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唐:绝代村姑-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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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
莫氏在一边咧着嘴呵呵直笑,“女儿呀,娘等不急要抱孙子了,趁早办了吧,呵呵。”
“由娘亲作主了。”莫绯衣羞答答的回答,如今,万事已了,确实该成家了,有时候,情到浓时,难免有些亲昵的小举动,唐木都有些急了呢。
“好好好,娘这就给你们选好日子去,嘻嘻。”老妈高兴得忘乎所以,急急转头,一头撞上了房柱,痛得直咧嘴,惹得三女俺嘴偷笑不已。
要结婚了,莫绯衣难掩内心的激动与紧张,柳新月与李瑾楠都已经是过来人,笑嘻嘻打趣道:“哎,妹子,你紧张干啥,往后呀,甜蜜蜜着呢。”
莫绯衣大羞,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提笔在纸上画图,柳新月与李瑾楠都好奇的凑过来观看。
莫绯衣画的是现代的睡衣睡裙草图,还有文胸三角裤等,在古代,女性的内衣就是肚兜等东东,可没现代的那种内衣那般的性感撩人,引人遐思。
“噫,这是什么?”睡裙睡袍的样子,柳新月与李瑾楠能够看懂,那种从未见过的款式,令二女俏面飞红,心头呯呯直跳。
她们可以想象得到,如果穿上这种勾人魂魄的睡衣睡裙,相公一定会发狂的,嘻嘻。
至于文胸,两人就看不出来了,只是感觉怪怪的,莫绯衣红着脸,低声解释,惹得二女尖叫不已,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
在人间仙境里,恐怕只有莫绯衣一个女性不会女红了,简简单单的针线活她是会,但那个水平,绝对是倒数第一,所以,这些东东嘛,只有拜托二女帮忙作了。
“什么事这么开心呀?”莫氏去而复返,好奇的看着放在桌上的几张草图。
柳新月凑近她耳旁,低声解释了几句,莫氏哈哈笑道:“好好好,赶明儿我也做几件穿,嘻嘻。”
她面颊满是红晕,想象着自已穿上这些妖娆勾魂的小衣服,陈廉一定呼吸急促,眼睛发红,象个无敌的勇士一般的勇猛,嘻嘻……
借口
本来,莫绯衣想替自已设计西式婚纱,想想还是算了,现代的年青人,结婚时都是婚纱,见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现在是在古代,那就入乡随俗吧,中式的婚礼,不比西式的差,规格更大,更隆重,对莫绯衣来说,更具有新鲜感。
“噫,二位姐姐,怎么啦?”见柳新月与李瑾楠满脸古怪表情的瞪着自已,莫绯衣大感不解。
李瑾楠看了柳新月一眼,手肘轻轻碰了她一下,意思是:柳姐姐,你办事素来沉稳,还是你说罢,由你说,份量嘛,重一些。
柳新月轻咳一声,满脸肃容道:“绯衣妹子,且不说你那些惊世大发明,安史之乱,你未卜先知,知道潼关会失陷,一直不动声色的把人迁往凌城,遣散家丁,妹子早就在未雨绸缪了,姐姐没有说错吧。”
汗,又提这事了……
莫绯衣苦笑,无奈点头承认,以司徒明远与柳新月的精明,岂会看不出来?夫妻俩稍稍合计,自然看得出其中的问题,想蒙混都难。
见她点头承认,李瑾楠眸子一亮,满脸激动表情,嘴巴微张,就要说话。
莫绯衣知道她会说什么话,忙抢着解释道:“绯衣是……是在梦中得到一位白胡子老公公的警示……所以……呃……”
要是老实承认从现代穿越到古代,又恐二女吓坏,把她当鬼就惨啰,至于这个借口嘛,古人素来信鬼神,应该能蒙混过去了。
柳新月与李瑾楠都是半信半疑,不过想想也合理,神仙托梦示警,这种传说多了,想不信都难,而且,绯衣妹子从未骗过人,更没有必要骗她们,看来,这事应该是真的了。
总算蒙混过关,莫绯衣红着脸,心中却多了几分愧疚,欺骗了最好的姐妹,实在有点……
心结开解,柳新月与李瑾楠笑嘻嘻的询问那些睡衣睡裙小衣服要什么颜色的,莫绯衣一口气报了红、黑、白、粉红四种颜色。
“哎哟,绯衣妹子,这四种颜色呀,可勾魂了,男人不疯了才怪。”柳新月一副大惊小怪的表情。
已经是过来人了,而且又当了妈妈,说话自然比少女时期放肆多了,李瑾楠也笑嘻嘻的打趣道:“是哎,这四款颜色可是真的很勾魂,小心唐木把你连人带骨头都吞了,嘻嘻。”
两人都疯了……
莫绯衣窘得掩着耳朵,逃命一般跑出房间。
本书确实还有几万字就完结了;呵呵;感谢大家的大力支持;谢谢。
结婚啰
妖娆勾魂的小衣服很快就在人间仙境里的所有女性当中悄然传开,古代女姓,人人会女红,当然,莫绯衣、王筠玉、李瑾楠则算是当中的另类,不过,李瑾楠嫁为人妇后,也学会了针线活。
看过裁剪缝合好的成品小衣服,女性们一个个脸红心跳,谁都知道,晚上穿上这种妖娆勾魂的小衣服,相公不爱死才怪。
不管是大婶级别的,还是少妇,又或是闺中待嫁的少女,私下里,一个个都在悄悄的扯自已中意的布料,裁剪缝制小衣服,更精心刺绣,绣上各种精美的花纹图案。
