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名-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编史家脸色发白:「但……伯爵。」
寇特轻蔑地挥手。
「没人需要讲三天。」编史家肯定的说,「我访问过欧伦·威尔西特。注意喔,是欧伦·威尔西特。他八十岁,但人生有如活了两百年般精彩,如果再算进谎言,可能相当于五百年,他找上我。」编史家特别强调,「他才讲两天而已。」
「那是我的提议。」旅店老板简短的说,「我要做,就会把它做好,否则干脆别做。」
「等等!」编史家突然喜形于色,「我刚刚一直倒着思考这件事。」他说,为自己的不知变通摇头,「我其实可以先去拜访伯爵再回来,到时你要多少时间都没问题了。我甚至可以带史卡皮一起来。」
寇特以极其不屑的表情看着编史家:「你凭什么以为你回来时我还会在这里?」他不敢置信地问,「而且,你怎么会以为自己可以在获知一切之后,还随心所欲地踏出这间旅店?」
编史家整个人僵住了,「你……」他咽了一下口水说:「你是说……」
「故事要讲三天。」寇特打断他的话:「从明天开始,那就是我要说的!」
编史家闭上眼,用手抓脸。伯爵一定会很生气,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再次博得他的欢心,但是……「如果那是听到故事的唯一方法,我愿意接受。」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旅店老板稍微露出了一点笑容,「拜托,讲三天真的那么不寻常吗?」
编史家恢复正经的表情,「三天真的很不寻常,但话说回来……」他做了一个手势,仿佛要显示那些话很多余,「你是克沃思。」
那个自称寇特的男子原本低头擦拭着瓶子,他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眼里亮起光芒,他看起来更高大了。
「是的,我想我是。」克沃思说,语带坚定。
第七章 故事源起与万物之名
阳光洒进道石旅店,清爽的光线,正适合一切初始。磨坊主人一早启动水车之际,阳光穿过了磨坊;铁匠做了四天的冷铁加工,今日再次开炉,阳光也照亮了冶炉。那阳光照着拴在马车上的驮马,以及利光闪闪的镰刀,在秋日一早,准备好展开新的一天。
在道石旅店里,阳光落在编史家的脸上,触及那儿的开端,一张空白的页面正等着他写下故事的初章。那阳光也穿过吧台,在有色玻璃瓶上映照出成千上百道七彩光芒,又照向墙上的那把剑,仿佛在搜寻决定性的起点。
但是阳光触及那把剑时,却看不到开端。事实上,剑只反射出老早以前打磨的隐约光泽。编史家看着那把剑,想起这虽然是一日之始,却已入晚秋,气温日降。那剑散发着智识,意义深长:相较于季节之末与一年终了,拂晓不过是个小小初始罢了。
编史家听到克沃思说话,但没听清楚,他把目光移开那把剑,问道:「抱歉,你刚说了什么?」
「大家讲故事时,一般是怎么开头的?」克沃思问。
编史家耸耸肩说:「大多是直接对我说他们记得什么,之后我再按顺序记录事件,筛除不必要的枝节,厘清与简化内容。」
克沃思皱眉:「我觉得那样不可行。」
编史家尴尬地笑,「说故事的人各不相同,他们比较希望自己的故事保留原状,也比较希望听众能聚精会神地聆听,所以我通常是先听,事后再做记录,我几乎可以一字不忘。」
「几乎一字不忘还不适合我。」克沃思把一根手指压在唇上,「你写字能有多快?」
编史家会意地微笑,「比人说话还快。」
克沃思颇为惊讶:「我倒想见识见识。」
编史家打开背包,取出一叠精致的白纸和一瓶墨水。他小心摆好这些东西后,用笔沾好墨,一脸期待地看着克沃思。
克沃思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前移,噼哩啪啦说了一串:「我是,我们是,她是,他是,他们会是。」编史家舞动墨笔,当着克沃思的面,迅速在纸上书写,「我,编史家,以此声明,我既不会阅读,也不会书写。仰卧,不敬,寒鸦,石英,漆器,艾哥里昂,林达卢索兰喜亚:『有个来自费顿的年轻寡妇,坚守妇道,她入告解室,透露迷念……』」克沃思又把身子往前倾了一些,以便观看编史家书写,「有意思……噢,你可以停笔了。」
编史家再次微笑,用一块布擦笔。他的纸上写了一行难以理解的符号。「那是密码之类的?」克沃思说出内心的疑惑,「你写得很工整,想必不会浪费很多纸张。」他把那张纸转向自己,更仔细观察上面写的东西。
