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男神-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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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它的真正关注重点其实都是那些“今天男神跟我表白了”“今天同班的美女终于主动约我”这些恋爱攻略贴,毕竟这些才是真正需要他借鉴的东西。
不过很可惜,今天的论坛上没有类似的帖子,倒是八卦和撕逼大战看了一大堆。
第三件事情,就是去看小说。
没错,就是看小说,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文学网站的同性文学版块。
菲安斯同学还挺有维护版权的意识,从来不看盗版,每个月花出去的阅读点数那真是流水一般,不过没事儿,人家这点小能耐还是有的,钱什么的,根本就不是事儿啊。
“擦!这作者今天又不更新!”菲安斯怒拍桌,太没道理了,不按时更新的作者都在耍流氓!哼!
等这三件事情做完,菲安斯也就要做点别的了,可是做点什么呢?
盯着电脑苦思冥想了半天,菲安斯终于有成算了,现在霍竹去哪儿了他不知道,但是完全可以去他那个大学的论坛上,还有顾黎晓他们学校的论坛上看一看啊!
毫不犹豫的,菲安斯先找到了顾黎晓和李清余所在的学校,他们所在的学校算得上是L市的文科王牌学校,经济,法律还有新闻之类的文科专业都是非常不错的,甚至在全国都有一些地位,论坛上也就格外活跃,各路才子才女都了的上来露一手,写散文写诗歌的,写评论写分析的,那叫一个热闹啊,而且大学里的学生年轻气盛,很多文章那是热血沸腾,看得菲安斯都有点小激动呢。
不过激动也就是一小下,感慨一下年轻真好什么的,菲安斯还是尽职尽责地搜索起了顾黎晓和李清余的名字。
李清余的名字没什么结果,毕竟今天才去报道,不会有他的八卦,但是顾黎晓就不一样了。
在搜索栏里面打下他的名字,呼啦一下子就是将近一千条的结果,顾黎晓在这所大学任教了几年,这自然是积累的结果。
看着看着,菲安斯也真的看出点苗头了。
首先,顾黎晓算得上是大学的教师队伍中年轻的那一批,虽然不是什么正教授,但是有这么一份工作也算是年轻有为了。
其次,顾黎晓教的课还挺有趣的,至少每学期选课的时候上座率都挺高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有爆满的情况,按照论坛里学生的说法,如果不是他教的一些课程有些冷僻,不是法律系学生的必修课程,那肯定是节节爆满。
第三,顾黎晓长得好看不说,而且每一届学生都信誓旦旦地发誓此人没有女朋友,所以很多女学生都经常在论坛里对着顾黎晓发花痴,另外还与一部分女生,经常暗搓搓地把顾黎晓和学校里一些帅气的男生扯在一块儿。
总结一下就是:顾老师嫁我/顾老师快找个男人/顾老师我嫁
菲安斯摸摸下巴,觉得这个顾黎晓非常有前途啊,从这人气就看得出,他要找个恋人是没什么难度的,问题就是这人好像对于找个对象没有什么兴趣。
没关系,菲安斯想到,没有想法我也给你制造点想法出来!
接下来再去王谦和霍竹所在的大学论坛,同样的,还是大一新生的霍竹没有什么消息,但是王谦却有一些消息,菲安斯赶紧去看,一看却有些失望。
恭喜王谦同学获得电子信息技术学院的电子竞技大赛的个人冠军
恭喜王谦同学获得本校的电子竞技大赛个人冠军
恭喜电子信息技术学院获得本校的电子竞技大冠军……获奖队员名单:XX;XXX;XX,王谦……
菲安斯自然知道网游是什么,而且通过以上信息,他还得出了结论,王谦是个大宅男。
宅男谈恋爱,得先拔网线。
要不,把这儿的网给停了?菲安斯这样想到。
作者有话要说: 网络的力量是强大的……
☆、第二十章
菲安斯以为今晚会有两位房客回来,想不到只有一个顾黎晓跑了回来。
王谦呢?
菲安斯不知道,而且也不好去多打听,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房东与房客,只要王谦没有违反规定,按时交租,菲安斯没有权利去瞎问人家为什么不回来。
顾黎晓回来以后就是此后自家的猫,那叫一个殷勤,菲安斯都怀疑这猫是不是顾黎晓家的祖宗附体的了。
说起蒸蛋,菲安斯不可避免地想起了同样身为宠物的勺子。
哎?等一下,这样说来的话,勺子就没有人照顾了啊!
菲安斯从小长在各种各样或可爱或凶残的动物之间,难免对动物的热情度要高一点,所以此时就对勺子担心了起来,要不打个电话去问问?
