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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开到荼蘼-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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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趟地铁,每个人一生中或许总乘坐过那么一次。
好比《飞狐外传》中的程灵素。
程灵素对胡斐暗生情愫,然而胡斐爱的却是那个穿紫衣的姑娘。
程灵素至死没有对胡斐说出自己的情意。
她的心最早是被王铁匠看穿的。
因此王铁匠道:“好,胡爷,咱们再见了,你这一辈子可得好好待程姑娘啊。”
只听王铁匠走出几步,突然放开嗓子,唱起洞庭湖边的情歌来。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这时,是程灵素芳心初开,然而她的心上人并不知情。
后来,在医治苗人凤的过程中胡斐与程灵素感情日深,但胡斐始终当程与自己兄妹一般。
那日,胡斐“瞧着她瘦削的侧影,心中大起怜意,说道:”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肯不肯答允,不知我是否高攀得上?“
程灵素身子一震,颤声道:“你……你说什么?“胡斐从她侧后望去,见她耳根子和半边脸颊全都红了。
程灵素因为芳心暗许,盼着胡斐也同自己一样。当胡斐说出“高攀”的时候,程灵素想到的是男女之情,因而整个人害羞起来。
孰料,胡斐说道:“你我都无父母亲人,我想和你结拜为兄妹,你说好么?”程灵素的脸颊刹时间变为苍白,大声笑道:“好啊,那有什么不好?我有这么一位兄长,当真是求之不得呢?”
胡斐听她语气中含有讥讽之意,不禁颇为狼狈……
自己所爱的人竟要同自己结为兄妹,这一结拜,一切的念想都将终了,一切的幸福都将成为不可能,因此,程灵素“言语行动之中,突然间微带狂态”。
然而,尽管如此,她并没有把自己的心意说出,最多不过,“这日直到黄昏,始终没再跟胡斐说话”。
初恋情怀几乎都带着青涩与落寞。
此后,程灵素将对胡斐的感情藏到云深不知处,直到他们相救马春花身陷重围。
程灵素微微一笑,低声道:
“大哥,待会如果走不脱,你救我呢,还是救马姑娘?”
胡斐道:“两个都救。”
程灵素道:“我是问你,倘若只能救出一个,另一个非死不可,你便救谁?”
胡斐微一沉吟,说道:“我救马姑娘!我跟你同死。”
程灵素转过头来,低低叫了声:“大哥!”伸手握住了他手。
这一段是程灵素感情的深化。
她爱他,因而竟会因可以同死而欣喜若狂。
没有说出的感情通常更加纯厚深沉。
正因如此,当胡斐中毒垂危之际,她毅然牺牲了性命来换取他的生存。
“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一直到临死,她仍然只是这样含蓄,只用慷慨的死表白了自己。
                  两相思,两不知(3)
而胡斐,浑然不觉的胡斐,躺在义结金兰的小妹子程灵素身旁,心想:
“我二妹便如这蜡烛一样,点到了尽头,再也不能发出光亮了。”
“她没跟我说自己的身世,我不知她父亲母亲是怎样的人,不知她为什么要跟无嗔大师学了这一身可惊可怖的本事。我常向她说我自己的事,她总是关切的听着。我多想听她说说她自己的事,可是从今以后,那是再也听不到了。”
“二妹总是处处想到我,处处为我打算。我有什么好,值得她对我这样?值得她用自己的性命,来换我的性命?”
胡斐“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心中思潮起伏,想起了许许多多事情。程灵素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当时漫不在意,此刻追忆起来,其中所含的柔情蜜意,才清清楚楚的显现出来。”
到这个时节,胡斐才算明白了那首歌子中的情意。
而程灵素,“她知道胡斐并没爱她,更没有像自己爱他一般深切的爱着自己,不如就是这样了结。用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救了情郎的性命。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少女的心事本来是极难捉摸的,像程灵素那样的少女,更加永远没人能猜得透到底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突然之间,胡斐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前天晚上在陶然亭畔,陈总舵主祭奠那个墓中姑娘时竟哭得那么伤心?’原来,当你想到最亲爱的人永远不能再见面时,不由得你不哭,不由得你不哭得这么伤心。”
两相思,两不知。
等到相知,已是百年身。
因此,我们往往不知道,爱一个人,是告诉他好,还是永远永远不要告诉。
                  无你不欢(1)
华山畿
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生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
年十###,悦之无因,遂感心疾。母问其故,具以启母。母为至华山寻访,见女具说闻感之因。脱蔽膝令母密置其席下卧之,当已。少日果差。忽举席见蔽膝而抱持,遂吞食而死。气欲绝,谓母曰:‘葬时车载,从华山度。’母从其意。比至女门,牛不肯前,打拍不动。女曰:‘且待须臾。’妆点沐浴,既而出。歌曰:‘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盬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棺应声开,女透入棺,家人叩打,无如之何,乃合葬,呼曰神女冢。
那是一段凄美的爱情,以青春和死亡作为祭奠。
很久以前,古老的吴地上生活着一名少年,同许多其他同龄人一样,生得清秀敦厚,怀抱一颗谦逊而多情的心。
