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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指匠情挑-第14部分

小说: 指匠情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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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脸红了,莫德站在床幔阴影里,手捂着嘴,看上去文静秀气。她笑得花枝乱颤,黑眼睛闪烁着。 
“如果,”玛格丽特走后她说道,“如果绅士象玛格丽特一样,把我们搞错了,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又笑得花枝乱颤,我注视着镜子,也笑起来。因为我身上被赋予了某种东西,不是吗?这使我成了一个淑女?这就是我妈妈想要的。 
反正到最后,她的衣服和珠宝都归我。我只是提前享受一下而已。 
我收下那件橙色衣裳。她去她舅舅那儿之后,我坐下来,把裙边放出来,把腰身也放松了。我可不想为了十六寸的腰身,而让自己活受罪。 
“现在,我们看起来漂亮吗?”我接莫德回来时,她说道,“不过这儿有点灰尘,”她叫起来,“我舅舅书架上蹭的!噢!书!那些该死的书!” 
她都快哭了,绞着双手。 
我掸掉灰尘,真想告诉她,她这是庸人自扰。她穿麻袋片也好,长一副运煤人的面孔也好,只要银行里有一万五千镑钱写着莫德李小姐的名字,绅士还是要追求她。   
看到她,就会觉得这一切几乎是种折磨,我知道一切,却要装作一无所知;如果换了其他性格的女孩,这可能有点滑稽。我会说,“你不开心吗?小姐?要我帮你做什么吗?要我帮你拿个小镜子照一下吗?”她会回答道:“不开心?我就是太冷了,走走就暖和了。”要么,“镜子?苏,我为什么要照镜子?” 
“我觉得你比平时更注意自己的相貌,小姐。” 
“我的相貌?我为什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我不能说,小姐,真的。” 
我知道他的火车四点到马洛村,威廉。英克尔已被派去等火车了,就象上次被派去等我一样。到三点钟,莫德说她要坐在窗口旁做针线活,那儿光线好。当然,那会儿天都快黑了;不过我什么都没说。   
喀哒作响的窗户和堵风的沙袋旁有个小椅子,那是房间里最冷的地方;可她在那儿坐了一个半钟头,披着披风,歪着脑袋做针线,不时偷偷望一望窗外的路。   
我觉得,如果这不叫爱情,那我肯定是个荷兰人,如果这是爱情,那这些爱人们都是小白鸽和大笨鹅,我很高兴,我不是其中之一。 
最后,她手按在心口上,发出一阵压抑的叫喊。她看到威廉英克尔马车上的灯光了。她赶紧离开窗口,站到壁炉前,双手绞在一起。然后传来马蹄声,我说道:“这是瑞富斯先生,是吗?小姐?”她答道:“瑞富斯先生?天有这么晚了吗?哦,我想我舅舅该多高兴啊!” 
她舅舅先接待他。她说道,“他或许会叫我去,欢迎瑞富斯先生。——我的裙子现在怎么样?我是不是该穿那条灰色的?”   
而李先生没有叫她去。我们听到楼下有说话声和关门声,可过了一个钟头后,才有个礼宾女仆上来,传达瑞富斯先生抵达的消息。 
“瑞富斯先生在他原先的房间里安顿好了吗?”莫德问道。 
“是的,小姐。” 
“我猜,瑞富斯先生应该非常累了,跑了这么多路?   
瑞富斯先生传口信过来,说旅途劳累并无大碍,他盼望着与李小姐和李先生共进晚餐。在此之前,他不想打扰李小姐。 
“我知道了,”听到这些,她说道。然后她咬着嘴唇,“请告诉瑞富斯先生,小姐不认为他晚餐前来拜访是打扰……” 
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红着脸字斟句酌;礼宾女仆终于得了信儿,走了。女仆去了一小时又一刻钟才回来,后面跟着绅士   
他走进房间,刚开始没看到我,他眼里只有莫德。他说道:“李小姐,在这一番旅途颠簸后,我十分感激您给予我的款待。” 
他声音温柔有礼,如果一定要挑毛病——嗯,无可挑剔,我猜他已经在房间换过衣裳了。他头发油光水滑,胡子修剪得很整洁,小拇指上戴了一个戒指,其他手指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他的样子,跟他自己期望的一样——看上去是个英俊又聪明的绅士。当他终于看到我时,我不由自主地向他行了个屈膝礼,我甚至有点害羞。 
“这是苏珊。史密斯!”他认出身着天鹅绒衣裳的我,嘴唇抖了两下,摆出个笑容,“不过刚才我以为她是个小姐,真的!”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过来,他说道:“我希望你会喜欢布莱尔这个职位,苏。我希望,你的新主人已经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了。” 
我说道:“我也希望如此,先生。” 
“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莫德说道。“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真的。” 
她的语气既不安又感激——就好象你跟陌生人聊天,没话找话说,就谈起你的狗。 
