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爱人-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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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鹅肝酱,不是香水吧(他妈妈身上倒总是隐约透出一股骚味——科林斯一家的味道无非食色,这一手其实还真不坏)。
德西进了门,身上那股食物香味差点儿让我流出了口水。他给我带了些好吃的,但这些食物都比不上他吃的美食:他正在让我瘦身,因此给我带了可爱的绿色杨桃、张牙舞爪的螃蟹和洋蓟,通通都是那种需要花上一番大力气但吃不上多少的东西。眼下我几乎已经回复了正常体重,头发也长了出来。我用德西带来的发箍把头发兜在脑后,还把它染回了金色,这也多亏德西带来的染发剂。“我觉得,当你看上去更像你自己的时候,你的自我感觉可能会好一些,亲爱的。”德西说——没错,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才不是因为他想让我看起来跟从前一样,想让我变回1987年的艾米呢。
我吃着午饭,德西在我的身旁徘徊,等我开口夸他,我吃完后他又尽可能收拾了一番。我们两个都是不会收拾的人,这栋别居看上去已经变了样,厨房台面上多了奇怪的污渍,窗台也布上了灰尘。
午餐结束后,德西跟我在一起待了一会儿,逗弄着我的头发、我的皮肤、我的衣服和我的心智。
“看看你自己。”德西一边说一边把我的头发掖到耳后,拢成他喜欢的模样,还解开我的衬衫领口,这样就可以看见我的锁骨,他把一根手指放在锁骨的凹痕里填平了空缺,动作十分挑逗,“尼克怎么下得了手伤害你,忍得下心不爱你,还背着你劈腿呢?”他不断地重复这些问题,活像在伤口上不停地撒盐,“要是忘掉尼克,忘记那糟糕的五年时光,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岂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你有机会和真命天子重新来过,多少人能有这样的机会?”
我确实想和真命天子重新来过,因为我想和改头换面的尼克重新来过。眼下尼克的处境很不妙,简直是阴云密布,只有我才能把尼克从自己下的套里救出来,但我脱不了身。
“如果你离开这里,我又到处找不到你的话,那我就不得不向警方报案。”德西说,“我也实在是没有办法,因为我必须确保你的安全,确保尼克不会……强行把你关在某个地方,对你施暴。”
这是一个赤裸裸的威胁,却戴上了关心的假面。
此刻,我凝视德西的眼光满是厌恶;有时我感觉自己的皮肤一定会因为反感而发起烧来,还会因为强忍那股反感而发烧。我把德西给忘了,忘了他那些摆布人的招数,温言软语的劝说,微妙的威逼——德西是个视罪行为风情的人,可如果不能得遂心愿的话,他就会翻脸实施惩罚。至少尼克还有胆去外面厮混,德西却会用他那苍白细长的手指不停地在幕后使劲,一直到我将他想要的东西乖乖奉上。
我原本以为自己可以操纵德西,谁知居然算错了一步——我感觉祸事即将来临。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三十三日
日子散漫而悠长,顷刻间却又来了个急刹车。八月的某个早上,我出门买了点杂货,回到家中就发现坦纳、波尼和吉尔平在客厅里等我。桌上放着一个塑料证物袋,里面有一根又长又厚的木棍,棍上有精细的手指握槽。
“第一次搜查时,我们沿着你家附近的河流顺流而下,发现了这根木棍。”波尼说,“当初实在看不出个头绪,只是一件摆在河岸上的奇怪漂浮物而已,但我们会保留一切在搜索中发现的物件。你把潘趣和朱蒂木偶给了我们以后,整件事就说得通了,所以我们让实验室检查了木棍。”
“结果呢?”我闷闷地问道。
波尼站起身直视着我的眼睛,听上去有几分伤心,“我们在木棍上发现了艾米的血迹,这件案子现在已被定为凶杀案,而且我们认为这根木棍就是杀人凶器。”
“波尼,别扯了!”
