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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曹文轩精选集-第4部分

小说: 曹文轩精选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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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致。
  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藏匿处甚多,坯房、窑洞、树林、船上、芦荡、涵洞、桥下、密密的庄稼地……若夜幕降临,又是月黑风高,那几乎处处都可藏匿,因此,做男女的事,总要比城里方便得多。后来,丁三看过《沙家浜》,学刁参谋长的腔调,阴阴的,老说一句可笑的话:“这么大个沙家浜,藏起个把人来还不容易?当年,那阿庆嫂把胡司令往水缸里这么一藏,不就藏起来了吗?”既然藏匿容易,这种事也就自然多些。加之,乡下人少有其他话题,常以粗野的、赤裸裸的荤话不分男女、不分场合地取乐,自然会勾起什么蠢蠢的念头。再加之乡村的空泛、单调、闲暇和百般的无聊,再加之农事就注定了男女间容易发生磨擦,容易使一男一女离开众人,或共驾舟子入幽深的芦苇荡中打苇,或在幽静的瓜棚豆架下作业,那情调,那氛围,是极易燃起男女之情的。此地乡风民情的纯朴,也使男女间易于苟合。
  因此,丁三有的是机会。
  然而,这地方上的人,表面却又很严肃,古板,一本正经,要竭力维持正统,把男女间的野情,看成是人世间最大的丑事。若是干部被捉,轻则警告,重则革职。这地方上对干部胡搞,一律使用一个专用名词,叫“搞腐化”。这大概是从“作风腐化”一词演变而来的。但在这地方上,它现在仅仅有一个含义:男女关系。干部“搞腐化”,在这里被看成是比贪污盗窃、行贿受贿之类的罪行更重的罪行。若普通男女被捉,男子命运略微好一些,但日后不得入党、参军、做官,女子则很难出嫁,其父母兄弟皆觉无颜。
  因此,丁三几乎成了要紧人物了。
  经验渐博,智慧日丰,丁三之术一日精于一日。如今,他要么不捉,一捉保证是在那最佳点上。想当年在部队上实弹演习,丁三十发子弹才勉强打中三环,可如今干这事却是百发百中,弹无虚发。“在这件事情上,我就是阿乌!”阿乌是谁?阿乌是这地方上的捉鳖大王。阿乌背着鱼篓,往河边上一站,用眼睛盯着水面,能从两个很难觉察出来的小水泡泡就能断定鳖的位置,扎一个猛子,绝不空手。他甚至能从水泡泡判断出鳖的雌雄和重量。丁三自比阿乌,以说明自己的水平,自然是再恰当不过。当男的为了前程向他“嘭嘭”磕头,女的为了名誉而泪流满面向他抱腿求饶时,当看到人们围住他的猎物而静默观赏或予以耍笑点弄时,他觉察到了他的力量,他的权威,他的智慧,他超出常人的心理优越。
  “村里,除了喘子不是偷腥的猫,有一个算一个,都他妈是偷鸡摸狗的货!”丁三话里的意思很清楚:你们他妈的一个个给我放老实点儿!
