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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水墨之宣-第2部分

小说: 水墨之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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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坏事是有点麻烦,就像现在,烧死的男人,死死地拽住我的裤腿,身上黑乎乎的,离的近了就能闻到一股焦味,其实很好闻,就算焦了,那也是肉,我和子墨,好久没吃到肉了。
我没告诉过任何人,我能看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烧焦的找他老婆的男人。
拖着肠子在街上游荡的女人。
跟在子墨身后的馒头店老板。
守着那堆肉泥不肯离去的黑□□头。
有人说,那是人的鬼魂,每个游荡的鬼魂,都是因为心有不甘,我死的时候,一定要把心愿都了了,省的大半夜出来吓人。
一脚踢过去,烧焦的男人滚了好远,定住之后,又不死心向我爬来,爬过的地方有淡淡的灰烬。
真烦人,我怎么知道你老婆死哪去了。
其实,鬼比人好玩多了,奇形怪状的,怎么死的都有。就馒头店的老板不可爱,身体毫发无伤,只是脸色紫得过分。
你走吧,为了个馒头追出三条街,还害了一条人命。馒头店的老板,恍然大悟,身体慢慢变淡,最后消失。
馒头店老板最不甘心的就是不知道子墨为什么杀他,我替子墨回答了他。
子墨奇怪的看着我,你在和谁说话。我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把没用的东西扔进炉子,燃烧取暖,因为临近垃圾场,没用的东西很多。
我很开心,连带着瞅着那上下乱飞的猫头也顺眼许多。