在莫绯衣的眼中,这些小衣服因为刺绣上了精美绝伦的花纹图案,已经不是衣服,而是精美的工艺品了,拿到现代的话,绝对价值连城。
好日子敲定下来后,大伙都开始着手布置,到处披红挂彩,把人间仙境装饰得一派喜气洋洋。
得知自已就要当新郎官,唐木乐得除了呵呵傻笑,还是一个劲儿的呵呵直傻笑。
按照习俗,这期间,两人不能再相见,莫绯衣得呆在香闺等候唐木的迎娶。
习俗是这样,不过,莫绯衣是住在宽大的山洞里,唐木则住在通往山洞走廊过道的最里层,一个只须站在洞口边,一个打开窗门,便能眉目传情。
莫绯衣所住的那个大山洞在悬崖绝壁上,通过建筑的层层长廊阶梯便能进到山洞。出于安全上的考虑,何天雄特地把长廊建在几排大屋的中间,自已与唐木住在最后面的两层大屋,任何人要进洞,必须经过他与唐木的房间过道,这也算是安全防范措施之一吧。
大喜之日,大伙儿杀鸡宰羊,大摆宴席,看似铺张浪费,其实,宴席上所摆设的,多是形形色色的水果,鸡鸭等肉类却是不多。
在人间仙境里,虽然经过开垦荒地,圈养家禽,完全做到自给自足,但莫绯衣仍然提倡大家尽可能的节省、保护自然资源,她的号召,得到了大家的热烈响应。
外头在敲锣打鼓,热热闹闹,房内,柳新月与李瑾楠则在替莫绯衣着妆。
“绯衣妹子,伯母给了你什么东西没有?”柳新月突然神秘兮兮的询问,表情有些羞涩。
春宫画
莫绯衣茫然摇头,老妈这些天都乐晕头了,想抱孙子也想疯了,常丢大拉四的。
李瑾楠掩嘴低笑,“伯母好粗心呀……”
柳新月亦是吃吃低笑,自袖中摸出一本小删子,神秘兮兮的递给莫绯衣。
莫绯衣怔道:“这是什么?”
柳新月与李瑾楠的俏面上都流露出暧昧与羞赧的神态,微红不答。
怎么都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莫绯衣好奇的打开小册子,不禁低呼一声,慌不迭的扔到地上。
柳新月送给她的册子,竟然是……是……H图画……
“哎哟,绯衣妹子……”李瑾楠连忙捡起,放回她手里,低声解释。
原来,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大多富家小姐,只是呆在自个的闺阁里,几乎连楼都没下过,婚姻更是父母长辈作主,连自已的相公都是在洞房花烛才第一次见到,性教育方面更不用说了。
出嫁之际,女方的长辈自会悄悄塞给新娘子一册春宫画,新娘子依图所学,服侍自已的相公,这便是古代女性的唯一性教育了,再往后,自然一回生二回熟了。
莫绯衣不禁哭笑不得,且不说学校正常的生理卫生课了,这方面的书籍、音像光碟多的是,当然,这些本来应该了解的生理卫生常识,在古代,却是被卫道人士视为洪水猛兽。
互联网时代,网上冲浪,那是年青人的天下,网络上,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而年青人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瞅上一眼。
莫绯衣也不例外,跟着同寝室的姐妹们偷偷下载了A片观看,理论上,自然也知道了是那么一回事。
在现代,拖拍牵手、拥抱新吻是家常便饭,未婚同居也象喝白开水一般,所以,明白了那一册春宫画的意义,莫绯衣大感好笑,不过两位姐姐的表情都挺认真的,她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
“哎哟,娘忘了给你这个了……”老妈急匆匆进来,掏出一本小册子,不用看都知道是什么。
一对新人拜过堂,送入洞房,再然后嘛,就素洞房花烛了。
夜已深,客人已经全散去,多多与小玉却躲在房里,拼命的竖起耳朵听墙角。
“两个死丫头,害不害燥?”柳新月低声笑骂,一手揪着一人的耳朵,把二女拎出山洞,匆匆回到自已的房间。
许是受了那气氛的感染,她自已也感觉有些心神荡漾,司徒明远刚好把孩子哄睡,她立时投怀送抱,恩爱缠绵。
想念
对于男女主角浪漫温馨的洞房花烛夜,因为严打,所以只能……(以下省略N千字的描写。)
唐肃宗二年(757年正月),安家父子因为一女子反目相残,安庆绪杀死了安禄山,自立为帝,年号载初。
其实,安家父子不和已久,安禄山称帝后,酒色过度,浑身疾病,脾气暴燥,连心腹谋士严庄都被他鞭打,想立小儿子安庆恩为太子。
安庆绪岂会坐以待毙,在严庄谋划下,抢先发动,那个女子,只不过是适逢其中成为导火索而已,就算没有她,安家父子迟早也会闹翻。
史料上没有这个女子的任何记载,也无人知道她的名字,凡见过她容貌的人,无不惊叹美艳绝伦,天下无双。
安禄山死后,唐肃宗急于收复失地,命郭子仪率军直趋京师,军队在谲水西与叛军交战失利,郭子仪在朝堂前请罪。
郭子仪是莫绯衣推荐的,哪怕他兵败得全军覆没,唐肃宗也不会怪罪他,命他继续募兵,重组军队。
叛军势大,已达五十万之众,而官军仅有十五万,唐肃宗想向回纥借兵,突然想起莫绯衣对他说过的话,不禁犹豫起来。
借兵,当然得付出一定的代价,受苦的只会是老百姓。不借,恐又无法平定叛乱,一时间,唐肃宗急得团团乱转,搓着手直叹气,“绯衣啊绯衣,你为什么不肯留下来替朕排忧解难?”
