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似水年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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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她都忘了?”钱灵很是吃惊,但她旋即又恢复镇定,轻描淡写道,“忘了就忘了吧。”
“不,你要告诉我。”
“只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别再固执了,既然都忘了过去,就想想未来吧!”
“未来?”小麦在心底暗问:我有未来吗?
“我知道你和盛赞分手了,后来还联系过吗?”
前男友盛赞不就是钱灵介绍的吗?小麦掏出手机,给她看盛赞最近发来的短信。
“不错啊!”钱灵很有经验地点头,“你们还有旧情复燃的机会。”
“可是—”
“难道你不想?”
小麦终于点头:“我想的。”
“那就好,你知道盛赞的老爸是我公司的老总,我听他说盛赞现在还没有新女朋友。”
“不会吧?”
像盛赞这么优秀的帅哥,家庭条件又非常出众,身边肯定有许多漂亮女孩紧盯着,快两个月还没女朋友,是不是心里仍想着她?
“明天周六,我建议你去一趟恒隆广场,最好是下午四五点。”
南京西路的恒隆广场,全是顶级奢侈品专卖店,小麦向来觉得那里不是自己的去处,她宁愿在淘宝上买高仿A货。
“陪你逛商场?你现在也开始买正品LV了?”小麦多嘴了一句,“还不如去香港呢。”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
“为什么?”
“小麦,从小到大你听我的话,有错过吗?”
反正也记不清了,小麦茫然点头:“好吧。”
明天,在二奶、暴发户与郭敬明最爱的恒隆广场会遇见天使吗?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1)
遇见天使的日子?
小麦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换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每件都漂亮得体,即便放在恒隆那样的场合,也不会让人瞧不起,更不至于被误认作二奶。但总感觉身上缺了什么,无法体现她最美的那一点—修长的脖子,戴上淘宝买的施华洛世奇项链,仍显得空空荡荡。这身低领薄毛衣,配上羊绒外套,如果再加一条迷人的丝巾,露出项链的水晶坠子,就堪称完美了。
她想起了那条被埋在抽屉最深处的紫色丝巾。
Esfahan。
小麦看着镜子里柔和的反光,摸了摸脖子,情不自禁地打开抽屉。
诱人,却令人恐惧的丝巾,如同一具美丽的尸体,被精致地折叠起来,躺在棺材的深处。
她禁不住伸出双手,触摸Esfahan丝巾的表面,清凉与柔滑渗入指尖,反射着紫色光泽,像传说中的月光宝石。轻轻展开丝巾,像抓着一条冰冷的蛇,缓缓缠绕在脖子上—镜子里的美人已焕然一新,紫色丝巾从两肩垂下,与这身毛衣简直绝配,就像为她的肤色与体形量身定制。丝巾表面再也没有令人恶心的异味,而是天然的蚕丝味,原本无以名状的恐惧,被某种幸福感取代,让她再也无从抗拒。她对镜子摆了个Pose,竟有女王气派。
丝巾,冤家!
下午四点,打车来到南京西路,戴着丝巾走进恒隆广场。一路不时有人回头,既有挽着女朋友的年轻小伙,也有牵着二奶的台湾老头,更有不少提着大包小包的时尚女孩。经过LV和爱马仕的专卖店,柜台小姐们纷纷侧目而视,她们什么有钱人和明星没见过?唯独没见过小麦身上的丝巾。
她在无数昂贵的标签前顾盼生姿,拿起一个迷人的普拉达包包,装出满不在乎的表情—却是她几个月工资都买不起的。
忽然,身边飘来一股迷人的香水味,小麦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眼前却是一位中年贵妇,对方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我能看看这个包吗?”
这个妇人好有气质,皮肤保养得不错,衣着也是名牌正装。小麦微笑着把包交到她手里,妇人还没忘记道谢。
接过包,贵妇人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赞叹道:“好漂亮的丝巾。”
她红着脸回答:“谢谢。”
小麦可不敢在真正的有钱人面前炫耀,刚要离开,却看到贵妇人身边多了一个年轻男人。
居然—是他!
钱灵说得没错,今天是遇见天使的日子。
没来得及叫他的名字,对方就惊讶地喊道:“小麦!”
“盛赞!”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高大的身材简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站在普拉达专柜前,格外引人注目。
小麦不敢说这是钱灵的安排,只能羞涩地点头道:“真巧啊。”
若在两个月前,她会立刻扑进盛赞怀抱,不过毕竟已经分手,她必须矜持一些。
盛赞的目光集中在她的丝巾上:“你今天真漂亮!还有同伴吗?”
