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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地下有耳-第34部分

小说: 地下有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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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妙,一看我的保险柜,那本笔记不见了。我立刻就知道是何小三偷了,就命董大彪和刘石柱截住他问明情况,把他带到了这里,然后扔进了悬崖。你去找找,他的尸体还在,给你作个证据。”

  李澳中怒视着他:“你还是不是人?”

  于富贵坦然说:“不是。人这个东西让我鄙视。”

  李澳中很想大骂他一顿,想了想,居然没什么话可说。

  “啊——”于富贵满足地叹了口气,“那时候我多么恐惧啊。恐惧有人知道我的罪恶。可我又多么渴望,渴望有人能向我挑战,跟我斗,打垮我。这种念头让我每天都处于一种兴奋状态,多少年我都是死气沉沉地活着,没有一点恐惧感,没有一点让我激动的事情,我一直在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可你,”于富贵愤怒了起来,“可你为什么不行动呢?”

  李澳中沉默了。

  第三个死者是疯子。

  那个疯子叫罗大眼。曾经是白长华在地道里躲藏时的同伴,白长华逃走后,他忍受不了地下的生活,逃出镇子去大山里寻找白长华,却没有找到。从此就再山里流浪,以致精神失常。17年后,他居然又流浪到了神农镇,可是这时候镇里已经没有认识他的人了。

  那天晚上,李澳中走后疯子激动了很久,他抱膝靠着神案坐在地上苦苦地思索。有一个瞬间他似乎有些明白,眼睛里闪出喜悦的光芒,但刹那便又混乱了。他感到冷,在火上添了几根木柴,神殿里浓烟缭绕,光线渐渐亮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于富贵出现在倒塌的门口,巨大的身体把门堵得严严实实。借着火光,疯子看见了他的脸。

  “这次出卖你的是乌明清,价钱是两瓶轩尼诗。”于富贵说。

  疯子明显地感到了恐惧,站了起来,远远地缩在了一个脚落,伴随着于富贵的走近,他越来越哆嗦。

  “你认得我吗?”于富贵走到他跟前,蹲下身,和蔼地问。

  疯子紧张地摇头。

  “你认得我。我也认得你。”于富贵笑了,“真可惜,你的命为什么这么不好?没死,就逃得远远的算了,干吗又回来呢?也怪我,你在这镇子上呆了十几年,我竟然没认出你。”

  “好了,一切都结束了。”

  他站了起来,借着不断跳跃的火光扫视着周围。

  “你跟李澳中说了什么没有?”

  他在一个角落里拣起一捆麻绳。

  “我希望你们没说……不过说了也没有关系,我希望他来找我。”

  他提着麻绳走到山神塑像前。望着狰狞可怖的神祗,他笑了,挽了个活绳套,一甩,套在了山神的脖子上。疯子瞪大眼睛看着,满脸不解。

  “我是最伟大的无神论者,上帝、耶稣、佛祖、玉皇大帝……一切神,你还记得吧?”

  他用力拽拽绳子,神像一动不动,他满意地笑了。

  “我没有信仰,没有主义,我藐视道德、藐视法律,是中国最伟大的运动让我成熟。我是最出类拔萃的中国人,我有着中国人最卓越、最有用、最实际的智慧。你信不信?”

  他抬头望着房顶,把绳卷抛过了屋梁,绳头垂落,搭在神案旁。

  “你必须得信,因为我设计的这种刑罚只有地狱里才有。”

  他跳上神案,把绳子拽直,在另一头也挽了活套,然后跳了下来。

  “好了。来吧。”

  他向疯子招手,疯子不动,眼睛盯着绳套,好像在思索。又招手,疯子迟疑地站起来,于富贵引他爬上神案。疯子站在绳套前发呆。

  “来,把脑袋伸进去。”

  于富贵温柔地说,朝疯子比划了一下,疯子双手抓住绳套,表情开始庄重。

  “好了,进去吧!你的同伴白长华已经被打倒了,下一个是你。毛主席说过,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们就不倒。”于富贵说。

  疯子的神情悲壮起来,毫不迟疑地把脑袋伸进了绳套。

  于富贵哈哈大笑,随即一脚踹翻了神案。咣当——。疯子的身子猛地向下一坠,双手乱抓,两腿乱蹬,脸皮渐渐胀得青紫。绳子咯吱吱的响着,疯子乱扭的身体转来转去。过了片刻,疯子的身体平静了,绳子吱呀呀地转了回来,将他的面孔展示在于富贵的面前。

  于富贵淡淡地一笑,把多余的绳头割下一截,细心地抹净了神案和地面上自己的脚印,转身走了。

  “割那段绳子就是为了栽赃你。”于富贵说,“栽赃你其实很简单,乌明清一包到底,仅收三十万——是鲁一刀没能带走的那只箱子。我额外又给了他三万——鲁一刀的私房钱。我一向鄙视侦探小说和电影里那种复杂的杀人和栽赃法。太复杂了环节就多,破绽也多。你看我的简单,仅仅用绳子在你手套上划了一下。多成功。”

