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爱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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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于是送给妻子一只从廉价店买来的鲜红色风筝作为回礼。我们两个人都不喜欢自己收到的礼物,对方的礼物倒是让我们情有独钟,整个儿是欧·亨利小说颠倒过来的版本。
“银婚吧。”玛戈猜道,“还是铜婚?象牙婚?帮帮忙吧。”
“是木婚。”我说,“木头质地可实在找不出什么浪漫的礼物。”
在酒吧的另一头,苏把一份叠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一只空杯子和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搁在吧台上起身离开,我们交换了一个沉默的微笑。
“我有主意了,”玛戈说,“回家跟她在床上大干一场,然后一边用你的小兄弟抽她一边大声喊,“木婚是吧,那就给你个小兄弟,让你尝尝干柴烈火的滋味,骚货!”
我们齐齐放声大笑,两张脸孔上都泛起了红晕,恰好浮在同样的位置。玛戈很喜欢动不动跟我开些荤玩笑,仿佛时不时扔过来一个手榴弹,并不顾忌兄妹之间的规矩。正因为这个缘故,高中时曾有流言声称我和玛戈私底下上过床——活生生是一场孪生兄妹的乱伦之恋。谁让我们两个人如胶似漆呢:我们有别人听不懂的私密笑话,我们避开众人躲在派对的一角窃窃私语。我敢肯定自己无须辩白,但你又不是玛戈,弄不好你还真的会错意,因此我还是多说一句吧:我和妹妹从来没有上过床,也从来没有动过这种邪念,我们只是真的很喜欢对方。
此刻玛戈正在手舞足蹈,做出一副要用小兄弟猛抽我妻子的样子。
不行,艾米和玛戈永远成不了朋友,她们两个人都太护着自己的地盘了。玛戈曾经是我生活中的明星,艾米则是众人生活中的明星。这两个人曾经两次居住在同一座城市里:第一次是纽约,眼下则是这儿,但她们却相互并不熟络。她们在我的生活里穿梭,仿佛两个算准了时间的舞台演员,只等其中一个出门,另外一个就会走进来。有几次她们破天荒地撞上了对方,这种场合似乎让两个人都有点儿茫然。
在艾米还没有和我稳定交往、订婚、结婚的时候,玛戈会时不时略略提到她对艾米的看法,她说过“这事真有趣,我居然不能完全看透她,摸不清她的底细”,然后说“你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有点儿不太像你自己”,最后变成了“重要的是她让你真正地开心”。
那时艾米确实让我十分开心。
艾米也告诉我她对玛戈的看法,“她……很有密苏里气质,对吧?”再加上一句“非要打点心情才伺候得了她”,还有一句“她有点儿黏你,不过我想她也没有其他人可黏”。
我原本希望这两人在大家一起回到密苏里后能够尽释前嫌,好歹能够求同存异,相安无事地过日子,只可惜事与愿违。她们俩谁也没变样,只不过玛戈比艾米逗趣几分,因此她们还算不上势均力敌的对手。艾米是个话里带刺的机灵鬼,很会挖苦人,她能把我气得火冒三丈,能够一针见血地道破玄机,而玛戈却总能让我放声大笑——话说回来,嘲笑自己的枕边人说不定会招来什么祸事呢。
“玛戈呀,我们不是说好你再也不提我的‘小兄弟’了吗。”我说,“在我的妹妹面前,我可没有‘小兄弟’。”
这时响起了一阵电话铃声,玛戈又抿了一口啤酒,随后接起了电话,转转眼珠露出了微笑,“他当然在这儿啦,拜托等一下!”她对我做了个口型:“是卡尔。”
卡尔·佩利在三年前退了休,两年前离了婚,随后便搬进了我们所在的小区,住在我和艾米对面的那条街上。他是个周游四方的推销员,卖些儿童派对用品,我感觉在过了四十年的汽车旅馆生涯后,待在家里让他感觉不太舒服,他几乎每天都会带着一个气味刺鼻的“哈迪斯”快餐袋在“酒吧”里现身,唠唠叨叨地抱怨手里的钱不够花,直到“酒吧”把他喝的第一杯酒免单(从卡尔在“酒吧”的所作所为看来,喝酒对他来说倒不碍事,但他离了酒只怕过不下去)。对“酒吧”想要处理的各种垃圾酒品,卡尔通通奉行“来者不拒”的宗旨,而且他确实动了真格:我们曾经在地下室里发现一批积了灰的“Zima”饮料,大约出品于1992年,结果卡尔一整个月里就只喝那批饮料。当他因为宿醉来不了“酒吧”时,他就找个理由打电话来:“尼克,今天你的邮箱看上去快炸了,说不定是收到了一个包裹。”要不然就是:“据说今天要下雨,你最好把窗户关上。”那些理由都假得要命,卡尔只不过是一心想听听酒杯的“叮当”声和别人喝酒的“咕噜”声罢了。
我拿起电话,把一大杯冰举到话筒旁边摇了摇,好让卡尔联想起杜松子酒。
