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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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帽檐压得更低,遮住眼睛,太阳镜高高地推在鼻梁上。我彻底改变了路线,在房子周围兜了好大一圈,穿出小巷、花园和后院。保持在三个街区之外。两辆停泊的维多利亚皇冠车成了信号,他们倒是帮我建立了安全地带。
我走了半个圆圈才绕到一个长满青草的路基上,路基通向大路。爬上大路后,我能看到迪里昂6832所在街区房屋的小后院和门廊了。我开始数房子以找到他的家。
其实没必要数。我清楚地看到一名警官站在一幢两层小楼的屋顶上,就在他家屋后的小巷后面。他端着来复枪。一名狙击手!另一个还拿着双筒望远镜。还有一些穿着制服或街头眼蜷伏在紧邻屋子的灌木丛中。
这时,有两名警察指着我所在的方向?我发现还有一名警察站在路对面的屋顶上。他也指着我的位置。既然我的身高不是6英尺3英寸,体重不是230磅,皮肤也不像乌木一样黑,他们就不是在等待迪里昂6832,而是在等我。
我的双手开始发抖。要是我误入圈套,背包里还装着证据,真不敢想!
另有十几个警察奔向警车,朝我所在的方向迅速驶来,像狼一样快。我转身慌乱地爬上路基,呼吸急促,惊慌失措。我还没爬上去就听到第一声警笛响起来。
不,不!
我的宝贝,我的密室……
四车道的大路很拥挤,很好。这样16码就会放慢车速。就算是埋着头,我也能灵活地躲闪。我肯定没有人看清我的脸。我的收藏爱好和其他活动使我身手矫健,我很快就全速冲向最近的地铁站。中途只停了一次,我戴上棉布手套,把装着准备捏造证据的塑料袋从背包里扯出来,塞进垃圾箱。我不能带着证据被抓?不能。离地铁还有半个街区时,我闪进一家餐馆后面的小巷,把双面夹克翻过来,换了顶帽子,又走出来,把背包也塞进了购物袋。
终于到了地铁站,谢天谢地,我能闻到一列地铁即将驶来时,隧道里散发的霉味。然后是庞大的车厢发出的轰隆声和金属相撞时尖厉的摩擦声。
但是走向十字转门时,我停了停。震惊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焦躁不安。我明白,不能就这么离开。
问题的严重性排山倒海般袭来。他们可能不知道我的身份,但是已经知道我的所作所为。
这就意味着他们要夺走我的东西。我的宝贝,我的密室……所有的一切。
当然,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我确保自己避开闭路电视的摄像机,轻松随意地折回去。离开地铁站时,我一边拾阶而上,一边掏着手中的袋子。
“在哪儿?”艾米莉亚·萨克斯的耳机里传来莱姆的声音,“他到底在哪儿?”
“他发现了我们,溜掉了。”
“你确定是他?”
“确定无疑。监视组发现几个街区外有个人。他好像发现了几辆警车,就改变了路线?我们看到他在注视我们,然后跑开了。我们已经派小组追捕他了。”
此时,她和普拉斯基、博·豪曼,还有六名紧急勤务小组组员在迪里昂·威廉斯家的前院里。犯罪现场调查组的几名侦探和身着制服的巡警正在迂回进路搜索证据,并仔细调查目击证人。
“能看出他有车吗?”
“不知道。我们看到他时,他是步行的。”
“老天。好吧,有情况就通知我。”
“我要——”
咔嗒。
她对普拉斯基扮了个鬼脸。对方正在把对讲机放到耳边,聆听追击的进展。豪曼也在做监控。但是从她听到的内容看,好像没有什么进展。公路上没有人看到他,或者是看到了而不愿承认。萨克斯转向迪里昂·威廉斯的家,看到他正忧心忡忡、困惑不已地透过紧闭的窗帘缝隙往外看。
使他免于成为522的又一个替罪羊既是偶然事件,也是因为警方工作得力。
这要归功于罗恩·普拉斯基。这位穿着花哨的夏威夷衬衫的年轻警员按照莱姆的要求立刻前往1号警察局广场,寻找和522的作案手段相符的其他案件,结果一无所获。但是,他正在和凶杀案侦探谈话时,小组从电话总机接到报告说有人打了匿名电话。一名男子听到苏荷区附近的一个LOFT公寓里传来了惨叫声,看到一个黑人男子开着旧的米色道奇逃走了。一名巡警赶赴现场,发现一个名叫米拉·温伯格的年轻女子被奸杀。
这个匿名电话让普拉斯基心中一震,他想到了之前的几个案子,立刻给莱姆打了电话。刑事专家想,如果522是幕后策划者,他可能会故伎重演:捏造证据,找个替罪羊推卸责任。他们则要在1300多辆旧的米色道奇车中找到522可能选择的那辆。没错,这个人也许不是522,就算不是,他们也有可能抓到一个强奸犯和杀人犯。
在莱姆的指挥下,梅尔·库珀把机动车辆部门的记录和犯罪记录交叉匹配了一下,发现有七名美国黑人有过比违反交通规则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过其中一个最有可能:迪里昂·威廉斯曾因殴打妇女被控告过,他是替罪羊的最佳人选。
偶然事件和警方工作。
只有警督或更高级的警官才能批准一支作战特遣队。乔·马洛伊警监对秘密进行的522刑侦行动一无所知,于是莱姆给塞利托打电话,他虽然牢骚满腹,但还是同意给博·豪曼打电话,批准紧急勤务小组的行动。
艾米莉亚·萨克斯、普拉斯基和小组在威廉斯家会合。他们从搜索监视小组处得知,室内只有威廉斯,没有522。他们分散开来,准备趁杀人犯来捏造证据时抓捕他。计划很棘手,由于是临时制定的,时间仓促,最终还是失败了。但是他们使一个无辜的人幸免于难,没有因强奸和谋杀罪被逮捕,或许也找到了一些发现罪犯的可靠证据。
豪曼正在和他手下的几个警员一起商议。萨克斯问:“有情况吗?”
