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里的春天-第10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沉静地微笑着,想起那一个漆黑的夜,现在,占到了真正的优势地位了:“认输吧,芦花,我并不一定要打死你。”
“放下枪,王纬宇!”芦花喝令着。
“你再动,我就毙了你——”
“不要把自己的后路堵死了,现在还赶趟,本来,冲你给敌人秘密联系这一条,就蛮够条件啦!”
“哈哈,你要毙我,好极了,等着我先毙了你再说吧!”旧恨新仇促使他扣住扳机,正要射击,芦花动都不动地笑了,笑得比他还响。“仔细看看吧!你的枪里没有子弹。”王纬宇大惊失色,手一软,枪口冲下了。
芦花说:“昨晚上我让通讯员给你卸下的,因为我怕你喝醉了酒闯祸!”
一眨眼间,王纬宇的优势完蛋了,他失神地注视着那转轮的弹孔里,果然一个个都空的。这个女人啊,他真恨不能一口吞掉她。——王纬宇,王纬宇,即使酒量再大,碰上心情不舒畅的时候,也不宜多喝,尤其濒临绝望的关头,酒和毒药是差不多的,这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的错误啊!
“你的子弹在这儿,给你——”芦花从口袋里把昨晚卸下的几粒子弹,摸出来,毫不在乎地递给他,顺手也抽出她的那把原来属于江海的二十响镜面匣子。
王纬宇失去了最后的反抗力。
那支杀人如麻的枪,在支队传得神乎其神,因为击毙的敌人太多了,据说隔些日子不开荤的话,夜里都能听到它的动静。也许肖奎说得要夸张些,但这支枪在那个神枪手的掌心里,命中率是百分之百,何况现在只有几米距离,他自然不怕那支枪,而是非常了解举着那支枪的手,她会眼皮都不眨地杀死自己。是的,她说得完全正确,有那封该死的信,罪名就足够了,他无法把子弹按进枪眼,予以回击,只好将那几粒不太好寻觅的宝贝,学她的样,也塞回口袋里,等候她的发落。
要不是那烧蓝闪亮的二十响,一个男人对付一个女人,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女人,好像是他在石湖支队的一颗克星,最后,终于还是败在了她的名下,他一屁股坐在桌边,把头低了下来。
四姐转身向芦花求情了:“ 芦花,你说过的,天底下论亲还是你我,看在我的面上,放了他吧!”她为情人差点要双膝下跪了。
“你放心,四姐,我早年间答应过一个同志的话,我不会改口的,只要他不碰到我枪口上。”她问那垂头丧气的王纬宇:“你知道谁吗?赵亮同志,我答应的话,是算数的。我倒要问你,大龙牺牲那年,你要把队伍拉走,投靠你哥,你死不认账。这回,又跟那年差不多,日子不好过了,又想打老算盘了吗?这回怎么赖掉?”信是他自己写的,闪烁其词,本来留有伸缩的余地:“ 你怎么想都行,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劝你还是趁早开枪吧!我是不会再回队的了,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
“你打退堂鼓?”
“对,不干了。”
“想投靠谁去?”
他有恃无恐地说:“那你就不用费心了!”
这时,芦花一脚把那包衣物,踢到了王纬宇的跟前:“ 打开看看吧!你的退路断啦!”
王纬宇也有些惶惑和不解地看看那包衣物,又看看芦花。这个和他共了十年事的女人,始终是他不可逾越的障碍。她那明亮的眸子似乎能洞穿他的肺腑,而他即使拿出孙悟空七十二变的本领,也休想使她产生半秒钟的动摇。
处于在对双方都不得不讨好的情况下,四姐赶紧走去蹲在那包衣物旁边,打圆场地拆开为王纬宇缓颊解围。但是她哪里料到,抖开那件夹丝贡长袍,滴溜溜滚出一颗鲜血淋漓的人头,猛地,她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因为油灯的光亮远不那么充足,还用手去扒拉一下,当她碰到冰凉僵硬的嘴脸,立刻往后一仰,昏厥了过去。
王纬宇浑身的血直冲到头顶囟门,因为他终于从齐脖颈砍断的脑袋,那脸上紧抠而阴鸷的嘴角,认出了是他的哥哥,他的心当时都停止跳动了……
她不是一个女人,她是疯狂的报复者,那种毫无表情的样子,使他不止一次想从桌边蹦起,扑上去,和她拼个生死,一决雌雄。他并非要替那颗被砍下的头颅报仇,而是要反抗这种超过他,并且压倒他的力量,可一看那黑洞洞的要喝血的枪口,他按捺住自己。芦花说:“还得谢谢你的信,要不,他也不会上钩,我也报不了赵亮同志的仇,小石头的仇,老夫子的仇,和石湖乡亲们的仇……”
她冷笑着,是一种强者的笑,是一种充满了蔑视心理的笑。这个曾经逼得要跳石湖的女人,现在,站在高门楼两兄弟的面前,不由得想起那个启蒙者的教导:“ 为什么不可以杀?他们也没长着铁脖子……”
不可能存在万世一统的局面,现在,历史要改写了,从沃土里生长起来的奴隶,挺直地站着,迎接新时代的到来。正如大自然里,春天最终要代替冬天一样,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谁也无法阻挡。
想一想广场方砖上的鲜血吧!新的一页是从那儿开始揭开的……
当四姐从昏昏沉沉的梦境里醒过来,那颗让她魂灵出窍的人头不见了,而且那势不两立的王纬宇和芦花也都没了踪影。天完全亮了,屋外,是人们祝贺新年,一片恭喜发财之声,但她开门一看,却是一个阴霾灰暗的大年初一,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欢乐,甚至没有一点生气的大年初一。
……
该不是一场噩梦吧?珊珊娘坐在船头,呆呆地望着林木苍翳的沙洲,细细回味自己的一生,确实也像一场梦似的,直到今天才算醒了过来。认识一个人容易,看穿一个人可不容易,以至于要付出两代人的沉重代价——既害了老一辈,又害了年轻一代。呵!