  喘子是丁三的近邻,丁三家西窗台上点枝蜡烛,喘子隔着自家东窗台就能看见。因他患气管炎,常年气喘咻咻,稍一用力,则愈发地气喘起来,如火车头一般,故丁三将他排除在外。
  当然,丁三的话也有点言过其实。这地方上,男女之事虽时有发生,但绝不像丁三所估计的那么严重,男女之大防,一般村民都还是愿意恪守清规戒律,轻易是不敢逾越的,倒常常显得有点拘谨。不过,这里的人都很重视丁三,却也是事实。他们对他客气,奉承他,恭维他,是因为他们在心底深处对他总有三分畏惧,一丝胆寒。做这种勾当的人,不能得罪他,这容易理解。可那些规矩人正经人又何必发怵呢?道理也很简单:丁三被公认为是这方面的权威,只要他指出谁有这方面的事,那么众人就会坚信不疑。然而,丁三为人并不都很正直,他也会因为某人对他的偶然不恭或怠慢,或因某种需要,也会利用他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说一些不太负责任的话——其实,一言不发,只要他将帽子往脸上一拉,这个人便说不出道不出地被抹了一脸黑。把帽子往脸上一拉,这是丁三专有的职业性动作。外村人相亲来了,被相亲的小伙子或姑娘若是他不悦的,他只要在外村人打听此人的品行时,往嘴角挂一丝微笑,把帽子往脸上一拉,这门婚事就全完,尽管那事纯属子虚乌有。“只要行得正,不怕影子歪”这句常话,碰到丁三,也就只能成为男女们的自我安慰了。至于那些没有行动,只忽闪过这方面念头或曾有过一瞬眉目传情者,在丁三帽檐的阴影下射出的目光面前,自然也会在心里疑虑:莫非让他觉察到了吗?这狗日的一对眼睛!
  丁三很清楚他的地位,并享受着这种地位给他带来的一切好处。
  丁三几乎是不劳动的。
  队长胡四为人飞扬跋扈,骄横不可一世,而独独在丁三面前毕恭毕敬,若如三孙。丁三不是干部,但每开队委会,胡四必请丁三参加。即使偶尔不请,事前事后,胡四也会殷挚地与他商讨的。丁三若发个脾气,胡四一旁蹲着,不敢回嘴。当队长的是胡四,操纵的却是丁三。村里谁家婚丧嫁娶,要宴请队干部,自然也请丁三。当然,胡四也不能让丁三整天晃大膀子就送他工分,于是就派他养鸭去。一条小木船,一二百只鸭,由他随便养去。丁三拿根竹竿,轻松悠闲自在,舒服得实在了不得。地里,人们在喘息之中做着沉重的农事,丁三却仰卧在荷塘畔的斜坡上,把竹竿搁在肚皮上,把头枕在胳膊上,将帽子拉到脸上,跷腿轻抖,哼吟小调,一边注意觅食的鸭们,一边却察看着劳动的人们,若其中某男女有了秘事,或正在谱写故事的开头,每每总要有异常之谈吐举止,这便逃不过他的眼睛。躺在那里的丁三,似乎比走着的丁三可怕多了。丁三的鸭养得很瘦,脖子细长,屁股很尖,羽毛稀疏,晃晃地走,样子很可笑。到了秋后,一般人家的鸭都很生猛地下蛋了,丁三的鸭栏里,却一早上还捡不起十只蛋。而丁三去队房里用竹箩扛鸭食,却是极勤快的。他把稻子弄到船上,晚上便移至家中。他猪圈里的猪极肥壮。到年终,丁三的工分却总是很高的。
  即便如此,他还是要搞掉胡四。或许是胡四有意要收回面子,或许是胡四不慎疏漏,总之他把丁三得罪下了。说起来事情小如芝麻绿豆,难以上口,但于丁三来说,却绝不能容忍。一天,公社与大队干部一行几十人来队里检查生产,恰逢丁三也在,胡四请烟时,就如眼中没有丁三这个人一样,把他落下了。丁三满脸羞热,心中不由升起一股不被当人的屈辱感,当下,拉下帽檐走了。
  天黑后,他从门后取下一股绳索,脸上呈一派狠巴巴的表情。
  妻子问:“哪儿去?”
