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言-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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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言》作者:西山上的小竹豆
文案:
沈言初对着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家伙不仅不赶不恼,反而对他照顾的无微
不至,同桌李大脑袋冲他竖着大拇指,“您这妥妥的童养媳!”
养就养了
有这么一个软软的小媳妇……也不错。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言初,张宇初 ┃ 配角:小舅舅,张楠 ┃ 其它:
☆、遇
三月的淮泽镇清晨通常会蒙着一层雾气,尤其是在起风的早晨,空中飘扬的粉红色花瓣裹着层淡淡的雾气,犹如下了一场温软柔丽的雨。
九岁的沈言初正是在这个细腻的时节见到了张家刚出生的小孩儿,在沈母的鼓励下,沈言初颤颤巍巍的第一次抱起了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他的眼睛紧闭着,小脸皱巴的如同包子褶,身体软的像一团棉花。
张家早先生了两个儿子,这第三胎一直想要个闺女,怀着他的时候,胎儿不似前两个哥哥那般折腾母亲,张家又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是个女孩儿,这可把张母乐坏了,女娃儿的小衣服,小鞋子早早的都准备好了,张沈两家素来交好,索性连名字都起了相似的,叫做张语初,男人一同去外地打工,两家女人便时常坐在一起唠嗑,当时沈母还开玩笑对张母说过以后让你家闺女嫁给我们家言初当媳妇这种话。人算不如天算,到了临盆的那一天,呱呱落地的却又是个儿子。
张父常年在外打工,学没上几年,字也不识得几个,但是张家老大老二的名字都是张父起的,一个叫张铁头,一个叫张钢头,给小儿子上户口的时候,张父觉得张语初这个名字太过女气,想要改个名字,这张父一提出来改名,张母却是坚决的不同意,她本就郁闷:心心念念的闺女成了儿子,前两个儿子的名已经够硬了,这咋还能允许小儿子让丈夫改成张石头呢!
如此折腾了两三天,双方各退了一步,将名字中间的语言的“语”字换成了宇宙的“宇”。
就这样过了七年,沈初言即将升入高中,他个子要比同龄人都高些,身形瘦长,初具了个清爽少年的模样,这天中考最后一科考完,沈言初回家时偶然瞥见一个亮晶晶的小卡子,他转过头去仔细的看了看,是一个小兔子的形状,长耳朵上还粘着两粒粉红色的小玻璃。上面跳跃的光如同那小孩儿粉红色的脸蛋儿,对门铺子里的李大婶见沈言初手中拿着小卡子久久的回不过神,放下了手中的活,嗓门亮的隔道街也听得清清楚楚:“呦!言初啊!这是想送给哪个喜欢的小姑娘呢!用不用婶子给你挑挑啊!”
沈言初一惊,连忙放下手中的卡子,待回过味来,面皮已是红透了,那时候在学校沈言初对女生都是不说话的,更别说送小姑娘什么东西了。
沈言初朝前走了几步,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小孩儿红扑扑的脸蛋,一咬牙,扭了头,掏出零钱,拿过卡子,顶着李大婶调笑的目光,飞快的离开了。
沈言初刚到巷口,就看见自家门口蹲着个小肉团,他连忙走过去,看着缩成一团微微颤抖的张宇初,问道:“宇初,怎么了?”张宇初抬头,如同一张花脸小猫,眼泪鼻涕到处都是,沈言初将他带进门,拿过干净的布巾细细的擦了满脸的鼻涕眼泪,又问:“怎么了?”
“我爸打我了。”张宇初说话间,金豆又掉了下来。
“怎么突然打……”沈言初问了一半,忽然发现今日张宇初没穿裙子,也没扎辫子,当即反应过来,安慰说:“别哭了,一会儿让我妈做你爱吃的鱼,今晚你先睡在我家吧。”
晚上,两人躺在一张床上,张宇初哭的也累了,不一会儿便睡着了,沈言初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脑袋里回想着刚刚张宇初的话。
☆、识
原来张母这么多年一直想要个闺女,有意无意的就把小宇初当成个闺女养,打小张宇初便喜欢女孩子的那些玩意儿,什么跳皮筋,扎小辫,样样都不落下,反倒是男孩子喜欢的爬树,踢球,他是一项都不愿意去做,这张父常年在外打工,两个儿子在也在外地上学,每年逢年过节的在张父和俩儿子回家之前,张母便会将小儿子一身女娃儿装扮扒掉,等他们走了,再随着张宇初爱怎么穿就怎么穿。
这天张父忽然心血来潮,想着儿子老婆,谁都没说一声就突然回来了,进了家门,发现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女孩儿顶着两个羊角辫,穿着花裙子,正在院儿里扑蝴蝶,刚寻思着这是谁家这么水灵的小女娃,可再定睛一看,这不是自家小儿子么!张宇初看着忽然回来的爹,愣了一下,随后就被一只漂亮蝴蝶吸引去了视线,也顾不得离他爹,踩着小凉鞋,扭着小步子就扑蝴蝶去了。
张父看着儿子这副样子,气得他当即抄过一个棍子,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打,“让你扮女娃!让你不学好!”偏偏是正赶上张母出门买菜,也没人拦着,可怜的小宇初被他爹强行剪掉了头发,又换上了短袖短裤,等张母回来的时候,院子里一片狼藉:装水的大缸漏了一个大窟窿,满院子都是水,晾在外面的被子衣服都掉到了地上,她从别人那讨来的花种刚抽了芽就被踩得不成样子,小白狗缩在墙角里,地上还掉着几根黑色的头发,张母一惊,以为进贼了,回屋一瞅,宝贝儿子没了,他老子倒是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
张母问:“我儿子呢?”
