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清-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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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我也抬不动腿了,咱们就歇歇!
这草鞋咋样?昨个儿让他们衬上棉布绝对是个败笔,黏糊糊的太难受,待会儿撕了吧!”
实践出真知,草鞋底下衬上牛皮是不错的,但里面衬上棉布就是个败笔,刚穿的时候是不错,软乎乎的,可随着出汗这棉布变得油滑黏腻。草鞋也变得不怎么跟脚了。
虽说是在湿布上磨蹭。但脚板一样受不了。跑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一停下来,脚底板火辣辣的疼,不用想,肯定是打了水泡了。
“湿了以后不跟脚,磨脚磨得厉害,不如踩着稻草底子,一跑一呱唧就跟踩着蛤。蟆似得。太难受!”
下边的人也不造作,有什么说什么,在草鞋底上衬棉布,绝对的败家,而且不怎么实用。
“把鞋都脱了,我瞧瞧你们的草鞋咋样?”
衬了牛皮鞋底的草鞋,赶了半天路,没怎么走形,但鞋底的牛皮磨损的厉害,三个厘的生牛皮。明显的变薄了。
半数护卫的脚底板上也打了水泡,按说这些人常年光脚。应该不会出这个问题,但坏就坏在军靴上,穿一个月,再硬的老皮,也得变成嫩生生的新皮。
“都别做地上,坐着身后背的油布毛毡,脚上没打泡的,先生起堆火,出发的时候分给你们的药盒,有个刻着白药的,拿出来,里面有把银刀,脚上打泡的,各自给挑了,挑之前先把银刀烧一烧。
先歇一会,脚上没打泡的做饭烧水!”
说完了这些,杨猛也呲牙咧嘴的卸了身后的背篓,跑的时间太长腿疼,草鞋不合脚磨得脚疼,硬硬的背篓磨得后背生疼,长途急行军,绝对是个苦差事。
解开鞋帮后边的麻绳,把草鞋脱了下来,二话没说,杨猛借着短刀,就把鞋底衬得那层棉布给撕了。一看自己的脚底板,好嘛!一边一个大水泡,倒是对称的很。
“三爷,我们来给您挑吧!”
不等杨猛自己动手,两个护卫就跪在了他面前,一个双手捧着他的脚,一个取出了银刀。
“坐着就成,这荒山野地的跪什么?给鬼看啊?”
趟上这么个规矩大的时代,也是没招儿,在家里喝口茶,仆役都得跪着上,说了几次没效果,杨猛也就听之任之了。
数落了护卫一句,杨猛就把注意力落在了刘一贴准备的银刀上,不得不说,这刘一贴还真是个人才,一指长的小银刀,一边是刀锋一边是针头,看针头后面的豁口,这玩意儿还能缝针。
打开自己的白药盒一看,果不其然,里面还有几段羊肠线,这就是中西结合的妙处了。
“三爷,忍着些!”
“弄吧!老子又不是三小姐!”
刚挑了水泡,就出事儿了,一个王八蛋,正端着铁锅喝水呢!
“混蛋玩意儿!谁他妈让你喝凉水的,哪来的水?”
一边骂着,杨猛一边把草鞋撇了出去,现在这年月,别说喝凉水,就是吃口馊米饭都能要了命,这傻犊子不听劝,万一是脏水,那可是要命的毒药。
“三爷,这是石缝里的山泉,不是脏水!周遭还有猎人留下的痕迹,保证是有人试过的好水!”
“哦……那你也该先说说,妈的!自己吃独食儿,把弟兄们的水壶打满,快去快回!”
一行人灌饱了水,吃了点糌粑喝了点肉汤,借着火头又烧了几锅热水,就着刚刚做饭的铁锅泡了泡脚,这才解了绑腿,休息了半个时辰。
“操!这么跑还真累,一上午的时间就腰酸背痛了,你们还成吗?”
“没事儿!”
“那就好!开拔!”
瞧着一个个傻乎乎喊着没事儿的护卫,杨猛话头一转,又开始了持续一下午的急行军。
昆明到大理,取直线的话,多半都是山路,草鞋是不错,可打了泡的脚底板,可是遭了大罪了,起初还没什么感觉,撕去棉布垫的新草鞋,很是粗糙,这路走的越远脚底板越疼,起初是火辣辣的感觉,到了后来就是钻心的疼。
明湖书院绘制的地图,也不是很精确,很多时候,地图上面标注的山路都会被巨石截断。路上的一块巨石,就代表要翻山越岭了,一路跑到天擦黑的时候,也没找着一个合适的宿营地,看来今晚只能宿在半山腰了。
咬着牙看了看护卫们的情况,一般人的脚都磨破了,脚板一点没事儿的,就剩了三五个。
“这是到了那里?”
