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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叫魂-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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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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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们不知道这些文件呈送的确切日期,但可以肯定是在9月1日前到达御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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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现在对警觉的富尼汉来说已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他猜想这些罪犯不是别人,就是第一个案犯乞丐蔡廷章的同伙,他们改名换姓以逃避追捕。但通呆不肯承认他知道算命先生张四儒、和尚明远或其他案犯先前已供出的另几个妖术犯。富尼汉通知江南督抚缉捕悟成和他的八个徒众。江南的官员现在有了充分的线索。彰宝急忙派出干员去南京捉拿悟成,但不知如何事先走漏了风声,悟成业已潜逃。这时,一个更为棘手的案子又缠上了彰宝。

张四儒的厄运

江南算命先生张四儒的名字最初出自富尼汉在山东抓获的割辫和鸡奸犯乞丐靳贯子的口供。靳供称,张四儒曾向他提及大术师玉石和尚,并网罗他加入了割辩妖党。现在,缉捕张四儒成了整个江南地区官府的头等大事。因为江南官员从7月末就开始得到山东巡抚的情报,他们已经知道妖术阴谋的中心就在他们的辖区。整个炎热的8月,他们都在根据山东所获口供中提供的姓名地址无情地追缉罪犯。总督高晋向弘历报告说他命令宿州官员秘密搜查了据信为大术师玉石所潜藏的黑龙庙。虽然他们找到了一个同名的寺庙,但那里并无名叫玉石的和尚(朱批:“此何言耶?彼不可改名乎?”),也没有找到有关妖术的书籍和器物。其它地方的同音寺庙也都查而无获。高晋建议,既然勒贯子说他是从算命先生张四儒口中听到玉石的名字的,那么要抓获妖党主犯玉石便应先抓获张四儒。

但问题是这个狡猾的算命先生既无地址,也无籍贯。他来自江南,但江南有三个省七千万人。总督高晋请求山东重审案犯以得到更确切的细节。回馈而来的口供称张来自一个名叫五乐户庄的村子,该村位于邳州城南,在苏北近山东边界的大运河附近。但当地并无这样一个村庄。虽然当地户籍上有三个人姓名与张四儒音近,但都与张的情况不符。高晋根据山东口供所做的广泛搜捕因此一无所获。

在8月的最后一周,案情忽然有了突破。宿州知府报告说他们抓获了一个名叫张四的乞丐,他携有小刀、药末和一段辫尖。宿州在淮北,离搜捕张四儒的地方只有三百余里。虽然张四的名字和被追捕的张四儒有一字之差,并且还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姓名,但那些罪证还是给了焦头烂额的江南官员一线希望。①高晋奏报说他将亲自审问案犯。(朱批:“此人即可踪迹,当设法详同,若一用刑彼反不实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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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朱批奏折》第854卷第2号,乾隆三十三年七月十五(高晋)。高晋在准备自己的奏报时显然已经接到了宿州的报告,并附于自己的奏折之后,使这个不然令人失望的故事有了一个愉快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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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当然也松了一口气,割辫案中的一个重要案犯终于落网了。安徽巡抚冯钤已经奏报了宿州的斩获,并说宿州知府已经确知该犯就是他们一直在缉捕的张四儒,即山东割辫案的祸首、大术师玉石和尚的同谋。弘历再次提醒高晋不要用刑;要获得确实的口供显然很困难,但他并没有建议应如何从顽冥不化的案犯口中获得消息。相反,弘历的廷寄里充满了隐隐的压力,要求获得确切的口供。不仅如此,如果地方上不能得到可靠的结果,案犯就应严密护送到两千余里外长城以北的承德行官来。

虽然冯钤作为安徽巡抚是高晋的下属,但他也有责任直接向弘历奏报。因此,他所居的特殊地位本应使他能首先向弘历报告张四儒案的进展。但是他显然不清楚自己的成果有多么重要:令弘历生气的是,冯的奏章是通过寻常途径由他的私人信差,而不是通过更快捷的军事驿卒递进的。因此该奏章在路上耽搁了两个多星期,直到9月6口才到达承德行宫。这份姗姗来迟的奏章报告了案犯的下列口供。

三十六岁的张四是鲁西南运河附近的金乡县人。他和十一岁的儿子秋儿是流浪乞丐,他们以唱“莲花落”(一种乞丐唱的民歌)向路人行乞。父子俩于7月26曰来到徐州东门,碰到了一个来自胡广地区的赵三,高个汉人,五十上下。赵问他们何以为生,然后要他们替他割辫,每条五百文。他告诉他们,若用迷药,使可轻易将人迷倒割辫。赵未告诉他们辫子有何用,但给了张一把剪刀,一包迷药,然后约定以后在铜山县边界碰头。(这里根本没有提到术师玉石和尚——迄至此时,这个故事与富尼汉从山东乞丐处所获得的供词并没有什么不同。)张四说他和儿子于8月12日到达宿州的赵家楼,在一赵姓人家门前唱曲讨乞。唱完后人都散去,唯有赵家雇工费永年留在那里。张走上去用迷药迷倒了他,然后割下他的辫梢,逃走了。后来他们趟过一条溪流,他的迷药浸湿了。张在儿子身上试了迷药,发觉药已失效。不久县役赶来抓住了他们(受害者醒来后向县役报了案),并搜出了辫尖、迷药和剪刀等犯罪证据。