“没有。”
这时,他的无线设备哧啦哧啦地响起来,萨克斯听到了对方的大声讲话。“第一小组,我们在大路的另一边。他好像逃得无影无踪了。他肯定进了地铁。”
“该死。”她嘟囔着。
豪曼皱皱眉,但是一言未发。
对方继续说:“但是我们追踪了他可能走的路线。他可能在途中把一些证据扔进了垃圾箱。”
“这倒有点价值。”她说,“在哪儿?”她草草地记下了那位警员说的地址,“让他们封锁该地区。我10点赶回。”然后萨克斯走上台阶,敲了敲门。迪里昂·威廉斯应声开了门。她说:“很抱歉一直没机会跟你解释。我们要抓的一个人要来你家。”
“我家?”
“是的。但是他跑掉了。”她解释了米拉·温伯格被害的事。
“哦,不会吧?她死了?”
“是。”
“我很抱歉,非常抱歉。”
“你认识她吗?”
“不,从来没听说过。”
“我们认为凶手可能想诬陷你。”
“我?为什么?”
“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进一步调查后,或许会找你谈话。”
“当然可以。”他把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给了她,然后又皱着眉头说,“能问一下吗?你好像非常确定不是我干的。你怎么知道我是无辜的?”
“你的车和车库。警察们搜寻了一下,没有找到犯罪现场的证据。我们很清楚凶手要在那儿捏造一些证据,让你受到牵连。当然,如果他得手之后,我们才赶到的话,你就会有麻烦了。”
萨克斯补充说:“哦,还有一件事,威廉斯先生。”
“什么事,长官?”
“只是一些和你有关的小事。你知道在纽约市拥有一支未注册的手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吗?”
“是在哪儿听说过。”
“还有一些小事。你所在的管区有一个赦免计划。你要是上缴枪支的话,不会被审问的……好啦,你多保重。祝你余下的周末时光过得愉快。”
“我会的。”
第十一章
那名女警察在我扔掉证据的垃圾箱里来回搜寻,我注视着她。起初我很心烦,后来我明白没必要心烦。他们如果足够聪明,断定是我干的,就能找到垃圾。
他们好像把我仔细打量了一番,不过我一直很小心。当然,我并没有在现场;而是在街对面的餐厅里,吃着汉堡,喝着水。警方有个作战部队叫“反犯罪”分遣队,这个名字总让我觉得很荒谬,好像其他分遣队是支持犯罪的。反犯罪警官穿着街头服,在犯罪现场走来走去,寻找目击者,有时甚至是折回来的犯罪分子。多数犯罪分子会折回来,不是因为太傻,就是失去了理智。可是,我是出于两个特殊的原因才来这儿的。第一,我意识到自己遇上了难题。我无法忍受它,所以需要解决它。不过,不掌握信息的话就无法解决问题。我已经掌握了一些信息。
比如说,我知道有人在跟踪我。这个穿着白色塑料连衣裤,像我钻研数据一样专注于犯罪现场调查的红发女警察就是其中之一。
我看着她拿着几只袋子走出用黄色警示带围起来的事发现场。她把袋子塞进灰色的塑料盒里,脱掉了白色外套。尽管今天下午发生的灾祸余震未消,看到她紧绷绷的牛仔裤,我的心中还是感到一阵刺痛。早些时候和米拉9834交易时的满足感逐渐消失了。
警察们返回警车时,她打了个电话。
我付了账,若无其事地出了门,举止和在这个晴好的星期天傍晚来光顾的其他客人无异。
脱。离。电。网。
哦,我来这儿的第二个原因?
