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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纨绔子弟-第95部分

小说: 纨绔子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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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一路向南
第一百四十章一路向南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了,李郃在火麒麟二飞的背上安了个巨大的鞍子,不仅分了两排,而且还有靠背,下面弄了垫子,比直接坐麒麟背上舒适多了。还给它的身子做个了红色的披盖,将身体都遮了起来,免得太过吓人。说起这只火麒麟,还真是“好马跑的快,好马不吃草”,竟然不用吃东西,听风姨说,这家伙能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什么肉啊草啊它都不屑于吃。有这样快速威风又不需费草料的坐骑,还真是方便得很。月儿做的铠甲被火麒麟烧了,李郃便单单穿了一件长袍,抱着灵儿上了坐骑。婧姬坐在他的身旁,天秀和风姨则坐在后面。巨大的火麒麟载了五个人,仍是非常轻松,跑起来丝毫不慢。天秀、风姨和婧姬三女第一次乘坐如此威风的火麒麟,心中都是有些激动和忐忑。风姨更是禁不住连娇躯都颤抖起来,曾经身为天山派中人的她,又如何能想到,自己竟有一日能坐到天山神兽的背上?不过在归夏的路途上,火麒麟的四周百米之内,却是没有一只战马,只有步兵忐忑地跟随左右。没办法,任何马匹牛羊,只要一接近火麒麟,就会四肢发软,连站都站不住。而若是它不小心吼上这么一吼,那整队大军的骑兵都得坠马。但也不是所有的牲畜都怕火麒麟,大飞就是个例外。它始终紧跟在火麒麟的身旁,跟着大军缓缓而行。李郃不禁想起了当初香香初入府时还是狐狸的形态,未与自己发生关系,这大飞就经常追着她到处跑,一点都不客气。连对千年狐妖都不卖帐,这天山火麒麟,也未必能比香香厉害多少。坐在后面的天秀忽然看到火麒麟的屁股上有个一个小圆疙瘩,不禁奇道:“这个是什么?怎么麒麟的鳞甲上还会长这种东西?”李郃回头一看,道:“好像是痔疮,这家伙待在天山山洞里太久了,没有洗澡,不讲卫生,就长那么个痔疮了。待会我用百变为他做个小手术,割了那痔疮。”说罢又回过头去和怀中的灵儿低声说起话来,他要尽快教会灵儿说话,还要教她唱歌,她的声音实在是太美太甜了。天秀奇怪地看着那个疙瘩,道:“是痔疮?我怎么看着像人造的东西?”风姨干脆伸手过去摸了摸,忽然惊奇地咦了一声,用力抠挖起那个圆疙瘩起来。谁知她这一抠,火麒麟立刻痛苦地低啸了起来,而它这一低啸,行进的大军中成千上万匹战马立刻软腿,战马一软腿,马上的骑士们自然是纷纷坠地。一时间,大军中皆是哀呼连连。李郃不悦地往火麒麟头上扇了一巴掌:“吼什么吼。”麒麟委屈的“呜”了一声,继续低头赶路。风姨忙对前面的李郃道:“李将军,这不是火麒麟身上的东西,好像是什么手柄之类的,插在麒麟身体里了。”李郃回过头,瞥了眼那个疙瘩,皱眉道:“手柄?”说着直接身手过去抠挖起来,火麒麟那叫一个疼,又不敢叫出声,整个巨大的身体都微微颤抖了起来。“呀嘿,还真不是痔疮。”李郃把那疙瘩用力一挖,竟一下拔起了几寸,果然是个手柄类的东西。火麒麟疼得是走不动了,站在原地,浑身颤抖。李郃直接握住那个手柄,用力一拔,“噗”的一声,一股深蓝色的液体由伤口喷出,竟是拔出了一把红光长剑。“嘎呜~~~~”火麒麟压抑的叫声终于忍不住了,疼得她连叫声都变了调,一下跪趴在了地上。李郃看着手中的红光长剑,不禁疑惑起来,是谁居然能把这把剑插入火麒麟的体内?要知道,火麒麟暴虐非常,等闲高手根本近不得它的身,便是近得了身,它身上的鳞甲又是相当之厚,刀枪不入,若不是“百变”这一类的绝世神兵,绝不可能插入其体内。看到那把红光长剑,风姨忽然惊呼出声:“是天仙剑!?”“天仙剑?”李郃看向风姨,道:“你认得?”