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错过-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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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鱼说,对,要就要纯的,像喜妹这样的,我就很喜欢。
我大吃一惊,说,你喜欢喜妹?
金枪鱼说,是的,我就想离开之前追到手,听说她父母都在广州的,正好,喜妹可以到广州找她们。
我说,金枪鱼!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不是说你刚来的那天……的欢迎的聚会上有人踩你的脚吗?
金枪鱼说,是啊,可跟着有什么关系?
我说,苗族女孩都是以踩男方的脚示爱的,人家爱上了,你就应该好好对待人家。
金枪鱼说,是吗?为什么那时你不告诉我?哎,也没关系,那时那么多人,谁还记得是谁踩啊?说不定会是喜妹呢。哈哈哈。
我说,喜妹踩你?这怎么可能呢?(我突然想到,喜妹还没踩过我呢?)
金枪鱼说,有什么不能的?怎么说我也是大学生啊,喜妹读书少,对大学生一定很崇拜,就喜欢上了那也说不定。
我说,就你?是文达也不会是你。
金枪鱼说,你说文达,嗨,他?我问过他了,他确实也有点喜欢喜妹,不过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就不担心了。你知道吗?你别看文达这小子像根木头似的,她的女朋友比你的那位毫不逊色,不过就是那种很骚的那种,我有几次去酒吧都看见她在酒吧里陪酒啊,文达也窝囊,跟他说你女朋友在外边泡仔,但他也不闻不问。那个呆子爱她爱得很深的,所以他说他不会和我争喜妹的,把喜妹让给我了,哈。
我说,你们把喜妹当什么了。但是我觉得这样也好,喜妹不是因为我叫文达四眼跟我闹过情绪么?文达不插脚进来我就没有那么怕喜妹会喜欢上他。我又问,那你跟喜妹说了吗?她有什么反应?
金枪鱼说,还没有呢?
我就松了口气。
金枪鱼说,我就准备动手了,你要帮帮忙啊。
我说,我能帮你什么啊?
从此我就对金枪鱼由没有好感到讨厌,我总是注意他对喜妹的每个眼神每个动作。我就是那时开始用语言刺激金枪鱼的自尊心,对他每一句话都是一棒打沉。跟金枪鱼说这些话是在一次课余的时侯。就是那时开始,我看到金枪鱼老是对喜妹动手动脚的,喜妹递东西给他,他就要趁机模喜妹的手,这使我火冒三丈,我就想去揍一顿他,做罐油浸金枪鱼。金枪鱼没有看到我的怒火,他摸到喜妹的手时总是死皮赖脸地笑。这样的事已经发生好几次了。还要是我在场的,要是我不在,他会怎样?
所以在那天我和可可去融水的时侯,我就很担心喜妹,我不在,金枪鱼它们会不会欺负喜妹,当我看到喜妹目送我们的目光时,我真想回头,不跟可可去融水了,留下来保护喜妹。但我没有,因为可可那时的眼睛也同样那么幽怨。
当金枪鱼说不去的时侯,我眼睛就狠狠地瞪着他。不是我想要他去,我当然不会希望他跟我们去融水,可可也是十分不愿意的。只是我在他眼里看到了狡猾。我已经答应了可可,我非出不可,我只能用眼神来抚慰喜妹。那时我的心还徘徊在喜妹和可可之间游移不定。但是从融水回来后,我把心给了可可。
就在从融水回来的那天晚上,我辗转在木板的凉席上难以入眠。回想白天可可挽着手臂的感觉,还有她突然亲我的一记,心砰砰的跳得厉害,又开心得几次差点笑出声来。我左手抱着右手,想从中找回一点感觉,发现这种愚蠢的方法是不行的。想可可今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想不到回忆还有这么甜美,控制不住嘴角,稍不留神,流口水了。
我以手作枕,翘起二郎腿,拧头看熟睡中的可可。对于可可的睡姿,我已不知道暗自偷看了多少次,每次好像都一样,又好像每次都有新发现。不能看得太久,看得太久的话我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一些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来。看可可,心痒痒了,我把头拧到一边去,用一些不着边际的思想把自己带到远离有非分之想的地方,让身体之外凌驾在夜空。然后进入红红绿绿的梦境,那里同样有非分之想,七情六欲,但它不会使我酿成过错。
可可好像也睡得不好,手脚乱动,嘴角也是在动。那地方总是很诱人,尤其是嘴角微微向上翘的时侯,嘴唇就特别显得丰满欲滴,眼睛要是定格在它们上面,就有一种在沙漠中蔽见一颗鲜红的梅子的感觉,就是要一口叼住那颗红红的梅子。我忍住饥渴,转到一边去梳理梳理欲望。再转回来时,发现可可明亮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我们几乎同时说,你也睡不着啊?然后我们两个都笑了。
可可问,这么晚了你在想什么啊?