难道他,对的,就是他,难道不应该像他哥那样,得到身首异处的惩罚吗?
但是,一直盯着沙洲的珊珊娘,猛地站起,喃喃地,几乎不相信地望着那灌木林自语:“停停,水生,你把船停一停!”
“怎么啦?”他回过头去,看站在那里发痴的珊珊娘。
“你把船靠岸吧!”
“干什么?”
“我要上去!”
水生不大理解她的举动,告诉她,“拐过去就是——”
“你没瞧见一个人影?”
供销员只顾划船,哪里去注意岸上的动静,顺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除了那密密的灌木林里,扑棱棱地飞起的几只小鸟外,毫无其他迹象可寻。话又说回来,即或是有个什么人,有兴趣来到这荒芜偏僻的沙洲,怀古思旧,与你老太太何干?
珊珊娘,甚至还未等他把船头插上沙滩,就迫不及待地登岸了,才走两步,又转回身,想起什么地把那五块银元,郑重地交给了水生:“先给你二叔拿去,他盼着呢!回头我再一五一十地告诉他。”
“你要干嘛?”
“快走你的,甭管我。”她踩着湿漉漉的沙滩走去。
“那我怎么跟二叔讲,这五块银元,没头没脑,怎么回事?”水生朝她喊。
“那是一条人命!你跟他说,枪响过后,我那死鬼哥,一眼就看到那个人——”她边回头说话,边往前急匆匆地追赶,差不多有点小跑的劲头了。
水生糊里糊涂,供销员对于阿拉伯数字的账目,能算得一清二楚,但怎么也搅不明白这笔人生乱账,他站起追问:“ 你说的这个人是谁?”
她头也不回地大声说:“开黑枪的!”
他吓一跳:“谁?”
珊珊娘已经走出好远了,用手指着密密麻麻,杂草丛生的乱树林里讲:“是他——”她不是走,而是追赶什么来不及地往前跑了。
在现代汉语口语里,他,她,它,是很难明确分辨出来,除非那实指的第三者在场。水生,是个精明的人,但也无法剖析得出,珊珊娘拚命追赶的是人,是鬼,还是野兽?他摇摇头,懵懵懂懂地操起桨,望着那几块暗淡的,已经失去光泽的银洋,继续往前划去。
她怎么啦?水生由不得纳闷。
年轻人怎么能知道湮没在历史长河里的往事呢?她刚才瞥见了一个钻进了树丛里的人影,虽然,也许像照相机快门那样,只是五百分之一秒,千分之一秒,那样喀嚓一下,却在珊珊娘脑海里那张底片上曝了光,留下了无法泯灭的印象。因此,她不得不追踪而去,尽管那只是一个背影,一个熟悉得无法再熟悉,所谓虎背熊腰,姿态轩昂的背影。
难道人的背影,当真的一生一世都不会变吗?
第五章 (8)
猎狗悄悄地跑在他们前头,像狐狸一样,无声地把梅花似的足迹,印在密林间潮湿的沙土小径上。
沙洲,郁郁葱葱,阒无人迹,除了叽叽喳喳的鸟雀,的昆虫,这里是静谧的,幽深的,又似乎是格外恬淡安详的。但是,黑子,那条来到了原野里,回复了天性的猎狗,总是竖起鼻子,嗅着空气里令它不肯宁静下来的味道。
于而龙嗾唤它过来,摩摩它的脑袋,又放它前面跑了。他对于渔猎这类户外活动,有着天生的兴趣,所以什么渔具,钓饵,铳枪,猎犬,以及诱鸟的飐子,捕兽的夹子,都研究过,而且挺在行。在这方面,他自认是个天生的骑兵,是属于大自然的。不用分说,从这条兴奋不安的狗,它的动作,它的表情来看,在周围不超过一千米的方圆面积里,准有一个生人,或者一头野兽。
它又仰起了头,站立着,嗅着空气。
谁?于而龙想:除了他们活了一个甲子以上的人,还有谁对这密不通风,蛮荒难治的沙洲发生兴趣呢?
