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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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喝威士忌和“治疗”的个中况味,他跟他父亲一样,深有体会。但不像他父亲那样最终能控制饮酒而不进基利疗养院,威廉戒酒从未成功。尽管有不少时期也能控制一下,滴酒不沾也偶或持续一段时间,但始终未戒绝。有时候,他把纵酒和成功、解脱联系在一起,也同“长得更大、更聪明、更高”的感觉联系起来;有时又同超凡视力、幻想联翩两种状态,同存心找苦受,同清醒与忘却、同生与死的交接联系在一起。可是他始终把离群索居同痛苦、屈辱联系起未。而且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同需求温柔联系在一起,这种需求他认为无法用别的方式来表达。多年以后,就在他生活最阴暗的时期里,他接受一连串电休克治疗,每次醒来,医生发觉他像个孩子似的渴望温存。
他对围绕父亲饮酒的吵闹产生的直接反应是躲开父亲而转向母亲。在他的小说作品中,他很有特色地把同情和指责混和在一起。甚至他笔下的最可怕的恶棍,例如《圣殿》里的金鱼眼维泰利和《八月之光》里的帕西·格里姆,他写来也带着相当大的同情。对于所有濒临绝境的人,他表现出特殊的恻隐之心。在青年时期和成人初期,他把大部分同情心保留给他母亲,而把大部分指责留给父亲,他称父亲为“先生”,表面上始终保持尊敬,却把父亲看成是个使人难堪的失败者,是个无聊的人。他感觉到“蛇唇”之类的称呼完全意味着指责和摈弃,也明知父亲认为他不仅懒散,而且古怪——显然太像他母亲,对于诗又过分入迷——他找各种办法来表达他通常掩盖起来的指责。有一天黄昏,坐在门廊上,他对父亲近来常作的提议,报以轻蔑。默里·福克纳听说儿子像他曾祖父那样抽烟斗,就主动给他一支雪茄烟,“痛痛快快抽一下”。威廉接过雪茄烟,回答说,“谢谢您,先生,”然后伸手进口袋里摸出烟头,把雪茄一扯两半,拿一截装进烟斗,点燃后抽了起来。
他父亲眼睁睁看着他,一言不发,转身走开了。“他从此再也不给我雪茄烟了,”
儿子回忆道。默里·福克纳至死也不看他儿子写的东西,也许因为知道他会在书里看到什么。在第一部直接取材于家庭轶事的长篇小说《坟墓里的旗帜》中,他不但以家道衰落为主题,还把萨托里斯家一对双胞胎的父亲写成终生庸庸碌碌。我们几乎听不到小约翰·萨托里斯的名字,他“完全为了传宗接代”而活着,死于1901
年,也即默里·福克纳从里普利搬到牛津之前一年。
威廉对待母亲却远远不是那么直截了当。他用多种方式——让他做杂活他不做,玩忽学业,喝喝威士忌而游手好闲——来表达他的愤恨。但是一般说来,他母亲在世时(她直到1960 年才去世),他始终是个听话而敬佩母亲的儿子。他一离家,总不忘写信给她,常常根本不提父亲。只要人在牛津,他就天天都去看望她。1929
年他结婚以后,莫德明说她不喜欢跟媳妇在一起,他就让妻子留在家里,自己按母亲的期望,大部分日子都抽出时间来陪她。他一直对她很孝顺,从不反对。重提母亲临终讲到父亲的那句话:“我从来也没喜欢过他”,他往往伴以柔声一笑。
福克纳敬佩母亲的品格——意志坚定,自尊心强,以多种方式把这一点写进小说作品中。在他看来,莫德同老上校的最小的孩子巴玛姑母(21)和小上校的独生女儿霍兰姑姑(22)一样,都是刚强不屈的人。父亲的有目共睹的无能和褊狭的见解,他又厌恶,又瞧不起,也写进了他的小说。在一个人的坚强和另一个人的软弱之间,他更喜欢的是坚强。但是有迹象表明,要在这二者之间作出选择是痛苦的;也有迹象表明,他害怕选择带来的后果。他怨恨母亲强迫他作选择,对待父母的截然不同的态度,不仅直接写进作品,更为引人瞩目的是他往往颠倒过来写。在他的作品中,母亲们的日子通常不如父亲们过得好,女人们的健康或许也不及男人好。我们在他的小说中碰到许多有缺点而失败的父母,但我们也感觉得出,他对女人存着各式各样的深刻不快,或者至少说,对女人“相当不信任”——这是后来他继女用的字眼。
此外,轮到他要创造一个理想的共同生活环境,他就回想起他跟父亲一起在“会所”的生活天地(见中篇小说《熊》中)。《熊》里的森林提供了一个节奏缓慢的世界,那里的猎人和猎物都个子比较高大,比较勇敢,比较聪明。
