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么说来不是细菌。
“微波炉能破坏跟踪器?”她顺着他的话问。
“大部分都能破坏掉。还能破坏天线,但是现在天线都做得非常小,几乎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乔根森沉默了。她意识到他一边专注地凝视着她,一边考虑着什么。他开口了:“你拿去吧。”
“什么?”
“这本书。”他环顾四周,眼里闪烁着狂热的光芒,“里面有答案,有我身上发生的一切的答案……拜托了!你是第一个没有对我的故事翻白眼的人,也是唯一没把我当成疯子的人。”他往前挪了挪,“你和我一样想抓住他。我敢说你什么设备都有。什么扫描显微镜、感应器……你能找到它的!它会帮你找到他!对,没错!”
“这个,我不知道我们在寻找什么。”
他同情地点点头,“哦,你不用告诉我。问题就在这儿。他们一直在改变数据。他们总是比我们提前一步。但是求你了……”
他们……
她接了书,考虑着是把它塞进塑料证据袋呢,还是贴上一张证据保管链的卡片。她想这在莱姆家里会引起怎样的奚落和嘲笑。或许还是拿着好。
他探过身子,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说:“谢谢。”他又落泪了。
“这么说你要搬走了?”她问。
他说他会搬走,并给了她下东区的一家短期住宿旅馆的店名。“别写下来。别告诉任何人。别在电话里提我的名字。要知道,他们随时都在听……”
“你要是想起了关于……上帝的任何事就给我打电话。”她递给他一张名片。
他记住了上面的信息,就把纸片撕成了两半。他走进盥洗室,把其中的一半丢进马桶,冲了下去。看到她露出好奇的神色,他解释道:“另一半我过会儿再冲。把东西整个儿冲下去就像此地无银三百两一样愚蠢。人们就是这么傻。”
他送她出了门。他靠得很近,脏衣服的臭味扑鼻而来。他眼眶发红,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警官,你听我说。我知道你胯上别着一支大手枪。但是用来防备像他那样的人,没用。你必须接近他才能朝他开枪。可是他压根儿就不会靠近。他能坐在某个黑暗的屋子里,喝着一杯红酒,就把你的生活搞得四分五裂。”乔根森看着她手里的书,点点头,“现在你拿了这本书,你也被感染了。”
第十三章
我一直在查看新闻。现在获取信息的快捷渠道可真多。我还没听说某个红发警官在布鲁克林被一名同行的执法官枪杀的任何消息。
但是至少他们害怕了。
现在他们正焦躁不安。
很好。凭什么焦躁的只有我一个?
我一边走路一边思考:这是怎么发生的?这怎么可能发生?
这可不妙这可不妙这可……
他们似乎对我的所作所为和我要加害的人了如指掌。
还知道我当时就在去迪里昂家的路上。
怎么知道的?
浏览数据,排列数据,分析数据。不行,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办到的。
现在还不行。得再想想。
我没有足够的信息。没有必要的数据,我怎么得出结论?怎么可能?
哦,放松,放松,我对自己说。16码匆匆走过时,会散落数据,泄露各种各样的信息。至少对聪明人,对善于推论的人来说是这样。
我沿着灰色的城市街道走来走去。星期天不再美好。被破坏了的、丑陋的一天。阳光刺眼而污浊。城市冷冰冰的,边界线参差不齐。16码面带嘲讽,卑鄙而傲慢。
我恨他们所有人!
不过还是要埋着头,装作喜欢这一天。
最重要的是,思考。认真分析。在遇到难题时,电脑是怎么分析数据的?
思考。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怎么查出来的?
一个街区,两个街区,三个街区,四个……
没有答案。只有一个结论:他们很厉害。还有一个问题:他们究竟是谁?我猜是——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千万,别……我停下脚步,把背包翻了个遍。不,不,不,不见了!那张粘在证据袋上的便利贴,我扔掉所有的东西时,忘记把它撕掉了。我最喜欢的16码:3694…8938…5330…2498,我的宠儿——人称罗伯特·乔根森医生。他想躲起来,我刚发现他的逃亡地,把它写到了便利贴上。我居然忘了,把便条扔掉了,气死我了!
我恨我自己,恨所有的一切。我怎么会这么不小心?