不过再抬头看一下时间,虽然已经是各个大学报道结束的时间了,不过也还算早,所以菲安斯想着还是等一下吧。
没想到半个小时之后还真的就把王谦给等过来了,而且身后还跟着一个人,是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
问了才知道,这个少年是王谦的弟弟,也就是勺子真正的主人,此人名为王君子。
是的,王家父母给孩子取名的时候,就是用了谦谦君子的寓意,希望孩子能够知书达理,豁达宽容。但是,作为哥哥的王谦却特别不高兴。
“那这样的话,你不是应该叫王谦谦吗?”
每一个知道他弟弟名字的人,都会这么问一句,包括菲安斯。
王谦掀桌,房东你一个希腊人中文这么好有意思吗?你才叫谦谦呢,你全家都叫谦谦!
呵呵,王谦谦同学,你确定要诅咒菲安斯全家么?
言归正传,这位王君子同学是一位在读的高三学生,王谦就是本市人,只不过家离学校太远才选择在学校附近租一处房子住,这位王君子同学平日里也是住校的,只不过高中的校舍是不允许带宠物的,这才把自己的心肝宝贝勺子托给哥哥照顾。
听到这个菲安斯不禁觉得怪异,“既然你家就在L市,勺子放回家里照顾不是更好吗?”
听到这个问题,王谦叹口气,有些无奈地说道:“能放家里养当然好了,但是我们家里不允许我和我弟养狗,所以这只勺子是我和我弟一起凑钱买的……”
话说到这里,就被弟弟王君子打断了,“哥你要点脸好吗谢谢,勺子本身和他所有的食物用具你总共就出了三百块,算股份就只有百分之一还不到呢。”
王谦被戳穿,有点恼羞成怒,一呼他的脑袋,“不许说话!”
王君子耸耸肩,还给王谦一个嘲讽的微笑,不再言语。
王谦也有些尴尬,匆匆总结道:“总之就是这样,我们家里还不知道我们两个养了勺子的事情。”
菲安斯明白了,家长强势什么的自己都体验了五百多年了,实在是很能明白王谦和王君子的痛苦之处。
王谦带着弟弟来找菲安斯,主要就是为了勺子。
“那个,今晚我和同学约了通宵,没人照顾勺子了,所以我就把我弟找来照顾他一下,明天是周末,正好他也不用去学校,”王谦看向菲安斯,有些不确定他是否会答应自己,“所以,能不能让他住一个晚上?”
菲安斯自然是没有异议的,王谦也松一口气,虽然这位外国房东看上去脾气不错,但是搬进来第二天就让其他人住在这儿总归也不算太合适,说什么都要征求一下房东的意见
好在菲安斯还挺善解人意的,当即就点头答应了。
于是王君子就这么进了502室,然后迎面就碰上了顾黎晓顾老师。
王君子很喜欢勺子,这只狗是他省吃俭用很长时间,用光所有流动资金才买下来的,所以也就格外关心,知道自家的哥哥的成天醉心于游戏,不是那种特别细心的人,就算是真的很喜欢勺子,也未必能照顾好,所以平时是一日两三个电话地关心,这么一来,自然是知道同住的有一人带了一只不太懂事的猫的事情。
说实话,王君子挺不开心的,勺子买回来已经有半年左右了,真的是很乖巧的一只金毛犬,从来没有惹过麻烦,骤然被一只猫给打了,作为主人,此次过来也有实地考察一下的意思。
如果那只猫或者它的主人真的那么不识相的话,王君子自然是要出手教训一下子的。
顾黎晓愣了一下,问道:“你是……”
王君子笑了一下,“我叫王君子,是王谦的弟弟,我哥今晚有事要出去不回来,我来照顾一下蒸蛋。”
顾黎晓虽然觉得有些不适应,但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表示一下,显得是个十分冷淡的人。
王君子却没有就此别过,而是挑起了他最关心的一个话题,“听说我们家勺子给您添麻烦了啊?真是抱歉啊,平时勺子很乖的,这次可能是换了一个地方居住,有点不适应吧。”
顾黎晓这才想起来王谦说过这狗其实是他弟弟的,眼下这情况是正主来了,连忙回道:“我家的猫也有不对的地方,我会好好管束的。”
王君子一听这话,不免打量了顾黎晓几眼,他知道有些人养宠物那真是把宠物纵容得无法无天,这种人自身素质也不大高,但是眼前这人明显就是一个理智而且讲道理的人,和他的想象有些出入。
王君子再客气了两句,就转身进厨房给勺子料理吃的东西了。
顾黎晓倒是有些意外,那个王谦看上去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待人接物什么的都还有那么一些青涩,他的弟弟还穿着高中生的校服,说话的语气神态都一点也不露怯,好像经常和成年人打交道似的。
“挺早熟的啊。”顾黎晓暗自嘀咕了一句,就进屋了。
王君子给勺子料理吃的,勺子自然是在一边待命的,还时不时地绕着主人的脚边转圈圈。
今天是主人给做晚饭呢!他的手艺可好啦!勺子期待的表情翻译成人话就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
王君子做人吃的饭手艺不咋地,可是给宠物做吃的绝对是一把好手,他拿出一包牛肉,想着今晚给勺子做个她最喜欢吃的牛肉拌饭。
很快牛肉饭就好了
给勺子盛好了放在饭盘里,勺子低头就狂吃起来,王君子不禁有些汗颜,他还想给端到外面去呢,想不到勺子这么迫不及待。
勺子正吃得狂摇尾巴的时候,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有一次出现在了厨房。
“喵”
勺子瞬间就紧张了起来,这不是那只讨厌的猫么!!汪!别想抢我的晚饭!