冯钤奏报说,他的属下正在尽极大的努力控寻赵三,他本人则将亲自审问张四以确认他是否就是山东案犯所供称之算命先生张四儒,并进一步追缉罪魁玉石和尚。然而,就在江南的案子看来即将破获之际,京畿的官员却发现威胁正逼近京城。

接踵而来的危机

妖术正在向北蔓延。在这一过程中,一系列令人不安的迹象表明妖术并不局限于乡村社会,而可能牵涉到了更为广泛的社会层面。8月初,直隶总督方观承奏报弘历,妖术已经越过山东侵入他的省份。而这也是京畿所在的省份。

一个防范妖术的案件

如我们在第五章所看到的,有各种方法可用来防止妖术的危害,如咒语、护身符和其他礼仪上的手段。自6月份叫魂谣言从江南传播开来后,在长江沿岸到处可以听列这样一首咒人的歌谣:石匠石和尚,你叫你自当。

先叫和尚死,

后叫石匠亡。

早早归家去,

自己顶桥粱。

这样的歌谣对神经过敏的官僚的耐心是一种考验,他们害怕这种防范妖术的符咒会煽起对妖术的更大恐慌。督抚们警告州县僚属,谁让这些谣言反复流传就将弹劾谁。但是小民百姓并不会理会这些而轻易放弃自我保护。不久,更为警觉的防范手段在京畿附近流传开来。

四十岁的农夫孟士会住在位于南直隶与山东交界的景州县城附近的一个村庄。在暑热的7月18日晚上,他睡在自家茅屋的后房,而他的妻子则与孩子们睡在前屋,前门敞开着以图凉快。孟对官府说,天快亮的时候,“我身上发颤,就昏迷了。我女人叫我不醒,忽见我的辫子没了四五寸。”被惊醒的孟妻听说过,把割剩的辫子都剃净并洗一下头,就能躲过灾难(6月下旬关于割辫妖术的谣言已从山东传到了直隶。山东民间传说要防止妖术伤害,就要把全部辫子剪掉,然后用艾草、稻秸、金银花和大蒜洗头)。因此她叫来理发匠把昏迷的丈夫的头剃了并洗了头。

直到中午时分孟农夫才渐渐醒来。不久,人们又发现另外两个同样的案子,一个是二十九岁以卖饼为生的夏葛白,另一个是十五岁的邻县男孩王然。

妖术的警报迅速通过各村的流言网络传到了县城,张知县把被害者召到县衙门讯同。最后他的发现上奏到了承德行官,警觉的弘历命令将这些受害者立刻进北京交军机处审问。然后他们将被释放,因为把这些无知乡愚同剃发出家的和尚相提并论是不恰当的,那些不肖的和尚更容易串通罪犯。当时弘历和大学士傅恒正在承德消夏,京城的事务由军机大臣刘统勋和刘纶负责。他们检查了受害者,没有发现行为可疑的证据(除了辫子被剪掉外),于是建议将他们释放。

但是弘历并不满意。虽然这些乡愚为防范妖术伤害而剪掉辫子不能算违反剃发令,但这些案子十分可疑,因为张知县按总督的指示亲自陪送被害者进京,而不是由手下人护送。他是否受命如此办理以便在路上教供,以掩盖他自己的疏忽、或更为严重的过错?最好还是把这些受害者由刑部官员护送带到承德来。

于是,孟农夫和其他人被护送的承德行宫作证。大约是清洗过一番后,他们跪在大学士傅恒面前。傅恒是弘历的妻舅,他将亲自审问他们如何丢掉了辫子。弘历的这位忠心而能干的仆人是一位杰出将领的曾孙,也是一位最为康熙皇帝信赖的大臣的孙子。傅恒在1749年率军征服了金川,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中的地位。但他与弘历的密切个人关系是建立在一种更为有力的感情基础之上的,那就是弘历对死去才一年的傅恒的妹妹、他的第一位皇后的记忆。当叫魂案发生时,博恒还不到五十岁,但在军机大臣任上已二十多年了,弘历关于妖术案的大多数上谕和廷寄都是由他起草的。

跪在傅恒面前的三个人正好处在中国社会阶梯的另一端。

他们三人都坚持原供:那男孩王然,是在街上行走的时候被人割去辫子的;夏葛白的辫子则是睡在母亲家的外屋时被割的;但是孟的案子仍有疑点,目为他是睡在里屋,割辫犯进入里屋怎会不被发觉呢?孟坚持说,他妻子睡得很熟,所以什么也没听见。他对傅恒抗辩道,他妻子“若果知道,哪有当时不叫喊,直至天亮后才叫我呢?”至于弘历怀疑张知州教供一事,孟和夏都坚持说,在来北京的路上,“一路吃饭都是张太爷的,张太爷并不同我们说别的话。”