“这是天山派三大震派宝剑之首天仙剑,我绝不会认错的,它应该是在至尊圣女手中,如今从这火麒麟臀中拔起,想来是当年她入山洞与麒麟搏斗时插入其体内的。”风姨道。“天山派的宝剑?”李郃一脸的不信:“我记得上次我单手折断的那把剑,也是你天山派的宝剑吧,还叫什么天山神剑?!就你们天山派的破剑,能插破我这二飞的屁股?”风姨一听到李郃说起上次天山神剑被折的事,也不知是气是羞,指着那红光宝剑的剑柄道:“你看上面有刻字的。”李郃一看,果然,剑柄上一面刻着“天仙剑”,另一面刻着“天山”,还真是天山派的天仙剑啊?!李郃又看了看火麒麟的屁股,此时刚刚流血的地方已是开始慢慢愈合,便拍了拍它的身体,道:“别装死了,快走快走。居然被一把剑插在屁股里那么久,你还真能忍啊?”火麒麟害怕被李郃揍,忙站起来,继续赶路,不过两条后腿显然有些虚。刚刚那一下,可不是一般的疼啊!李郃把玩着红光长剑道:“嗯,确实是把宝剑。既然是灵儿她死去娘亲的,那这把剑就归她了。”李郃见灵儿好奇地看着他手中的红光长剑,便将剑交到她手中道:“喜欢吗?这可是你娘的遗物。”那把红光长剑一入灵儿的手,剑身的红光竟是渐渐淡去,焕发出了耀眼的白光,让李郃禁不住啧啧称奇。不过灵儿却只是握了一会,就将剑又塞回李郃的手中。“怎么?不喜欢?”李郃低声问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灵儿虽还是只能说很少的话语,但是夏语却可以听得懂三四分了。灵儿握住李郃另一只手,用不太标准的夏语道:“哥哥,唱歌。”“嗯,好,唱歌。”李郃微笑答应着,看着回到自己手中,又变得通红的天仙剑,道:“这剑我看不该叫天仙剑,叫变色剑还差不多。”风姨道:“杀意重者握剑,剑红;心纯者握剑,剑白;志坚者握剑,剑蓝;性傲者握剑,剑金黄。此剑可变万千颜色,但最重要的是它被疾速挥动起来时,如一条仙女的彩带一般。因为第一位得此剑的天山人是圣女,所以便取名天仙剑。”“像仙女的彩带一般?”李郃喃喃道,忽然想起了自己曾答应过公孙无情,要给她找把好剑,这里不正有把现成的吗?舞起来如彩带一般,正适合她的公孙剑舞啊!反正灵儿也不喜欢剑,正好可以把它送给无情,她应该会喜欢的。李郃将长剑挂到了麒麟的背旁,搂着灵儿低声唱起了歌:“别害怕我就站在你身边,心在一起爱会让我们勇敢。别害怕我就站在你身边,看黑夜无法吞没黎明的天。我坚定地不让泪水涌上双眼,付出一切只为生命的宣言。我微笑着伫立在生死之间……”唱着唱着,灵儿也跟着唱了起来,接着一旁的婧姬不知不觉间亦合声轻唱。唱着唱着,天秀和风姨也被音乐感染,低声轻哼。唱着唱着,旁边的夏军士兵们都跟着唱起,有的想起战死草原的兄弟,有的想起自己血战时的辛酸,还有的则想到离家时媳妇的嘱托和不舍的表情。不多久,大军就过了风壑镇,进入了夏国境内。因为大夏北伐军在草原的辉煌战报早已传遍了全国,战报中的主要人物李郃连同他的一众外号和传说,也一并在大夏各地流传已久。什么“扈阳铁郎华平野百万胡军中十进十出追祥瓒”、“虎威将军一斧万人斩胡军”、“无敌大将三千轻骑傲笑草原”、“迎娶天秀公主擒得天山圣兽”,各种各样的,多种版本的传说和演义,在酒楼茶坊间广为流传,为夏国子民们津津乐道。也因此,得知虎威将军率军凯旋归来的消息后,大军每经过一座城池,虽从不进城,却总也能吸引大量百姓沿途驻足等候,为的便是一睹虎威将军风采。而那些来看的人也确实没有失望,李郃虽没穿铠甲,但相貌英俊硬朗,身材高大强壮,又久经战阵,气质非凡,身旁更是美女相伴,一看就是威武勇猛的少年大将。更重要的是他的坐骑,那火麒麟庞大的身躯和威风的样子,都是让人一见之下便不禁由心地敬畏。于是,传说更加离奇和夸张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没多久,李郃骑着火麒麟怒瞪双目手拿黑色长斧的画像就在市间热销起来。据说挂在家中,不仅可保佑出入平安,还可辟邪驱魔。虎威将军的威名,一时间在夏国无能出其右。※※※※※※※※※※※※※公孙世家中。公孙无情在李郃走后,仍是每日在自己的园中舞剑,几乎足不出户。不过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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