侍候一旁的高力士低声道:“皇上,绯衣小姐不是曾经托人送来一本书么?说不准里边写有破敌良策。”
“哎哟,朕是糊涂了……”唐肃宗一拍额头,立时直奔寝宫,从枕下翻出莫绯衣托人交付给他的书籍,急急翻阅。
看着那绢秀的字迹,唐肃宗一时唏唏不已,眼前又浮现莫绯衣的音容笑貌,不禁感叹万千。
看了第一页的记载,他才明白,莫绯衣的《大唐时报》是因为用活字印刷术,才印刷得这么快。
可以想象,如果活字印刷术公开,会有多大的轰动,这可是造福全天下的大发明,可是,唐肃宗一心只想着如何平息叛乱,又急急翻到下一页。
这一页所记载的是酒精的一些提纯方法与用途,看得唐肃宗点头不已,站在一边观看的高力士不禁叹道:“绯衣小姐,实是我大唐百年难得一见的奇人啊。”
东宫娘娘
关于酒精的用途,莫绯衣写得很细,用的又是言文言,只要识字,必一目了然,不必再费心思去于是解其中的含义。
古代是有止血的意识,却完全没有消毒的意识,人受伤了,随随便便用个东东把血止住就行,有的直接用烂泥糊住伤口,很容易造成伤口感染,引起炎症。
古代的医疗技术非常落后,有时候连个感冒都能够要人命,何况是伤口发炎感染?除非体质很好的人才能撑得住,所以,在战场上,许多士兵不是当场战死,也不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而是伤口护理不当,造成大量的死亡或残废,有时候,甚至可以这么说,受伤就是死亡。
莫绯衣把不仅伤口的消毒护理及一些临时的消毒方法写得非常的详细,更强调了伤口消毒的重要性。
唐肃宗与高力士半信半疑,这得经过实践论证之后,才能确定莫绯衣所写的真不真实?而唐肃宗更在意的是如何平息安禄山与史思明的叛乱。
他继续往下翻阅,当看到“火药”的配制方法与用途时,眼睛一亮,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高力士一直在旁边探头瞄着,看完莫绯衣所写的地雷、手扔葫芦雷等爆炸之后的威力,他也不禁喜道:“恭喜皇上,贺喜皇上,此乃破敌神器也。”
心情大好的唐肃宗哈哈笑道:“嗯,这确实是破敌之神器也,若是平息了叛乱,这头功,当爱妃莫属。”
“爱妃?”高力士一脸的古怪表情,他原先一直服侍唐玄宗,李亨称帝后,唐玄宗就被软禁在蜀中,他也被唐肃宗召来,服侍在身边。
到了唐肃宗的身边,他才知莫绯衣与皇上的关系极好,只不过是兄妹关系,可是,皇上似乎对这位异姓妹妹念念不忘,而且还……
“爱妃”两个字,从皇上的口中说出来,已表明了他的心思,那就是要把这个妹妹娶进宫里,以莫绯衣的聪明才智,绝对如杨贵妃一般集三千宠爱于一身,成为母仪天下的东宫娘娘。
他看得出来,皇上很疼爱莫绯衣,但是,他多少了解莫绯衣的个性,莫绯衣如果进宫,就好比失去自由的金丝雀,必须终日郁郁寡欢,要不然,之前玄宗皇帝想要赐婚,她都断然拒绝了。
这事儿,可不好办呐。
情节上有点卡了;所以写得极吃力;更新也不正常也少了;抱歉。
天工开物
高力士还在迷糊中,唐肃宗已命他在宫中挑选可靠的宦官,由他们按照书中所记载的方法购买或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