他们低着头,钻进愈来愈密的狭窄路径里,有的地方只好低着头,侧着身子通过,有的地方干脆连路都长满了草木,枝桠交错的杂树,彼此纠缠到一块去了。盘根错节的藤蔓,缠绕不分地扭结着,一人来高的蒿草,杞柳,像堵墙似的挡住去路。还有刺人的荆棘,蒺藜,和碰不得的荨麻,处处设置下障碍,于而龙像钻进笼子里一样,感到气闷。
当年,游击队长躲在这里,可不是气闷,而是觉得安全,就像鸡雏躲进老母鸡的翅膀下,使凶恶的老鹰再也无可奈何的脱险感。那时候,无论大久保怎样穷追猛赶,只要钻进沙洲的青纱帐,用今天的生活用语形容,好比在保险柜里那样稳妥可靠。因此,恨得敌人咬牙切齿,每年冬天都要来放火烧荒,可顶个屁用。“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灰烬是最好的钾肥,来年草木长得更加旺盛,敌人甚至从你身边比肩擦过,也未必能发觉。
然而,他现在觉得气闷了。真奇怪,当年可并不如此。他想,要是沙洲有某种灵性的话,恐怕也会有点失望吧?“ 于而龙,于而龙,有些东西你是永远也不该忘的,那就是人民,土地,祖国,和伟大的党,希腊神话里的安泰,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他勉励着自己:“于而龙,往前走吧,把两只脚实实在在地踩着这块母亲也似的大地上,勇猛地朝前走吧!”
“累了吗?”老林嫂关切地问。
“不。”
“看你满头汗,身子骨有点虚弱呢!”
“是这样!”他承认,可又补充了一句:“ 今后会结实起来的。”
他相信,经过蔯炼的钢铁,去掉杂质,会更坚硬的。
老林嫂钟爱地看着这位老兄弟:“ 没问题,还蛮能再打十年游击!”她似乎觉得这只石湖鱼鹰又恢复了早年的生气。
“托你的福,我的老姐姐!”
猎狗一定是经常陪老林嫂到过这里的,它像向导似的走在前头,要不是它,在这密草乱树的沙洲上,恐怕很难到达目的地吧?
他们不知走了多大一会儿,其实也未必走得很远,因为纵横交岔的沟沟浜浜,就好像钻进了迷宫似的复杂多端,绕来绕去,好不容易来到了似乎是沙洲的腹地了。呵,一棵高大亭立的苦楝树出现在他们面前,老林嫂止住了步,回过身,凝视着他,那疑问的眼光,好比一道测验题,等待他的答复:“还认识这棵苦楝树不?”于而龙当下真想不出,倒不是他贵人多忘——原谅他吧!老林嫂,破船多揽载,他已经负担了超过他载荷量好几倍的苦痛。许多记忆都成了压在档案库最下面的陈旧资料,必须努力翻检一阵才能找寻到的。确实,愣了好一会儿,一个在襁褓中婴儿的哭声,在他耳边响起,呵,他认出来了,马上,记忆的仓库打开了一扇门,哦,往事全部涌到眼前。
在他女儿呱呱的哭声里,似乎看到了芦花产后虚弱的面孔,长生抱着莲莲躲闪的可怜样子,还有老林嫂拎着鳗鲡要同他拚命的神态。苦楝树啊苦楝树,躯干仍是那样洁净,枝叶仍是那样葱绿,而且还保持着三十年前那副刚直不阿的姿态,挺立着,不向谁谄笑,不向谁折腰。这位历史见证人惟一的变化,只不过那时是棵幼年的树,如今长成材了。终于,他完全辨认出这棵老朋友了。
老林嫂相信他认了出来:“记得吗?”
“当然。”
“没忘?”
“哪能,莲莲就在树底下窝棚里生的。”大凡一个特定场合,能勾起一个人既有欢乐,又有苦痛,两种截然不同的记忆时,通常人们是习惯先去回忆那带点甜味的往事。
“哦,你还记得我和芦花搭的窝棚,二龙——”她的思路还循着划船的路线追寻:“芦花把你从黑斑鸠岛背到这里,在窝棚里整整暖了你两天两夜,别人都说你死了,可她到底救活了你的命,是啊,二龙,可她,就在这儿送了命……”突然间,她扶着苦楝树,大声地,令人毛骨悚然地喊叫着:“ 芦花,芦花,我的好芦花,你看见了吗?你睁开眼看看,是谁来啦!芦花,是你的二龙,我把他给你领来了……”
她跌坐在那里,倚靠在树干上,两手拍着地,放声地嚎啕大哭起来。
老林嫂的哭声,那悲愤无泪的哭声,压倒了印象里新生儿莲莲的呱呱啼叫,甜蜜的回忆像镜头转换似的化去,管你愿意不愿意,那阴惨的、暗淡的、苦涩的、酸痛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推过来。
——本来嘛!能叫你欢乐的东西不会多,而引起你伤感的东西,是绝不会少的。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