手里的地图不准确,到了那里。杨猛也没数了。
“应该是姚安境内。昆明到大理的路。咱们走了一多半了!”
“姚安?”
想了想姚安的位置,手里有些粗糙的地图,也就能用了,略微一比划,杨猛也有些吃惊了。
好嘛!一天跑了将近四百里路,二百公里啊!从天蒙蒙亮开始到现在,起码跑了十几个小时,自己这帮护卫竟然没有一个掉队的。
杨猛也感觉到了极限。双腿双脚都没什么感觉了,脚底板上偶尔的刺痛表明,这双腿脚还是自己的。
“操!看看我背上,怎么这么疼?”
刚卸下身后的背篓,后背又是一阵刺痛,这急行军果然不是人干的事儿。
“三爷,见红了!”
“弄些白药!我这脚底板,八成也烂了!”
喝了口酒,解了解乏,杨猛这才脱掉了草鞋。费劲啊!黏住了,草鞋一脱。原来打水泡的地方真是给磨烂了,红润润嫩生生的肉,在火光之下清晰可见。
“唉……遭罪啊!”
洒了些酒洗了洗脚上的伤口,杨猛也借着一声叹息,缓解了一下疼痛。
急行军的速度,除了火车,现在没东西能赶得上,马匹一天三四百里,不是不行,而是玩不起,这么跑,再好的马一两天也就废了。
像朝廷的驿马那样,三十里一换,一两个人还成,十几个人也凑活,但大队人马行军,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三爷,咱们去打点野食?”
“嗯!去吧!快去快回,吃完了早些歇息!”
杨猛身边的护卫,多半是猎户出身,但一天下来,还有精神的也没剩几个了,这几个就算是天赋异禀了吧!
自己也是累的贼死,搁在石头上的双腿,到现在还麻酥酥的,急行军这玩意儿,一两百里还凑活,三百里往上,云南的新军,除了那些精锐,多半是完不成的,弄不好还要跑死好些人。
“操!那时候的人咋就这么厉害呢?大兵团作战,一天三五百华里,当夜就能战斗,是怎么做到的呢?”
想起前世的一些老前辈,杨猛也深表佩服,三百里跑下来,别说是打仗,就是面前摆着一大闺女,也玩不动啊!
正当杨猛感叹的时候,那三五个出去的,却满载而归,两头马鹿,这才多大点时间啊?
趁热喝了几碗鹿血,吃了一点儿鲜肉,剩下的就吃烤鹿肉了。
夜宿荒山,在这个时候并不安全,烤鹿的篝火架起来没多长时间,就招来了一群土狼,狼这玩意儿哪都有,虽说云南的土狼个子小,但照样能吃人,打了几枪驱散了土狼,结果又来了黑熊。
“这他妈是哪座山?怎么这么多的野物?”
人少地多,山林里的野兽不怎么被打扰,也格外的多,这山林离着城池不远,看来在野外宿营,也需要有些规矩了。
“不知道,下面的林子很密,晚上得多安排几个打更的,火堆也要多生几处。”
猎人们有话,有鹿有熊就有虎,熊和狼还好办些,若是让老虎扑进营地,那就有大乐子了。
“没营生的,吃饱了喝足了赶紧睡觉,站岗的打起精神来,五人一班,半个时辰轮换一下!”
站岗自然不用杨猛去做,整理了一下行军一天的得失,杨猛也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夜的功夫,背上和脚上的伤口都结了痂,可杨猛却苦起了脸。
“唉……今天又要遭罪了!”
新草鞋不如旧草鞋,虽说草鞋底下的皮子磨得差不多了,为了脚舒服一些,杨猛还是选择了有些走形的旧鞋。
依旧是山路溪谷,这一天的行军速度,比昨天慢了不少,从一路跑到跑一段走一段,天擦黑的时候,一行人堪堪到了大理城。
“妈的,两条腿就是比四条腿快,徐子渭那货,今天能走一百里就不错了,等他到了腾越镇,起码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六百多里路,两天走完,绝对是对体能的一个大考验,连续跑了两天,杨猛也是极度痛恨走路,见了大理城,他也抬不动脚了。
“老三,你怎么来了?泰辰这小子越来越不济事了,你要来他也不发个消息?”
一见精神疲惫的杨猛,坐镇滇西的丁保钧也吃了一惊,听说老三刚回了昆明,怎么这么快就出现在了大理?
“老三,可是担心南边的事情?”
“嗯!一路跑来的,可把我给累屁了!丁叔,先别说了,先给找个地方歇歇脚!”
太累!累的手脚都抬不起来了,再大的事儿,也得等歇够了再说。
到了丁保钧的府上,喝了点酒吃了点饭,杨猛这才精神了一些,看着杨猛那红润润的脚底板,杨家的独眼猎鹰却是发了脾气!