张父重重的一拍桌子:“你儿子?你哪有儿子?你都把儿子当成闺女养了!我们老张家没这样的孩子!他让我给打走了!”
张母急了,菜篮子一扔,眼眶一红:“你有什么资格你!儿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也不活了!”
张父出完了气,这才反应过来,儿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也顾不上跟老婆吵,急急忙忙出去找儿子去了。
正在两人着急的当口,沈母打电话来说了孩子在她家,这才让两口子放心下来。
晚上张母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你张忠厚这几年带过几天孩子,一回来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顿打,小儿子细皮嫩肉的不比他俩哥哥,再怎么着也不能拿棍子抽啊,再说我都给你们老张家生了俩儿子了!我想要个闺女怎么了,没生出来闺女还不让存个念想了?
张父听着旁边的动静,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好好地一个儿子硬是当个闺女养,这让邻居怎么看,再说儿子又到了上学的年纪了,撇开同学交往不说,这以后要是长大了还怎么处朋友啊,当年生出的是个儿子怎么养着养着成闺女了呢?
第二天一大清早,张母就拎着张父来领儿子了,沈母过来劝了几句,又叮嘱了半晌,这才算结束了。
☆、知
沈家的院子里有一棵古树,青翠繁茂的枝叶像是相互缠绕的手臂一般,一直延伸至了院外,在盛夏时节,洒下满地的清凉,放了假的沈言初常爱坐在树下读书,水浒、三国、一本接着一本,一坐便是半晌,像是沉浸在别人的故事里,天色渐晚不自知。可小家伙却闲不住,他一直惦记着自己被他爹扔掉的裙子头花,不敢明着买了,只能是时不时的拖着沈言初带他去挑些漂亮的小饰品,然后自己藏在书桌的抽屉里。
沈言初发现小家伙总能发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本子上第四页有八个小格字而第五页有十个、哪个小朋友的妈妈左边的耳环珠子和右边的颜色不大一样、卖杂货的陈爷爷在周三的时候总会提早二十分钟关门、城东的那颗老槐树上甚至没有一个鸟窝…
这天,小家伙又在沈言初的耳边开始说些有的没的,从李大婶的孙子七岁了还尿裤子说到他哥哥给他带的礼物,说了半个多小时,也不见他有停下来的意思,沈言初问他:“渴吗?”小家伙点点头,却还是止不住嘴,接着絮絮叨叨的往下说,沈言初索性放下了书,回屋呈了碗水给他喝,舀完水,端着碗出了屋门,出来见小家伙没了,沈言初叫了两声他的名字也不见有回应,一扭头,发现井边上打水用的小木桶给翻了,旁边扔着张宇初的小外套,沈言初心里一沉,也顾不上自己手里端着碗水,把碗一扔,连忙跑到了井边,扒着滑腻的井口往下一看,一股凉气扑面而来,下面黑黝黝的一团,什么也看不清,沈言初又急又怕,脱了鞋子就要下井,多年之后沈言初回忆起这件事儿,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勇气,若当时张宇初晚来了一分钟,那井下寻的可就得是他了。
就在沈言初要下井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哥哥,你这样会拉肚肚的。”
沈言初回头一看,小家伙手里正舔着一个冰棍,因为天气热,淡黄色的糖水顺着下巴一直流到了肉乎乎的小肚子上,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化了大半的冰棍,正要递给他。
“你,你脱衣服干什么?”沈言初问他。
小家伙舔着冰棍,一脸嫌弃的看着愣了半天的沈言初,理直气壮的说:“因为热啊!”