伤疤

冬天渐渐过去,空气中腐烂的气息,在日益旺盛的阳光下努力散尽,始终挥之不去的,是刻在骨头里的阴冷。
天气暖了,可以出门乞讨了,日子容易过了很多。
冬天很艰难,但我和子墨挺过来了,而且幸福的期待春天真正的到来。回忆过去绝对是最残酷的自我折磨,所以我们鲜少去回忆一些东西,例如在垃圾堆旁偶然碰到的年轻尸体,被饥饿的野猫分食,内脏散了一地,和其它的垃圾混在一起,被拾荒者捡走,不知去向。
我偷偷留下了风干的眼珠,藏在枕头底下,提醒自己。
活着很不容易,要不择手段的活下去。子墨,我们会一起走过生命中所有寒冬,然后,在春天来临之后,幸福微笑。
天气转暖,可我还是喜欢抱着子墨睡觉,把脸深埋在他单薄年轻的身体里,感受他的心跳,伴随着浅浅的呼吸,飘进我的灵魂深处,赶走一切不安的躁动。
最近一直睡不好,眼珠的主人一直站在我的枕头旁。一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他只剩骨架的身体,艰难的挂着混着垃圾的内脏,生出的蛆虫纷纷掉在我的枕头上,挣扎乱窜。
随手捏死之后,又掉下一批,再捏死,再掉下。
如此反复,耐心耗尽,拿出藏在枕头底下的眼珠,不甘愿地还给他。他身上的零件丢了那么多,偏偏对一个眼珠这么坚持,真有病。
拿回眼珠之后,他依旧没有走。
你还想怎么样。
我能受的了那些恶心的白色虫子,子墨也受不了。
然后,他带我去了他死的地方。在一堆他的零件里翻出一张照片,照片很脏,依稀能看清人脸,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他说那是他妈,在他五岁那年把他一个人扔在火车站的女人,他如此坚持的活到十二岁,就是因为想在亲眼看他妈一次。
可是,现在他死了,却依旧想再看他妈妈一眼,所以,他缠上了我,让我帮他完成心愿,不是我善良,而是不帮他,他绝对会拼最后一口气缠着我。我知道人的执念,很可怕,就像男人寻找女人,就像我跟着子墨。
他把他的眼珠交给了我,然后消失了,他太弱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拿着照片回到家,子墨看到,以为照片上的女人是我妈。
你妈妈很漂亮。
我点头,虽然照片上的女人不是我妈妈,但我的那个妈妈确实很漂亮。
子墨轻轻抚摸我脸上的伤疤。
我知道他在遗憾,如果我脸上没有伤疤,我一定会像女人一样,美的勾魂夺魄。
我说过,女人很漂亮,必然的我也很漂亮。但是漂亮带来的不是宠爱,而是致命的危险。我越漂亮,越像女人,男人就越痛苦,换来的就是更疯狂的毒打。
我记得,那也是寒冷的冬天,旺盛的炉火照的屋子暖融融的,我拖着半残的身子爬到火炉前。拿起旁边的剪子放在火炉里烤,的看着剪子被火慢慢烤成淡淡的红色。
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然后,没有任何犹豫,把剪子贴在了我得脸上。疼,很疼,疼得满地打滚。可再疼,也比死了强。
剪子贴在我的脸上,皮肉冒着烟,滋滋作响,就像烤肉时的样子。我想我那时一定很恐怖,因为男人看到我直接跌在了地上。我笑了,因为疼,所以笑得很难看,但我依旧在笑,笑男人是个胆小鬼。
那个冬天是我过的最痛苦的冬天,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痒。新长出来的肉芽毫无顾忌的宣布它的存在,痒得锥心刺骨,忍不住去抓,就一片血肉模糊。
照镜子时,狠狠的往自己脸上打了一巴掌,我都看不出来我是一个人。
子墨,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活着那么不容易,我却依旧坚持,现在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注定要遇见你。
想到这,我又忍不住抱住子墨,我那么不容易遇到你,你一定不要丢下我。我愿拿生命发誓,相依为命,不离不弃。
我第一次问了子墨以前的事,我想更多的了解他。
他的以前很简单,被亲生父母扔在孤儿院门口,子宣不是他的亲妹妹,也是孤儿院收养的孩子,但和子墨很亲近,把他当亲哥哥,子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经常吃不饱,子宣就尽量少吃,把自己那份匀出一些给子墨。
生活很苦,但也很平静,直到孤儿院被一个有钱人收购,收购的目的不是公益,而是方便。有钱人喜欢小孩子,恋童。
在孤儿院的小孩子被虐杀了一大半的时候,子墨也被叫到那个有钱人的豪华别墅里。子墨连夜回来找子宣,满身是血,带着子宣离开了孤儿院。
没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个有钱人在疗养院住了好久,而且,一见到小孩子就歇斯底里。
有些人是天生的恶魔,子墨就是,没有理由的冷静,或者冷血。
回忆起那天晚上,子墨的表情透着诡异的兴奋,就像我烧东西时的表情,他说他永远忘不了那个有钱人血液的味道,比孤儿院每月一次的午餐肉还美味。
我忘了说,子墨,嗜血如命。我家后边埋了很多小动物的尸体,死亡原因都只有一个,失血过多。我喜欢看子墨吸小动物血时的样子,很幸福的表情,让我温暖,而且,血是红色的,我最喜欢的颜色。
我想我受到了子墨的影响,很大的影响。虽然我不喝小动物的血,但我喜欢看血流出身体的场面,美得惊心动魄,像宿命的制约,悲剧的前奏。
我的爱好很少,只有红色和烧东西。现在我知道我又多了一个爱好,看血流如注,无限蔓延,没别的理由,只因那是子墨喜欢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子墨。想到他我也会兴奋的不知所措。
很多年以后,我找到了眼珠主人的妈妈,女人依旧漂亮,只是不再年轻,站在破旧的小旅馆前拉客。
我走上前,说我是他儿子的朋友。
女人不耐烦地推开我。什么儿子,我没儿子,别耽误我生意。
我拿出男孩儿的眼珠,举到女人面前,说,这是你儿子留给你的。
女人气急败坏,拿起眼珠扔了老远,眼珠在地上滚了很多圈,沾了灰尘。风干的眼珠不会沾上灰尘,那是男孩儿的眼泪,忍了很多年,终于在见到女人之后流出,小心翼翼,怕人发现。
我捡起男孩儿的眼珠,扔进旁边的垃圾桶。心愿达成了,可以安息了。你不能再跟着我了,我还有我自己的生活,终于要美好的生活。
回头,十字街口,一个欣长的身影一直关注着我的方向,他背后的夕阳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一定是我最喜欢的样子,无比温柔。
快步走过去,路过女人热切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狠狠的拧了他一下,以作惩罚,虽然他很帅,很招人,但他只能是我的。
他温柔的摸摸我的脸,无可奈何我的坏脾气。
然后,拉着我快速离开。明天就是大学开学的日子,还有很多东西要准备,我们没时间在这耗。

