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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第6部分

小说: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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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罕?”李博文怎么看都觉得这只狼犬很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是呀,阿罕。”吴宇低头吻吻狼犬的头,他才给狼犬洗了个澡,干干净净的没有异味。“你跟他见过来,今天下午。”

    “今天下午。”李博文偏偏头,今天下午他见过这只狼犬。

    “吓。”李博文突然站了起来,面色惨白往后退去,直直撞到身后的树木,才停下来,惊恐不已。“那那那只……BO……”

    “嗯,阿罕就是那只BOSS。”吴宇眉眼带着淡淡的喜色,见到了阿罕,找峰哥就容易了。

    “啊啊啊……”李博文看那只跟末世前没啥两样的狼犬,心有戚戚焉,只觉得看它一眼,全身的骨头就啪啪作响,疼成一团。

    “别担心,阿罕不会再伤害你,是吧阿罕。”吴宇低头用下巴蹭蹭阿罕的头顶。

    “呜呜……”阿罕喉头发出低低地呜呜声,似乎在回答吴宇的话语,并讨好的伸出舌头舔吴宇的手指。

    “老大,老大,你怎么能作出普通狗狗的行为呀。”一个尖锐的孩童的声音破坏了一人一犬的美好。

    “哦,对了,还有这个咋咋呼呼的小孩,叫小金,是阿罕的小跟班。”吴宇并不理小孩,只跟李博文解释道,“你的命是他救了的,他是治愈系异能者。”

    李博文突然觉得他醒来的方式不对了。

    吴宇没死,成了空间异能者。

    吴宇没死,捡了个异兽大BOSS当小弟。

    吴宇没死,捡了异兽,还顺便捡了个治愈系异能者。

    我靠,这世界空间异能者就这么廉价了?

    这异兽大BOSS谁都可以驯服了?

    这治愈系异能者随处都可以捡到了?

    啊啊啊!

    这吴宇绝逼是亲妈养的呀,绝逼是金光灿灿男猪脚。

    好粗的大腿,他一定要紧紧的抱着,然后跟着男猪脚大杀四方,建立伟业,左拥右抱,钱权在握。

    想得美处,李博文吃吃的笑将起来。

    吴宇抬头看了眼刚刚吓得不行,现在又傻笑不已的李博文,这少年下午的时候把头撞傻了?

    这人脑袋有毛病吧。窜到阿罕身边,伸手抓住狼犬身上一撮毛才心满意足的小金,看到李博文的傻样,一脸鄙视。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十三章 融合
    是夜

    最终从自己幻想里面出来,认识到现实的李博文,坐在火堆前,肚子咕咕作响,显然,现在一个面包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食量。

    “今天下午,那只变异青蛙很肥的呢。”李博文吞吞唾沫道,他现在的身体,才刚好,还不能乱动,要不然,他就自己去捉吃的东西了。

    “那满身的脓包,你也吃的下去。”吴宇把玩着窝在他脚边的狼犬的耳朵,有些心不在焉。

    “那脓包当然不能吃,但是那四条腿很肥呢,我都好久没吃过青蛙肉了呢。”李博文不无遗憾的道,不过想起青蛙,“对了,我的变异种呢。”

    李博文赶紧掏自己的四个口袋,上衣口袋没有,心下一凉,再摸裤兜,右边没有,左边摸到一个软软的东西。

    李博文赶紧将其摸了出来,只见原本生气十足的碧绿小青蛙,现在焉兮兮的卷成一团。

    “啊,死了吗?死了吗?我的变异种。”李博文赶紧用手刨了刨小青蛙。

    小青蛙无力的被李博文翻来翻去,只差没有直接嗝屁了。

    “小孩儿,小孩儿,你快帮我救救它。”它可值好多晶核呢,李博文完全无法想象这都到手的晶核,哗啦啦的溜掉。

    “你才小孩儿,全家都小孩。”正抱着狼犬的后腿卷起来准备睡觉的小金一听,立刻炸毛的跳了起来。

    “好吧好吧,你是大人,你能救救它不,你看它这么可爱,要死了,你救救它呗。”李博文颠颠的将小青蛙凑到小金面前。

    “要死了,就烤来吃了。你刚刚不是想吃青蛙吗?”小金冷哼一声,当他三岁小孩儿吗?

    这个熊孩子!

    一点都不可爱!