在这个世界里,严重的创伤也得以愈合,同时这也是一个没有女人的世界。
福克纳对这一理想深表怀疑,正如他怀疑艾克·麦卡斯林(23)的英雄气概和殉道精神,却又被它吸引住。他小说中充满的浓烈的怀乡思旧之情往往和大森林、儿童时代的消失,也就是说,远在沮丧、分裂和痛苦之前的生活天地,联系在一起。
这个生活天地那时还毋须在外观上加以装点修饰。
福克纳的小说就这样泄露了他一生大部分时间中所掩饰的一切:他把分裂和痛苦的肇端不仅和时间的流逝,也和势不两立的父母的所作所为,联系了起来。在屡再失败的父亲身上,他看到了极为明显的软弱。母亲使他完全明白父亲的软弱,又强迫他在那种软弱和她的坚强之间作出选择。因此,在他母亲身上,他看到过分的坚强。此外,他的小说也泄露出内心深处的同情的指向,那是对着孩子们的。《押沙龙,押沙龙!》中的罗莎·科尔德菲尔德小姐(24)在母亲的死亡和父亲的生存之间进退两难,发现自己的童年时期还没领略到就消失了。在《喧哗与骚动》中,昆丁·康普生是个没有称职父亲的孩子(25),正如《我弥留之际》中的达尔(26)从根本上说“从来不曾有过母亲”。在《押沙龙,押沙龙!》中,查尔斯·邦(27)发觉自己既看不到自己的生身父亲,又背上“弟兄过多”的包袱,成了母亲报复和父亲反击的工具。查尔斯觉察到处境艰难的痛苦,发现自己的年龄好像比原来想的要轻些,因此更加脆弱。一明白自己既是个半孤儿,一半是受操纵的工具,一半是个勉强的竞争者,又有一半是牺牲品,“因而深感绝望和耻辱,好比眼看着父亲体力勇气不够而又不能替代他时,深感绝望和耻辱。”这些被遗弃的子女引起人们思考的问题,福克纳的其他小说人物都加以证实。康普生、萨托里斯、麦卡斯林三家都背上了家口众多的重荷,喘不过气来,犹如困兽不能脱身。他们像霍桑笔下的平奇思家族一样,都害上一种紧张性的精神分裂症:他们发觉,静止而重复老样是容易的,变动和更新几无可能。同时,这些人也使我们想起狄更斯作品中的遭遗弃并被剥夺一切的孩子们,主要因为福克纳笔下的这些人物有的无法接近父母,有的父母不称职,有的父母早逝,例如萨托里斯家的双胞胎。班吉、小昆丁和凯蒂(28)失去了父母的温存和热爱,转而依靠迪尔西(29),或者互相依靠。托马斯·塞德潘没有学习的榜样,没有监护人,就自选了一位替身父亲。这些人物中有的因为厌恨自己的父母而完全躲避亲子关系。不躲避的,又觉得重复几乎是势所难免。康普生家唯一的孙辈小昆丁从来也不认识她的父母,当然也从来感受不到他们的爱。在《喧哗与骚动》中,也在福克纳的不少短篇小说中,他把重复不但当作主题,也当作结构原则。
他的小说人物的命定局限,我们以后会看到,成了他的更新的一种形式,也是一种发挥想象力的技巧手段。
大约在和父亲开始决裂前后不久,威廉就把自己看作是曾祖父的孩子。
他弃绝不用自己得自父亲的名字卡思伯特,认为它女人气太重;而把得自家族巨人的名字威廉看成是自己真正的名字。9 岁的时候,在开始逃学、推卸家务前不久,他就开始说,“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这话他一再重复,直到变成了一句口头禅。多年以后,他在第一本出版的书(题献给他母亲)内,加了一篇简介,只提自己是“南方邦联军上校,《孟菲斯的白玫瑰》和《欧洲掠影》等书的作者威·克·福克纳的曾孙”。自封为伟大祖辈的代表以后,他还乘机表现权威,自作主张地在老上校的姓上也加了一个自己早就添加的字母u(30) 。后来,自我意识更加坚定以后,他追求权威欲更加明显了。他父母视为全面独立宣言的那个字母u,他把它专门和老上校联系在一起:声称自己只不过是恢复了曾祖父去掉的字母。
但是这一举动的本意和深层意义在于认同。照他弟弟杰克后来说的,他早先宣布的意图是符合“他的性格和梦想”的;杰克还说,威廉从儿童时代开始“就模仿老上校的生活”。
1910 年光景,他开始既念诗又写诗。写作的部分作用就是要探索像曾祖父那样当个作家究竟意味着什么,另一方面,也是要探索自己作为一名观察者到底能做些什么。他这位观察者的注意力愈来愈集中于自己的感受力和想象力。几年后,他开始写一些他一直在听着、偶尔也讲述的故事;但就在那时候,他继续把自己说成是个“失败了的诗人”,似乎在回想当初自己对自己的观感。后来他说,诗歌是他“在少年时期追求‘不同’于众的一个姿态”,——也是他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姿态。在祖父的慷慨资助下,他继承了炫耀衣着的家族传统——穿戴高硬领、绸领带和华丽套装。为了掩饰自己的矮小。