很简单。保护我的宝贝,捍卫我的生命。也就是说竭尽所能让他们走开。
“522在那个垃圾箱里扔了什么东西?”莱姆对着免提电话说。
“不是很多。但我们确定是他的东西。有血污的纸巾,几只塑料袋里有一些血液,想留在威廉斯的车或车库里的。我已经把血样送到实验室做初步的DNA匹配。还有电脑打印的受害人照片,家庭仓库公司生产的一卷布基胶带和一只跑鞋,看样子是新的。”
“就一只?”
“对,右脚的。”
“他可能是从威廉斯家里偷走,用来在现场留下鞋印。有人看清他了吗?”
“一名狙击手和搜寻监视小组的两个人,但是他离得较远。可能是白人或浅肤色的有色人种。中等身材。戴着茶褐色帽子和太阳镜,背着包。看不出年龄和头发颜色。”
“就这些?”
“对。”
“好吧,立刻把证据拿过来。然后去温伯格被强奸的现场调查一下。在你去之前,他们会保护现场的。”
“莱姆,我还有一条线索。”
“是吗?什么?”
“我们发现装有证据的塑料袋底部粘着一张便利贴。522想把袋子扔了,但是他不一定想扔这张条子。”
“是什么?”
“曼哈顿上东区一家酒店公寓的一个房间号。我想查一查。”
“你觉得是522的房间号?”
“不是。我给前台打了电话,他们说房客一整天都呆在屋里。是个名叫罗伯特·乔根森的人。”
“可是,我们要把强奸现场调查一下,萨克斯。”
“派罗恩去吧。他能处理的。”
“我还是想让你去。”
“我觉得很有必要查查乔根森和522之间有没有关系,而且要快。”
这一点他无法反驳。再说,他们俩都反反复复地调教过他如何走网格。这是莱姆杜撰的词儿,就是调查犯罪现场的意思,意即根据网格的图形察看现场,这是发现证据的最全面的做法。
莱姆觉得自己既是上司又是父亲,知道这个小伙子早晚要单独做他的第一次谋杀现场调查。“好吧。”他嘟囔着说,“希望调查那张便利贴能有收获。”他忍不住又补充说,“而且不完全是浪费时间。”
她笑了,“莱姆,我们不是一直都这么希望吗?”
“告诉普拉斯基别把这事搞砸了。”
挂断电话后,莱姆对库珀说证据马上就到。然后他盯着证据板,自言自语:“他溜掉了。”
他让托马斯把关于522的仅有的一点描述写到白板上。
可能是白人或浅肤色的有色人种……
这有多大用处?
艾米莉亚·萨克斯坐在她的卡玛洛的前座上,车门敞开着。傍晚时的春风吹进来,车里闻起来有一股旧皮革和汽油的味道。她正在为犯罪现场报告做记录。她总是一调查完就尽快记下来。人在短时间内忘掉的东西多得令人吃惊。记错了颜色,左边变成了右边,这面墙上的门窗记成了另一面墙上的,或者干脆忘得一干二净。
她停下笔,这件案子的离奇案情再次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凶手差点就让可怕的奸杀罪名落到一个无辜人的头上,他是怎么办到的?她还从来没遇见过这样的凶手。捏造证据,误导警方,也不是没人干过,但是此人在这方面是个天才。
她的车停在距离垃圾箱现场两个街区远的街上。这里树影朦胧,四下无人。
一阵动静吸引了她的注意。一想到522,她突然感到心神不宁。她往上扫了一眼,从观后镜里看到有人朝她走来。她眯着眼,细细地打量他。不过,这个人似乎没有恶意。他是个潇洒体面的商人,一手提着一只外卖食品袋,一边用手机打着电话,脸上挂着微笑。典型的外出买中餐或墨西哥餐的住户模样。
萨克斯继续记笔记。
终于写完了,她把笔记塞进公文包。这时,她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人行道上的那个人这会儿也该走过她的车了,但是没见他过去。难道是走进一幢楼里去了?她转身去看他当时所在的人行道。
不是!
她看到了那只食品袋,就放在人行道左边,她的车后面。那只是个道具!
她伸手去摸枪。但是她还没来得及拔出来,右边的车门就被猛地打开了,她正迎向杀手的脸。他眯着眼,举起手枪对着她的脸。
门铃响了。很快,莱姆就听到了另一种独特的脚步声?步履沉重。
“在这儿,朗。”
朗·塞利托警探点头致意。他健壮结实的身躯上裹着一条蓝色牛仔裤和一件暗紫色衬衣,脚上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