「我从来不浪费纸。」编史家自豪地说。
克沃思点头,没有抬头看。
「『艾哥里昂』是什么意思?」编史家问。
「啥?喔,没什么意思,我掰的,只是想看不熟悉的字会不会减缓你的速度。」他舒展身子,把椅子拉近编史家。「你教我怎么读这些字以后,我们就可以开始了。」
编史家一脸疑惑,「这很复杂……」他看到克沃思皱眉,叹口气说:「好吧,我试试看。」
编史家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写一行符号,一边说:「我们说话约用五十个音,我为每个音设计了一个符号,由一两个笔划组成,这些都是代表声音,所以我也可以抄写我完全不懂的语言。」他指出,「这些是不同的元音。」
「全都是垂直线。」克沃思凝视着纸说。
编史家停了一下,不太高兴。「嗯……没错。」
「那子音就是水平线啰?然后元音和子音会像这样结合起来。」克沃思拿起笔,在纸上写下几个自创的符号。「聪明,这样一来,你一个字就不必写两三划以上了。」
编史家静静看着克沃思。
克沃思没注意到他,他一直注意着纸。「如果这是发『盎』音,那这些一定是发啊音。」他指着编史家写下的一群字母。「啊、耶、唉,凹。那这些就是喔了。」克沃思自顾自点头,把笔塞回编史家的手中。「让我看看子音长什么样子。」
编史家漠然地写下子音,一边写一边念出声音。过了一会儿,克沃思拿起笔,自己写完子音清单,请错愕的编史家看到错误就帮他更正。
克沃思写子音清单时,编史家看着他边写边念,从头到尾大约花十五分钟,都没有出错。
「这系统超有效率!」克沃思赞叹,「非常有逻辑,你自己设计的吗?」
编史家停了很久都没说话,他凝视着克沃思面前写的几行字,最后他不理会克沃思的问题,问道:「你真的一天就学会泰玛语吗?」
克沃思浅浅一笑,低头看着桌子。「那是很久以前的故事,我差点忘了,其实是花了一天半的时间,一天半不眠不休。你怎么会问这个?」
「我在大学院听到的,原本一直不太相信。」他低头看克沃思在他的密码纸上写的工整笔迹,「全部吗?」
克沃思一脸狐疑:「什么?」
「你学会整套语言了?」
「当然没有。」克沃思不耐地说:「只有一部分,的确是大部分,但我觉得你不可能完全学会任何东西,语言就更不用说了。」
克沃思搓揉着双手:「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编史家甩甩头,仿佛在清理脑袋一样,他摆好一张新的纸,点头。
克沃思伸手先阻止编史家动笔,他说:「我以前从来没讲过这个故事,我猜以后也不会再说一次了。」克沃思把身体前倾,「在我们开始之前,你必须先记得,我是艾迪玛卢族,我们是讲卡路提纳烧毁前的故事,在没有书籍记载,也没有音乐可演奏之前。第一把火点燃时,我们卢族正在闪烁的光圈里编造故事。」
克沃思对编史家点头说:「我知道你以收集故事与记录事件闻名。」克沃思的眼神转趋冷酷,如碎玻璃般锐利,「即便如此,也不要擅自更改我说的一字一句。如果我看似迷失,看似偏离,切记,真实的故事鲜少直线到底。」
编史家严肃地点头,试着想象一小时就破解他自创密码的头脑,那头脑可以一天学一种语言。
克沃思温和地微笑,环视屋内,仿佛要记住一切。编史家用笔沾墨,克沃思低头看着合掌的双手,缓缓做了三次深呼吸。
◇◇◇◇
接着他就开始说了。
「就某种意义来说,一切是从我听到她唱歌开始的。她的声音与我的成双交揉,仿佛描绘着她的灵魂:如火焰般狂野,如碎玻璃般尖锐,如苜蓿般甜美洁净。」
克沃思摇头,「不,一切是从大学院开始的。我去那里学故事中常提到的魔法,像至尊塔柏林的魔法,我想学风之名,我想掌控火与闪电,我想得知成千上万种问题的答案,读取他们的档案。但我在大学院里发现的,却和故事里描述的截然不同,让我深感失望。」
「但我想,真正的开始在于促使我踏入大学院的原因:黄昏时突然出现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与燃烧毛发的味道,祁德林人。」他兀自点头,「对,我想,那是一切的开端,从很多方面来说,这是一个关于祁德林人的故事。」
克沃思甩头,仿佛想摆脱某种晦暗的想法,「但我想,我得回顾更早之前的事,如果这是类似个人传记的东西,我可以腾出时间好好的说。如果大家因此记得我,即使不是赞誉,至少内容还有些精确。」
「但是,万一我父亲听到我用这种方式讲述故事,他会怎么说呢?『从头开始。』很好,既然要说,就好好的说。」
克沃思把身子往前倾。
