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趣探秘:人类性的进化-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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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和昆虫幼体、照看孩子。埃克男人的每日猎获量变化很大:如果他杀死了一头野猪或者找到一个蜂窝的话,他带回的食物足够许多人享用,但是有四分之一的日子他一无所获。相反,女人的收获则是估算得出的,并且每天基本不变,因为到处都是棕榈树;一个女人每天能弄到多少淀粉取决于她花多少时间去敲打棕相。女人完全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和孩子们,但她不可能“大发横财”而养活许多人。
霍克斯和她的同伴们研究得出的第一个令人称奇的结论是有关男女收获差别的问题。当然,男人的最高收获量远高于女人,因为一旦男人运气好,猎杀了一头野猪的话,他当天的收获就会达到167千焦。可是,男人的日均收获只有40千焦,要低于女人的日均收获(43干焦)。男人在一般日子里的收获(每天20干焦)例更低。之所以有这样令人困惑不解的结果,是因为男人两手空空灰溜溜回家的时候远远多于他们带着一头野猪得意洋洋返回的日子。
如果埃克男人肯从事敲打棕相这种不够英武的“女人活”,而不是寻求追措刺激的话,从长远角度讲,他们的收获会多一些。由于男人比女人强壮,只要他们肯干,他们每天甚至能比女人敲打出更多的棕榈粉。埃克男人就好像瞄准大奖的赌徒,追求着诱人的却又是不可预料的收获。其实从长远来看,赌徒把钱存进银行,提取虽烦人但稳定的利息收益更好。
另一让人称奇的结果是,旗开得胜的埃克猎人并不是将大部分肉食带回家中供妻儿事用,而是和周围人广泛分享。男人在找到蜂蜜时也是如此。由于这样广泛分食的缘故,一个埃克人所消费的全部食物的四分之三是由他或她的核心家庭以外的人员提供的。
我们易于理解为什么埃克女人不去猎取大动物,因为她们不能长时间地远离孩子,也不能冒一无所获回家的风险,那会危及哺乳和怀孕。可是为什么男人甘愿放弃棕润粉,安心于从狩猎中获取那点低得多的平均收获呢?为什么男人不是像人类学家的传统看法推测的那样,把收获仅仅带给家中的妻儿呢?
这个结论显示,埃克男人之所以选择狩猎大动物,除开满足妻儿的最大利益以外,一定还有其他某些原因。当克里斯膛·霍克斯告诉我这些矛盾情况时,我产生了一种很坏的预感:男人选择带肉回家的真实动机大概没那么高尚吧?我想为我的兄弟们辩解,开始寻找答案以便恢复自己对埃克男性高尚的劳动策略的信。
我的第一个异议是针对克里斯股·霍克斯用热量来衡量收获的做法。事实上,任何一个有营养常识的现代读者都知道,不是所有食物的热量都能相提并论的。也许选择猎取大动物是为了满足人们对蛋白质的需求,从营养方面看,蛋白质要比棕相粉的普通碳水化合物有价值得多。然而,埃克男人不仅找寻蛋白质丰富的肉食,也寻找蜂蜜,而蜂蜜的主要成分不过是和棕榈粉一样的碳水化合物。卡拉哈里的桑族人(布须曼人)中男性狩猎大动物,女性却去采集富含蛋白质的mongongo果仁;在新几内亚低地的采猎部族中,尽管希望渺茫,但男性仍是成天忙于抓袋鼠,他们的妻儿则从鱼类、老鼠、幼虫和蜘蛛中稳定地获取蛋白质。为什么桑族男人和新几内亚低地男人不学学他们的妻子呢?
