听,想必大人堂堂君子,不会做出有欺暗室之举。”王谢说得相当坦然,“户籍文书就在我床头包袱里,我去取来便是。”
计元心道,户籍文书看不看的已然没有必要,越陌在此出现,早已说明一切,只是这位王谢未免太过小家子气,令人不虞。不过……“王先生是大夫?”刚刚那一连串药名信手拈来,娴熟无比,不是大夫哪能说的这么流畅。
王谢点头,越陌在旁很恭敬地道:“便是重芳治好了小侄的伤。”
计元的两道眉毛跳动起来:“你医术很好?”
“也算不得很好,就是经常治不死人罢了。”
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庸医,另一个是“只要治,人就不死”。
说话口气太大,计元心中更是不喜,碍着越陌面子不好发作:“足下年纪几何?”
“廿岁。”
“廿岁啊……”计元满腹狐疑望向越陌,这个年青人真有这么好医术?不会是你奉承出来的吧?
王谢一看计元的表情,便微微笑道:“大人此时转移话题,莫非另有用意?”侧头低声问越陌,“天涯,你这位世叔不会也想叫我作白工罢?”
他这一侧头,离着越陌颈子很近,嗓音低沉柔和,计元肉眼可见,越陌双颊“噌”一下子泛起粉红,眼神发直,说话不利落:“不、不会。”
“不会就好,昨天景秀楼容翔便做了一回白工,我可是无利不起早的。”王谢表情却是很坦然。
当众交头接耳,本是失礼之举,他做起来自自然然,好似理所应当。
问过越陌之后,便向着计元又一拱手:“既然大人心有疑惑,在下也不多留,刚才一场误会还请大人收尾,大人身为一方表率,务必不要亡了我等小民对朝廷诚信的一片拳拳之心——不过,如里正先生不敢为证,在下也相当理解。天涯,还有大家,请随意。”
王谢行了个礼,施施然转身上楼。
“哎……”越陌看看计元,又看看王谢的背影,欲言又止,整个人有点没精打采。
计元眉毛突突地跳:“莫贤侄,你——”看起来两个人关系相当不错,而且似乎是越陌上赶着迁就对方?凭越陌的身份地位,还上赶着迁就对方?
昨晚越陌跟他提过,要引荐一位神医,并将之形容的天上有地下无,眼睛里熠熠生辉,怎么就是……这个王谢么?
计元并不在意对方的态度。有本事的人必然有脾气,大家都是宽容的,甚至认为这才符合高人的个性,况且有本事的人没脾气那才是少之又少。
他在意的,是对方的年纪。但凡以经验取胜的行业,如郎中之类,那是年纪愈大,经验愈足,愈加可靠。计元起初以为王谢驻颜有术,再看越陌如此恭敬,想来怎么着也得比自己大,结果竟然才……廿岁?
若在战场上,廿岁不过一员小将,朝堂上,廿岁可谓神童,而廿岁的神医……闻所未闻,怕是仲永之辈。
越陌抬头笑笑,眼中一丝压抑:“没什么,重芳一向不喜欢杂事,想来他是怕世叔要试他的医术,宁愿先走。”
——这还有怕?
计元立刻询问出声。
越陌指指下面:“昨晚我们在景秀楼,他的兄弟在包间里给姑娘小子们挨个诊了一回脉,这次世叔至少带来十个人,医不叩门,道不轻传,他不想做这个。”
计元这才反应过来,立刻又被越陌话里的另一件事刺激,一拍桌案怒道:“又是景秀楼,你就知道去景秀楼!是不是我朝各地的景秀楼你都得去一遍啊?啊,我说错了,是已经去过一遍了吧?你打算去几遍啊?”一看到这张酷似王妃的脸孔,再想到越陌天天秦楼楚馆不得闲,计元气不打一处来。
听见他质问,越陌第一反应并非辩解,而是赶紧回头看看,没看见王谢,这才摆手分辩:“世叔我在景秀楼只是招待客人,可什么都没做!”
“你哄鬼呢?我还没老糊涂,要不是你还有点良心,不糟践良家姑娘……你说说你还没成家,小小年纪再这样下去搞坏了身子,对得起王……你父母么!”
☆、第一百一十六章 重芳请支招
计元嘴里骂着;心里可有些不平静了。
因为他发现越陌对王谢极为重视;重视到自己的劣迹都不敢让对方知道的程度,这王谢究竟什么来路?
“世叔;世叔——”越陌忽然想起一事;得意笑道;“世叔这是又在转移话题么?”
计元噎住,这小子胳膊肘往外拐!