绅士捏了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他说道:“当然,她确实非常好,我应当说,李小姐,有你做榜样,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学好。”   
她原本神色黯淡,此刻又鲜亮起来。 
“你真好,”她说道。 
他摇摇头,咬了一下嘴唇,“你这么善良,美好,没有哪个绅士会视若无睹。”   
现在他的脸跟她的一样红。我敢说他肯定是用了什么办法屏住呼吸,把脸憋红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然后她也注视着他,微笑起来,进而笑出了声。 
那时我想,他是对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想。她漂亮,她美丽又轻盈——看到她在他身边,眼睛粘在他身上。小白鸽和大笨鹅。大钟响了,他们惊觉,各自移开目光。   
绅士说他待得太久了,“我应该在晚餐时才见到你,跟你舅舅一起。” 
“跟我舅舅一起,是的。”她平静地说道。 
他朝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就要出门时,他好象忽然想起我,做了个手势,拍拍口袋找硬币,他摸出一个先令,招手让我过去拿钱。 
“苏,给你,”他说道。他拽起我的手塞给我一先令。那是枚假钱,“怎么样?”他轻声加了一句,轻到莫德听不到。 
我说道:“噢,谢谢你,先生!”我又向他行了个屈膝礼,再冲他使了个眼色——两样事放在一起做有点怪,我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我担心使眼色会搅乱屈膝礼;我确信,屈膝礼让我使的眼色消于无形。 
不过我看绅士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满意地笑笑,又微微鞠一躬,就离开了。   
莫德看看我,一言不发地走进她的卧室,关上门——不知道她在里面做什么。我坐在外面,直到一个半钟头后;她叫我帮她换晚餐的衣裳。 
我坐在那儿,抛着那枚先令,心想:“假钱能象真钱一样闪闪发光。” 
而我思绪杂乱,也不知是为什么。   
晚餐后,她在画室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听,待了一两个小时。我那会儿没见过画室。只有吃饭时听魏先生和斯黛尔太太偶然谈论,才知道没我陪着她时,她都做些什么。我还是在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里消磨晚间时光,消磨那些个无聊乏味的晚上。   
而这个晚上不一样了。 
我下楼进厨房,看到玛格丽特拿着一块烤火腿,火腿上叉着两把叉子,凯克布莱德太太正往上面舀蜂蜜。玛格丽特撅着她的胖嘴,说这是蜜汁火腿,瑞富斯先生最喜欢吃的菜。凯克布莱德太太说很荣幸为瑞富斯先生做晚餐,她没穿她的旧羊毛袜子,穿上了我给的那双黑丝袜。礼宾女仆也换了帽子,换了一种有摺儿的帽子。查儿斯,就是那个打杂的小厮,头发梳顺溜了,发缝分得刀切般整齐:他坐在炉边的凳子上,边吹口哨边帮绅士擦靴子。   
他跟约翰。威儒年纪相当,不过他白一点,约翰黑一些。他说道:“斯黛尔太太,瑞富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他说他们把大象关在伦敦公园的笼子里,就跟我们养羊一样;只要付六便士,就能骑一次大象,你觉得怎么样?” 
“噢,上帝保佑我。”斯黛尔太太说道。 
她在往衣领上别领针,那是个服丧的领针,上面有些黑毛。   
大象!我心想。我几乎看到绅士走到他们中间,象一只公鸡走到一个母鸡窝里,叫母鸡们炸了窝。他们说他长相英俊,他们说他教养比有些公爵都好,他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对待仆人。他们说,有个象瑞富斯先生这样聪明的年轻人又来到这所房子,这对莫德来说是件好事。   
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班傻子,瑞富斯先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想娶莫德,搞到她的钱,再把她关起来,甚至多多少少想她死掉——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些,他们也不会相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只相信那些看起来正派的人,而不是我这样的人。 
当然,我不打算跟他们透露任何事。我自己保守着秘密。然后,斯黛尔太太在她的餐具室吃完布丁,就坐在那儿摆弄领针,一言不发。魏先生拿着报纸去了厕所。他得服侍李先生晚餐,服侍他们喝两杯好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绅士来的人。   
最后,我觉得我挺高兴的,“你是挺高兴的,”我对自己说道,“就是还不知道罢了,等单独见到他了,你会感觉到的。”——我觉得就这一两天内,我们得想个办法见一面。 