  “有事。”
  妻子实际上早已熟悉了这一切,只是明知故问。她从不阻止他,并似乎很乐于他出门守夜去。她体贴地说:“夜里天凉,多穿点儿衣服。”
  丁三“嗯”了一声便出了门。
  妻子目送他消失于夜色中,然后手颤颤地把一枝蜡烛点着放到西窗台上,脱了衣服,哆哆嗦嗦上床去了。
  至于丁三,午夜时分,和两个伏于草垛下的体魄健壮的汉子一跃而起,冲开了村东刘寡妇的门,三把手电一齐照住了床上的胡四和刘寡妇,当即用一根绳子将他们缚了。丁三让人看住,自己速去敲开大队干部的门,把大队干部叫了来当场过目验收。消息传出,寡妇这一族的人不饶胡四,打碗砸盆,差点掀了他的屋顶,并一次又一次地向上告他。一个月后,胡四的队长职务被抹了。
  胡四事发之后,丁三很得意,如数家珍一般,对众人谈他多年累积起来的经验,说得潇潇洒洒,汪洋恣肆,使众人叹为观止:“月色好,你得穿浅颜色的衣服;天黑,你得穿深颜色的衣服。下雪天,你去埋伏,不可在田埂、路上走,那会让人瞧出脚印来,要从地里走。月黑风高,你要离最近处猫着,不然,你听不见动静,就会错失良机。雷雨天你要找个好地方待着,别让闪电给照着了。碰上是大嫂,你得来硬的,结了婚的人,脸厚,你不抓她个一丝不挂,她跟你耍泼;碰上是个姑娘家,你要当心,姑娘家脸皮薄,弄不好要闹出人命来的……”说到最后,他把脸色陡然一沉,“谁他妈的敢把我不当二百钱数,哼!”他用目光在众人脸上一照,“一个个他妈的全在我眼里!”说得众人皆愕然、悚然、惶惶然。
  丁三在这地方上日甚一日地变得重要了,成了这地方上举足轻重的头面人物。他满足地过着日子,觉得日子一寸一寸的有意思,恨不能将日子掰开来过。正当他春风得意之时,一日,却栽在了大队书记阮大手中。
  阮大在两处得罪了丁三:一、阮大命令生产队长必须改换别人放鸭,让丁三下地干活去;二、丁三要盖房子,阮大不给房基。丁三第一回屈尊去求阮大。阮大不是胡四,对他置之不理,并极讨厌地说:“你就是把石磙说竖起来,也不行,趁早走!”
  从此,丁三盯住了阮大。他坚信一条真理:没有不吃腥的猫。
  这阮大二十岁上就跟一个姑娘相亲相爱,无奈当时家贫,女家死活不肯低就,将姑娘硬嫁给了一个邻村的军官。男人长年服役于边陲大漠,女人独守空房,心中满是寂寞,亏得阮大爱得刻骨铭心,常偷来与她共度长夜。阮大生来机灵,做什么事情滴水不漏,不留蛛丝马迹,这地方上竟然谁也没有觉察出这档子风流之事,然而却逃不过丁三的东嗅西嗅,给闻到了。
  一天晚上,他又从门后取下绳索。
  “哪去?”女人照例要问。
  “别管。”
  “什么时候回来?”
  “怕要到五更天。”
  女人见他远走,心慌慌乱跳,把点着的蜡烛放到西窗台上。
  丁三叫了一个与阮大有仇叫周六的汉子,伏在那女家门前的瓜地里。大约到了夜里十二点钟,一个人影一闪,进屋里去了。
  过了片刻,丁三一挥手:“周六,上!”两个人便把门撞开了。手电一亮,丁三顿时呆若木鸡:床上只有女人一人在睡觉,别无其他任何迹象。
  原来,那阮大事先得知消息,进屋后一分钟也没停留,早从后窗跳出去了。
  女的作突然惊醒状,继而惊呼:“来人哪——!”
  丁三正手足无措、进退两难,阮大却带着两个民兵从门外进来了:“丁三,你要干什么?!”
  “来捉你的奸!”
  阮大阴笑:“证据何在?”
  丁三无言以对。
  阮大一拍桌子:“我只怕你没有安好心吧?深更半夜的,你闯进一个孤身女人的屋里干什么?还要陷害共产党干部!罪上加罪!”把手一挥,“把丁三绑了,扭送到公社去!”
