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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练爱对象-第3部分

小说: 练爱对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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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可以扬眉吐气了。自信大方的去公司给他送爱心午餐。同他光明正大的牵着手逛街。

    公司里的人都在羡慕她的成功转正。她只觉得如此欣喜。

    每天,她都会问他,你爱我吗?然后,他就回答,一生都不够。

    对于爱情,她完全是小女孩的情结。期待着对方深爱自己,不遗余力。

    那些甜蜜的情话,即使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也无所谓。

    她沉浸在这种甜蜜里,不可自拔。

    夜夜耳鬓厮磨。她深爱着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也同样回报以深情。

    她并没有自作多情,为了他牺牲那么多也觉得甘之如饴。

    纠缠,终于修成正果。

    一天天的美好。总是有终结的那一天。29日当夜,锦瑟出现。

    “是来提醒我时间的吗?我不会忘记的。”

    执念有些不安的看着眼前的女人。锦瑟看不见人的内心活动,却能透过执念感觉到。执念是她同他人之间的桥梁。锦瑟感觉到了那种不安。却也照旧嘴角含笑。

    “知道就好。不要做傻事。”

    凌风从梦中醒来。紧紧的搂着她。

    “不要离开我。濛濛。”似是呓语,却也让她泪流不止。

    她起身,找出抽屉里的刀,就那样狠狠的刺进他的腹部。

    他被疼醒。而后讶然的想要抗拒。却根本无力还手。她给他喝了安眠药。他哪里还有力气。

    他无力的看着眼前挚爱之人一刀刀捅进自己的身体里。那血,溅的满床都是。

    她满手是血,眼泪一直不停。

    他在呼喊。到最后,放弃挣扎,口中一直喃喃着“我爱你”…。

    她几乎疯狂了。想要把这具身体弄的千疮百孔。她曾经为了他遍体鳞伤。若是他无法感同身受,她如何自己选择死亡。

    若无法得到,便选择毁灭。

    然后,她听见他放弃挣扎时口中的甜言蜜语。眼泪便更加肆意了。

    此刻的他,如同当初的她一般。即使已经疼痛致死了,还仍旧恋恋不忘那份感情。

    如今,他同她一样了。她们终于可以死在一起。连同他和她的孩子。一起死,死了便能一了百了了。

    他最终失去呼吸。她满眼都是他的血。

    那刀刺进她自己的身体。有什么抵达至神经。

    手中的刀突然消失了。床单恢复了正常。她歇斯底里以至于全身无力。

    眼前出现了那个叫锦瑟的女子带着那个小男孩。

    “你的情绪太过激烈,把梦境都搅了。要不要继续续下去,你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她抬起手,发现一切都是梦境。一切都是虚幻的。原来那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幻想而来。原来,她的爱情,只能在梦里实现。

    眼泪。源源不断。一滴不漏的落入她曾经带来的那个装有逝去的婴儿的玻璃罐子。

    “算了。”她拒绝了续梦。一切都够了。都是梦,如同镜花水月一般,美好而且凄凉。

    锦瑟带着执念离开。

    莫濛来到公司。他正在办公室里和新来的女员工调笑。两个人看上去如此的亲昵,如同曾经的她和他。

    原来,她曾经以为的爱情,只是这个人无聊时候的工具而已。好不容易体会到的真情,也只不过是一场梦。春梦了无痕,大概就是形容她的吧。

    凌风看着眼前的莫濛,只觉得有些恐惧。那眼神中透着的绝望,让他身边的女员工有些害怕。

    “你可曾爱过我吗?哪怕是一秒钟。”她无助的询问着眼前的男人。直到最后一刻,仍旧怀有希望。

    身边的女员工似乎有些愕然。

    “你发什么疯呢?”他没有回答,而是开始了责怪。

    她转身,向外跑去。

    所有人看着这个女人在写字楼间奔跑。而后一路到了阳台。

    他感觉到不对。赶紧跟了上去。

    她站在天台上,张开双臂,像极了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伴着斑驳的泪水。粘在翅膀上,怎么能飞的高。

    她以为自己的感情是爱情,所以,她要用死给这份爱情一个名分。

    翩然而落。一地血花。

    人群传来惊叫。凌风只觉得耳边一直是她那句:“你可曾爱过我,哪怕是一秒钟。”

    他心中不得不承认,对于他来说,她仅仅是个工具。

    他转身,找人赶紧报警。然后搂着身边惊魂未定的女员工离开。

    锦瑟在楼顶看着。她手中拿着那个血红色的玻璃罐子。里面装满了眼泪。绝望的泪水,很美。

    “你应该知道她想要选择死亡的,为什么不让我来阻止她。”执念有些沮丧。

    “抱着必死之心的人,在她想要选择死亡的那一刻,其实已经死了。她错就错在,把浮生当做了现实。”