接着我考虑到,会不会存在这一可能,埃克男人属于现代采猎部族中的变异种,是异常拙劣的猎手呢?无疑狩猎技巧对干因纽特人和北极印第安人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除了大动物外别无其他果腹之物的冬季。坦桑尼亚的哈德扎人不同于埃克人,他们的男性可以通过猎取大动物而不是小动物取得较高的平均收益。埃克男人那样的新几内亚男人,尽管产出极低,仍执着于狩猎。而且,哈德扎猎手平均在29天的狩猎生涯中也有28天两手空空,可仍痴心不改。如果一个哈德扎家庭指望他们的丈夫或父亲带回一头长颈鹿来度日,他们一定会饿昏的。即便哈德扎或者埃克猎手偶有捕获,也不是仅为他的家人而保留的。因此,对于他的家人来讲,究竟抓捕大动物比其他的谋生方式产出多还是少,这个问题不切实际。然而抓捕大动物的确不是养家糊口的最佳策略。
我还想为我的男同胞辩护。会不会与众人分享肉食、蜂蜜是指望通过互惠来平衡狩猎产出呢?也就是说,我预计每29天能抓到一头长颈鹿,我的其他捕猎伙伴们也能有这样的战果,由于每个人往不同方向搜寻猎物,这样每天至少能有一个人速到一头长颈鹿。如果幸运的猎手们同意彼此分享肉食,那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都可以填饱肚子。但据这种解释,猎手们将最乐意和其他本领高强的猎手分享猎物,这样他们将来最有可能取得回报。
但事实上,幸运的埃克和哈德扎猎手,一视同仁地和周围人共享猎物,不论此人是一名好猎手还是无望的猎手。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一个埃克瓦哈德扎男性即便自己永远一无所获也可以要求从他人处分一杯羹,他为什么还要殚精竭虑去打猎呢?为什么他不是单单采集果仁和抓点老鼠,那些东西他可以径直带回家而无需分给他人?在我竭力为男性狩猎寻找一个高尚的动机时,我一定是忽略了某种不那么高尚的因素。
另一种可能的高尚动机是广泛地分享肉食也许有利于猎手的整个部落,他们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仅仅喂饱你自己的家人是不够的,因为如果部落中其他人处于饥饿之中,将无法抵挡部落敌人发起的进攻。但是这一可能的动机,又使我们回到原来的矛盾上来:为使整个部落的人都有良好的营养,最佳办法是大家都放下架子,老老实实地敲打传统的、可靠的、不错的棕相粉,以及采集水果和昆虫幼虫。男人们不该浪费时间,博取那猎获野猪的偶然性。
最后我想考虑的是男人狩猎对家庭的价值,也许狩猎的意义在于男性保护者的角色。许多划地而居的动物中的雄性,诸如燕雀、狮子和黑猩猩,会花很多时间在它们的地盘上巡逻。这种巡逻有多方面目的:发现并驱逐邻近领地的雄性入侵者;察看是否时机成熟,可以对邻近领地发动侵略;侦察是否有威胁配偶和子女性命的天敌;观察依季节而变化的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的数量。与之相仿,猎人们在搜寻猎物的同时,还关注着潜在危险和可被部落中其他人利用的机遇。此外,狩猎还提供了锻炼作战技能的良机,那是防御外敌进攻必须的。
毫无疑问,狩猎的这一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尽管如此,人们仍然要问,猎手们力图侦知的是何种具体危险,他们力图发展的是谁的利益?虽然在这个世界的某些地方,狮子和其他大型食肉动物仍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但是所有的传统采猎部族面临的最大危险来自敌对部落的猎手。这些部落的男人们卷入断断续续的战争中,目的在于消灭其他部落的男人。从战败部落掳掠来的妇女和儿童要么被屠杀,要么被分派为妻子和奴隶。从坏的角度讲,男性措手的巡逻可以被视作为发展自己部落的基因,而这是以敌对部落男性的利益为代价的。从好的角度讲,可以认为他们是在保护妻小,主要防止来自敌对部落男人的威胁。但即使在后一种情况下,成年男性的巡逻对整个群体中的其他人,也几乎是利弊相当的。
因此,我试图将埃克人狩猎大动物解释成男人为妻儿的最大利益而采取的高尚而合理的做法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克里斯胜·霍克斯还提醒我某些痛苦的事实,有关一个埃克男人自己(相对于他的妻子儿女)是如何在满足口腹之欲外从他的猎获中获取最大利益的。
首先,埃克人同其他人群一样,婚外性行为并不鲜见。盘问她们66个孩子所有可能的父亲(即她们在受孕时刻的性伴侣),平均每个孩子有2.1个男人被提名。在一组28个埃克男人中,女人们总是更多地提名出色的而不是拙劣的猎手为情人,更多地以好猎手作为孩子可能的父亲。
为了理解通好的生物学意义,我们先来回想一下,在第二章 中讨论过的生殖生物学事实体现了男女两性利益的根本失衡状况。拥有众多的性伴侣对于一个女性的生育量没有丝毫直接意义。女性一旦和一个男性暗结珠胎后,再和别的男人性交,至少在9个月内不可能孕育另一个生命,甚至由于采猎生活延长了女性的哺乳性闭经时间,女人至少几年内都不会再次怀孕。可是即便是女人仅仅几分钟的好情,男人就会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数目心生疑窦。
我们再来比较一下遵循两种不同的捕猎策略的男人们的后代数目。霍克斯将他们分为“养家者”策略和“好大喜功者”策略。“养家者”找寻那种能有较高产量、高度稳定的食物来源,如棕相粉和老鼠。“好大喜功者”只猎杀大动物,多数日子空空如洗,偶尔吉星高照,他们一般收获很少。“养家者”尽管没有余粮施舍地人,但他通常将多数食物带回家供养妻儿。“好大喜功者”通常带给妻儿的食物相形之下要少得多,但他偶尔会有许多肉食赏给他人。
显然,如果女人以养大成人的孩子的数目为标准衡量她的遗传利益,这不过是她能给子女提供多少食物的问题,那她最好还是嫁给一个“养家者”。如果她和一个“好大喜功者”比邻而居的话,她还可以有更大收获,因她可以和他偶尔障和,换取她及孩子们的额外的肉食。整个部落也喜欢一个“好大喜功者”,因他偶尔会有“横财”进帐,大宴众人。
至于一个男人怎样才能最佳地发展其遗传利益,“好大喜功者”利弊均沾。一个好处是他可以通过婚外情拥有更多子嗣。“好大喜功者”在奸情之外还可以有其他收益,例如在族人眼中的威望,部落中的其他人因他的肉食馈赠乐意与他作邻居,并且可能把女儿许配给他作为褒奖。同理,“好大喜功者”的孩子们也可能在部落中得到良好的待遇。对于“好大喜功者”的不利之处是,他通常带给自己妻儿的食物较少,这意味着他的婚生子女长大成人的概率较低。在他外出风流的同时,他的妻子也可能起疑心,结果是他亲生子女的比例较低。“好大喜功者”放弃了“养家者”对自己少量子女亲生的信心,换取可能有众多子女的概率,值得吗?