他让母亲把衣服改得紧紧裹在身上。想起从前母亲给他加的帆布捆缚,他走路越发缓慢,站停下来俨然和雕像一样纹丝不动,腰背笔挺,昂首而立,眼光严厉而不可一世,心中希望过路人会把他错当作人体模型。没过多久,人们除了叫他“怪人”,还叫他“伯爵大人”。
尽管他竭力不理会诸如此类的侮辱,有时他为缺乏自信所苦、他极少无话不谈的心腹之交。没有人感兴趣于利用他的才能,像他自己试图利用那样。
因此他也不可能找到堪与自己相比的人。周围的人大多在他的矫揉造作和怪癖中只看到虚伪和变态。等到很久以后,他才发现一个深信他有才气的重要人物。他长时间对母亲的忠心和依赖,有着种种根源和不少影响,因而必须从不同角度来加以考察,然而诱发因素有一部分来自他很早就知道母亲对他深有信心这一点。屡经检验,他深深了解,她对他的挚爱战胜了她对操行合度的信守和对威士忌的痛恨。
这种了解至关重要,因为他需要取得时而怀疑和时而信心十足之间的平衡协调。弗洛伊德说过,一个男人如果曾经是母亲的无可置疑的宠儿,会毕生保持自己是个征服者的感觉,那样一种对成功的自信常常诱发真正的成功。对威廉来说,任何事情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他的心情几乎总是处在竭力克制之中。但他知道自己是母亲的宠儿,也曾是祖母的宠儿,同时,他的特权地位即或强使他背上厚望的包袱,它也提供保证,使他能探索疏远的奥秘,而不只是抗拒疏远而已。
他装成审美者、装成花花公子,借以表明自己是观察者、思索者和诗人。
装成其他角色时,借以影射对自己的生活天地的感受,特别是对自己的那位身体高大而时运不佳的父亲的感受。在他读的诗歌中,尤其是斯温伯恩(31)的诗作,他发现了托·斯·艾略特(32)曾经发现的:一个立足于文字、许人以纯洁、圣洁和拯救的世界,正是因为诗歌给人以刺激,全赖写下的文字,而不是通过文字所唤起的客体。他对诗歌的爱好遍及浪漫主义、后期浪漫主义,甚至颓废派的诗作。在他早期写的诗中,他不是取材于自己对密西西比的山岭、禽鸟和居民的了解,而是汲取他对19 世纪英国诗的知识。诗中“充满着矮树丛、林中空地、灌木丛、……荒原、草场和草原”,那是说,19 世纪英诗的“文艺气息重得叫人难受”——这是克林斯·布鲁克斯(33)所说的。
这一特点虽然明显地损害了他的诗歌,但对福克纳来说,用处日大。他一面阅读、写作,一面继续探索对生活作出反应的不同方式,因为他需要有自己是个“行动的人”的感觉;他也继续探索各种考验自己忍受力的方式,因为他要感觉到自己具有强大的体力和勇气。打猎的刺激持续终生。后来,他从高尔夫球、网球、航海、飞行和骑马,得到了以前从棒球和橄榄球得到过的满足:这些运动项目考验了技巧和决心,反复证明他不怕做一个“体质孱弱而敢于面对机会和环境的人”。他献身艺术,他需要艺术,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他说他这个人,有一半什么事也干不了,只会写作。而且,他一面阅读、反复阅读,然后开始模仿斯温伯恩那样的立足于文字的世界,一面继续搜寻有关他经历的那个世界的故事,显然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了什么缘故。
尽管他过了些时候才发现这一双重奉献的意义,但早在他读诗而不写诗的时候,模式早就存在了。这个模式就是摇摆。几年以后,他终于找到自己的丰富想象力的原产地:那既不是源出密西西比的生活,也不是源出英诗,既不是源出于实际的人间,也不是源出于想象的天堂,而是源出于人间与天堂二者之间的种种紧张关系。
在这点上,《八月之光》的开端部分最能说明问题,因为那个开端的力量不在于勾起对密西西比的灼人而满是尘土的道路的回忆,也不在于引用济慈的古瓮(34)的典故,而是在于一个同时投身于勾起回忆和引用典故的作者的修辞技巧。确实,福克纳的小说有时显得一味追求技艺的成功,在这种时刻,他的小说回归到他早先的诗歌观点和技巧——倾向后期浪漫主义和颓废派诗人。福克纳深深了解现实的种种令人失望之处,并且渴望通过有改造作用的文字来掌握和避免这些沮丧。他的小说作品既依靠于、也实现了想象和虚构的过程,使曾经发生过的事件变得愈加丰富,曾经存在过的人物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