“嗨,尼克。”话筒里传来卡尔有气无力的声音,“很抱歉打扰你,我只是觉得该告诉你一声……你家的前门正大开着,你的那只猫也溜到了屋外,它本来应该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对吧?”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我会过去瞧一瞧,但我身体有点儿不舒服。”卡尔闷声说道。
“别担心,”我说,“反正我也该回家了。”
顺着“河间大道”向北直驶,只需要十五分钟车程便可开到我家。开车驶进这片小区时,偶尔我会打个冷颤,一户户黑洞洞的房屋让我觉得有点儿胆战心惊:这里有些房屋从未有人问津过,一些屋子倒是曾经有过业主,可业主却又活生生地被驱逐了出去,那些屋子得意扬扬地空着,里面一个人影也没有。
当我和艾米搬进小区时,附近寥寥可数的几户邻居突然造访了我家:一位养了三个孩子的中年单亲妈妈带着一锅炖菜,一个家有三胞胎的年轻父亲带着半打啤酒(他的妻子留在家里照顾宝宝了),此外有一对上了年纪的基督徒夫妇,他们住在离我家隔着几栋房子的地方,当然还少不了住在街对面的卡尔。我们一起坐在我家屋后平台上望着河水,他们一个个可怜巴巴地谈起了抵押贷款,谈到了零利率和免头期款,又纷纷声称艾米和我是唯一一户临河的人家,也是唯一一户没有孩子的人家。“家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住这么大一所房子?”单亲妈妈一边问一边递过来一份炒鸡蛋。
“只有我们两个人。”我面带微笑地说道,然后吃了一口鸡蛋,点了点头表示颇为美味。
“似乎有点儿寂寞呢。”
她倒是没有说错。
四个月后,这位艳羡“大房子”的女人再也交不上按揭款,于是和她的三个孩子一起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她家的房子一直空着,客厅窗户上仍贴着孩子画的蝴蝶,魔术变色笔鲜艳的色彩在阳光暴晒之下褪成了棕色。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开车经过这栋房子,望见一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男人躲在蝴蝶图画后面往外看,他的身影浮在夜色中,像是一尾伤感的观赏鱼。这时他发现了我的目光,随即一闪身躲进了屋子深处。第二天,我把一个装满三明治的牛皮纸袋放在了前门台阶上,那一袋三明治在阳光下晒了整整一个星期无人问津,渐渐地腐烂变质,我又把它捡起来扔掉。
眼下的小区一片宁静——这片楼盘总是静得令人有些不安。我驾车驶近自己的家,耳边回荡着汽车发动机的声响,一眼看见那只猫待在台阶上。卡尔的电话挂断已经过了二十分钟,猫却还在台阶上,这一点有几分奇怪。艾米非常宠爱那只猫,猫咪以前做过去爪手术,艾米从不放它出门,因为布利克这只猫虽然十分讨人喜欢,却实在蠢得要命,即使它那毛茸茸肉滚滚的身上带着跟踪设备,艾米却心知布利克一出门就会从此不见踪影。那只猫会摇摇摆摆地一头栽进密西西比河,再一路漂到墨西哥湾,被一头饥肠辘辘的白真鲨一口吞下肚去。
谁知道那只猫竟然蠢得连前门台阶都迈不过:布利克正趴在门廊的边上,好似一个胖胖墩墩又得意扬扬的哨兵——算得上一个卖力过头的列兵吧。我把汽车驶入车道,卡尔便走出屋子站在了自家门前的台阶上,我感觉到猫和老人都正望着我一步步下了车向屋子走去,沿途的朵朵红牡丹看上去肥厚多汁,仿佛正引人将它一口吞下。
我正要堵住猫的去路好伸手捉住它,却一眼看见家里的前门正敞开着。卡尔倒是已经提过这件事,但亲眼看见这一幕却有些诡异。眼前的门可不是开了一条缝,看上去像是主人去倒垃圾马上就回来,而是大开着的,透露出几分不祥的气息。
卡尔正在街对面徘徊,等着看我的反应,我顿时觉得自己在扮演“担心的丈夫”一角,仿佛眼前是一幕糟糕的行为艺术。我站在中间的一级台阶上皱起了眉头,然后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地上了楼梯,嘴里叫着妻子的名字。
一片沉默。
“艾米,你在家吗?”
我径直奔到楼上,却没有发现艾米的身影——熨衣板已经铺好,熨斗还开着,一件衣服正等着熨烫。
“艾米!”
我又跑回楼下,发现卡尔仍站在自家的门口,把两只手搁在臀上遥望着这边。我猛地转身进了客厅,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地毯上撒着一片片闪闪发光的玻璃碎渣,咖啡桌已经散了架,茶几东倒西歪,一本本书在地板上散得满地都是,仿佛在玩一场纸牌魔术,就连沉重的古董搁脚凳也翻了个身,四条细腿正齐刷刷地伸向天空,仿佛已经咽了气。在一片乱糟糟的家什中间,赫然摆着一把锋利的剪刀。
“艾米!”