    “给我看看。”吴宇将手从阿罕的耳朵上拿下来,从李博文手里拿过小青蛙。

    头上一轻,阿罕不满的抬起头,看向吴宇。

    感觉到阿罕的视线,吴宇轻轻的看了阿罕一眼,无声的道,‘乖’。

    阿罕低下头去,找到吴宇的脚,将下巴放上去蹭了蹭,眼角撇向那陌生的少年。

    李博文只觉得浑身一凛,寒毛都竖起来了,低头寻找,却又没找到来源,莫名的摸摸头。

    吴宇用手指翻了翻手心里的小青蛙,这小青蛙背上碧油油的跟绿玉一样,肚皮白白的,四肢细长细长,感觉若是它很有精神气,应该有很强悍的弹跳力。

    这变异种到是跟它的原身一点都不像,原身那满身脓包的模样看起来就恐怖,这变异种则像精挑细选的碧玉雕成的,端是可爱不已,

    “长得倒是不错。”吴宇轻轻的嘟囔。

    “呱。”小青蛙焉焉的睁开眼睛,伸手抱着吴宇的手指‘叫’了一声。

    “活了,活了。”李博文眼睛一亮,顿时开心起来,他的晶核回来了。

    吴宇也忍不住有些高兴,只是还没来得及高兴完,手上的小青蛙就突然的不见了,而他也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吴大哥。”李博文一惊,就要扑上去,却被一只狼爪不容置喙的推开。

    “老大。”原本趴在地上的小金跳了起来。

    “呜。”狼犬站起来,身形稍稍拉长,从半人高变成一人高,伸出爪子小心翼翼的将吴宇刨平,可不管它怎么弄,兽类的爪子,总是不如人类的灵活,不得不挫败的看向李博文。

    “喂,老大叫你过去。”小金跑到吓傻的李博文身边,踢了他两脚。

    “啊,哦。”不知道是不是大BOSS的威压,李博文在狼犬面前总是战战兢兢的,刚刚它才推了自己一次,虽然没用什么力,可也把他吓得够呛,要知道第一次就是被推了一次,直接将他轰飞了,差点死了,现在骨头还隐隐作痛呢。

    李博文小心翼翼的来到吴宇面前,在狼犬那双绿油油的眼睛的注视下,战战兢兢的将吴宇扶正,给他个舒服的姿势,平躺。

    “好了,你走开,让我来。”小金根本不用狼犬示意,就明白它的意图,他走过去,跪在吴宇面前,深吸一口气,双手悬放在吴宇的身上,淡淡的白色光芒从他的双手释放出来,慢慢的将吴宇的身体笼罩起来。

    这就是治愈术,真跟小说一样,李博文在末世活了那么久,还从来没见过治愈系异能者,治愈系异能者甚至比空间异能者还要稀少,只要被发现就被当国宝一样供起来,要知道很多伤医生只能治其病,不能救其命,而治愈系异能者却能在第一时间救命。

    小金的救治过程并不长,可李博文却觉得这时间度秒如年,因为头顶上那只狼犬正目光灼灼的盯着他身下的吴宇,连带他也在视线范围里,狼犬的每一次呼吸都让他忍不住战栗,似乎只要吴宇下一秒死去,他就会被拍成肉酱。

    啊啊啊,吴大哥,狼犬太可怕了,你快醒过来。

    三分钟后

    小金手下的白光慢慢的收回身体,他休息了一会儿后,才转过头对狼犬道,“老大,他身体的暗伤我都给他治好了,他没有什么大事,只是正在和那只青蛙进行融合。”

    狼犬听到话后,微眯了一下眼睛,满意的点点头,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它轻轻的躺了下来,尾巴一甩,将吴宇围在了自己的包围圈里。

    小金也顺势在狼犬的肚皮下找了个地方躺了下来,刚刚消耗过多,他需要休息。

    狼犬用尾巴摸摸了小金的头,表示安抚。

    小金抬眼看了狼犬一眼,眼中充满了有用了的欢喜,双手摸着狼犬柔软的肚皮,满意的蹭蹭,表示自己没事儿。

    这一人一犬的互动,让李博文看得目瞪口呆,这狼犬也太聪明了,那副完全听得懂人话,还能指挥人干事的模样,也太高智商了吧。

    而那包包头小孩,对狼犬也是什么都懂的模样,难道他能听得懂动物的话。

    还有吴大哥,他不是已经融合了一个仙人球了吗?怎么还能融合动物?

    这到底是一群什么奇葩呀。

    这里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是正常人呀。

    李博文不愧是混迹各大小说网站的金牌读者,脑洞就如同开了一个黑洞。

    一犬两人现在都一副休息的模样,他现在能干啥,饿着肚子不利于养伤呀大哥。

    不过他也不敢去打扰狼犬,又不是不想活了。

    李博文只能委委屈屈的在火堆前蜷缩下来,这简直是他末世里最憋屈的一晚上。

    能融合植物,能融合动物,还是空间异能者。

    吴大哥,你果真是男猪脚,绝逼的金大腿,我要紧紧的抱住……

    想着想着,李博文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想。

    不知道睡了多久。

    “咔嚓”

    一声清脆的声响,将李博文从睡梦中吓醒。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十四章 特训(一)
    “咔嚓”