他反应也快:“不对,我被你们这么一折腾差点忘了来意;小孩儿呢?你什么时候当的爹?孩子的娘是谁?孩子怎么会失明?那女子……在哪里?”他本来想问“孩子的母亲是否处理妥当”;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
他生了怀疑之心;便因为这小孩儿长得太像越陌,而做平常人家打扮。如果是越陌吃干抹净;女方偷偷把孩子生下来;便要好生琢磨其用意了,是故意留种,为了扶植一个世子妃,将来孩子继承王位?还是政敌故意为之,败坏天家名声?抑或只为敲诈一笔家产?还是想扶植此人,将来与天家作对?
毕竟小世子还未成亲,虽说这私生的孩儿没有登上王位的可能,但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并非不能通融。
是以计元一定要查出这孩子背后有什么势力。
但他种种想法中,唯独没有眼下这种:越陌与养小孩儿这家相熟,关系看来非常的不错。
那么就是越陌托这人养孩子了,自己人说话办事就都省心了,而另一套疑问又浮了上来。
“还有,你得给我老实交代,偷摸养这个小孩,是怕父母责怪?还是不方便你出去猎艳?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再说王妃王爷都是通情达理之辈,有什么难处不能解决,非要你自己偷摸养孩子?”他才不信偌大宓王府养不起一个小孩子,既然是越陌故意为之,其中会掺杂何种心思?
总算有心,还知道收敛,没养在洛城。人选找的也合适,有个大夫随时看着,别的不敢保,身体是不成问题了,而且一个大夫也顶半个书生用,进退举止还能讲些规矩。虽说这“神医”二字可能有些夸大其实,但是小孩儿养得白胖胖活泼泼的,除了失明也没看出来什么毛病,还算不错。
不过护卫就差了点,虽说忠诚护主为人可靠,显露的功夫很是不错,脑筋转得快会施计策,性子也体贴,小孩儿挺喜欢的,可是走在街上形迹可疑,还是个哑巴,叫人怎么交流?越陌手底下没什么能人,不会找他爹娘借人手吗?最起码也找个能说话的来啊。
越陌见他眉毛每问一句就一上一下跳动,笑吟吟道:“世叔,我办事,您放心。”
“我放心不了——你说你平时胡闹也就算了,突然跑边城去,战场杀敌是好事,可谁也没让你连小命都赔进去!带着伤还四处乱跑,伤口好了就立刻去景秀楼?还有,要不是我发现这个小孩儿,你打算瞒多久?啊?这孩子至少两岁了吧,现在长得就这么像你,将来那还了得!还有,孩子的眼睛到底是怎么回事?谁干的?报复回来没有?”
宁芝夏早在王谢上楼的时候,给林虎峰使了个眼色,两人悄没声儿走了,二楼只有计元和越陌两个人,是以计元虽然没有压低声音说话,平常音量也不会被人听了去。
而林虎峰跟着宁芝夏离开以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去找裴回。
他敲了敲王谢的门,开门的是那个哑巴侍卫。林虎峰瞬间精神了:“大哥,你功夫不错啊,而且气息内敛,我之前都想不到你是这么一个高手,有时间较量一番?”
——他并非下盘不稳之辈,而对方能毫不费力一把将他拉过来;在面对包围的时候,又能轻轻松松躲开两人夹击突围而出,那诡秘的步法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林虎峰见猎心喜,又惦记切磋了。
叶七低眉垂眼,让到一边,他正在向王谢汇报情况,林虎峰是中途被他拉过来的,中途又被他打发去搬救兵了,他才是从头到尾经历一切的人,又涉及到小康的安全,自然汇报的从头到尾详详细细。
见林虎峰主动要求切磋,叶七最先想到不是别的,是吵醒小康的那一嗓子。
他并没有应答,毕竟这是主人的好朋友,只是指指王谢,表示他只听王谢安排。
然后就飘身出去了。
“虎峰?”王谢正蹲在地上,哄小康拿着盲杖探路,两人之间横放了个凳子,地上还横七竖八摆了点别的小东西。
“重芳,”林虎峰走过去也蹲下,拍拍手,“小康来林叔叔这边——重芳,你看人看得一向挺准的吧。”
王谢愣了一下,林虎峰怎么忽然提起这个?
还好林虎峰说话没有什么吞吞吐吐的习惯,接着便问:“你觉得,有气质、聪明、大方、温柔、体贴……嗯,还有会做饭——这些里面,我比较符合哪一个?”
林虎峰的疑问真要回答,简直不能再容易。
王谢听完了,叹口气:“虎峰,你自己还是很有特点的,何必琢磨这个呢——来,小康,前面过不去该怎么办呢?”
