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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风流杀手俏总裁-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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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军人抓住我的脚踝,将我倒拎了起来,说了句侮辱性的词语,然后将我整个人抡起来甩。我天旋地转,死死的保住脑袋。我的手臂上、腿上、几乎没一个部位都被擦伤,内脏都偏移了位置,而力大无穷的黑人士兵似乎还没玩够,仍在不停的旋转。我知道当他玩够的时候,就是把我摔到墙上的时候,我会脑浆迸裂……
但他惊骇的呼叫了一声,然后力道飞速减弱,就像海潮从沙滩退去一样。我强忍着呕吐,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时,看到那名军人倒在血泊里,胸口插着一个锐利的铁片,而那个被我救了两次的男孩就站在尸体旁边。他撕开了烧鸡,伸手递给我了一半……”
罗邺停了下来,脸上的轻松渐渐隐去。
林宛瑜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发凉的双臂,“你们早该合作,这样生存的几率就会更大一些——可你说了这么多,跟吃人肉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罗邺抬起头,望着飘舞的雪花,“因为最终,我吃的就是他。”
“什么!?”林宛瑜大吃一惊,“可你们不是合作关系吗?你们一起经历了那多多磨难,你怎么会吃——”她实在说不出那个词,转而质疑道:“这是你故意杜撰的情节吧?实际上那个男孩根本就不存在是不是?如果存在的话,你的故事中他为什么连个名字都没有?”
罗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用静如落雪的声音说道:
“他叫刹。”
第一百零一章困境
刹……
这根本不像是一个名字。
林宛瑜想要张口反驳,但罗邺却神情哀默的坐在火堆旁,他手上的猎刀不经意的拨弄着火苗,火堆发出松脂燃烧的噼啪声。
林宛瑜大口的呼吸着山林里潮湿凝滞的空气,罗邺讲述中的情形在她的眼前一掠而过。
“他只叫…刹?”林宛瑜试探性的问道。
“嗯,刹。”罗邺仍拨弄的火苗,仿佛一尺多高的火焰仍无法驱走寒冷。停顿了好一会儿,他接着开口说道:“我从来没对人提起过他的名字,你也是唯一一个听到这段故事的人。”
“可……”林宛瑜惊愕的望着罗邺,鼓起勇气问:“为什么,为什么只讲给我听?”
罗邺轻轻的一笑,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或许因为你不是圈内人,不会把这个故事跟我的身份联系起来,又或许是因为你比较呆傻,我想看你听到故事结局时毛骨悚然的表情。”
林宛瑜一脸严肃的说:“又或许你的秘密埋藏的太多太深,你想找我这个又呆又傻的圈外人倾诉?”
罗邺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显得颇为震惊,但他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丝毫变化。他缓缓的转过头来望着林宛瑜,目光含笑,却半天都没有开口。
一股模糊的不安感逐渐涌上林宛瑜的心头。她屏住呼吸,明亮的眼睛直入罗邺的内心深处,仿佛想如读书一般将他读懂。
然而罗邺不是书,没有一个女人能真正翻阅。
他更像一颗洋葱,外表沾满了泥,剥掉第一层才发现他其实干净的让人窒息。但洋葱从来不是只有一层,想要看到罗邺的心,就需要一层一层的去剥,在剥的过程中,会不断的流泪,不断的流泪,剥到最后,才终于发现,原来洋葱是没有心的……
林宛瑜无声的哭泣着。她从来没有这样心痛过,越是了解罗邺,就越心痛。以前看到他坏坏的笑容不觉得有什么,现在看着他的笑,眼泪却止不住的垂落。
承受了那么多苦难,他还能笑的那么洒脱,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坚强啊。
罗邺伸出手来,替林宛瑜拭去泪水。“故事太沉重了,不是挨揍就是挨饿,要不要换个轻松点的故事?比如我第一次跟女人睡觉——”
林宛瑜哭出了声音,拼命的摇头说:“不!我不要听那些,我不要听!”
“就想听吃人肉的故事?”罗邺摇了摇手指,“还说我残忍,你一边哭一边还要听才残忍呢。”
林宛瑜急忙收起了眼泪,“我好了,你继续讲吧。”
“好吧。”罗邺想了想,“我讲到哪里了?”
“刹。”
“……唔。”
这个名字又引来了一段颇为漫长的沉默。
林宛瑜咬了咬嘴唇,小心翼翼的开口提示说:“不如先给我讲讲那个把你踢飞的黑人,你后来有没有报复他?”
“报复?”罗邺的语气充满了困惑。“报复什么?”
林宛瑜解释说:“你偷了半块土豆,他对你拳打脚踢,你就没有再打回来吗?”
罗邺摇了摇头,“没有。我后来见过那个黑人几面,但我没有报复他。怎么,你失望了?”