“是时候了,尼克。”波尼说,“是时候了。”
梦魇就此开始。
艾米·艾略特·邓恩 事发之后四十日
我找到了一小截旧麻绳和一个空酒瓶,它们已经在我的计划里派上了用场。当然我还备了些苦艾酒,一切已经准备妥当。
要自律,这是一项需要自律和专注的任务,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我把自己打扮成德西最喜爱的模样:一朵精致的娇花。我那一头蓬松的卷发上喷了香水,肌肤也已经变得苍白,毕竟我在屋里已经窝了一个月。我几乎没有上妆,只刷了刷睫毛膏,配上粉嘟嘟的脸颊和透明唇彩,穿上德西带来的一条粉色紧身裙,没有穿胸衣,没有穿小可爱,连鞋也没有穿——开着空调的屋里可是寒意阵阵呢。我烧了一堆火,在空气里喷上香雾,等到德西吃过午饭不请自来,我欢欢喜喜地迎了上去,伸出双手搂着他,把脸埋在他的颈窝中,用自己的脸颊蹭着他的脸。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我对德西变得越来越柔情,但这样如胶似漆却还是头一遭。
“这是怎么一回事,宝贝?”德西说。他吃了一惊,却又十分高兴,我差点儿觉得羞愧了起来。
“昨天晚上我做了个前所未有的噩梦,是关于尼克的。”我低声说,“我醒来时一心只希望你在身旁,而且今天早上……整整一天我都希望你能在我身旁。”
“只要你喜欢,我会一直在你身旁。”
“我当然喜欢。”我说着抬起了面孔,好让德西吻我。他的亲吻轻细又犹豫,好似鱼儿一般,简直令我作呕,德西正在对他那遭遇强奸和摧残的女人表示尊重呢。他那冰冷潮湿的嘴唇又亲了过来,双手几乎没有放在我的身上,但是我想要早点儿结束这一切,因此我把德西拉到身旁,用舌头撬开了他的嘴唇——我想要咬他一口。
德西缩了回去,“艾米。”他说,“你经历了许多风波,这样的发展有点快。如果你不乐意或者还没有想清楚的话,我不希望你操之过急。”
我知道他迟早必定会抚上我的双峰,也知道他迟早必定会进入我的体内,我只希望这一切快快完事,德西居然想慢慢来,我简直恨不得挠他一把。
“我很肯定。”我说,“我想从我们十六岁开始我就已经肯定了,当时我只是害怕。”
这些话都毫无意义,但我知道它们会正中德西的心窝。
我又吻了吻他,然后问他是否愿意带我进我们的卧室。
在卧室里,德西慢慢地为我宽衣解带,亲吻着我身上一个个与做爱毫不沾边的部位——他亲着我的肩膀和耳朵,而我则微妙地不让他注意到我的手腕和脚踝。上帝呀,赶紧真枪实弹地上吧。熬过了十分钟,我抓住他的手埋进了双腿之间。
“你确定吗?”德西又退了开,脸上泛起了红晕,一缕头发搭在前额上,恰似高中时的模样。德西到现在还没有进入正题,其实跟我高中宿舍里的情形也差不到哪里去。
“是的,亲爱的。”我说着羞怯地把手伸向他的阴茎。
又过了十分钟,他终于趴在了我的双腿间,在我的体内轻轻抽动着,缓缓地、缓缓地翻云覆雨,还不时停下来吻我,爱抚我,直到最后我抓住他的臀开始用力,“干我,”我低声说,“使劲干我。”
德西停了下来,“艾米,不必这个样子,我不是尼克。”
德西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我知道,亲爱的,我只是感觉非常空虚,我想要你……填满我的空虚。”
这些话打动了德西。他继续抽插几次射了出来,这时我正一脸苦相地贴在他的肩膀上,好不容易意识到那可怜的动静是他高潮时发出的呼喘,便赶紧假装吁吁娇喘了一阵。我设法想挤出些眼泪来,因为我知道他想象着我和他第一次做爱时会流下眼泪。
“亲爱的,你哭了。”德西说着离开了我的身体,吻了吻一滴泪。
“我只是太开心了。”我说——我扮演的这种女人就该说这种话。
我告诉德西自己调了些马提尼,我知道他喜欢在午后奢靡地喝上一杯,当他刚要动手穿上衬衫去拿酒,我却坚持让他乖乖地待在床上。
“我想来服侍服侍你。”我说。
我一溜烟跑进厨房,拿了两个装马提尼的大酒杯,在我自己的杯子里倒了杜松子酒,放了一颗橄榄,在德西的杯子里则加了三颗橄榄、杜松子酒、橄榄汁、苦艾酒,还有我剩下的最后三片安眠药,药片已经碾得粉碎。
我把马提尼拿进了房间,我们互相依偎爱抚着,我还嘬着杜松子酒。“难道你不喜欢我调的马提尼吗?”德西只抿了一口酒,我开口问道,“我总是幻想着自己是你的妻子,还帮你调马提尼,我知道这种念头傻得很。”我噘起了嘴。“哦,亲爱的,这一点儿也不傻,我只不过是在好好享受,但是……”他说着把整杯酒一饮而尽,“如果这样能让你感觉更好一点儿的话!”德西正飘飘然沉浸在胜利之中,威风过后的阴茎显得十分光滑,从根本上说,他和所有的男人一样。不久他就昏昏欲睡,随即打起了鼾。
我可以动手了。
第三部分 柳暗花明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四十日