可我们真正会面,却几乎是两周后了。因为不跟着莫德,我就没理由在这所房子里四处走动。我不知道他卧室在哪儿,他也没来找过我。另外,布莱尔的生活太规律了,就好象一台巨型机器的运转,你改变不了它。 
清晨钟声唤醒我们,然后大伙都动起来,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沿着既定路线,完成既定事项,直到晚钟响起,我们才回到各自床上。地上仿佛有条为我们铺就的轨道,我们在轨道上滑行着。房子里仿佛有个巨型手柄,一只巨手操纵着它——有时候,当窗外景色隐没在黑夜或潮湿的雾气中,我就会想象着那个手柄,想象中几乎听到手柄转动的声音。如果它不转了,会发生些什么事?想到这儿就觉得害怕。这就是乡村生活对你的影响。   
绅士一来,这一切好象变轻快了。巨大的手柄轰然启动,大家在各自岗位上震动一下,新的轨道铺就而成,立即投入运转,还象从前那样运作良好,只不过运转秩序不一样了, 
莫德现在不去见她舅舅了,不用在她舅舅做案头工作时帮他念书了。她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我们要么坐在屋子里做针线,或者玩纸牌,要么到外面散步,到河边,树林或者墓地去。 
至于绅士,他七点起来,在床上吃早餐,由查尔斯服侍他。八点一到,他就开始为李先生的藏画忙活了。李先生在一旁指导他。李先生对藏画跟对藏书一样痴迷,还特地辟出一间比他图书馆更昏暗、更拥挤的小屋,给绅士用。我猜那些画既古老又珍贵。我没见过那些画儿,没人见过。李先生和绅士随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们在不在那个小房间里,他们都把房门紧锁起来。 
他们一直忙到一点钟才吃午餐。莫德和我一道吃午餐。吃饭时我们都没说话。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就坐那儿等着。 
到差一刻两点时,她会拿出绘画用具——铅笔和颜料,画纸和卡片,还有一个木三脚画架——她会把这些东西摆放整齐,非常整齐,永远是一个样子。她不让我帮忙。如果一支画笔掉地上,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东西——画纸,铅笔,颜料,画架——重新摆一遍。 
我知道了,不能碰,只能看。   
两点的钟声响起,我们都侧耳倾听着。钟声之后,绅士来了,他来教她绘画课程。刚开始他们在客厅上课。他拿出一个苹果,一个梨和一个水壶,摆在桌上让她画。她画时,他站在一旁看,边看边点头。她手握画笔,好象握着锅铲一样;不过绅士自会夸奖她这些乱糟糟的画,他会歪着头,或者眼睛一亮,说道:“我敢说,李小姐,你摸到窍门了。”或者,“上个月到现在,你素描进步真大呀” 
“你这么认为吗?瑞富斯先生?”她会答道,脸上带着红晕。“这个梨是不是画得有点歪?我是不是应该按观察到的画?” 
“这个视图,可能,确实有点小缺陷,”他会说道,“不过你有天赋,李小姐,你的天赋可以超越技巧。你对事物本质有种洞察力,站在你面前,我都有点害怕了,我怕你眼睛会从我身上看到什么隐藏的东西。” 
他就会说这种话,说话声音由有力到轻柔,一口气说出来,带点犹豫;她看上去仿佛是个靠火太近的小蜡人。她会再画一遍水果。这次梨画得象个香蕉。然后绅士会说光线太差,或者画笔有问题。 
“如果我能带你去伦敦,去我自己的画室就好了,李小姐。” 
那都是他给自己编造出的生活——在切尔西的一所房子里,过着艺术家的生活。他说他有一班迷人的艺术家朋友。莫德说道:“也有女艺术家朋友吗?” 
“当然,”他答道。“因为我觉得——”他摇摇头——“嗯,我观点跟别人不同,我不迎合别人的口味。看这里,试着把这条线画的更有力点。”他走到她身边,伸手把住她的手,她转过脸对住他说道:“你不想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吗?你应该说得直白点,我不是小孩子,瑞富斯先生。”   
他望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道:“你不是小孩子。”然后他回过神来,继续说道:“总之,我的观点够温和了,这是考虑到你身为女性,这跟创作有关。有些东西,我想,李小姐,你身为女性,必定拥有这些东西。” 
她咽了一下,“你说的是什么呢?瑞富斯先生?” 
“是什么?是自由。”他温柔地答道。“我的自由。” 
她静静地坐着,然后动了一下,椅子咯吱作响,那声音似乎惊扰了她,她抽回手,抬眼看向镜子,又看到我在望着她,她脸红了。绅士也抬眼注视着她,这让她脸更红了,她又垂下眼帘。他看看她,再看看我,又看着她,手捋着胡须。 
她画笔又落到画上,然后——“噢!”她叫道,笔上的颜料泪珠似的滴落下来。绅士叫她不必在乎这些,他能帮她处理好。 
他走到桌旁,拿起梨,拔掉梨上的花。莫德有把跟画笔和铅芯成套的小铅笔刀,他拿出小铅笔刀,把梨切成三瓣,一瓣递给她,自己拿一瓣,最后一瓣他甩掉汁水,递给我。 
“差不多熟了,我觉得。”他使了个眼色说道。 
他把梨放进嘴里,两口就吃掉了。他胡子上沾了点梨汁,他若有所思地吸吮着手指,我也吸吮着指头。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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