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倾城-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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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理解。”林飞扬打了个哈哈道,“要我也会这么觉得。”
“对了,我来介绍一下。”这时,邵波忽然想起了什么,指着杨洋和莫斌道,“这杨洋,现在也在芙远复读,你见过的,那个是莫斌,我和飞扬的好兄弟,叫他小莫就好。”
“你好。”莫斌冲郑宇点了点头道,“虽然跟你不熟,但飞扬和哨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郑宇看到莫斌坚定的眼神,心里忽然有点感动,平生第一次,开始对“朋友”这个词产生了向往。
“对了,郑宇。”林飞扬也找了个地方坐下,摸了摸下巴道,“回学校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你是说那些混蛋吗?”郑宇的声音骤然变冷,道,“我要挨个收拾他们,今天的仇,我一定要找回来。”
“不好。”
几乎是同时的,林飞扬、邵波、莫斌三人异口同声的说。
“怎么?”
“如果你能忍得下这口气,”林飞扬缓声道,“我觉得,回到学校还是不闻不问的好,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
“为什么?”郑宇不解。
“这样做的原因有三。”林飞扬道,“第一,那些人已经怕了,如果你回去后再不提这事,更会让那些人觉得高深莫测,从而更加深了他们的恐惧,决不会再找你麻烦。而反过来说,你回去再收拾他们一顿,他们不甘心,再用下作的方式找你报仇,那就没完了,你以后只要还呆在芙远,那就永远不会安生。第三,如果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情,按照你的描述,这里面牵扯了很多人,如果你真这么做的话,会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会被孤立起来的,你觉得呢?”
“唔……”郑宇皱着眉头点了点头,道,“我考虑考虑吧。”
“不用考虑了!”杨洋道,“听老大的话没错,他说得很有道理,因为在大多数人眼力,这件事情从起因上说是你不对,虽然你并没有这样做,但在别人理解是你先仗着自己能打欺压其他人的,如果回去再有什么大动作,会给人以暴君的感觉,很不妥。”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郑宇淡淡的说。
邵波笑了笑,拍了拍郑宇的肩膀道:“这社会,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想不在乎就能不在乎的。”
“砰砰砰。”
郑宇还想在说什么,敲门声却响了起来,陈嫣然的声音随只在门外响起:
“好了没有?菜已经做好了,可以下来吃了。”
第三十九章 郑宇故事
很显然,陈嫣然是很用心的在准备今天的这顿晚餐——无论是从丰盛程度、菜肴的花色以及其精致的样式,都可以看出这位慧质兰心的美女是为了这顿饭花了大心思的。
众人先是对陈嫣然的厨艺大赞了一番,正要落座大快朵颐,邵波却忽然想起了些什么,拉着杨洋就跑了出去,半晌回来以后,大家才知道,原来两人去买酒去了。
酒精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尤其对男人来说,也许相交百日还不足以互相倾心,但共醉一场,却可变成生死之交。
杨洋不胜酒力,一瓶啤酒还不到就已经上脸了,舌头也大了起来,郑宇的酒量到还可以,跟林飞扬三人飚了起来,不过喝到现在,两箱半啤酒下肚,也都到时候了。
“我……说……郑、郑宇。”原本迷迷糊糊的杨洋忽然像来了精神一样,抬起头,醉眼迷离的看着郑宇道,“我……问你个事呗。”
“什么?”郑宇虽然有些头晕,但还算清醒,闻言看向杨洋,问道。
“我……一……直……都挺好奇的。”杨洋大着舌头道,“你总说你帮杜……锐锋是因为欠他个人情,到、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说,”林飞扬端着酒杯笑道,“你是不是考虑先找一熨斗把你那舌头熨熨再说话,我听着都费劲。”
“讨……厌”杨洋白了林飞扬一眼,随意挥了下手,道,“我问正事呢。”
转而又向郑宇道:“如、如……果不……方便说得话,就当我没问。”
“没什么不方便说的。”
郑宇将面前的半杯啤酒一饮而尽,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摘掉了郑宇常年挂在嘴巴上的那把锁,打开了他尘封多年的话匣子。