  那周六自然没事,因为就是他向阮大通风报信的。
  丁三被公社关押了三天,又交由大队自行处理。阮大自然会很好处理的。他不敢咬定丁三对那女人图谋不轨。因为,谁都知道,丁三虽对此事成癖,但从不沾旁的女人。再则,那女人是军人家属,事情闹大了,真的惊动了司法部门,查个水落石出,那得有人下大牢的。于是,阮大只咬住一条:丁三欲陷害共产党干部。阮大就将丁三困在大队部一间四面漏风的小黑屋里,不让归家,令其承认诬陷之罪过。丁三是条汉子,不认。不认?好,那就困你!丁三一天只吃三两米稀饭和一小碟咸菜。阮大非要把丁三整趴下不可,不然,日后丁三仍不会让他安稳的。“我倒要看看黄牛力大还是水牛力大!”他要彻底挫伤丁三的元气,使他从此一蹶不振。丁三日见消瘦,肥肥的腿肚子没有了,剩下两根棍子般的骨头,形容日甚一日地枯槁起来,到了后来,竟瘦得如一袭鱼刺。夜晚,他蜷在一条破被套里瑟瑟发抖。望着窗外的浮云薄月,听着冬日寒风掠过林梢之悲鸣,他生出许多末路英雄之感慨来,不禁把泪流到枯黄的胡须里。
  阮大怕丁三死了,才叫人放了他。
  丁三出来了,立着像只病鹤,风一吹摇摇晃晃。一双手瘦得像筢草的筢子一般。两只眼睛铃铛一般大。那副样子就比死人多口气。
  人们议论说:“丁三以后大概再也不敢了。”
  不曾想,丁三回家将息了几日,还不等元气恢复,就又重操旧业。这天晚上,等路上没了行人,他怀揣一瓶烈性烧酒,腋下夹着绳索,借着月色,神不知鬼不觉地潜伏到了那军官娘子的屋后。此时正值三九严寒天气,朔风呼啸,搅下一天大雪来。丁三背靠一棵老树背风站着,但瘦弱的身体还是抵挡不住严寒的侵袭,双腿控制不住地哆嗦起来。他便从怀里掏出酒瓶,喝了两大口。稍过一会儿,那酒像流入了血液,他这才感到身体有点儿热起来。他把耳朵贴在后窗上,听着屋里的动静。过不多一会儿,酒力散去,身体再度寒冷起来,他便掏出酒瓶再喝。丁三并不感到苦。干这种事,就得能吃苦。夏天,埋伏在草丛里,成群的蚊虫轮番叮咬,却不能动弹,只能咬牙忍着。下雨天,常常淋了个落汤鸡。有时,还免不了在泥泞里爬,弄得泥牛一般。泅渡,爬墙头,上屋顶,攀藤援树……随时都会有皮肉之苦。
  你会问:这又何苦来呢?这你就不懂了。
  丁三喝光了酒,已是深夜,天空灰蒙蒙一片,一钩残月,惨兮兮地在云海里翻滚着。就在丁三快没了信心时,贴在窗上的耳朵听见了开门的“吱呀”声。“有戏!”他轻手轻脚地绕到屋前,侧卧在雪上,爬到门口,掏出早准备好的锁将门锁上了,然后又爬到屋后窗下听着。“热乎劲到了!”丁三忽然变得凶猛有力,胳膊肘一使劲,撞开了窗子,接着一个漂亮的飞跃,跳进屋里,不等阮大抓到衣服,装有四节电池的长筒手电早把一束刺眼的白光将他和他怀里的女人锁住了。经过一番恶战,丁三凭他在部队上练就的一番硬功夫,到底还是将阮大制服了。此时,他也口鼻流血,精疲力竭地软瘫在地上,再也无力动弹。那女人用被子包着身子,缩在床上,羞臊地哭。丁三心里感到很好笑。
  阮大坐牢去了,要坐三年。
  丁三从此也卧床不起,病了半年多,耗费药费三百多元,方才恢复健康,下地走动。
  户外,阳光甚好,到处绿茵茵的一片,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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