傅恒认为孟等三人的话大致可信。王然系幼童无知,孟士会和夏葛白都是乡愚村民。虽然他们暂时剪掉了残留的发辫,但现已长出,仍旧留辫,其中似无暗通匪党情事,应照刘统勋所奏将他们送回原籍。弘历在傅恒的奏折上简单地批道“知道了”,表明他同意所奏但保留他对案子的看法。这意味着三个自行割辫者虽可释放,但大臣们却要对他们负责。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将要决定的是这个案子是以平民百姓为对象的妖术案还是剃发案。前者是清律中相当严重的罪行,后者则是谋反。

与此同时,弘历不断接到北京来的警急报告,说妖术把已潜入北京并有割辫和剪衣案情发生。虽然还没有罪犯被捕获,但他们活动的证据却源源而来,每天都有新的受害者。许多人受害严重,当场晕倒瘫痪在地;其余则失去知觉直到辫子被割。有的人甚至整条辫子被偷割,还有的则像孟士会那样自己割掉剩下的辫子以避祸。不论是受害人还是旁观者谁也没看到妖人。在最近这些案子中有两个涉及到妇女:一个车夫的妻子突然被入迷倒并被割去衣襟。另一个是兵丁的妹妹,她晚上和母亲睡在一起时被人剪去头发,扔在后院。虽然“不甚昏迷”,但她抱怨说她“但觉心中发恋,情形尤为可异”。为了保护自己,许多住家都在门上和墙上贴上了防妖术的符咒。紧张的民众又因有关“怪虫”的谣言变得更为惊恐。据说这种怪虫来自邻省山西,能咬人致命。许多公共场所都张贴了匿名人所画的这种虫子的图像。北京市民们还传阅着预言饥荒、瘟疫和鬼怪横行的传单。

弘历的第一个反应是如果罪犯能在北京出入无忌,那么由托恩多掌管的北京巡防卫兵就是饭桶。他写道,北京人烟稠密,入夜以后街道都有栅栏设防。如果这些恶徒能自由出入,迷人割辫,那卫兵和栅栏有什么用?不仅如此,他的私人情报告诉他许多受害者都是在易于受害的情况下被剪去发辫的,如在偏僻的小巷面壁解手时。如果北京的卫兵确在履行职责,这些罪犯怎可能逃脱呢?托恩多的职位相当于提督,他到底在做什么?

应付这些情况的最好办法是在提升戒备的同时加强克制。街道的巡查要加强,同时民众的情绪要安抚。地方当局对谣言应处之漠然,不要去讯问受害者,甚至不必要求每个剪辫事件都报告官府。门上贴符咒虽属愚蠢,但不必管它。弘历提醒道,如常言所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至于怪虫的谣言则是另一回事。这显然是恶徒所为,目的在于乘妖术恐惧之危。保安力量应追查缉捕那些印发图像传单的人。同时,北京的军机大臣奏报承德向弘所保证,由于加强了戒备,北京的剪辫案已渐减少。弘历批示:“此非潜踪所可完事也。今热河亦渐有之,大家不可不上紧严缉。”此时,妖术正悄悄越过长城,进人满人的家园。

河南的执法

鉴于京畿周围的事态发展,也许还因为据报湖北发生民众大恐慌而感到震惊,弘历在热河行官的辅臣建议在地处要冲的河南做一次大规模搜捕。弘历表示首肯并让军机处发谕旨给河南巡抚阿思哈。这个善于逢迎又庸碌无能的旗人立刻行动起来。①他奏报说,确实,关于妖术的谣言早在7月中就传到了河南。他曾经口头命令省按察使让各州县保持警惕。几天以后,有三个人在黄河北岸、安阳古都附近的彰德府城被剪了辫子。他们当时并没有觉得什么,只是事后发现辫子被剪。虽然人们相信被害人会丧命(三人都说他们感到头晕发抖),但他们后来都没事。据说用朱砂、雄黄、鸡血(朱砂鸡血的蘸色都是象征好运的红色,在丧葬时可以用采抵御秽气)来清洗割剩的头发就可以避害。

阿思哈的手下不知这种说法“起自何处”,也没有逮到任何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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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思哈(约1710~1776)的仕途经历可以告诉我们满洲贵族是如何让他们的平庸之才得到行省高位的,尽管他们的无能众所周知。阿思哈出自上三旗(此三旗直接依附皇室,君主对他们寄托客特别的信任)。1726,可能在十八九岁时,他在北京一个专为旗人子弟开设的官学学习,并直接从内阁得到一个中书职位。在京城官场低级职位上见习以后,1745年他被派往甘肃任布政使。四年以后,他升任江西巡抚的高位,据说他在任上的一些改善军事训练的琐细建议赢得了皇上的欢心。第二年他调任山西巡抚,在那里他强迫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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