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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穿越大唐:绝代村姑-第65部分

小说: 穿越大唐:绝代村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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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十万两奖金的银票后,几名士兵护送着他去汇通的钱庄兑现,阿狗依着之前说好的,要把十万两对半分,贾宝玉只拿了二万,剩下的,除了拿出来点打赏护送的士兵,然后再回去请客。

    他一年的工钱是二万两,还不算上什么七七八八的,没过几年,要跟随小姐隐居在世外桃源,人间仙境,银子再多也没有用了。

    两人乐癫癫的回到府上,贾宝玉吩咐家丁出去采购,大摆宴席庆贺,众人这才知道二人合买的足彩中特等大奖了,纷纷聚过来道贺,同时询问选号的秘诀。

    贾宝玉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故作神秘道:“本总管都跟你们说过了,嘿嘿,谁要被小姐踹上一脚,那就有福啰,嘿嘿,阿狗,你跟他们说吧,本总管说的对不对?”

    阿狗搔着头呵呵傻笑道:“是啊,贾总管说的可是真的。”

    他把那天王家父女突然登门拜访的事说了一遍,临了,搔着头呵呵笑道:“小姐踹了俺一脚,然后贾总管说俺能中大奖,咱们就一起合伙买足彩了,呵呵。”

    贾宝玉是成了精的千年老狐狸,他说的话,大伙未必相信,但从素来憨厚的阿狗的嘴巴里说出来,众人深信不疑,一个个羡慕的同时,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想着如何让小姐踹上自已一脚。

    莫府一个家丁中了特等大奖的消息不径而走,而莫绯衣的黄金一脚越传越神,都说她是财神转世,被财神踹上一脚就发大财了。




姻缘签

对于这个夸大了N千倍的神话谣传,莫绯衣又气又好笑又无奈,这种时候,还是沉默为妙。

    危机解决了,五年的赌约,因为二人的合好,也没有了,所有的事都没有了,突然间,莫绯衣感觉无比的悠闲与轻松,这些天来,都是由王筠玉陪着,观赏长安城附近的风景名胜。

    见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王筠玉却一本正经道:“绯衣妹妹,姐姐也在怀疑你是不是财神转世呢?”

    莫绯衣一拍额头,苦笑道:“姐姐,这种空穴来风的事,你也信啊?”

    王筠玉很认真的想了一阵,又掐着手指头数了一下莫绯衣所创造的种种神话,居然很认真的回答,“这个,可难说了。”

    莫绯衣只能再苦笑,要是再让她看到活字印刷术,那极可能把她是财神转世的事给当真了。

    她只能无奈的耸耸肩膀,摊开双手,表示:你要这么认为,那我也没办法了。

    王筠玉咯咯笑道:“妹妹是不是财神转世,还有待验证,不过嘛,妹妹是大唐最有钱的女人,这总是事实吧?”

    莫绯衣笑道:“要这么说的话,那姐姐也不是大唐最有钱的女人么?”

    王筠玉笑了笑,“不说这个了,今天,打算去哪里玩呢?”

    她本来是打理着家中所有的生意,因为危机解决了,王百万心情大好,自已先打理一阵,让她出去散散心,陪陪莫绯衣,也算是为了增进二人的友谊与感情吧。

    莫绯衣想了想,笑道:“去草堂寺吧。”

    二人登车,唐木,还有王家的几个家丁护卫在后边,朝着草堂寺缓缓行去。

    王筠玉靠在车厢的一侧,咯咯笑道:“妹妹是不是想去求姻缘签?”

    莫绯衣想了想,笑道:“也好。”

    她本来就不信这些,求签,只是一时感觉好玩而已,管它是上上签,还是下下签,绝不会当真。

    草堂寺是名寺宝刹,前来烧香拜佛的虔诚香客很多,二人来到寺庙堂前,上了香之后,跪在莆团上求签。

    莫绯衣运气好,求了个上上签,却没有拿给老和尚析解,在手上把玩了几下,把它插回竹筒里。

    王筠玉皱眉问道:“妹妹你这是干嘛?”

    莫绯衣笑道:“姐姐,我可不信这个的,嘻嘻。”

    王筠玉怔了一怔,手中不停的摇动竹筒,一根竹签掉落地上,她捡起一看,俏面微变。




几时完婚

莫绯衣探头瞄了一眼,是个下下签,见王筠玉一副颇为紧张的神情,不禁笑着劝道:“姐姐,这种事情,玩耍是行,可别当真了。”

    王筠玉迟疑道:“可是姐姐可是很诚心的……”

    “切,你不会是想拿根竹签去选相公吧?”莫绯衣一把抢过她手中的竹签,插回竹筒里,指了指自已的心口,“是用这去选的,明白不?”

    见王筠玉仍是一副紧张的神情,她把人拖起,叹道:“姐姐,这种事不能当真的,对了,你与慕公子几时完婚呢?”