我已经熬到了取保候审的一刻,其间过了一道又一道坎:进出监狱、保释听证会、摁指纹、拍照,还有种种毫无人情味的对待,那些毫无人情味的遭遇并未让我觉得自己好似一只动物,反而让我觉得自己好似一件产品,是在生产流水线上组装起来的某种玩意儿,那条流水线造出的乃是“杀人犯尼克·邓恩”。出庭受审恐怕还要等上几个月(“出庭受审”这个词仍然颇有彻底毁了我的危险,我一听到这个词就想要高声傻笑,会在一瞬间昏了头)。按理说,获得保释应该算是我的荣幸:在此之前,我知道警方会展开逮捕,但却乖乖地没有逃跑,因此人们认定我不会潜逃,波尼说不定也帮我美言了几句,因此我才能好端端地在自己家里多待几个月,然后再被押进监狱送掉小命。
没错,我是一个非常走运的人。
眼下正值八月中旬,这一点时常让我大惑不解。“现在居然还是夏天吗?发生了这么多事,居然还没有到秋天吗?”我暗自心想。眼下的天气暖得没有一点儿道理,我的母亲一定会把这称作“穿衬衫的天气”——比起正经八百的华氏温度,她更关心的是孩子们要怎么样才会舒服,于是有了“穿衬衫的天气”、“穿夹克的天气”、“穿大衣的天气”、“穿皮制大衣的天气”,总之一年四季都念叨着孩子们该穿什么衣服。可惜对我来说,今年却将是一个“戴手铐的季节”,说不定还是个“穿囚服的季节”,要不然就是个“穿葬礼西装的季节”,因为我根本不打算进监狱,我会先结果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坦纳组了个有五个侦探的小队,千方百计地寻找艾米的踪迹,但到现在为止还一无所获,简直跟竹篮打水差不多。在过去几个星期中,我每天都要使一遍那套狗屎的招数:录一小段摄像短片给艾米,再把它上传到丽贝卡的那个探案博客上(话说回来,至少丽贝卡从头至尾都对我一片忠心)。在短片中,我穿上了艾米给我买来的衣服,把头发梳成她喜欢的模样,千方百计琢磨她的心思——我对她的一腔怨愤已经燃成了熊熊烈火。
在大多数日子里,新闻摄制组一早就会到我家草坪上扎营,我们两方好似交战的士兵一样对垒了好几个月,透过中间的无人地带互相盯着对方,倒也算得上是一种不三不四的和平友爱。其中有个家伙说话的声音好似动画片里的大力士,我对他很是着迷,但却从未见过真容;那家伙正在和一个女孩约会,他对人家十分钟情,每天早晨他都会说起两人的约会,中气十足的声音透过窗户传进我家,听上去他们的恋情似乎进行得非常顺利,我很想知道那段情如何收场。
眼下我已经录完了给艾米的一段片子,在短片中,我身穿她所中意的那件绿色衬衣,还对她讲起了当初相遇的情形,讲起了布鲁克林的派对和我开口跟她搭讪的台词——“只限一颗橄榄”,那台词糟糕得要命,每次艾米提起的时候总让我觉得很尴尬。我还回忆起我们如何离开热气腾腾的公寓,一脚踏进了酷寒的室外,当时我的手握着她的手,我们两个人在漫天的糖粉中接吻。话说回来,艾米和我罕少能把我们的经历记得一模一样,“糖粉之吻”倒是其中之一。我用讲睡前故事的音调讲起了这段遭遇,听上去又舒缓又亲切,结尾还总带着一句“快回家吧,艾米”。
我关掉了摄像头,一屁股坐回沙发上。(我总是坐在沙发上拍短片,头顶上正是她那只时不时闹鬼的布谷鸟钟,因为我知道:如果不把她的布谷鸟钟拍进短片的话,她就会寻思我是否已经把她的布谷鸟钟给扔到了一旁,随后她会索性不再寻思,干脆认定我已经把她的布谷鸟钟给扔到了一旁,要是到了那个时候,无论我嘴里再说出多么甜蜜的话来,她都会在心里默默地念叨:“……但他已经把我的布谷鸟钟给扔到了一旁。”)实际上,眼下布谷鸟眨眼间就会蹦出来,它那刺耳的发条声已经在我的头顶飘荡,那声音总是让我感觉下巴一阵发紧。正在这时,屋外的摄制组齐齐发出了一阵响亮的惊呼,我还听见几个新闻女主播尖声叫喊起来——看来屋外来了人。
“有什么事不对劲。”我暗自心想。
这时门铃接连响了三声,好似在说:“尼克——尼克!尼克——尼克!尼克——尼克!”
我并没有犹豫,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已经变得不再犹豫:有什么麻烦赶紧放马过来吧。
我打开了门。
门外赫然是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回来了。
艾米·艾略特·邓恩正赤脚站在家门口的台阶上,一件薄薄的粉红衣衫紧贴着她的身子,仿佛那件衣衫已经通体湿透;她的两只脚踝上有一圈圈暗紫色的瘀痕,一只无力的手腕上晃悠悠地垂着一根绳;头发短了一截,发梢显得毛毛躁躁,看上去仿佛是用钝剪刀漫不经心地铰了下来;脸上有着斑斑瘀痕,肿着一双嘴唇,正在一声声地抽泣。
她猛地向我张开了双臂,我能看到她的整个腹部沾满了干涸的血迹;她张开嘴想说些什么,嘴张开了一次,张开了两次,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活生生像是一条被冲上岸的美人鱼。
“尼克!”她总算哭出了声,随后倒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