我想大喊,想尖叫。
我的罗伯特3694!两年来他一直是我的天竺鼠,我的人类试验品。公共档案,身份窃取,信用卡……
不过,把他毁了才是最最重要的。亢奋的情欲,无以言表。就像可卡因或海洛因。选择一个完全正常的人,一个幸福的居家男人,一个有同情心的好医生,然后把他毁掉。
唔,我不能冒险。我必须假设某个人会找到那张便条,给他打电话。他会逃跑的……我不得不放手。
今天,还有些东西从我身边带走了。我无法描述这种感觉。是烈焰般的灼痛,是看不见的恐慌,是身体往下坠落,随时都会与朦胧的大地相撞的感觉,但是……还……没有。
我跌跌撞撞地穿过成群的羚羊——这些16码在休息日徜徉漫游。我的快乐被摧毁了,舒适感消失了。就在几个小时前,我还怀着好奇或带着欲望注视着每一个人,现在我只想冲向某个人,从我的89把剃须刀里掏出一把,把他的西红柿皮一样薄的嫩肉割开。
我的一套克鲁休斯兄弟剃须刀可能是仿照19世纪的款式制作的。超长的刀片,配有做工精良的鹿角手柄,是我收藏中的精品。
“证据来了,梅尔。我们看看吧。”
莱姆指的是在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垃圾箱里搜集来的证据。
“摩擦脊?”
库珀首先拿来检查指纹的是那些塑料袋,外面的大袋里装着大概是522想捏造的证据,里面的几只小袋里装着未干的血液和一张血污的纸巾。但是塑料袋上没有指纹,真让人失望,因为塑料制品能很好地保存指纹(通常都很清晰,而不是隐约可见,不需要化学品或照明就能观察到)。不过,库珀还是发现这个不明嫌疑犯曾戴着棉布手套摸过塑料袋。作案经验丰富的犯罪分子喜欢用棉布而不是乳胶手套,因为乳胶手套的手指内部能有效地保留凶手的指纹。
梅尔·库珀用各种显影粉和多波段光源检验了其他证据,也没有发现指纹。
莱姆意识到这个案子和此前的几个案子一样,真凶可能是522,但是又与大多数案子不同,因为它有两类证据。一类是伪证,凶手想捏造证据以陷害迪里昂·威廉斯;毫无疑问,他确保此类证据不会引火上身。另一类是真实证据,是他不小心留下的,由此很可能会找到他的家,比如烟草和洋娃娃的头发。
血污的纸巾和未干的血液属于第一类,是有意要留下的。同样,准备偷偷放到威廉斯的车库或车中的布基胶带和封上米拉·温伯格的嘴或蒙上她的眼睛的胶带完全一致。但是522会很小心,不让人在他的家里发现胶带的痕迹。
那只13码的舒踏克牌跑鞋可能并不打算藏在威廉斯的家里,但它仍然是“捏造的”证据,因为522确实用它留下了一只鞋印,与威廉斯的一只鞋一致。梅尔·库珀还是把这只鞋测验了一下,发现鞋底上有啤酒的痕迹。根据多年前由莱姆为纽约市警局创建的发酵饮料成分的数据库,那极有可能是米勒啤酒。这个证据可能是伪证,也可能是真实证据。他们得看看普拉斯基从米拉·温伯格被害现场找回了什么才能确定。
塑料袋里还有一张米拉·温伯格的电脑打印照片。可能是想让人以为威廉斯一直在网上暗中追踪她,那也就可能是想捏造的。莱姆还是让库珀仔细把它测验了一下,不过用水合茚三酮化验后,依然没有发现指纹。显微镜和化学分析显示,这是无法追查的无商标纸质,用惠普激光调色液打印的。除了品牌外,该调色液也是无法追查的。
但是他们还是有了一个发现,可能会有用。莱姆和库珀发现纸张中嵌有纸葡萄穗霉的痕迹。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病态建筑物”真菌。由于纸张中的含量非常小,所以不太可能是522打算捏造的证据,很可能来自凶手的家里或工作场所。这种真菌几乎只有室内才有,它的存在意味着他的家或工作场所至少有一部分是黑暗潮湿的。真菌在干燥的场所无法生长。
那张便利贴是3M牌的,也可能不是想伪造的证据。虽然不是便宜的无商标产品,但是也很难追根溯源。库珀只在上面发现了更多真菌的孢子,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痕迹了,但是这个结果至少说明便利贴可能是522的。墨迹是一次性水笔留下的,这种笔在全国各地任何一家商店都买得到。
报告说,初步的检测证实了塑料袋里的血是米拉·温伯格的。
塞利托接了个电话,简短地说了几句,就挂断了。“药品强制管理局查到举报艾米莉亚的电话是用投币电话打来的。没人看到打电话的人,高速公路上也没人看到谁逃跑。在最近的两个地铁站做了调查,在他逃跑期间,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迹象。”
“好吧,他不会做任何让人怀疑的事,对吗?那些做调查的人怎么想?一个逃亡的凶手会从十字转门跳下来,还是脱掉身上的衣服,换上一套超级英雄服?”