这少年还不曾经历过人生中任何惨烈的事件。
他的生活平淡如水,干净得如同从未被尘世沾染的白布,尽管暗地里他丝毫不缺少对华丽梦境的疯狂幻想,但总被乡野平凡的风吹散。
爱情的出现总是缺乏先兆。
少年在一次游历归来的路上,获得了实践梦境的机会。
那把刺破他平凡人生的剑是名素不相识的少女,意外发生在句容县北十里的华山畿。
天色已晚,急急赶路的少年疲乏了,预备在山中的客栈留宿。
也是最普通的客栈,没有神秘旅客,没有刀光剑影,也没有暗藏杀机。酒幡在檐边低垂,是那最无生机时代最妥帖的象征。
没有风,没有任何预示花开的迹象。
少年背着包袱,一步一步踏进了客舍,踏进了通往灭亡的甜蜜征途。
他走进去,什么都没看见,除了那名少女。
天崩地裂,少年心中深深埋藏的梦境真相大白——原来是她。
一只尚在沉睡的柔荑无意中拨开少年蒙昧的心。他没有准备,但已肯献出一生。
少女毫无知情,此时,她看到少年身后的窗外有只欢畅的小鸟,于是开心地笑了起来。
这笑容令少年如坠云端、魂飞魄散。
少年呆若木鸡,直到怅然离去,事件的中心人物心无芥蒂。
也就是十八、九岁的少女,未必有绝世之姿,甚至,根本没有朝他望上一眼。“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回家之后,少年便害了心疾,很快病入膏肓。
垂死的少年不后悔,他总想:那时花开,是多么美丽的开始……
爱子心切的母亲一旦知道了儿子害病的原因,迅即启程,望华山畿寻访那有着暴雨梨花针般笑容的少女。
当忧心如焚的母亲将少女的蔽膝悄悄藏在儿子的病榻下,奇迹出现了:少年无药自愈。
救活了命,却救不活陷入魔障的心。
不知何故,少年最终发现了少女的随身物,睹物思人,爱到极处,恨不能食肉寝皮。痴情的少年竟抱着那蔽膝生吞而死。
得不到人,也要得到她的气息。
弥留,少年乞求母亲:请扶我灵柩自华山经过,让我孤独的灵魂在她目光中得以安息。
载着少年青春而冰凉躯体的灵车缓缓经过少女门前便再也不肯前行。
少女淡然一笑,曰:“且待须臾。”
她沐浴、更衣,亭亭玉立,如山中第一番盛开玫瑰中最美的那枝。
棺木跟前,少女且舞且歌:“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
黑漆漆的棺木应声而开。
众目睽睽之下,少女踏着曼妙舞步,飞入棺中。
棺盖立刻合上了。
任外面的人如何叩打,里面却声息全无,仿佛亘古以来就从未开启。
最后人们不得不将少年和少女合葬在一起,并将他们的墓称为“神女冢”。
一个死了,一个便不能活。
这样的感情,并不全是传说。
                  无你不欢(2)
只是,有些是有形的覆灭;另一些,是心的死亡。
没了你,我当然能活。但生活,必然已不同。
《家》里面,觉新是高家的长房长孙,少年的他,对社会有如诗的幻想,对自身的将来和命运也富有强烈的憧憬和期待,更对自由恋爱发展起来的爱情有美好的向往。
但中学毕业后,他的命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长兄如父,父亲的早逝使他不得不担负起“家长”的责任。
与生俱来的惰性和软弱,以及从小受封建礼教的耳濡目染,使觉新用自己一生的幸福换取整个家族的安宁。
这牺牲之中包括从小青梅竹马的爱人——梅。
觉新一直过着痛苦隐忍的生活,直到瑞珏的出现。
瑞珏非常善良,她的善良赢得了高家上上下下的喜爱。
因为瑞珏,觉新渐渐地“忘记”了未能迎娶的“梅”。
他一心一意陪伴自己的妻子,并很快有了儿子海臣,这个孤独可怜的人终于过上了平静温暖的生活。
后来瑞珏再次怀孕,生产的日子近了。
为了避免所谓的“血光之灾”,家里的封建卫道者决定把瑞珏迁到城外生产。
瑞珏难产,临死之前她叫着觉新,对他说:
“我死之后,你就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瑞珏死了,觉新再也没有得到快乐。
唐元稹《离思五首?其四》写尽了痴爱者的心情:“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此诗是元稹为悼念亡妻韦丛而作。
韦丛是太子少保韦夏卿最小最疼爱的女儿,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美丽贤慧,因嫁给贫穷的元稹而过上了清贫的生活。
韦丛二十岁和元稹结婚,二十七岁时不幸死去。
她去世后,诗人曾表示誓不再娶。
要多少深情才能令人生出“取次花丛懒回顾”、永不再娶的意志?
东西方文化中都有关于爱的誓言。
西方的神父在婚礼上问新郎新娘:“你是否愿意与他缔结婚约?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东方人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长相守的爱全世界都崇拜。
因此,难免感觉现代爱情真的太冷静,以致无味。
刻意要做最独立的个体,生怕被爱黏到失去自我,怕那种没有他便不能活的彷徨,怕被弃,怕他离开后寂寞的承担。
于是,总在付出感情的刹那,大脑数据库翻飞,立马计算彼此的容量和体积,不能比他多,不能比他浓烈。
算得太干净,结局太清楚了,爱便失去意义。
缺乏想象的爱情乏善可陈。
怨不得今人少至情至性,只因,都不肯吃亏,世上再没人那么妖魔,值得人家为他舍命。
如果爱不能与生命血肉相连,是爱得不够。
这世上没有一人你愿以性命交换,是幸福得不够。
英国威尔特郡首府特罗布里奇市一名男子从1973年以来,每年向女友求婚一次,但每次都遭拒绝。
直到今年,当他第33次求婚时,女友终于同意明年6月与他结婚。
保罗?休斯与女友希瑟?基斯特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交往,1973年,在两人相识6年后,保罗开口向希瑟求婚,被拒绝。
希瑟的理由是她还没有准备好嫁人。
此后,保罗每年向她求婚一次,希瑟每次都以保罗不适合做丈夫为由拒绝。
但保罗痴心不改,表示除非希瑟嫁人,否则永不放弃。
“非你不可,无你不欢。”
也许不易做到,但还是喜欢这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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