    她看着手中的血红色玻璃罐子。“有了这泪水的浸泡,你是不是也该安息了。”

    “你没有看见那男人搂着别的女人离开时的场景吧。傻瓜,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锦瑟看向地面。此刻莫濛濛的身体,就好像一个绽放的血色蔷薇。浮生若梦。
    Story3表象
    汉?刘向《新序?杂事》记载:叶公子高非常喜欢龙,器物上刻着龙,房屋上也画着龙。真龙知道了,来到叶公家里,把头探进窗子。叶公一见,吓得拔腿就跑。

    他即使放个屁,你都能找出灿烂来,这才叫真爱。

    林乐乐又逃课了。这是本周的第四次了。作为高三生,她的行为已经让老师无法忍受了。

    “林乐乐,如果明天你家长再不来学校,你也别来了。”

    林乐乐听着老师的咆哮。连头都不抬一下。

    “老师,您骂完了吗?如果骂完的话我先走了。”

    班主任气的手中的水杯都洒了。林乐乐飞快的跑出了办公室。

    这个星期,她很忙。如此忙的原因便是为了组织下个周五晚上林允世的见面会。

    林允世是林乐乐高二暑假时候出道的新生代演员。不仅十分英俊,而且演技,舞技,唱功都令人艳羡。用林乐乐的话来说,林允世是她们老林家出的新一代天之骄子。

    通过人人网,林乐乐和周边学校林允世的粉丝们组成了后援团。因为她的极度热爱再加上她也姓林,林乐乐首当其冲的成为了后援团的团长。她们经常聚集在一起制作各种海报,分享林允世的作品。林允世的一切,便是她们世界的核心。

    就在上个周末。她们得到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因为拍戏的原因,林允世要到这个城市拍摄外景,为了回馈粉丝,还特别在下周五举行粉丝见面会。这个消息,让整个后援团沸腾了。作为团长,林乐乐自然要开始严密的准备。包括踩点,如何从别的粉丝中突围,还有标语,礼物等等,她都要想的面面俱到。这个活儿对她简直就是荣誉。

    因为后援团内的同学们有一部分是外校的。为了迎合所有人的时间,林乐乐要负责经费的筹集,以及面对面的交流。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这个星期,她不得不开始逃课生涯。

    现在被老师警告了。她就当没有听到。最重要的事情可不是去叫家长。她又不是傻瓜。

    照样四处奔波。没有人可以理解林乐乐的狂热。她甚至有一个愿望,若是林允世让她去当情人,她也会踊跃报名的。

    班里的同学对她的狂热大多采取旁观状态。追星的孩子多了。没见过她这么夸张的。为了林允世的一张海报,她能在影像超市里跟收银员打架。真是可怕。而且,更可怕的是,为了林允世,一项成绩不好的林乐乐,居然在短短一个暑假之后成绩进入了班里的中上水平。而理由居然只有一个,林允世曾经在一次访谈中说他喜欢聪明的女孩子。按照林乐乐的理解,聪明的女孩子,当然就是学习好的女孩子了。而且更令人抓狂的是,她每次的口头禅都是:“我们家林允世曾经说过…。”那感觉,就像说“毛主席他老人家曾经说过…”令人纠结。

    晚上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今天的作业也没有办法做了。她草草写了几道题。抱着林允世的照片进入梦中。

    依旧是惯常的逃课状态。林乐乐每天都把自己的电加的满满的。同桌开玩笑说:“怎么不为了林允世好好学习了。”她马上报以鄙视的口吻说道:“我家林允世说了,他喜欢聪明的女孩子。那么聪明的女孩子,当然是懂得变通的女孩子咯。”

    一个高三的学生,还能有这种无所谓的逃课精神。林乐乐的班主任已经受不了了。她本想着,给这个孩子一点面子,让她自己向父母坦白,谁知道她采取不理睬的态度。看来,她必须好好教训这个孩子了。在班主任眼里,林乐乐很聪明,从她可以一个假期过后就有那种突飞猛进的成绩便可以看出来。关键是不学。她私下里找同学了解,才知道林乐乐正在忙着追星。

    时光过的真快。林乐乐等待的光辉时刻就要来临了。终于要见到林允世了。她的心情激动地无以复加。

    周四晚上,她就抑制不住激动了。QQ签名,MSN签名,人人网签名,微博签名,甚至包括淘江湖的签名。只要能写状态的地方,她全部都写上了:“终于要见到林允世了。”许多人回复咨询。淋乐乐简直就乐翻了。

    周五早上,她是唱着歌出去上学的。背着书包,看上去多么像上学。中午还没有放学,林乐乐便开始收拾书包了。“亲爱的同桌,我的书包就交给你咯。替我保管。如果老师问我去了哪里,你就说我拉肚子回家了。”

    同桌无奈的点头。她举手,说上厕所。从后门出去,就看见了她爸爸。

    “去哪里?”