我把思绪迅速梳理一遍,说了一句迄今为止对可可说过最亲密的话,我说,我在想你。
可可的眼睛依旧呈亮呈亮的,她一只手去扶着床角。我在等待可可的反应,我没想到这时时间是多么的漫长,心跳像一级方程式赛车的起步,迅速到达一个难以让人承受的速度。我分析着可可的表情将要怎样的态度,女人是一种难以捉摸的动物。我作好对待可可作出的任何表态,都这么久的朋友了。
可可说,真的吗?
我用了三秒钟时间考虑是笑着回答还是面无表情严肃回答。笑着回答,剩下的无论可可会怎样都有回旋的余地。认真严肃的回答则会让可可很感动。我选择了后者,我刚要开口,肺部里突然涌出一团气体,迅速冲破喉咙,吹动着声带,使我发出一连串咳咳咳咳声。很要命,关键时侯咳嗽了,而且咳得很厉害,来自肺部的气体一股接着一股冲破喉咙,喉咙又干又痒,一发不可收拾,越咳越厉害,我坐在凉席上,咳得弯腰了,我双手捂住嘴巴,怕肺都要被我咳出来了,舌头也跟着要咳掉了。可可赶紧下床过来,她拍着我的脊背,应该还说了些什么,但我剧烈的咳嗽使我的听觉都失灵了。
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的眼睛被咳出来的泪水模糊了。可可居然帮我擦去眼角边的泪水。可可说,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咳得这么厉害?
我不说话。可可靠得很近,我都能听到她的呼吸声,缓缓撩人。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却落在我的眼角边上。我决定大胆一次,即使可可现在就要和我割席绝交。我对准可可的嘴唇,把头伸了过去。即使是蜻蜓点水只碰了一碰,但我已经尝到了它的清甜和柔软。可可怔住了,一动不动,眼角亮亮的。我再一次伸头过去,咬住那两片红润的嘴唇。可可没有抗拒,而是保持着刚才不动的姿势。我放开可可的嘴唇,我说,我喜欢你。
我也想过用我爱你,但是我觉得第一次表达用喜欢比较合适,爱用来以后的卿卿我我就很适合。可可还是不说话,眼睛亮亮的,因为她的眼睛过于明亮,像浸泡在明澈的液体当中,让人担心眼里会有泪水流出来。我抱着可可的头,继续吸吻着她两片嘴唇,把舌头伸到可可的嘴里,吸着可可清甜的唾液,与她的舌头纠缠,吸拉着她的嘴唇进入我的口腔,还有她的舌头。我们专心致志地重复着相互吸吻的动作,直到我们无法呼吸才停下来,看着对方,我们都笑了,然后我就把她紧紧抱入怀中。
我说,你刚才睡不着,你是不是也在想我?
可可的下巴在我的肩上动了一下,她“嗯”了一声回答我,说明她刚才确实在也在想我。
我放开可可,对她说,我爱你。就又楼着她的脖子,咬着她的双唇。到不能呼吸时我们才停下来,然后又抱到一块吸吻。有时我会把可可压在席子上,压在她柔若无骨的身体上。可可的手抱着我的背,她闭着眼睛神色陶醉。她的身体在我的身下颤抖,她的身体一动,我下边的某个部位马上反应,迅速充血膨胀。这时我的手就情不自禁地在可可曲线完美的身体上乱摸,当它们试图翻开可可的衣服时,可可说,别,别这样,外公外婆会听到的。她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我就不乱来了,刚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才半个小时就开始实质的索求的确不是很好。我们就接着接吻,直到嘴唇都无比肿胀,才五指交叉抓着对方的手在仅仅一米宽的凉席睡了。
可可终于穿上了喜妹的民族服饰。可可要比喜妹娇小些,穿上喜妹成套的服装显得稍微有些宽松,却也非常好看。因为头饰的遮住了一半的脸,当她们走在一起的时侯还真的分不出谁是谁了。可可乐坏了,走起路来都连蹦带跳的,就是为了使身上的饰物嗏嗏地响。听到美妙的声音发自自己的身上她就开心。
我做的就是为她们拍照,顶着早上已经炙热的阳光。我义不容辞地在一个上午跟她们走遍山寨的每个角落,就是背景。我也很快乐,作为一个男人,能为自己所钟爱的女人做事是理所应当的,天下之事没有比能让所爱的女人开心快乐更重要,更有意义。
可可像刚来的那阵子一样好奇。在山寨这么久居然没有一点是能让她厌倦的,自始自终她都是那么开心可爱。她和喜妹做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不同的背景拍了无数张照片。我们从早上七点钟开始拍,一直到下午三点多,真正的叫疯狂。在河边的洗衣石上,连接两岸的一颗颗石墩上,清澈的河水中,转动的水车旁,阴凉的磨坊里,河边开满野花蝴蝶纷飞的草地,绿油油的菜地;我们还专程回到学校,拍着她们轮流到黑板前做老师的自信,在长长的木桌的认真,在木楼前平地上的活泼,在办公室里的兢兢业业。我们还去了竹林。因为是数码相机,所以就不用心疼胶卷了,她们罢好姿势叫我拍我就拍,她们走路的时侯我也拍,总之我不放过一个细节,就是在拍。