好在蒸蛋也没有直接去抢,只是一双漂亮的猫眼直勾勾地盯着勺子面前的牛肉饭,还时不时“喵喵”地叫两声。
要是不是之前蒸蛋的劣迹斑斑,可还真是挺让人心疼的,不就是点牛肉么?分给她就是了,但是王君子可记仇了,偏就不睬蒸蛋的声音和眼神,而是端起了勺子的食盆,准备回房让勺子安安静静地吃顿饭。
臭猫,看你还欺负我们家勺子不!
谁知没走几步呢,顾黎晓就跑出来找蒸蛋了。
“蒸蛋,蒸蛋!你在哪儿呢?”顾黎晓在客厅里喊着,最近他可不敢再随便让蒸蛋到处跑了,万一有惹到了那只金毛犬就不好了,还是先紧紧看住为好。
蒸蛋还是蹲在厨房,眼睛紧紧盯着牛肉饭,但是声音略响地叫了一下,是以自己在这儿呢。
于是顾黎晓就循着声音找过来了,和端着食盆的王君子撞个正着。
然后顾黎晓就看见自家的蒸蛋一脸痴汉的样子盯着王君子手里的狗粮,有些无语,闺女,别弄得好像我没给你吃饭似的啊……
顾黎晓赶紧尴尬地冲王君子一笑,跑过去把蒸蛋抱起来,然后说道:“呵呵呵,我说怎么一下子又不见了呢,在你这儿啊,我们想回去了啊呵呵呵……”
可惜已经被没事冲昏了头脑的蒸蛋一点也不买他的面子,被顾黎晓抱在怀里还要把爪子和脑袋伸出来看着那盆牛肉拌狗粮。
那小眼神可怜的,实在是让人于心不忍。
这下轮到王君子尴尬了,要是在和这么一只小猫计较下去,好像也实在是太掉份了一点。
看了一眼自家的勺子,好像也没有之前那么排斥了,估摸着是有那么一点动容于蒸蛋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吧。
于是王君子把食盆又一次放到地上,蹲下来,摸摸自家金毛的脑袋,小声问:“分给人家一点吧?”
勺子好像明白了王君子的意思,嘴顶了顶食盆,没有吃。
王君子有点心疼勺子的懂事。
顾黎晓却听出来什么意思了,马上摆手拒绝,“不用不用,我们蒸蛋吃过了,不能再多吃了,谢谢啊,勺子吃吧。”
说完,顾黎晓飞快地把自家的宠物猫给抱回去了。
王君子愣愣地看着他火速消失在视线里,和刚见到时候的冷淡全然不同,有些好笑,又摸了摸勺子的脑袋,“想不到这么大一人了还害羞啊,不过比他家的猫有礼貌多了。”然后对着勺子说,“吃吧,现在没人跟你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放一张挪威森林猫的图片
☆、第二十一章
那边厢顾黎晓和他家的猫是怎么解决这次牛肉事件不得而知,菲安斯却在当晚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菲安斯又回到了奥林匹亚神界,而且是宙斯告诉他要完成什么样的任务的那个时刻。
“这个考验就是,你要去人间界撮合三对同性情侣。”那个时候,在充满威严的大厅之中,坐在主神位置上的神王宙斯是这样说的。
菲安斯的梦中他说了同样的一句话,但是又和菲安斯的记忆有所不同,在睡梦的宙斯,说出这句话时脸上竟是带着笑意。
可是实际上菲安斯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的神王虽然没有很明显的表情来表示对他的不满,但是无论眼神还是语气都不算好,甚至有些厌恶在里面,没办法,谁让那时候自己抢了他的私生子所志在必得的试点神位,没有一道雷劈得他生活不能自理,菲安斯已然觉得是神王陛下宽宏大量了。
梦境中的宙斯笑着说出这句话后,和真实的场景一样马上离开了大厅,可是梦中的菲安斯却没有立刻离开,然后这个梦境变得彻底脱离了历史。
“只是这么简单的任务?”有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听着像是一位森林女神的声音,而且那名女神和菲安斯关系还不大好,所以话语里满是嫉妒,“他真是幸运。”
可是另一个神祇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