  “你为什么要这做?”李澳中问。

  “为了激发你的斗志。”于富贵说,“你太犹豫了,婆婆妈妈的,这不像你的性格。你看到何小三偷走的那本笔记,就知道我犯过多少罪,就该跟我斗。你干吗不行动?我杀鲁一刀时你也怀疑我,干吗不行动?证据不足?不足我可以给你嘛!害怕?那我就没办法了,只能这么干。”

  于富贵喟然长叹:“我对你也有点害怕,过于聪明了,又安排了两个证人。其实仅仅手套就能达到目的。我谨慎得过分了,白白牺牲了一个手下。”

  第四个死者是董大彪。

  李澳中强行越狱、和军警对峙以及亡命深山彻底震撼了于富贵,他感觉到了久违的恐惧,一连几晚都梦见李澳中潜出深山摸进他卧室把枪口顶在他脑门上,这是他三十年前曾经经历过的记忆。这种恐惧让他颤栗、让他兴奋、让他感到了无所不在的威胁,他的精神每天都在极度的警觉中,感到充满了活力。

  但是他没想到自己清理凶杀现场时漏了那个踢在桌腿上的脚印,案情急转直下,讨厌的记者来了。那些记者在神农镇挖地三尺,无论如何也要找到董大彪和刘石柱。人他们自然找不到,问题是这帮记者思维极其刁钻,竟然采访凶案那天晚上见到两人的目击人,一下子董大彪便暴露了。他成了极其危险的线索。

  “所以他必须去死。”于富贵说,“杀董大彪并不困难,根本不用我费心。你也知道董大彪和刘石柱都在追求沈小娥,这个年轻寡妇有钱,有房子,又风骚,很有诱惑力。但董大彪捷足先登,在一个晚上闯进去把沈小娥霸王硬上弓给办了。女人嘛,就这个样子,她身子归了你,也就没了本钱了。董大彪又逢人宣扬沈小娥是自己的人,沈小娥也就死心踏地了。不过刘石柱不服气,对董大彪卑鄙的手段恨得要死。”

  “我安排他们两个当证人一开始就有这方面的用意,董大彪一暴露,我让刘石柱干掉他,事成之后小娥归他,另外他和小娥每人二十万。就这么简单。一个晚上董大彪喝醉了酒掉进了河里,刘石柱和小娥如胶似漆。”于富贵哈哈大笑,笑得手舞足蹈,缩到安乐椅里抖个不停。

  7

  李澳中很惊讶,完全难以理解:“这个老家伙疯了!他告诉我这些不怕我告发他?”他想起自己原来不是警察了,不过这也没关系,完全可以告发他,凭着如此详尽的事实,似乎完全可以将他关进监狱。

  “你不怕我告你?”李澳中问。

  “怕呀!我很害怕!”于富贵激动起来,“但是你的证据呢?一句话说过,随风而散,这里是山顶,又没人听见。你凭什么告我?恐怕你没带录音机吧?”

  “有证人,乌明清、刘石柱、沈小娥……”李澳中指了指悬崖,“还有尸体。”

  “对对对……你真聪明!”于富贵拍手称赞,挑起了大拇指,“那么这样一来你得调查吧?你得搜集证据吧?你得让公安局和检察院、法院相信并且同意吧?我也得不择手段消灭你吧?这样人生不就精彩了吗?活得多有意义!多有味道!”

  李澳中苦笑。这叫有意义?这叫精彩的人生?这只不过是陪着一个老人捉迷藏,消磨光阴而已。我从前不就是这个样子吗?再来一次?很奇怪,似乎职业才是人的性格,一不当警察,那种对案子的热忱,对不法分子的切齿痛恨消失个无影无踪。很平凡,很平淡。我只愿意好好珍惜下一个人生。

  “算了吧!我对这种游戏没兴趣。我要到南方去了,永远离开这个地方。”

  “离开!你怎么能离开?”于富贵叫了起来,从椅子里一跃而起,“你是警察——哎,不对,只要你愿意,我随时可以让你重新成为警察——你得保卫人民,你得和犯罪分子做斗争!我就是犯罪分子,你得和我做斗争!”

  “算了吧你!”李澳中哂笑,“你这人完全是个悲剧,十年动乱带给你的悲剧!你以为你是胜利者,我呸!你是个十足的余孽!”

  于富贵呆了。从来没有人骂过他,也从来没有人这样骂过他,这让他感到迷茫,感到不解,感到刺激,感到无比的虚弱。

  于富贵振作了一下精神:“你要知道,面对我这个穷雄极恶的人,你必须主持正义,必须向我挑战!”

  “你以为你是谁?”李澳中嘲笑,“你只不过是个快要死的老不死的!”