这是试探,他知道小麦从不逛恒隆广场,可能已交了新男友,说不定转眼就会出现。
“没有啊,我一个人来看看,只是看看而已。”
她做了个可爱的鬼脸,还是那个爱在淘宝买衣服的宅女。
盛赞回头拉住贵妇人的手说:“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妈妈。”
小麦不禁低下头,自己只是平凡的市井女子,无权无势的警察的女儿,怎配得上做贵妇人的儿媳?但她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原来是伯母,很高兴认识您!”
盛赞的妈妈微笑着点头:“你就是小麦啊!怪不得刚才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和你有缘分,真是个懂事的漂亮女孩。”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2)
贵妇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小麦觉得自己恐怕一辈子都学不会。这时,眼前又多了个中年男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很像香港的老电影明星。他轻轻挽住贵妇人的胳膊,不用问就知道是谁了。果然是大公司的老总,举手投足之间气派落吧:“你好,我是盛赞的爸爸。”
“您好,伯父!”小麦有些手足无措,只能尽量保持仪态,“很高兴认识你们。”
“很漂亮的丝巾!更漂亮的女孩!”
真会说话!他的笑容充满亲和力,嗓音淳厚稳重,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敬畏感。
“谢谢。”
前男友的父亲很有风度地说:“介意和我们一起购物吗?”
“这是我的荣幸。”
话虽如此,小麦却分外紧张,不就是盛赞的父亲反对他们交往的吗?他不可能喜欢她做儿媳妇的!
盛赞的妈妈试衣服时,盛先生一脸严肃地说:“听说令尊因公殉职,我很难过!”
“啊,您怎么知道?”
看着她惊讶的神色,盛赞轻声说:“是我告诉父亲的。”
“谢谢您的关心!”
等到贵妇人买好衣服,盛赞的父亲说:“我们早就预定了隔壁的西餐厅,不如请小麦也一起共进晚餐吧?”
“好啊,欢迎。”贵妇人也应声道。
田小麦却尴尬地推辞:“这样不好吧,太麻烦伯父伯母了。”
“没关系,四个人共进晚餐胃口会更好。”
盛赞看到父亲的兴致不错,趁机催促小麦:“快去吧,我都饿啦。”
于是,她跟着前男友一家走出恒隆广场,来到隔壁的高级法国餐厅。
钢琴伴奏声中,盛赞的妈妈接过菜单,熟练地点了几道菜,随手礼节性地给小麦看了看,价格贵得吓人,一顿饭要吃掉她半个月的工资。
“真不好意思,我来付自己的那部分吧。”
她不安地看着盛赞,前男友却转脸看着父亲。
“不,你是我们的客人,当然应该由我来请客。”
盛先生语气郑重,让人难以抗拒。
前菜上来时,盛赞轻声问小麦:“这条丝巾太漂亮了,在哪里买的?”
还有一句潜台词—是哪个男人送的?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淘宝。”
“怎么会呢?”盛赞以前就看不惯她一直泡在网上买东西,“这么漂亮精致的丝巾,淘宝上能买到?”
“有一家淘宝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说完她就有些后悔,怎么嘴巴控制不住呢?
“真的吗?”
“开玩笑的!”
她决心让“魔女区”的秘密烂在肚子里,绝不能让前男友也钻进去。
盛赞的妈妈却说:“这种丝巾是进口的,我猜原产地是中东地区,你看丝巾上的植物花纹,非常具有那里的特色。”
没想到碰上识货的了,小麦大胆地问:“这条丝巾的牌子叫Esfahan,伯母您听说过?”
随即,她在纸上写出Esfahan几个字母。
“嗯,这不是牌子,而是产地—Esfahan,伊朗一座重要的城市,著名古都,中文译过来叫伊斯法罕,盛产地毯等手工艺品,从前有‘伊斯法罕半天下’的美誉。”
“原来是伊朗产的丝巾,伯母您的知识真渊博。”
“我们就喜欢去世界各地旅行,以后若不嫌弃,可以一起出游。”
“这—请别开玩笑了。”
小麦是认真的,能吃到前男友父母请的法国大餐已是极限,本来就没奢望别的。
“没关系,这不算什么。”
是啊,对有钱人来说是九牛一毛,对小麦而言却是另一个世界,她再次老实交代:“其实,今天纯属凑巧,我从来不逛恒隆广场的,只是难得有个休息天,不想待在家里做宅女上淘宝,就出来随便看看,但我肯定买不起里面那些东西。”
“小麦,我喜欢你的诚实!”盛太太举起红酒杯,“昨晚,我先生刚从香港飞回来,过两天还要出差去北京。他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陪伴我们母子。这次是我提前一个月就定下的,要他在这个周六下午四点,务必陪我和儿子来逛恒隆广场。”
“真是……好有缘分。”
依然不敢提起钱灵。她羞涩地呡了口酒,紫色丝巾衬着血红的葡萄酒,血红的葡萄酒映着她两颊泛起的红晕,更是风姿绰约。她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显出良好的教养,不算大家闺秀也是小家碧玉,总之是理想中的好媳妇,将来也会是温柔贤惠的好母亲。
“小麦,12月10号,就是盛赞的二十九岁生日,我们准备在寒舍摆一桌家宴,不知你有没有空来做客?”