我终于不用启齿让文达给那张喜妹的画像了,因为在相机里已经储存着不知多少张比文达画的那张画好多少倍的照片了,喜妹的,可可的。在相机的屏幕上,有时候我会犯迷糊,因为有时我会被喜妹的表情震撼,喜妹也有如此美丽动人的一刻,我不禁多看几眼。这时候我才想,我喜欢可可了,喜妹怎么办?我不知道喜妹会怎么想,当可可要我抱着让喜妹帮我们照相的时侯。也许她会想这个妹妹还是这么调皮。希望如此。我们都还没有告诉喜妹我们已是恋人了。当我和喜妹合照的时侯,我也犹豫着是否同样抱她。我最终还只是双手各搭着喜妹的柔软的肩,以让她心理平衡。我不担心可可会吃醋,因为我说过我爱她,喜妹是我们的好朋友,她是知道的。尽管我搭着喜妹的时侯心里是想给予慰藉,并多多少少地也带着些歉意和爱意。
可可真的没有计较。我们还是那样开开心心,回来后还是浓情密意地卿卿我我。即使我们时时刻刻都对着对方,但我们还是相互倾诉思念之情,相拥着看着今天每一个精彩的瞬间。
所以我不会觉得闷了。反而变得无比快乐,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就是那么开心。其实我一直都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现在不同的是我们都彼此喜欢。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暖人心窝,让人刻骨铭心。报答可可的爱,我就紧紧抱着她,给她要的安全感,给她我深深的爱,用语言告诉她,用行动来证明。可可说她喜欢我从背后抱着她的感觉,喜欢我轻吻她的脸颊抚弄她的长发。她说这些话时我们就坐在地板的凉席上,我从背后抱着她轻吻她的脸颊抚弄她的长发。她说完还轻轻地唱着“喜欢你背后抱着我的感觉 几许轻柔依恋着醉人的呢喃 喜欢你轻吻脸颊拨弄我的长发 多少骄傲缠绵着幸福的温暖”。可可的声音没有陈明真的暗伤,充斥着重重离别。可可的声音依旧那么清脆,银铃般的。这首歌我听过,叫《变心的翅膀》。我食指放在可可的软软嘴唇上,说,别唱,别唱下去,你不会遇到的,相信我。可可拧头看着我,嗯一声就转身埋头在我的胸前。我不会变心的。因为歌曲剩下的部分写道“谁知你匆匆的微笑 渐渐掩不住一丝为难 谁知你紧紧的拥抱 在也藏不住心中冷淡 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说什么痴情的脚步追不上变心的翅膀 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说什么男人的肩膀靠不住女人的浪漫(男人的时间容不下女人的永远)”
我曾经有个一个女朋友,也不能说是女朋友,因为她还没有承认是我女朋友,我只是把她当作女朋友而已。因为有一段时间她老是来找我。那时我正上夜班,下午五点之前都是我的休息时间。于是我就跟着她到珠海各个公园去玩,照相,走情侣路。在情侣上,我们被一个卖花的女孩缠住,我还买了一支玫瑰话给她。她是我以前工作的一家酒店上边健康中心水吧的服务员。当我第一次看见她的背影时我就想要是能和她交往就好了,就有些喜欢她。没想的时,我转到别的酒店后她居然找上门来了。但是我已不知道还喜不喜欢她。由于她常来找我,同事就以为是我女朋友,我就把她当作女朋友了。
其实我们在一起连手都没有牵过,在一起的时侯我们都没有什么话可说,尴尬的事经常发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半个月,分开的原因是一次我们准备要去逛超市的时侯她突然说她的一个干爹就住在附近,要去看看他,叫我在楼下等她。可是我这一等就是足足三个小时,在等到一个小时的时侯就想走了,我就是想看看自己的耐性,结果我的耐性就是三个小时。但是她在上面做什么?都这么久也不回个电话。我就到附近一家底下书城看书去了。这已经的第N次让我恼火的事了。因为我是上夜班的,是早上五六点钟才开始睡觉的,但是此人多次在七点多八点钟的时候就打电话过来,说能不能陪她去玩。我说可以。半个小时候我出现在她面前的时侯,她说,怎么来这么早啊。还有她说我来到的话叫我不要敲门,因为屋子里还住着其他人,我就在门口打她的电话,可上没人开门,终于开门了,到了外边,她看看手机叫道,呀,我有三十二个未接来电。她的口头禅是,你等我一下,她的一下很有水平,都是用小时计算的。后来就没有再见到此人,一直等到现在我也没有接到一个她的电话。
后来想想,其实和她也没有什么,就是除了陪她去公园走走外,就我陪她去看她的干爹干妈,还有不是这个干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