    提到慕云枫,王筠玉俏面一红,螓首低垂,羞声道:“且先等他就职赴任再说……”

    科考之后,除了状元郎外,其他考中的员生都得等待上头的审批,当然,如果你有门路,要或在大学那先挂个闲职,领取俸禄,等到哪个地方有空缺了,才能安排。至于那些没门路,就要耐心等了,既便有了安排,那也是偏远小地方的一县之官而已。

    慕云枫科考中了第三,又是世家大族,门路自然有,他已在大学挂了个闲职,领取俸禄,如今正在等着上头的安排。

    他如今也算是朝廷的命官,每天忙着应酬等等,自然没有时间陪着王筠玉了。

    莫绯衣笑嘻嘻道:“我说对吧,天造地设的一对,相亲相爱,自然是白头携老,难不成靠一支竹签去决定自已的命运?”

    俏面满是红晕的王筠玉嘴巴张了张,却一时不知说什么,莫绯衣拉着她的手,笑道:“走啦,咱就当玩玩而已,还是走走看看四周的风景罢。”

    王筠玉转身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唐木,小小声声问道:“嗳,妹妹,那个唐木……”

    唐木虽然是名义上的保镖,但让她感觉,唐木与莫绯衣之间,根本就没有主仆之分,二人的言行举止,隐隐透着那种暧昧的关系,她是聪明人,又岂会看不出来?

    莫绯衣嘻嘻一笑,算是默认了。

    王筠玉一副大惊小怪的神情,打趣道:“哎哟,这位唐公子凭的好福气,竟然能得咱妹子的垂青,姐姐我都有些羡慕了。”

    莫绯衣羞红着脸嗔道:“姐姐……”

    两女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别说一些年青的男香客了,就连在佛殿内敲木鱼念经的年青和尚都偷偷瞟过来。




现在流行苗条

在草堂寺游玩了大半天,脚都走累了,莫绯衣与王筠玉便在附近的集镇找了一家客栈投宿。

    此时,天色尚早,集上行人仍多,赶集的人们仍在卖力的吆喝叫卖,想乘天黑之前,尽量把地里种出来的东东卖光。

    王筠玉让店伙计把饭菜端进房间,两人挨坐在窗门旁用餐,王筠玉还特地要了一小壶水酒。

    莫绯衣不会喝酒,只是陪着她小饮一杯,两人边吃边聊,不时望着大街上过往的路人。

    “哎,碧云姐姐,好些天不见,人怎么瘦成这样?”下边传来女人的说话声。

    莫绯衣探头望去,大街边上,两个年青的少女正在叽叽喳喳的说着话儿。

    其实,那个碧云并不算很瘦,按现代的标准,应该是苗条型的。大唐的审美标准,本来应该是丰满,但弄过了头,变成肥美感了,所有的女人都尽量把自个弄得白白胖胖的。

    碧云笑嘻嘻道:“阿罗妹妹呀,你不知道呀?城里头的那些千金小姐贵妇们,现在一个个都忙着减肥呢。”

    阿罗怔道:“这是为啥?”

    碧云笑道:“那些个男人啊,口味又变了,喜欢象绯衣小姐那样清瘦的身材,嘻嘻。”

    莫绯衣听得不禁张大了嘴巴,王筠玉掩嘴笑道:“妹子呀,你不知道吗?那些个无聊的男人啊,没事总是对我们女人品头论足,那些个登徒子,更是……更是……”

    莫绯衣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天下闻名,又是大唐最有钱的女人,而且传说目前仍独守香闺,惹得那些个单身的公子哥一个个抓狂。

    他们托媒婆上门提亲,都给莫氏以女儿年纪还小为借口宛拒了,公子哥们自然不会死心,每天聚在莫府的大门前转悠,卖弄文采,想引起莫绯衣的注意,却不知莫绯衣不是事忙,就是陪着唐木在花园内享受无声胜有声的温馨,要或化妆溜出城外游玩,对这些事根本不知道。

    有好事者竟然弄了个什么群芳谱,杨贵妃自然排第一,莫绯衣排第二,为了这个第二名之争,那些平时文质彬彬的文人们先是打口水战,争得面红耳赤,脖子粗红,最后演变成拳脚相向。

    这事一时曾经轰动一时,不过群芳谱的第二名,莫绯衣坐定了。

    经过这事这后,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或贵妇,大多开始悄悄的改变自已的饮食,尽量的少吃,尽量的减肥,那保持那个苗条的身姿。




失踪

莫绯衣哑然失笑,没想到自已竟然能够改变一个国家的审美观,成为该国的审美标准,真是有点令人惊讶与荣幸。

    王筠玉笑嘻嘻道:“妹妹呀,你的一举一动,百姓们都关注着呢。”

    莫绯衣不禁苦笑,人怕出名,猪怕壮,所以,与唐木的关系,她直今仍然不敢公开。

    二人边吃边聊,天色渐渐暗下来,淋浴更衣之后,又闲聊了一阵,才双双躺下休息,走了大半天,人确实有些困了,很快的,两人沉沉入睡。

    因为上回的跟踪事件,至今仍未查出到底是谁人跟踪,唐木不敢有半点马虎,他抱着长剑,坐在二女的房门前,一直坐了大半夜。

    此次随行保护的王府保镖有四人,俱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一路上与唐木随行保护小姐,倒也谈得颇来,四人见他如此辛苦,便道:“唐公子,你守了大半夜了,去休息一会吧,咱兄弟四个,两人一组轮值,应该没事的。”

    唐木想了想,点点头,表示同意了,四人的身手都不错,至少,还强过何天雄些许,两人一组守着,应该没事吧?