“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很小的时候,郑渊合,就是我那混蛋父亲,就不要我和我妈了,跟着个臭女人跑去了法国,我从小是我妈一个人带大的,我妈当年是跟着郑渊合从农村出来的,没文化,没阅历,一直在家做家庭妇女,郑渊合走了以后,我妈为了养家,养我,出去找工作,可是谁要啊?没办法,为了供我上学,我妈什么事情都做过,给人当过保姆,拣过破烂,收过废品,那时候我就发誓,我将来一定要好好学习,我要考大学,考研究生考博士,出来找最好最好的工作,赚最多最多钱,好好伺候我妈。”
说到这里,郑宇深深的吸了口气,双手狠狠的揉了揉自己的面颊:
“后来上了高中,而且考上的是齐北最好的芙远高中,我当时特高兴,我妈也特高兴,拿出一百块钱来请我下馆子吃了顿好的,还告诉我要好好学习,学习好了将来才有出路,不能像她似的,没文化没阅历,现在混不下去。”
郑宇的样子渐渐变得喃喃了起来,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的唱独角戏,他不管有没有听众,只是想把这些憋在心里很久的话彻底的宣泄出来。
“到了高二,有一天我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见妈妈晕倒在地上,我背着妈妈去了医院,后来大夫跟我说,妈妈因为操劳过度,饮食没规律等原因,得了癌症,胃癌,晚期!大夫说如果要治,动手术的话,怎么也得花个十几万,可是我哪来的这么多钱?我连住院的那几千块钱都是砸锅卖铁东拼西凑才弄出来的。”
“后来听班里几个小痞子说,他们在外面帮人打架,人家会给出场费,为了弄点钱,我也跟着去了,我从小就总跟那些欺负我的孩子打架,从来不怕打架,在外面也一样,渐渐我打架就出了名,再后来,有一天杜锐锋找到我说,他听说了我的事情,可以借给我五万块钱,但是在我把这些钱还清之前,我要一直当他的小弟,做他的打手。正好当时我交的住院费押金也用光了,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从那以后我基本上就沦为了杜锐锋的走狗,什么学校老大,也基本上是他给我捧出来的。哼”
郑宇说到这,轻轻“哼”了一声,透出一些自嘲与不屑,但忽然面色又沉寂了下来,双手使劲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我从小到大没见过这么多钱,五万块钱!当我捧着这五万块钱兴高采烈的跑到医院的时候,那大夫却告诉我来晚了,就这么一会功夫,我妈居然就死了,不治身亡了,哈哈!啊——呜呜……”
郑宇说到这里,忽然旁若无人大哭了起来,哭得声嘶力竭,声音中透着悔恨、寂寥、以及深深的眷恋与不舍。
一屋子人,都被郑宇哭得一阵心酸,陈嫣然甚至都跟着也悄悄抹起了眼泪。
“唉!”
林飞扬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走到郑宇身边坐下,拍了拍郑宇的肩膀,他能体会到郑宇的心情,那种失去了亲人却要在人前硬撑的心情,甚至林飞扬现在都有些羡慕郑宇,他也好想能有机会一次哭个痛快。
此时杨洋的酒也好象一下醒了一半,连忙抽出几张纸巾递到郑宇面前,有些诚惶诚恐的说道:“对不起,我不该乱问的。”
“啊——”
郑宇深吸了一口气,平静了一下情绪,接过杨洋递来的面巾纸,擦了擦眼泪,又擦了擦鼻子,声音有些嘶哑的说:“没关系,都过去的事情,说出来好受多了。”
顿了顿,郑宇又道:“让大家见笑了。”
“这没什么可笑的。”林飞扬又拍了拍郑宇的肩膀道,“我可以体会你的心情,那种失去亲人的滋味,我的父母也都不在了,一场空难之后,我就变成孤儿了。”
说到这里,林飞扬举起手中的酒杯就要往嘴里倒,却被郑宇一把拉住,林飞扬有些疑惑的看向郑宇,却见他也举起了手中的杯子,跟林飞扬碰了一下:
“为了我们现在都是孤儿,干!”
“干!”
林飞扬大吼了一声,狠狠的将一满杯啤酒灌进了自己嘴里。
沉默了好半晌,陈嫣然忽然问道:
“那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问我?”郑宇微微抬起了有些迷离的双眼,打量了陈嫣然一番后问道。
“恩。”陈嫣然点了点头道,“还打算就这么继续混下去么?”
“不然还能怎么办?”郑宇的口气有些自暴自弃。
“我比你早一界,你入学的时候就听他们说过你。”陈嫣然道,“你是以齐北近十年来最高的中考成绩考进的芙远中学,后来你堕落了,很多老师都为你惋惜。”
“哼。”郑宇自嘲般的哼了一声,“过去的事情了,再说那又有什么用。”
“话不能这么说。”陈嫣然道,“你自己刚才不也说么,将来还想考大学考研究生,考博士,你又这么好的基础,就这么堕落下去,你自己甘心吗?现在杜锐锋也毕业了,学校那些不良少年……总之,我觉得,你再这么天天打架混日子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为什么不考虑考虑重拾课本,好好学习呢?只有这样你将来才有出路啊!”
“嫣然说得对!”林飞扬道,“这样下去根本不是办法,正好趁着今天的机会,跟学校那些人断了来往,从新再来过。”
“说得轻巧啊。”郑宇道,“先不说落了整整一年的课,就算我努力能赶上,不跟着出去打架,不正那点出场费,我靠什么吃饭?”