“啊?”
这下真的失态了,完全没想到盛先生会邀请她上门—这是同意她和盛赞谈恋爱了?再看他们的表情,绝非开玩笑或捉弄她。
不过,她却说了一句可能扫兴,但必须要说的话:“对不起,伯父伯母,我不能来。”
“为什么?”
盛赞大吃一惊,这么大好的机会,可是许多漂亮女孩打破头也要抢的。
“家父去世还不到一个月,我还身带重孝,就来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这样不太好吧?”
没想到是这个原因,盛先生郑重地问她:“你自己介意吗?”
“我—”她尴尬地抬头看了看盛赞的父母,“我只怕伯父伯母介意。”
盛太太爽快地抢话道:“小麦,只要你自己不介意就可以了。你以为我们是那种很迷信的家庭吗?我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何况,你父亲是因公殉职,他的事迹在全国的新闻里都有报道,他是个优秀的警察,你一定为你的父亲而骄傲,还有什么可忌讳的?”
这番出乎意料的话,简直让田小麦受宠若惊:“好的,我一定来!”
终于,小麦的手被盛赞握住了。
第十四章
12月7日,凌晨。
距离前男友(可以不用“前”了吧)的生日还有三天。
这些天来小麦勤做脸部美容,紧急恢复瑜伽训练,几乎每天都与男友约会。为避免长青春痘,她再也不熬夜上网,暂时戒掉了淘宝。
小麦期待自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渴望做一个幸福的梦。
可是,她依旧梦到了那条沟,那条将荒野分割为两个不同世界的深沟。
就在坠入沟底的刹那,《FirstLove》的铃声将她拯救出来。满身冷汗地睁开眼睛,打开手机,屏幕却显示着钱灵的名字。
她?现在是凌晨三点。
接起电话,电话那端传来钱灵急促的喘息声,如同蛇在爬行:“小麦,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
“我们看到了什么?”
“你忘了吗?”
“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小麦却没忘记安慰她。“你别害怕!到底发生过什么?”
“那张脸!那张可怕的脸,还有,那条丝巾。”
听到最后两个字,她的心绷了起来:“丝巾?什么颜色?”
“紫色!”
手机差点掉到床底下,小麦下意识地缩进被窝,刚给她带来好运的紫色丝巾,正躺在衣柜抽屉的深处。
“紫色丝巾?发生过什么事?”
“那是你和我亲眼看到的,我不相信你会忘记!”
“对不起,我真忘了。”
钱灵苦笑道:“就算你忘了所有事,但还有一件事,那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现在可是凌晨三点!要不明天吧,中午我就去看你!”
“好,我等你!”
“快睡吧,睡着就没事了,晚安。”
挂断这个凌晨来电,田小麦才把手机关了。黑暗寒冷的床上,她辗转反侧许久。明天会听到怎样的秘密?
第十五章
五小时后。
即便没有刺耳的闹钟,生物钟也会强迫小麦醒来,必须在八点半出门,才能赶上那班过江地铁,以免迟到被老板臭骂。上班的地铁中,她打开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发信人是钱灵,发送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
拥挤的地铁车厢,田小麦越想越觉得奇怪,这不是钱灵的说话风格,她从来都是很直接地说大白话,更没发过这种文艺腔的短信。
走出地铁,她给钱灵回了一个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钱灵迫切地想要见到她,肯定会一直开着手机,随时可以与小麦联系,为何又突然关机了呢?
小麦疑惑地走进写字楼,如往常一样开始白领的一天。可是,整个上午她都心神不安,耳边不时响起凌晨时分,钱灵在电话里说的那些奇怪的话。她也不时看看那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忐忑不安地等到了午休时间,她又给钱灵打了个电话,依然关机。她立即打电话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