    他叮嘱了一通,便回到自已的房间,抱着长剑合衣躺下,除了在莫府内,在别的地方休息睡觉,他都是剑不离身,这也是之前养成的习惯了。

    他以前干的是刀口添血的杀手儿活,时刻保持着警惕,既便是睡觉,哪怕再累,都不敢睡得死死的,对他这种人来说也是很正常了。

    两个保镖守在小姐歇息的房门前,二人低声说着话,不时的来回走动一下,以打发无聊。

    值夜,很枯燥无聊,好在他们都习惯了,也知道如何打发时间,二人搬来椅子,坐在房门旁,抽出自已随身携带的武器,用布轻轻擦拭着剑身。

    武人嘛,武器是他们的第二生命,当然很珍爱了,有的武者更是疯狂的痴迷于习武,对于绝世剑之类,剑在人在,剑毁人亡。

    两人擦拭武器,边说着话儿打发时间,其中一个用力抽动鼻子,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在流动。

    另一个同伴似乎也嗅到了这股香味,用力摇了摇有些发沉的脑袋,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张嘴欲呼,却感觉全身酥软无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眼皮沉重得睁不开,身子一歪,靠在椅子上呼呼大睡。

    沉睡中的唐木被恶梦惊醒,呼的从床上坐起,揉了揉眼睛,穿好鞋子,提剑出门。

    他看到靠躺在椅子上呼呼沉睡的两个保镖,面色微变,跟着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香味,面色唰然变白。

    一手捂住口鼻,他抬腿踹门,呯的一声震响,木门轰隆倒塌,他冲进房内,看着凌乱空荡的床上,手足冰寒,头皮阵阵发麻,亡魂皆冒。

    绯衣与筠玉小姐都失踪。




阴沟翻船

房门轰隆倒塌的震响声,早把另外两个保镖惊得从床上蹦起来,提着各自的刀剑冲出来,看到两个晕睡不醒的同伴,也不禁骇得面色惨白无血。

    他们都是王老爷子重金聘请的江湖高手,负责保护王氏一族的高层人物,王三小姐在他们眼皮底下给人绑走了,这脸面丢大了。

    且不说王老爷子如何怪罪了,就算王老爷子不怪罪,他们这些成了精的老江湖也没脸在江湖上混了。

    房中的香气仍浓,两人鼻中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儿,顿觉头一晕,见唐木一手捂着口鼻,也慌忙举手捂住自已的口鼻。

    唐木飞起一脚,把窗门踢烂,双肩一晃,身形倏起,如同一只大鸟飞掠而出,半空中传来衣袂猎猎的飘动声,还有他森冷慑人的话声,“我往东,一个往西,发现情况,啸声为号,一个留下,房内的东西不许乱动!”

    一个保镖奔到窗门前,探头往外看,此时仍是下半夜,外边一片漆黑,哪里看到唐木的身影。

    他咬牙道:“张兄弟,你留下救人,我去追。”

    他说完,纵身扑出窗外,瞬时被黑幕淹没。老张抓起桌上的一壶茶水,倒到仍在晕睡的两个同伴脸上。

    他是老江湖了,只嗅到在空气中流动的淡淡香味,便知是江湖上的下三滥角色所用的迷香。

    一般的江湖人不屑使用这种无耻的东东迷翻人,只有下三滥的角色或采花淫贼才喜欢用,这玩意不是毒,用清水淋到脸上便能解了。

    迷香虽然很普通,但却令人防不胜防,纵是成了精的老江湖,稍稍大意,也要裁跟头,如今,他们这几个成了精的老江湖,不正是阴沟里翻船么?

    两个同伴都醒了,但浑身酸软无力,只能坐着等候恢复,三人面上,俱是恼怒、羞愧、紧张、不安的表情,只希望唐木能够把人平平安安的救回来。

    借着暗淡的月光,唐木身形如飞,在大道上飞掠。

    往南是长安城,往北有一条大河,大半夜的不可能有船家开船摆渡,东与西之间,他只能选择一个方向,凭着本能的直觉,他选择了往东面搜索。

    贼人是用普通的迷香迷翻了两个大意的保镖,再入屋把绯衣与王筠玉弄走,他此刻是心急如焚,鹰目暴现冷厉慑人的杀机。

    迷香这种下三滥的玩意儿,一般的江湖人物不屑使用,只有下三滥的小混混或采花大盗才喜欢使用,万一二女落入采花淫贼手里,那就危险了。

    此时已身处平坦的野外,心急如焚的他纵身跃上一棵大树,借着阴暗的月光举目远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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