“混账!这次派到你身边的都他妈该死,你看这脚跑的,万一伤了筋骨可怎么办?正好这边又选了一批好手,把他们给换了吧!
南疆那边开战,就让这群没眼色的玩意儿,去挡枪子!”
杨家三子,老三是宝,这要是让自己大哥瞧见了,指不定得难受成什么样呢!看着一脸疲惫,两脚带血的杨家老三,丁保钧的心里也不是味,这孩子可是他看着长大的,从这孩子六七岁开始,丁保钧就跟着平事儿,要说没感情,那就是骗人。
比起自家的儿子丁泰辰,这独眼猎鹰还是最喜欢,杨家老三。(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千里急行(下)
没来滇西之前,丁保钧一直是杨家的喉舌,是杨家在外面抗旗子的人,昆明丁大管家,在官面上虽说不如朵康的多吉大管家,但在江湖上,丁大管家的名号,可是随着杨家的商路行遍了西南半壁江山的。
不在乎人命,杀人如麻,才是独眼猎鹰威名远播的原因,还有一句话,叫做主辱臣死,杨猛脚上的伤,在一般人看来,没什么大不了,但在丁保钧看来,这就是护卫们不尽职了。
望着丁保钧在烛火下忽明忽暗的独眼,杨猛也只能在心里长叹一声了,老爷子比自己强得多,有一帮老兄弟撑着门面,而自己,这辈子却很难享受这份兄弟情了,地位使然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丁叔,不怪他们,我这是要试试长途行军的极限,有些东西我还是要清楚的,藏边的韦驼子,过两个月也要出兵了,咱们得了解一下自身的战力。
我这次来大理,也不打算多呆,明天我就奔怒江边上的傈僳族山城,安排好了那边之后,我还要去腾越镇那边,最后的落脚点就是勐腊!”
杨猛这么一说丁保钧的独眼也眯了起来,看来老三这是来真的了,这老三,一路走来都是不温不火,装疯卖傻,看来这次南疆的事情小不了。
“成!既然是您要硬来,我也拦不住您,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
叙完了家常,一谈正事儿,丁保钧的语气也变了。
“将英法最好的线膛。枪各准备三千条。先运到腾越镇吧!各处武庄六磅以上的火。炮也准备一两百门。火。炮先不着急。汰选下来的兵卒预备七千,六千步卒、一千炮兵,依着武器分成三营,英吉利火枪营、法兰西火枪营、炮兵营。
炮兵营可以慢行,其他两营开拔之后,直奔勐腊就是!”
杨猛这么一说,丁保钧却有些纳闷了,英吉利人出现在腾越一带。往勐腊发兵是个什么意思?
“老三,英吉利人在南疆的势力最大,为何要发兵勐腊呢?
腾越镇离着印度最近,这么一来,岂不是……”
难听的话丁保钧没有说出来,只是点了一下杨猛,在他看来,南疆的战事就应该在腾越边境,往勐腊增兵,就有些舍本逐末了。
“战局就在美塞一带。腾越一线是缅国与我们的之间的商道,一旦开战就是三家之战。腾越不是他们的理想选择。
再有就是,腾越一带山高路险,怒江澜沧江也是两大天堑,想从腾越入云南,补给是绝对跟不上的,即使勉强能跟上,也不是这两年的事情。
勐腊的下面就是美塞,英吉利人已经做好了动手的准备,囤积在那里的一千五百兵,就是他们的腰杆子,至于腾越镇出现的探险队,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想要顺利入云南,只有中路突破才是上上之选,三国交界之处的金三角最合适,云南凸出的那一角才是兵家必争之地。
“明白了,我这就下去安排,前面的事儿你管,后面的事儿,我自忖还是能安排妥当的。”
经杨猛这么一分析,丁保钧也是豁然开朗,对于滇西的地形,他也算是了解,这么一说,洋鬼子好像也不是吃素的。
“没什么事儿了,有事儿我会飞鸽传书的,还有就是你和泰辰说一声,让他现在勐腊和大理之间扯上一条电报线路,只怕这战事,持续的时间短不了!”
金三角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大量种植烟土,英吉利选择在美塞驻兵,也是一石二鸟之计,凭着缅国那些物件,想挡住英吉利人,也是痴人说梦而已。
“那南疆那边的事情怎么办呢?”
“不急!拖着,只要他们不过分深入,就由着他们胡来,若是蹬鼻子上脸,该杀杀该埋埋!”
“嗯!知道了!你这脚……”
“没事儿的,一点皮肉伤而已,想要伤及筋骨,再跑十天半月,有可能!”
“成了!我找个郎中来。”
丁保钧说完这些就打算离开,这双脚看着揪心,眼不见心不烦,就让他胡来吧!
“丁叔,弄些烈酒,让我那帮子护卫泡泡脚!”
“就知道护犊子,少不了他们的好处!”
两日的奔波,身上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