我撒开腿跑了起来,边跑边大声喊叫着她的名字。我穿过厨房——厨房里的一只水壶已经烧开,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客房空荡荡的,又疾步出了后门。我风驰电掣地穿过后院,奔上了河面上那艘小艇细长的甲板,从侧面打量了几眼,想要瞧瞧我们的小艇上是否有艾米的身影。有一天我曾在小艇上找到过她,那时小艇正系在码头上,在水中兀自摇摆,而艾米闭着眼向着阳光仰着头。我凝视着水面上让人眼花缭乱的倒影和艾米那张美丽宁静的面孔,这时她突然睁开了一双蓝眼睛,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于是我也不说一句话,独自进了家门。
“艾米!”
她不在船上,也不在家里——这些地方都找不到艾米的踪迹。
艾米不见了。
艾米·艾略特 2005年9月18日
日记摘录
哎呀呀,猜猜谁回来了?居然是尼克·邓恩,布鲁克林聚会上结识的男孩,在糖云中与我接吻的男孩,那个突然不见了踪影玩消失的男孩。整整八个月零两个星期再加几天,这个人压根儿没有一丝音讯,随后却又突然凭空冒了出来,仿佛失踪的一幕本就是计划中的一步——真相是:原来他弄丢了我的电话号码。当时他的手机碰巧没了电,因此他把我的号码写到了一张便笺纸上,接着把便笺纸塞到了自己的仔裤口袋里,又把仔裤塞进了洗衣机,结果把便笺纸洗成了一团旋风状的纸浆。他千方百计想要从那团纸糊中拿回我的号码,却只能读出一个三和一个八(这是男方的说法)。
随后他被埋在了一大堆铺天盖地的工作中,谁料到眨眼间就到了三月,那时候再要回头找我可就不太好意思了(也是男方的说法)。
不消说,当时我简直火冒三丈,为这件事生了一肚子气,不过现在气倒是已经消了。让我先来讲讲事情的经过吧(这是女方的说法):时间是今天,九月的劲风阵阵刮来,我正沿着第七大道漫步,边走边盯着街边的美食琢磨着——一碟碟香瓜、蜜瓜、甜瓜摆在冰上,仿佛是当天最新捕获的野味。这时我感觉到一个男人正尾随在我的身后,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他,一眼认出了此人。是他,是那个令人心动的男孩,我就是为他写下了“我遇到了一个男孩”这句话!
我并未停下脚步,只是扭过脸对他说:
(A)我认识阁下吗?(此话要有一副女王腔调,摆出几分挑衅之意。)
(B)哇噢,见到你真开心!(此话要有一副受气包腔调,摆出几分倒贴的架势。)
(C)去你妈的。(此话要有一副怨妇腔调,摆出几分咄咄逼人的劲头。)
(D)嗯,尼克你还真是不着急呀,对吧?(此话要有一副从容不迫的腔调,摆出几分古灵精怪、轻松诙谐的架势。)
答案:D
现在我们成了情侣,一切甜蜜蜜呀甜蜜蜜,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机来得真有意思,如果愿意承认的话,简直算得上吉祥如意(反正我就承认这一点)。就在昨天晚上,我的父母刚为他们的书开了一个聚会,书名叫作“小魔女艾米大喜之日”——没错,这一回兰德和玛丽贝思两位作家实在忍不住了,他们给不了自己的女儿一段姻缘,于是他们给书中与女儿同名的人物安排了一位丈夫!是的,在第二十册里,“小魔女艾米”就要结婚了!吔……可是没有人在乎,没有人愿意眼见着“小魔女艾米”一步步长大,我自己尤其不愿意。让人家“小魔女艾米”继续穿着及膝短袜,在头发上绑一条丝带吧;让我一步一步地长大,不要受到“小魔女艾米”的约束,尽管“小魔女艾米”是个活在书中的我,尽管我原本该是那副模样。
但“小魔女艾米”毕竟是艾略特一家的金饭碗,我们全家靠她赚了不少钞票,因此我可不能小气,不把她的天作之合给她。不消说,“小魔女艾米”在书中嫁给了“巧匠安迪”,他们就像我的父母一样幸福美满。
不过话说回来,出版商给本期图书下的订单少得令人难以置信,让人不由得有些心慌。在20世纪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书首印数一般为十万册,现在却落到了区区一万册。相比之下,这次的新书发布会也没劲透了,压根儿不搭调。该虚拟人物一出生就是个早熟的六龄女童,现在是个而立之年却还一副娃娃腔的准新娘,你要怎么给她办宴会?(“哎呀,”艾米心道,“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亲爱的未婚夫就会摇身变成一个牢骚鬼……”这句可是书里的原话——整本书从头到尾害得我想冲着艾米那傻气十足、冰清玉洁的私处狠狠挥上一拳。)该书是一部怀旧之作,目标买主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长的姑娘们,但我实在不觉得会有人想读那本书。当然,我倒是读过了,我祝该书一路好运……还不止祝了一次。兰德和玛丽贝思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