吃完最后一口冰棍,张宇初也不嫌黏,用手呼啦了一圈肚子,捅了捅旁边的沈言初,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哥哥,你看我送你了一根冰棍你是不是很惊喜啊?”
沈言初点点头,还在为刚刚感到后怕,岂止是惊喜,简直惊死喜了。
“那我过生日,哥哥也要送我一个惊喜噢!”说完小家伙扭着小步子,一脸娇羞的跑走了。
☆、执
大巴车上挤满了人。
沈言初被车厢里浓重的烟味呛的直喘不过来气,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强忍住才没吐出来,沈母在一旁拍了拍他,递了瓶水,心疼的说:“言初,这回你舅舅不是小病,无论如何咱们也得去看看,妈知道你难受,这就快到了,你坚持坚持。”
沈言初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姥爷老来得子,沈母和小舅舅差了将近二十岁,当年高中没上完就辍学打工供他小舅舅读书,他小舅舅也很争气,考上了B市的一个好大学,毕业后也留在了当地工作,后来跟着同学合伙开公司,这几年生意也越做越大,前两年从乡下接姥爷到城里住,眼见着日子越过越好,结果某日在公司开会时忽然吐血了,送到医院后,这一检查,才发现是得了胃癌了。
沈母到了医院,姥爷正守在病床前,他姥姥生儿子的时候的时候难产,早早的就去了,这么多年姥爷含辛茹苦的将两个孩子拉扯大,一向精神矍铄的老人在巨大的打击面前,也显得憔悴不堪。
沈言初上前叫了声姥爷,老人回头看了看赶来的大孙子,满是愁色露出了点笑意,招呼着说:“来啦,先坐吧。”
沈母看着病床上小舅舅被病痛折磨的瘦骨嶙峋的模样,坐在病床前,带着哭腔说,“你看看你,搞成这幅样子,光知道拼命工作,都快三十岁的人了也不成个家,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找个女人照顾你,你就是不听…这下可好了,身子全坏了……”
小舅舅笑了笑,摸了摸锃光瓦亮的光头,安慰说:“姐,我这是中期,又不是晚期了,手术成功几率还是很高的,明天给我做手术的医生是我朋友,你就放心吧。”说完扭着头冲门那边点了点头。
沈言初这才发现,门那边还站了个医生,年纪大约和小舅舅差不多,高挺的鼻梁上架着副眼镜,白大褂一套,说不出的严谨刻板。
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的手术很成功,小舅舅被切除了三分之二胃,整体没什么大问题,后续要持续接受治疗,也是有机会痊愈的。听完医生的话,几个人才放心下来。沈言初送沈母回去照顾劳累了几天的姥爷,自己则在医院照顾小舅舅,送走了沈母,沈言初又跑到附近的饭店要了份软软糯糯的粥,打包的时候沈言初嫌用塑料碗装不卫生,于是返到医院去拿保温桶,他怕让人家等急了,快速的蹬蹬蹬的几步上楼,就在推开门的一瞬间,沈言初愣住了。
他小舅舅正勾着一个人的脖子,吻的正激烈,病号服松松垮垮的露出大半个白皙的肩膀,听到声响,转过头来,脸颊上带着一丝不自然的红晕,嘴唇一片水润。
沈言初腾的一下脸就红了,连忙别过头去,一边关门一边说:“你们继续你们继续,我…我去去,去买个饭。”
刚刚那个好像是个那天站在那儿的医生啊?沈言初提着粥,边走边想。
等等,医生?还是个男医生?!
磨磨蹭蹭的回到病房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手里的粥早就凉透了,黏黏糊糊的坨在一起。小舅舅正靠在床上看书,明明是三十多岁的人,看着却是二十出头的样子,见他回来了,才放下手中的书,“回来了?”
沈言初将粥搁到桌子上,看了一眼他,脸刷的又红了,小舅舅拍了拍床,示意他坐过来,“小言,今年该上高中了吧?”沈言初点点头,“过了暑假就上高一了。”
“你觉得很恶心吗?”小舅舅忽然问。
沈言初没想到他能这么问出来,结结巴巴的回道:“也不是,就是…两个男人,恩,不是恶心,就是有点,有点…”
“奇怪对吧?”小舅舅笑着将他的话接了下去,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大四那年认识的阿南,那时候他还是刚进学校的新生,脾气特别怪,脸比现在拉的还长,不受同学太待见,他同学为了整他私下用他的名字给我当时的女朋友写情书,那时候正是热血沸腾的时候,哪儿能放过他啊,所以我就找人堵他,这个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