「一开始,就我所知,世界是阿列夫从无名虚无中幻化出来的,他为万物命名。又或者,有些版本的故事是说,他找到万物早已拥有的名字。」
编史家小声地噗哧一笑,但他没有抬头,也没停止书写。
克沃思自己也笑了,他继续说:「我看到你笑了,很好,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就假设我是创始的中心。这么一来,我们就可以略过无数沉闷的故事:帝国兴衰、英勇传奇、悲惨情歌。我们就直接跳到唯一真正重要的故事。」他笑开了嘴,「我的故事。」
◇◇◇◇
我名叫克沃思,声音近似「阔特」。名字很重要,因为他们透露出许多攸关该人的讯息,我用过的名字比任何人都多。
阿顿人叫我梅卓,这字在不同语言中各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火焰」、「雷」或「残木」
如果你看过我,「火焰」之名显而易见,我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如果是在两百年前出生,我可能会被当成恶魔烧死。我蓄短发,但头发总是散乱难理。放着不管,头发就会竖起,仿佛头顶着火焰一般。
至于「雷」,我想是因为我有宏亮的中低音,儿时受过许多舞台训练。
我从没把「残木」当回事,不过如今回想起来,我想那名称至少有些预言的意味。
第一位导师叫我颖儿,因为我天资聪颖而且自知甚详。初恋情人叫我杜拉托,因为她喜欢那名字的发音。有人叫我沙地卡、巧指、六弦。也有人叫我无血克沃思、秘法克沃思、弑君者克沃思。那些都是我付出代价所赢得的称号。
但我的成长过程中,家人叫我克沃思。父亲曾告诉我,那有「去理解」的意思。
当然,我还有过许多别的称呼,这些名字大多粗鄙,但多数名符其实。
我曾从沉睡的古冢诸王身旁劫走公主;曾焚毁特雷邦城;和菲露芮安共处一晚,仍神智清楚、全身而退;我被大学院退学时,年纪比多数人入学时还小;我夜半走在连白天都没人敢提起的路上;我曾和众神交谈;与女子相恋;写过让吟游诗人流泪的歌曲。
你可能也听过我的二三事。
第八章 盗贼、异端与娼妓
如果这是类似个人传记的东西,我们就得从头开始说起,从我的本质,看真正的我是什么模样。为此,你必须记得,我在成为任何人之前,我是艾迪玛卢族。
一般认为,所有的巡回表演者都是卢族,其实不然。我的剧团不是那种在聚会中心耍宝赚小钱,为了裹腹而载歌载舞的穷困剧团。相反的,我们是宫廷表演者,是灰绿大人的御用剧团。我们下乡表演比较像是当地的大事,而不是和冬至庆典与索林纳德比赛一起举办的活动。我们的剧团通常至少有八辆旅行车,远超过二十几人以上的表演者:有演员、体操表演者、乐师、魔术师、杂耍者、小丑。他们都是我的家人。
我父亲是世上数一数二的演员与乐师,母亲有过人的文采,他们俊俏美丽,都有深色头发与自在的笑声。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卢族,其实这么说就够了。
除此之外,或许值得一提的是,我母亲加入剧团以前是贵族。她告诉我,父亲用甜美的音乐与甜言蜜语,引诱她离开「悲惨沉闷的地狱」。我想她指的是三岔地,我很小的时候,我们曾去那里拜访过亲戚一次。
我父母从未正式成婚,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没有特地去教堂正式结为连理,我一点都不以为意。他们认为他们已经结婚了,觉得没必要对官方或上天宣告这件事,我尊重他们的决定。实际上,他们似乎比我见过的正式夫妻都还要满足与忠实。
我们是为灰绿大人效劳,他的名号让我们得以跨入许多原本不接纳艾迪玛卢族的地方。为此,我们穿戴他的代表色:绿色与灰色,帮他将声名远播各地。每年我们会在他的庄园里待上两旬,娱乐他和王亲。
那是一段愉快的童年,我在无数的庆典中成长。我们在乡镇间长途奔走时,父亲会说一些精彩的独白剧给我听。他大多是凭着记忆讲述,声音宏亮到四分之一里外的路上都听得到。我还记得我会跟着念,衔接后半句。父亲会鼓励我自己试试特别精彩的段落,我因此学会欣赏优美的文字。
母亲会和我一起编歌。其他时候,爸妈会把浪漫的对白演出来,我则是跟着读书里的对话。当时就像玩游戏一样,没想到他们是巧妙地藉此机会,让我在耳濡目染下学习。
我从小就充满好奇心,爱问问题,学习欲旺盛。在杂技表演者与演员的教导下,这也难怪我从小到大并不像多数孩子那样畏惧学习。
当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