生日

我快速的奔跑着,手里捧着一只可爱的小鸡。
小鸡是卖鸡的老板送的,老板今天生意好,就大发善心赏了我一只。我小心翼翼的接过,怕弄死它,子墨喜欢活的动物,活的血比较新鲜。
早上刚从家出来就看到了卖鸡的摊子,买鸡需要钱,我没有,但我还是想要。
我跪在地上,面前摆了一个破碗。地又冷又硬,膝盖很难受,可我还是跪着,要够了钱,就可以买鸡了。
整整一天,我就跪在那里,眼睛一直盯着那些鸡,偶尔挪开,瞥一眼路人往碗里扔钱的数目,然后再挪到那些活蹦乱跳的鸡身上,满脑子都是子墨开心的样子。
我从来不会放弃我想要的东西,不放弃,还有得到的希望,放弃,就什么都没有了。
结果,老板今天生意出奇的好,挑最瘦小的送了我一只。
我很感谢他,想替他赶走跟在他身后的无头女人,可是没有成功,那个女人跟着他是想杀了他,我的能力不够帮他。
无头女人是老板的女友,攀上了有钱人想离开老板,老板阻止不了就杀了她,身体扔进江里,头洗干净,放在冰箱里,想女人的时候就打开冰箱门看看,自言自语的和女人的头聊几句。
老板不知道自己不光杀死了女人,还杀死了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当然,孩子不是老板的。所以老板知道了也不会内疚,只能遗憾为什么没把那个孽种挖出来,剁碎了喂狗。
我的出现,使女人产生了危机感,以为自己隐藏的很深,可随便一个小乞丐都能看到她,男人要是发现了她,她就算耗到灰飞烟灭也杀不了男人。
她决定提前动手,在男人过马路时攥住了男人的裤腿,男人惊恐的挣扎,直到一辆大卡车压过了他的身体,他都不明白是什么拉住了他。
我知道我间接害了一条人命,不是老板的,是无头女鬼的,更准确的说,我害了一条鬼命。无头女人的不顾一切,使她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她留着这条鬼命是为了找她的身体,找她还未出世的孩子。
但这一切跟我都没关系,我现在只想快点把小鸡拿给子墨。只是,以后得让子墨远离汽车,汽车太危险了。
跑的太急,在街上撞倒一个人,那个人我认识,是每天在街边算命的陈老头。
扶起他,不想在这儿耽误时间,可陈老头死死地抓住我,不让我离开,想快点回家去找子墨,可怎么也挣脱不了,真看不出来他干瘦的身体这么有劲。
我掏出今天乞讨得来的钱,他不为所动,还是死死地抓住我。
你到底想怎么样!
小姑娘,我给你算一命吧。他的声音很难听,像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我浑身不舒服。每次我听到有人故意用脚去踩雪就是这种感觉,浑身发抖,恨不得杀了那个人。
不需要。我边大喊边用力的推开他,他又倒在了地上。这次我没有扶他,转身离开。
这次我没有跑,虽然我很想快点看到子墨,可我再也不想碰到这些不知死活的人了。正因为这样,陈老头的声音异常清晰的传入我的耳朵。
他说。你执念太深,注定没有好下场。
他的声音就像魔咒,一直在我耳边回响,直到我走到家才有所缓解。
我舒缓了一下发抖的身体,微笑的把小鸡交给了子墨,子墨很惊喜,开心的抱住我。我喜欢子墨开心,只要子墨开心我做什么都可以,就算让我把腿跪断都行。
小鸡是子墨的晚餐,子墨用牙咬断小鸡的脖子,贪婪的吸取小鸡体内滚烫的红色液体,鲜血染红了子墨的嘴角,我用手轻轻的帮子墨擦掉嘴角的污渍,子墨笑了,笑的很幸福,笑的让我感觉活着如此美好。
我又想起陈老头说的话,是的,我知道我执念太深,可如果把执念撇掉,我还剩什么。我活到现在,我拥有子墨,我终于开始感到幸福,都是因为我执念太深。
我一直这样,从不曾放弃,执著的活着,执著的去争取我想要的东西。如果连执念都没有,我早就是男人暴力下的尸体,被埋在冰冷的泥土里,任由蛆虫在我身体上孕育生长,钻进我的嘴里,钻进我的耳朵里,而我,只能无能为力的慢慢腐烂,变成一块肮脏的臭肉。
我是如此感谢我自己,是我自己的执念,一次又一次救了我自己。
初七,是我的生日,子墨要给我过生日。
初六的晚上,我们偷偷来到一家饰品店。饰品店已经打烊了,屋子里黑乎乎的一片,我们站在橱窗外,挑选我的生日礼物,我指着一根银色的手链,对子墨说,我喜欢这个。
子墨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没有行人,然后,他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砖头,砸碎玻璃,取出我想要的手链,我还没来得急心疼子墨被玻璃划伤的右手,子墨就拉起我的手快速的奔跑起来,背后是一片尖锐的警报声。
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子墨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场景,也是这样被他拉快速的奔跑,当时光重现,我是如此庆幸,那一刻你拉起我的手,让我更早的遇见你,而不是十年后,二十年后。
子墨,我知道我注定会遇到你,但更早的遇到你,会让我的生命更有意义。所以,子墨,谢谢你。
此刻,看着子墨因紧张而面无表情的脸,我多想告诉他,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还有,子墨,你砸橱窗的时候,帅呆了。
第二天,子墨亲手为我戴上了手链,祝我生日快乐,问我还想要什么,我说我想要生日蛋糕,子墨有些为难,我也知道这很困难,可子墨,就让我跟你任性这一天,只是跟你。
子墨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又来到昨天那条街,子墨把我安排在过街天桥上,自己在蛋糕店外蹲守。
没钱买,只能想别的办法。
我在天桥上能很清晰的看到子墨和周围的情况。子墨一直静静地等着,直到一个男人领着他的女儿从蛋糕店走出,手里拎的是一个大蛋糕。
子墨快速靠近男人,从男人手里抢过蛋糕,转身逃开,我一直相信子墨是万能的,可我忘了他只是一个小孩子,一个连保护自己都困难的小孩子。男人穷追不舍,子墨慌不择路,只能跑到了大街中央,瞥到天桥上的我时,还不忘冲我微笑了一下。
我还没来得及回应子墨,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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