“那一次百八十块钱的够干什么?再说那是长远之计吗!”林飞扬道,“只要你肯努力,肯重头再来,从今天开始,有我林飞扬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吃的,你以后的花消,只要我还承担的起,就都由我包了。”
林飞扬的话让郑宇愣了好一阵,心中有些感动,但仍旧问道:“你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我拿你当兄弟看。”
林飞扬的语气中透着无比的坚定。
第四十章 飞来横祸
时间是一个很神妙的东西,当你有事情可做的时候,会感觉时间过得飞快,而无聊的时候就感觉时间过的超慢,但当你回忆、反过头去回想的时候,经常有事情发生的时间,即使只有一天也感觉像好几天,而无所事事的时间,即使有一个月,也感觉像只过了一天。
林飞扬现在就是这样,生活趋于平静,每天都重复着学校和家的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觉得度日如年,但回想起来,又乍舌于时光的飞逝。
不知不觉间时间的刻度已经越过了十月,进入了十一月,天气已经逐渐转冷,但还不是太冷,大多数人都加了衣服,但还有一些人穿着单薄的衣服招摇过市,向人们展示着他们的耐寒能力。
杜锐锋自那次以后再也没露过面,是再没脸来找麻烦了,还是在蓄积什么更大的阴谋,林飞扬不得而知,也懒得去想,到是郑宇,自从国庆节的那次聚会之后,听了众人的劝说,来了个彻头彻尾的大变样,剪掉了长发,恢复了乖乖学生的模样,又开始发奋学习了起来,不过郑宇却没有接受大家对他经济上的帮助,而是选择了利用业余时间打些零工,维持着生活,日子过得很辛苦,不过用郑宇自己的话来讲,虽然辛苦,但却充实。
学校里的那些不良少年也再没有人来找过麻烦,说白了,没人敢,有林飞扬、邵波和郑宇这三人在,除非是不要命了,不然谁敢来主动挑衅。
所以近一个月来,林飞扬的日子过得可谓平淡如水,唯一值得一提的,就算是陈嫣然了。
现在陈嫣然真的几乎沦为了林飞扬的贴身小丫鬟,每天在学校,除了上厕所或者有什么意外之外,几乎都跟林飞扬形影不离,虽然搞得班里谣言四起,但当事人陈嫣然本人却毫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不但白天在学校里总是跟林飞扬呆在一起,晚上放学以后,还会跑去林飞扬家做好晚饭跟林飞扬吃了以后才回家,甚至连林飞扬的脏衣服都帮着洗了。
有时候林飞扬都觉得过意不去了,但陈嫣然却乐此不疲。
林飞扬不知道陈嫣然这样做,究竟是真的像她自己说得那样出于朋友之义,还是对自己产生了那么点意思。其实林飞扬更希望是后者,毕竟能跟如陈嫣然一般的这样一位超级美人保持暧昧的关系对哪个男人来说都是件不错的事情,尤其现在的林飞扬已非往日的林飞扬了,红雷带给他的除了诸如过目不忘之类的超能力,更重要的,是那无与伦比的自信,他再不是那个爱情上的懦夫了。
今天是星期一,经过了一天休息,又该上学了,林飞扬起了个大早,还不到六点,天还没亮开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换上一身运动服,下楼跑步去了。
自从那次跟郑宇单挑之后,林飞扬一直坚持着这样对自己的锻炼,近两个月来从未间断,间或到了周日,陈嫣然还会陪着林飞扬一起锻炼。
林飞扬来到楼下,先是常规性的绕着整个世纪家园的大院跑了一圈,然后出了大门,跑到了马路上,开始以世纪家园为原点,围着围绕着世纪家园的马路跑了起来。
经过两个月的锻炼,再加上红雷改造过的非凡体质,现在林飞扬已经不满足于那短短的一千米所带给自己的疲劳了,现在的他每天都至少跑五千米以上,而且速度也越来越快,几乎已经能保持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完这整个五千米。
林飞扬跑出世纪家园的时候,天空才逐渐亮了起来,这时候的马路上,除了偶尔出现的环卫工人外,基本没什么人,正因为此,林飞扬也不怕惊世骇俗,放开自己最高的速度,几乎是在马路上飞奔了起来,如果偶尔有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林飞扬是急着去做什么事情在赶时间,如果你告诉他林飞扬是在锻炼,那他肯定会骂一句“神经病”。
因为林飞扬的速度实在太快,没有哪个人会以那样的速度进行长跑锻炼。
“唉!这日子一天一天过的真无聊,今天又得去上学,真郁闷,离高考还有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