    “上厕所,我肚子疼。”

    “那跟我回家吧。”

    林乐乐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就已经被带回家去了。

    任凭她如何哀求,她爸爸都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把她关在房子里。手机也没收了。林乐乐的心里像爬了几百只,几万只蚂蚁一样。最终,她也没有去成。林乐乐一夜未眠。坐在电脑前,看着别人拍的照片,她摸着电脑上林允世和一个粉丝握手的照片,眼泪就落个不停。

    第二天,她的手机被还回来。一打开手机,全是短信。大家都在向她讲述着昨天的兴奋与惊喜。林乐乐手里握着手机,狠狠的摔向墙角。

    不管谁来叫,她都不愿意起床。不愿意去上学。她爸爸气的给了她一巴掌,她仍旧不动声色。只是流眼泪。后来,她爸爸夺门而出。便听见她大吼:“都怪你,都怪你,你就是我的绊脚石。我以后再也不学习了,我要让你伤心,让你失望,就像你们对待我一样。”

    林乐乐的话让这个父亲几乎没有站稳。

    林乐乐冲出去,然后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大哭。最后,哭累了。睡着了。当她醒来,便开始沿着喷泉广场的街道一直往下走。

    “执念,又来生意咯。”锦瑟说完。便看见了推门而入的女孩。

    “真的可以满足我的愿望吗?”

    “恩,只要在这里写下名字,然后签字就好。”

    林乐乐看着那张白纸,又翻过背面仔细的阅读着。

    “只有三十天吗?能不能长一点?”

    “人,不能太贪心。”

    “我需要交出什么吗?我没有他触摸过的东西。”

    “或许会有一点疼。”

    林乐乐惊愕的看着眼前的少女将自己的手指划破,血流了出来,她用白色的布帛擦拭着。

    “你满脑子都是他的样子,那么喜欢他,你的血,就有他的气息。”

    “我还需要做什么?比如要支付什么呢?”

    “你的眼泪。契约生效后,关于他的眼泪都属于我。我可是很期待你的眼泪呢。”

    林乐乐有些恐惧,但仍旧写下“林允世”,而后签上自己的名字,说:“能见到真实的他了,终于。”

    林乐乐离开,锦瑟看着那沾满了血迹的布帛,轻声说道:“幻想会膨胀人的欲望呢。”

    林乐乐茫然的在街道中走着。突然听到了人群中的叫喊声。没错,即使隔得多远,多么模糊,她仍然清楚的听见了那三个字:“林允世。”

    她还没有来得及睁眼,就被一个人拉进拐角里。那人整个人贴着她趴在墙上。林乐乐几乎要窒息了。有一群女孩子蜂拥着从他们身边走过。当人群渐渐消失。那人才松开了她。

    她抬眼。便瞬间被阳光迷了眼睛。“林…允…世。”如果可以,林乐乐希望自己喊出这个名字时的声音可以更动听一点,再动听一点。但已经喊出的话,收不回来了。

    林允世低下头,看着眼前的女孩。“谢谢你了。那些粉丝真的很讨厌。”

    他松开林乐乐。林乐乐却僵住了。他说粉丝讨厌,而她就是他的粉丝呀。

    “她们很喜欢你的呀。”她有些失落,没有想到林允世这么讨厌粉丝。

    “哦,你叫什么名字呢?去我住的地方吧,顺便可以帮我打一下掩护,和你这样普通的小女孩走在一起,应该没有人会怀疑我是谁的。”

    林乐乐茫然的跟着。此刻,他是林允世的盾牌。

    抵达酒店。林允世让她先等着,他去洗澡。林乐乐不安的坐在那里。她今年18岁。却还没有跟男人单独在酒店待过,而且,这个男人还是她梦想的最佳情侣。她想起自己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即使当情人也踊跃报名”便觉得脸颊绯红。

    林允世穿着浴袍站在林乐乐面前,林乐乐居然不敢睁开眼睛。

    “呵呵,还真是清纯呀。睁开吧。”他的手指凉凉的,掰开了林乐乐的眼皮。

    她差点没郁闷死。手不自觉地就摸到了林允世的脸上,那里有痘印。“痘印?”她有些质疑,而且脱口而出。

    “哦,我也长痘痘呀,因为平时作息时间不规律,而且还要上妆,皮肤很糟糕。”

    林乐乐想起林允世曾经拍过的那些化妆品广告,还有那些海报,还有电视里他的样子。根本无法相信,她心目中拥有比少女皮肤还光滑皮肤的林允世,居然有痘印。

    “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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