林宛瑜微微点了点头,“稍微有一点。”她希望曾经欺负罗邺的人都受到惩罚,甚至像之前罗邺惩罚那个秃头匪徒一样削掉黑人的手指都不为过。
罗邺把目光移回跳动的火焰上,仿佛是在对着自己面前的空气说话。“作为故事,我知道你期望一个快意恩仇的结局,但真实的情况是,我当时太小,根本打不过他。”
“可如果你跟刹合作呢?”
罗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不自然起来。“我跟刹合作杀掉那两个军人纯属侥幸,他们喝醉了酒,也没料想到两个面黄肌瘦的孩子都是经过格斗训练的战士——我们不可能每天都有这样的好运气。你要明白,即使我们俩联手杀掉之前痛殴我的那个黑人又能怎样,我们该饿肚子还是会饿肚子。我们的目标不是报仇,而是生存。世界就是如此,杀多少人也改变不了。在活下去的信念面前,什么都不重要。
而且,整个贫民窟就是一座活生生的人间炼狱,没人会正眼看两个裹着毯子的中国小孩,打骂我们的人比比皆是,我总不能满脑子都是将来如何如何杀掉他们的念头吧?更何况,是我偷那个黑人的土豆在先,在贫民窟偷食物吃,就像奸人妻女一样不可饶恕,他完全可以打断我的腿,让我无法行走,或者直接拧断我的脖子,把我的尸体扔进臭水沟中,但他没有那样做,他只不过是让我受了点皮肉苦,警告我不要再打他食物的主意,对此我感激还来不及,为什么要报复他呢?”
“我不知道你这么善良——”
“善良?”罗邺嘴角笑了笑,“我削掉秃头匪徒的手指时你可不这么想。我不是善良,而是生不由己。”
“我知道你说的对,”林宛瑜懊恼的叹了口气,“可当时你真的一点怨恨都没有吗?”
“当然有,”罗邺笑着说道:“我当时只是个孩子而已,谁打我,我当然就恨谁。只是后来渐渐明白了,人生中的大部分敌人并不用拳头来攻击你。当身处困境时,你第一时间想的绝对不会是报复那些欺负你的人,而是如何挣扎脱困。可是往往等脱离困境回头看时,心里的怨恨早已消弭无形,心中就只剩下对能够生存下来的感激和敬畏——至少我是这样的。因为无论手中的刀有多快,人总会面临困境,即使杀掉全世界所有的人,困境也依然会存在,敬畏它,适应它,也就自然而然的摆脱了它。”
“那……”林宛瑜问:“你跟刹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罗邺往火堆里添了几块干燥的木料,接着说道:“那天晚上,我们干掉了两名当地军阀的士兵,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要知道,军阀掌握着强大的武装力量,一旦被他们发现是我们干的,我们就必死无疑。
当时,我看着那个军人的身体一点点瘫倒下去,也看到了刹咧嘴对我微笑。
我很愤怒,要不是因为他,我本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下一个十天,我的藏身所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现在却不得不放弃掉。我想冲上去打他一顿,至少让他离我远点,但我当时头晕目眩,还没有彻底从被抡转的噩梦中挣脱出来。
刹走到我的面前,往我嘴里塞了些什么。我立刻开始咀嚼,随着油腻和香味,我意识到那是烧鸡上最肥美的部分。我几乎像只野狗一样猛的窜了起来,抢过他手中的大半只烧鸡,不顾一切的往嘴里塞。他吓了一跳,但没有再抢回来,而是默默的走到尸体身旁,开始搜索战利品。
我听到他吞咽口水的声音,我知道他也很饿,很想吃,但我仍死死的护住食物,不让他有半分机会。
——现在回想一下,我当时真是傻透了,刹的手边就是明晃晃的军刺和手枪,那时候他要杀我易如反掌。
但当时的我根本不去多想,我很快就把一只烧鸡啃光,连最硬的骨头都没有放过,直到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恋恋不舍的唆着混杂着鲜血和黑泥的手指。
在我吃东西的时候,刹始终跟我保持着距离,等我吃完后,他才伸手招呼我过去。
我迟疑了一下,觉得自己应该趁还没被军阀发现之前赶紧收拾东西逃走,但我封闭的内心已经逐渐建立起对刹的信任,我小心翼翼的信任他,而他也小心翼翼的信任我。
我们开始洗劫那两名士兵的尸体。要知道,士兵的身上全是宝贝,简直就像是巨龙的宝藏——那种感觉就跟现在玩的网络游戏一样,杀掉怪物,然后拾取战利品和装备,不同的是,这是真正的战利品和装备,能让我们大大提高生存几率的东西。
我们需要厚厚的衣服来抵御寒冷的雨季,但问题是军人的制服太扎眼,穿上这种衣服,就相当于在加油站抽烟一样愚蠢。我在衣服的问题上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不要冒险。
刹想拿走他们的手枪,我们的确需要武器防身,可手枪显然不行,因为军阀最看重的就是武器,士兵死了可以招募,枪丢了可不好再买。如果我们拿走了枪,贫民窟将会面临大规模的扫荡,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况且枪也没什么用处,子弹就那么十几发,根本扭转不了逆境。
刹对我很服从,他甚至没听我的理由就扔掉了手枪。