    一声清脆的声响,将李博文从睡梦中吓醒。

    李博文抬眼就对上一双绿油油的兽瞳,差点吓尿了。

    “阿罕。”一只白皙纤长的手轻轻的落在毛茸茸的头上,原本气势逼人的狼犬,立刻眯起眼一脸享受的模样,甚至伸出舌头舔舐那只白皙的手。

    “好了,别闹了。”手的主人温和的道,狼犬乖觉的低下头,眼角余光撇向李博文。

    李博文只觉得背脊一凉,寒毛都竖起来了。

    区别待遇,区别待遇。

    即使明知道是区别待遇,李博文也不敢有半分怨言。

    “吴大哥,你……”李博文赶紧爬起来,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已经完全恢复了,当然除了空空的五脏庙。

    “你先去那边洗漱一下,然后回来吃东西。”吴宇抬腿往一边走去,狼犬亦步亦趋的跟在吴宇身旁。

    吃东西。这句话让李博文眼睛一亮,赶紧往吴宇所指的方向走去。

    不过几十米的样子,他看到了一个水坑,水坑不过长宽五米的样子,水清清亮亮的,在清晨树叶里漏下的阳光里,显得甚是可人。

    即使是这样,李博文并没有立刻就去碰那个水,而是幻化出自己的尾巴,将那已经长出来的尾巴尖放到了水坑里。

    哎,难的,还可以喝。

    “这是我净化过的水,哼。”

    这傲娇的语气。

    那个熊孩子。

    李博文一转头,果然是那个包包头小孩,话说他一直没搞懂,这小孩子穿着一身干净喜庆的红金色相间的袄子,看起来白白嫩嫩的像个小金童似得,可脾气却坏得不行,像谁欠他百八十万似得。

    “嘿,你叫小金是吧,看样子以后我们要长期待在一起,我们做好朋友好不好。”李博文拿出自己最友善的笑容,讨好的道。

    “哼,我才不要和弱者做朋友。”小金脑袋一甩,一蹦一跳的往前面跑去。

    弱者?

    我?

    我靠,这谁家的熊孩子。

    李博文咬紧牙,恨不得抓回那小孩狠狠的揍他一顿屁股。

    不过!

    冷静,冷静,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再说了他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李博文上下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才最终将自己的火气降了下去,走到水边洗漱起来。

    等李博文慢踏踏的走回去的时候,嗅到一股子诱人的肉香,脚步瞬间快了起来。

    三步并作两步走回去,之间吴宇正在烤一条雪白的蛙腿,不停的往那上面刷着调味料,香味就是从那上面散发出来的。

    “回来了,再等一会儿。”吴宇抬头看了李博文一眼后,又低头继续烤肉,他的左边蹲着一犬一人,两个都流着哈喇子望着上面烤的肉。

    “哎,你收了蛙腿呀。”李博文惊喜的道。

    “当然,这样的好物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到的。”吴宇扬了扬唇角。

    李博文使劲嗅了嗅飘出的香味,果断选择吴宇的右边,同样蹲下来,流着口水望着上面的烤肉。

    十多分钟后

    肉烤好了。

    吴宇先用匕首割下几块肉放在叶子上递给小金。

    “给我的。”小金眼睛一亮,一张小脸红彤彤的,煞是可爱。

    “嗯。”吴宇嘴角微微的弯了弯。

    “耶。”小金立刻高兴的接过来,快速的放到狼犬的面前,“老大,你先吃。”

    狼犬眼睛微缩,嘴角扯了扯,似乎很高兴,却用爪子扒拉着叶子往小金身边挪。

    “小金你自己吃,阿罕有的,你那点还不够它塞牙缝呢。”吴宇很高兴阿罕身边能有这样一个爱护它的人,

    “呜。”狼犬赞同似得呜了一声,转头往向吴宇,一脸的迫切。

    “乖,很快就有你的了。”吴宇微微的笑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李博文突然觉得,吴宇似乎变了,刚刚遇到的时候,好吧才遇到他两天,可这也能说明问题。

    第一天是戒备,冰冷。

    第二天是谨慎,自信。

    不管是怎样,那张不过二十四五的脸上,总是缠绕着挥之不去的忧愁,冷冰冰没有多余的笑容。

    而现在,他在看向那只狼犬的时候,眼中布满了温柔,似乎在透过狼犬,看着谁。

    啊,对了,吴宇似乎说过,这狼犬是他爱人的伙伴,他的爱人?

    难道吴宇的爱人为了救他死了吗?(李博文你真相了。)

    绝对是这样,李博文脑补出一个美女救英雄的场景,顿时对吴宇充满了同情。

    吴宇接着割了一些递给李博文。

    李博文赶紧伸手去接,却感到两股一强一弱两股杀气。

    ‘那是小宇烤的’阿罕非常不满,这个出现在吴宇身边的陌生男人。

    ‘那该是老大。’小金瞪大了眼,腮帮子因为塞满了肉,而一鼓一鼓的,像只鼓起肚子青蛙一样。

    感觉只要自己接下肉,就会被狼犬当成肉啃了,李博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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