  李澳中再也不愿跟他多说一句话,转身走下了山峰。绕过当道的巨石,李澳中又转回头告诉他:“墨尔森·杜道夫跟我说过,每个人都有一种值得为之付出生命的义务。现在,我的义务就是迎接一个新生:爱自己的女人,养育自己的下一代。你,已经彻底被时代所抛弃了。”

  于富贵一动不动地站在松树下,比松树还苍老。松树可以活千年,人呢?不到一百年而已。比松树活得更久的是下一代和未来。

  他急忙抓起望远镜去搜寻李澳中的身影,不料一眼就看见了自己刚刚盖好的那栋十三层的大楼,最上面那层将是他养老的地方。可是神农镇已经毁灭了,惟一的对手也走了,难道自己要在那个高高的楼顶孤独地度过凄凉的余生?

  “造了一辈子假,只给自己赢了一座牢笼!”于富贵发疯一样举起望远镜狠狠朝悬崖下砸了下去。

第十三章  从未打开的门

  1

  李澳中默默地走在人潮翻滚的大街上。丹邑城上蒸腾着紫色的晚霞,和城市里的污尘废气相混杂,看不清它的模样。这个让自己奋斗了半生的城市,就这个样子么?直到我临走,也不让我看清它的模样?

  身上的黑锅彻底洗净了。我不再欠它什么,也不再牵挂什么,就这样一去天涯,终生不返。人事牵绊能有个彻底的了断吗?我知道它日后还会出现在我梦中,带着我儿子的笑容,带着我妻子的忧郁,带着我那个曾经幸福的家。可是我知道它终究会淡去的,我会有另一个妻子,另一个女儿,另一个永远会幸福的家。一个人活在世上等待的不就是这个么?我是个普通人,小人物,正义已经离我远去,事业也渺不可及,我还能企求什么呢?

  最后一次回到自己那空无一人的家的时候,李澳中在门口看见一个孩子。那孩子躲在门口的阴影里,那一瞬间,李澳中有一种错觉,仿佛是明天在门都等待着他,明天能够站起来了,守在门口等待着父亲下班归来。李澳中定了定神,等看清是从前给墨尔森·杜道夫做翻译的那个小男孩,心里不禁涌出一股酸楚的感觉:如果明天能像他一样站起来,这一切会不会都不曾发生?自己还是个受人尊敬的刑警队长,不会调到神农镇那个漩涡,不会看到那本笔记,不会遇见白思茵,康兰也会和自己相濡以沫共同经营一个家,把明天抚养成人……可是这一切永不会发生了。

  李澳中忽然感觉自己想哭,想吼叫。他压抑着这种情绪,慢慢走到门口。

  小男孩看见他很欣喜:“天哪,你终于出现了!我来了七八趟,你家里总是没一个人。”

  李澳中笑笑,打开门请他进去坐下。屋里太冷清了,李澳中打开电视,给他端上一碟糖果:“你找我有事吗?”

  “有啊!你成名人了!”小男孩跳跃着说。

  李澳中愣了愣,醒觉过来:“你是说那次追捕我吗?嗯,的确有很多记者报道的。”

  “追捕?”小男孩反而愣了,“什么追捕?我是说你成了美国的名人,中国也对你报道了吗?”

  “美国?”李澳中发了呆,“怎么回事?”

  “你看看这个。”小男孩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杂志递给李澳中。

  李澳中接过来一看,全都是外国文字,但封面那个人好像是个中国人,穿着很熟悉的中国警服——不对,这个人挺像自己啊。李澳中打开客厅的吊灯仔细看,不错,封面上的环境分明就是自己的客厅,画面上有两个人,左边那个警察分明就是自己,右边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妻子康兰。镜头抓拍的技巧很好,自己当时转脸瞥着康兰,面部的肌肉和眼神中充分表达出一种孤独、无奈、屈辱,绝望中的抗争和对妻子不加掩饰的爱。康兰的眼神和面部表情则很确定,仿佛是一种心灰意懒后的嘲弄,迷茫的眼神不知飘向哪里。

  这应该是一年以前杜道夫拍摄的,当时他来过自己的家。

  小男孩一本正经地说:“这本杂志……你看见封面上的字《Ladies Home Journal》了吗?是美国最大的妇女杂志,《妇女家庭杂志》。杜道夫回到美国后把你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文章连着拍摄的照片寄给了这家杂志,他们竟然把你上了杂志封面。你要知道,美国总统也上过他们的封面啊!杂志发出去以后在美国引起了轰动,很多美国妇女写信表达对你的尊敬,说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中国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抚养自己的儿子竟然可以做出这样的牺牲。哇噻,你感动了所有的美国妇女!”

  小男孩兴奋地叫着。李澳中有些无奈,一脸苦笑:感动了美国妇女!他妈的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墨尔森·杜道夫……”

  李澳中隐约中听见有人提起杜道夫这个名字,他看了看小男孩,小男孩正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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