“林克,我只是把他们的原话告诉你。”
他做了个鬼脸,让托马斯把调查的结果写到白板上。
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街上
·三只密保诺冷冻保鲜塑料袋,1加仑容量
·一只右脚的舒踏克牌13码跑鞋,鞋底有干了的啤酒(可能是米勒牌的),没有穿过的迹象,无其他可辨别的痕迹。买来在犯罪现场留下鞋印?
·塑料袋里有血污的纸巾。初步的检测证实是受害人的
·塑料袋里有2毫升的血液。初步的检测证实是受害人的
·便利贴上写有亨德森·豪斯酒店公寓672号房间的地址,房客是罗伯特·乔根森。便条、钢笔和纸均难以追查。纸上有纸葡萄穗霉菌的痕迹·受害人的照片,显然是用电脑打印的,彩色。纸上有纸葡萄穗霉菌的痕迹
·布基胶带,家得宝牌,无法追查特定的来源
·无摩擦脊
门铃响了,罗恩·普拉斯基匆匆走进屋子,拿着两只装奶板条箱,里面放着塑料袋,是从米拉·温伯格被害现场提取的证据。
莱姆立刻意识到他的表情有所改变。他神色沉静,以前他不是战战兢兢,就是不知所措,偶尔显得洋洋自得,甚至还会脸红。可是现在他的眼神空洞,和早些时候那种坚毅而有神的目光完全不同。他匆匆扫了一眼莱姆,对他点点头,闷闷不乐地走向检查桌,把证据递给库珀,还给了他保管链的卡片,上面有技术人员的签字。
年轻警察退后一步,浏览着莱姆刚刚在白板上创建的证据图。他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夏威夷衬衫没有塞进裤子。他一个词也没看进去。
“普拉斯基,你没事吧?”
“没事。”
“你看上去气色不好。”塞利托说。
“哪里,没什么。”
但这不是实话。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去谋杀现场做调查。他有心事。
终于他说:“她躺在那儿,脸朝上,眼睛直直地瞪着天花板,好像还活着,在寻找什么。她皱着眉头,有点好奇的样子。我想应该把她的头盖起来。”
“嗯,这个,你知道不行的。”塞利托咕哝道。
普拉斯基望着窗外,“这件事……只是,太荒诞了。她看上去有点像詹妮。”他的妻子。“有点奇怪。”
莱姆和萨克斯在工作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认为在调查犯罪现场时,要有感情投入。这能让你感受到凶手和受害人的遭遇,能让你更好地理解现场,发现可能发现不了的证据。
虽然最终结果会令人伤心,但是具备这种能力的人都是调查现场的高手。
然而,莱姆和萨克斯在一个重要方面有所不同。萨克斯认为在面对令人恐怖的现场时,绝不能无动于衷。每去一个犯罪现场,去过之后,都要对此抱以同情。反之,如果你的心肠变硬了,你的内心就会变得像你追捕的犯人一样阴暗。莱姆则认为你应该尽可能平心静气。只有冷静地把这个惨案放置一边,你才能成为一名最出色的警官,从而更有效地阻止悲剧重演。(“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教导新警察们,“而是一个证据来源,而且是很好的证据来源。”)
刑事专家相信普拉斯基有潜力成为像莱姆一样的警察,但是他的事业才刚起步,他就落入了萨克斯的阵营。今晚回到家,普拉斯基可以紧紧地搂着妻子,默默地悼念那个与她相像的女子。
他粗声问道:“普拉斯基,你是和我们一条战线的吧?”
“是,长官。我没事。”
还是有心事。但是莱姆自顾自地说:“你检查尸体了吗?”
他点点头,“我和法医里的值班医生一起检查的。我让他在靴子上绑了橡皮筋。”
为了避免混淆脚印,莱姆规定他的犯罪现场调查员在脚上绑上橡皮筋。
“很好。”莱姆急切地看了一眼装奶板条箱,“开始行动吧。我们已经破坏了他的一个计划。也许他会把怨气撒在其他人身上,也许会买张车票逃往墨西哥。不管怎样,我们要迅速行动。”
年轻警员翻开笔记簿,“我——”
“托马斯,进来。托马斯,你到底在哪儿?”
“哦,我来了,林肯。”助手带着愉快的笑容走进屋子,“听到这样客气的请求,我总是乐意搁下一切。”
“我们需要你再写一个证据图。”
“真的吗?”
“请吧。”
“你不是当真的。”
“托马斯。”
“好吧。”
“米拉·温伯格犯罪现场。”
助手写下标题,准备好记号笔。林肯说:“普拉斯基,我听说不是她自己的公寓?”
“对,长官。是一对夫妇的。他们坐游轮外出度假了。我设法和他们通了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