林虎峰闻言,再笨也能听懂人家这是什么意思。自家人知自家事,他自己也明白,抓抓头发,同样叹口气:“我知道自己这几样一样不占,照猫画虎学点是点成不?”
王谢也没多问,想了想:“最容易学的啊……做饭最容易,剩下的可就不好学。我觉得,你说的前几样:有气质和聪明大方,这三个短期内是学不成的,得拿无数经验堆积,不过温柔体贴这个还不算太难。你要是真想试试看,就得找个温柔体贴的人,看他是怎么行事的,然后自己揣摩。”
“这管用?”
“自然管用。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日日耳濡目染,也就会了。”
“那我跟谁学?”林虎峰追问。
王谢目光盯着小康,顺口反问:“难道不是容翔?”
“这个嘛……”林虎峰很为难。
王谢很奇怪地看他一眼:“难道你觉得容翔还不够温柔体贴?”忽然恍然大悟,“是了,容翔毕竟是男子,总有些疏漏之处,我再想想……不如,你去跟菲菲学。”
“菲菲?”
“你想,莫公子每天都是菲菲伺候,不温柔体贴,能干得了这个?而且菲菲也很聪明,还会做饭!你都不用再去找厨子了!”
被他这么一提醒,林虎峰恍然大悟:“对了,刚才怎么没看见菲菲大姐?”
“她在一楼。大概在跟风依涵和阿魏说话,因为他们俩回来晚了——等莫公子过来,你单独问他,能不能让菲菲讲讲怎么做才是温柔体贴,然后跟着学学。”
“好主意!小康,过来让叔叔抱抱!”林虎峰喜笑颜开,把“翻山越岭”磕磕绊绊走来的小康拎起来转了两个圈圈,又放地上,“我现在就去看菲菲。”
“嗯。”王谢面带笑容,心想:想学着“有气质会做饭聪明大方温柔体贴”,跟自己本性完全不一样,提起容翔又别扭不想跟着,看这意思,是铁了心打算开始追了?
林虎峰为人一根筋,想到什么立刻行动,其实若是认死理,配一根筋的容翔也好。只怕这是少年热血上头,喜好新奇,一时兴起。
话又说回来,裴回也不是个没主意的,看似随和,其实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心里面清楚着呢,要是裴回愿意,他也不会拦着……不过看林虎峰这架势,大概……裴回离愿意也不远了。
裴回喜欢的类型,原本是燕华那样的,林虎峰本性跳脱,怎么可能学得成?
但是林虎峰只要掌握一个“诚”字,裴回就会喜欢。
毕竟裴回最基本的要求,凌驾于种种性格或特长之上的,就是“心意”。
而他回报的,也是一个“诚”,自己诚心诚意、全心全意,对一个人好,好到对方可以随意挥霍的地步。
林虎峰没白眼狼那么精明,应该不会随意挥霍吧。
——他要是敢挥霍,自己,加上越陌,有不下百种的法子让他后悔。
想想,林虎峰不同于白眼狼的最大区别,应该是功名权势之心。
林虎峰不在乎,裴回同样不在乎,虽然表面上一个喜静一个喜动,外人看着性子不搭,裴回那是没机会玩,更没有人带着玩,其实还是挺憧憬的。
先不提裴回在春城平时安安稳稳坐医馆,一说闹端阳就真的打打闹闹玩耍起来的事,单说最近,没看见已经跟追风好的,一人一马恨不得抱在一块了么,马术那是一日千里!
他十七岁的年纪喜静,纯属迫不得已,孤身一人没亲没故,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事事都要精打细算,哪有银钱和精力出去玩闹?学的医道又以沉静稳重为先,天底下只有咋咋呼呼的病人,没有咋咋呼呼的大夫,想跳脱,自然也跳脱不起来。
这样一想,林虎峰虽然莽莽撞撞的,经常令裴回哭笑不得,但焉知裴回不是默默地乐在其中呢?
再想想上午在景秀楼,裴回跟自己说的……王谢顿时觉得两个人有些当局者迷。
有个人带带裴回也是好的,无论成不成,裴回多些经验阅历也是好的。就看林虎峰怎么处理了。
“——小康,找得着床么?想想床在哪里?”
被林虎峰拎着转过圈,一下子不容易分辨方向,小康拿着盲杖,表情有点茫然。
“拿盲杖敲敲地,听两边声音有什么不一样……”
王谢继续专心教小康。
☆、第一百一十七章 虚心求教
“菲菲;菲菲……”林虎峰嘴里大小声变换腔调,兴致勃勃地念叨,兴致勃勃地往楼下走;途中偷眼一窥,计元和越陌还在说话,丝毫影响不到他兴致勃勃的心情。
他们说的什么,并不在林虎峰的关心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