最后,我们只拿走了一个zippo打火机,两把雪亮的军刺,五张一千元的纸币和几个钢镚,还有枪套、皮带和皮靴,以及两件可以用来当被子的衬衣。
钱币当然是本地军阀自己印制的,五千元实际上也就能买一只烧鸡外加一瓶啤酒而已。不过我可不打算大摇大摆的去城镇的饭店买烧鸡吃,钱是危险的东西,因为像我们这副模样的孩子去买烧鸡肯定会被怀疑的。最聪明的做法是一点点的花,从不同的店里买锅碗和油盐,然后凑在一起,用打火机点火,把枪套、皮带和皮靴煮熟了吃——这样,我们两个人再活十天也不成问题。
拿好东西之后,我爬上房顶,将之前藏好的东西一起带走,正式开始了结伴流浪的生活。
我本以为我和刹会安安稳稳的度过困境,就算不安稳,凭借着我们的格斗技巧和手中的军刺,抢点东西维持生命还是问题不大的,可当天晚上我就发现我错了。
刹突然开始发高烧,说胡话。我解开他的毯子,看到他的胳膊正往下淌着黑色的脓血,恶臭味就像腐烂的尸体一样。
我这才想起,他跟野狗搏斗时,曾经被狗咬伤过……”
第一百零三章及格
“枪!?”听到这里,林宛瑜忍不住惊呼起来。
罗邺点了点头,“没错,是枪。一把0。44口径的沙漠之鹰。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那正是昨天被我和刹杀掉的那个两个军人的手枪。
“可怎么会在他们手里?”林宛瑜紧张的问道。
罗邺嘴角泛起一次嘲弄的苦笑,“因为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就是蠢货。他们不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拿的,至少以当时的情况是不能拿的,他们要为贫民窟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而负责。”
“你说的这群孩子是不是跟你一样?”林宛瑜问。
“是的。”罗邺回答说:“我们是同一批被丢进贫民窟的孩子。”
“他们有多少人?”
“九个。”罗邺说:“其他孩子都死了。”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才会允许这样残酷的事情发生?这难道不是一次训练吗?不应该是以你们的生命安全为前提吗?”
“这不是训练,你可以把这当成是一次考核,及格线就是活着,不及格的都死掉了。”
林宛瑜叹了一口气,“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跟刹应该加入他们,毕竟团结的力量……”
罗邺毫不客气的打断了她,“别一厢情愿了,我的大小姐。他们只想抢我的东西,不想让我加入。要知道,团结的力量虽然大,但是一顿饭要养九张嘴,加上我和刹,就是十一张嘴,这样的团体必须要抢军队的供给才能吃得饱。更重要的是,我根本就不想跟蠢货们在一起,他们拿走了军人的枪,军阀肯定会大为震怒,他们的苦日子在后面呢,我可不想跟着他们送死。”
“那你是怎么说服他们放过你的?”
“用刀。”罗邺理所当然的说道:“为首的那个金发男孩虽然人高马大、面目狰狞,手里还拿着上了膛沙漠之鹰,但我一点都不害怕他。我断定他不敢开枪。他们设埋的地方离城镇较近,为的就是打劫从城镇买东西回来的路人,这样的策略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他一开枪就会惊动军队,他自己都知道那是在自寻死路。
还有,他们劫错了对象。我跟他们一样饿,一样需要食物,我还要去救刹,而且我刚杀了两个成年人,舔了几克毒品,我的血液里全是肾上腺素,神经亢奋到了极致。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军刺插入之前攻击我的那名男孩的咽喉,然后用力将军刺拉出,带着淋漓的鲜血指向他们的首领。
围困我的孩子都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了一步,他们被我的气势和手段吓坏了。
拿枪的金发男孩没有后退,脸色从震惊转为苍白,他举着手枪,枪口在微微颤抖。
我清楚的知道他们不会就这样轻易的放过我,我带的东西太诱人了——黄油、食盐、打火机、锅,这些东西,他们做梦都想要。如果我面对的是普通孩子,我一点压力都没有,但很可惜,我面对的是跟我一样受过训练,而且快要饿疯的野兽。以一个人对八个,几乎毫无胜算,即使我能杀掉七个,最后那个金发男孩见大势已去,必定会铤而走险,用枪来对付我——那时候,他真的就不顾及枪声是否会被城镇的军阀听到了。
我得跟他谈判,用极小的代价换自己安全,但想要占据谈判的主动,就必须立威,先表明自己的实力,才能在谈判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没有威严的谈判不过是妥协而已。
我握紧了军刺,准备在他们缓过神儿来之前先行出手,我朝离我最近的那名男孩跃去,他比我还瘦小,面无血色,嘴唇干裂,我感觉他手里的木棍都比他重——其实我也好不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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