回答取决于以下几个数据,如一个“养家者”妻子能养育的非婚生子女的数目,“养家者”妻子所育子女中非婚生所占的比例,以及“好大喜功者”的子女因他们的有利地位究竟增加了多少生存机会。这些数据的价值可能因部落而异,取决于当地的生态环境。霍克斯在对埃克人估价时,总结出在广泛的类似环境中,“好大喜功者”有望比“养家者”拥有更多携带自身基因的存活后代。这大概才是男人狩猎大动物的真正原因,而不是传统上被接受的为妻儿带回肉食这个原因。埃克男人对他们自己而不是对家庭更有用。
因此,男性猎人和女性采集者这样的劳动分工,并不是因为非如此核心家庭不足以最有效地促进共同利益,也不是因为非如此不足以部署劳力以共谋部族大计。相反,采猎生活方式包含了一种典型的利益冲突。正如第二章 中讨论的,最有利于一个男人的遗传利益的并非一定有利于女人,反之亦然。配偶有共同利益,但并非利益完全相同。女人最好嫁给“养家老”,但成为“养家者”并不是男人的上上之选。
近几十年来生物学研究揭示了存在于动物和人类社会中的无数此类利益冲突,不仅是存在于夫妻(或动物配偶)间的冲突,还有在父母和子女之间、孕妇和胎儿之间、手足之间的冲突。父母和子女有共同的基因,手足之间也如此。可是,手足同胞也是潜在的最近的竞争对手,父母和子女之间也是相互竞争着的。许多动物研究显示,哺育后代降低了父母的预期寿命,因为哺育期父母劳心费力,还有风险。对父母来讲,一个子女代表延续基因的一个机会,但父母还可以有其他这样的机会。也许遗弃一个孩子,将资源省给其他子女,对父母更有利;可是,如果以父母的利益为代价,孩子的利益将得到更大满足。动物世界和人类社会一样,这样的冲突导致杀婴、找亲(父母为子女所杀)、手足相残(兄弟姐妹中一个为另一个所杀)的事也屡见不鲜。生物学家们从遗传和觅食环境出发对这种冲突作理论上的计算,而所有普通人则无需计算,从耳闻目睹中认识了一切。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为血缘或婚姻关系紧密联系的人们之间发生的利益冲突是最常见的,最令人痛心疾首。
那么这些结论有多少普遍意义呢?霍克斯和她的同事们仅仅研究了埃克和哈德扎这两个采猎部族。研究结果还有待于其他采猎部族的检验。答案可能因部落甚至因人而异。从我在新几内亚的见闻来看,霍克斯的结论极可能更符合那里的实际。新几内亚大动物很少见,狩猎产出很低,常常一无所获。很多猎获物常常在丛林中就被男人们径直吃掉了,即便有大动物的肉带回部落,也是被众人分而食之。新几内亚人的狩猎行为很难从经济利益方面去解释,但它显然给幸运的猎手们带来了荣耀与地位。
霍克斯的结论对我们自己的社会是否有意义呢?也许你害怕我迟早会提出这个问题,并且你估计我会总结说美国男人没有多大用处。我当然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认为多数(也许是绝大多数)美国男人是尽职的丈夫,他们努力工作以求增加收入,将金钱花在妻儿身上,常照看孩子,也并不朝秦暮楚。
但令人扼腕的是从埃克人处得出的结论至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