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对话-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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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是你们学校的课程表完全更改。我指的是以价值为基础的课程表。你们现在所教的主要以事实资料为基础的课程。
我指的是把你们孩子的注意力集中在对这些核心概念的领会上,把教育的理论结构围绕在这些价值体系上——正如你们现在建立在事实、资料和统计学上。
在你们的银河和宇宙中高度进化的社会里(这我们会在第三部更详细的说明),人生观在孩子很小时就开始教导。你们所谓的“事实”,在他们的社会则甚晚才教,因为他们认为重要性差许多。
在你们的星球上,你们创造的社会是让小约翰还没有离开幼稚园就会阅读,却不懂得怎么样不咬他弟弟。小苏珊则越早会用乘法表、会用测验卡、会死背死记越好,可是却不懂得她的(禁止)没有什么可羞可窘的。
现在,你们的学校之所以存在,主要是为了提供答案。如果主要是要问问题就好得多。诚实是什么意思?负责是什么意思?或“公正”是什么意思?就这个角度来看,二加二等于四是怎么讲?高度进化的社会鼓励孩子们去为他们自己发现答案和创造答案。
可是……可是,那天下会大乱!
跟你们现在不天下大乱的情况相比……
好吧,好吧……它们让我们更天下大乱。
我不是建议你们统统不把你们所学习到的,和所决定的事务与你们的后代在学校分享。相反,学校会把长辈所学习到的、所发现的、所决定的和选择的分给年轻人。学生可以因而观察到这些是如何在运作。然而,在学校,你们把资料当成“那是对的”的东西来给学生,而资料却只能当做资料才对。
往日的资料不应当做现在真理的基础。往日的资料或经验永远只能当做新问题是基础。宝藏永远都应在问题中,而不在答案里。
而问题永远都是一样。对于这往日的资料,你们同意还是不同意?你们怎么想?这永远都是关键问题。这永远都是焦点。你们怎么想?你们怎么想?你们怎么想?
孩子们显然会把父母的价值观带到这个问题上来。父母亲在创造孩子的价值体系时,继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学校的注意力和目的,是从教育的最早期直至毕业,都鼓励后代去寻求他们自己的价值体系,学习如何去远用——是了,甚至去怀疑。因为,不让孩子怀疑父母的价值观的父母,不是爱孩子的父母,而是透过孩子爱自己的父母。
我希望——呃,我多么希望有像你描述的这样的学校!
有几所正在走这个模式。
有吗?
有。读读一个叫做鲁道夫·斯坦纳(Rudolph Steiner)的人所写的东西。研究一下他所推展的华尔道夫学校(The Waldorf School)的教学法。
嗯,当然,我略知道这些学校。这是一所营利的学校吗?
这是一所实验学校。
因为你知道我跟华尔道夫熟悉。你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你生命里的每一件事都协助了你,把你带到此刻。我不是在本书开始之际才跟你说话。我已经跟你说了很多年,透过你所有的相关人、事与经验。
你是说,华尔道夫学校是最好的?
不是。我是说,就以你们身为人类想要走向的地方,就以你们宣称你们想要做的事,就以你们说你们想要成为的人而言,这是一个有效的模式。我说,它是一个例子——我所能举的几个之一,尽管你们星球上和你们的社会中这种例子不多——说明教育如何可以把焦点放在“智慧”上,而非仅是“知识”上。
噢,这是一个我非常推崇的模式。华尔道夫学校和其他学校有许多不同。让我举一个例子。那是一个简单的例子,但很能够说明这个学校的不同。在华尔道夫学校,老师随孩子从一年级教到六年级。这些年,孩子的老师都是同一个,而不是一个一个的换。你能想像师生之间的关系会多么密切吗?你能看出其中的价值吗?
老师就像孩子是自己的一样那么了解他们。孩子你对老师了到达一种爱与信赖的程度,是许多传统学校无法梦想的。孩子在六年以后,老师重又返回一年级,从头带领新的孩子走过六年级的课程。一个献身于华尔道夫学校的老师,一生可能教四五批的孩子。但是对孩子来说,她或他比传统小学的任何教育都更重要。
这种教育模式承认并表明:在这种范型中所分享的人际关系,所分享的爱和密切,要比老师教给孩子的事实资料重要。它像是家庭之外的家庭学校。
不错,那是一个好模式。
还有其他的好模式吗?
有。在你们星球上,你们的教育是有一些进步,但是非常慢。即使在公立学校想要开设目地导向的、技艺发展的课,都会遭到抵制。大家以为它有威协性,或没有功效。他们要求孩子学习事实资料。不过,仍旧有些在上路。然则要做的还很多。
就以你们说身为人类你们所要寻求的而言,这还仅是人类经验中可做彻底检讨的领域之一
不错,我可以想像政治领域也需要做一些改变了。
没错。
译注
①:the three R’s指读、写、算(reading; writing; arithmetic);此是初等教育的基本。
②:原文为walking in dignity;译为“行止尊严”并不很得当,因为太道貌岸然了。也可译为“步态尊严”,但贴切的译法应是:“以尊严的步态、尊严的心走路。”
③:这是引用基督教的思想。
10、目前的政治只是滔天大谎
我一直在等这个。当你说第二部将谈论地球大事时,我还没有想到你会谈论这一些。那么,我们可不可以由我提出一些似乎初级的问题,来开始看看我们人类的政治呢?
没有问题是不值得的。问题就和人一样。
说得好。那么,容我问:以国家自己的既得利益为基础而从事外交,是错的吗?
不是。首先,从我的观点来看,没有什么是“错”的。但我知道你的意思,所以我会以你的意思、以你的用意来说。我用“错”这个字是指,“就是以你们选择要做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而言,那对你们是无用的”。你们是“对”是“错”,我一直是以这样的做含意;也一直是以这个含意,才有所谓对与错。
那么,以这个含意来说,以既得利益为基础来考量外交政策,并不是错的。错的是你们装做并非如此。
当然,大部分国家皆是如此。它们为某些原因来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用的却是一组借口。
为什么?为什么大部分国家这样做呢?
因为政府知道,如果人了解大部分外交政策的真正原因,则人民将不会支持。
各处的政府都是如此。很少有政府不刻意误导人民的。欺骗是政治的一部分,因为,除非政府能让人民相信它的决策是为人民的利益,很少人会选择被这般统治——有些人则选择根本不被统治。
想让人民相信非常不易,因为大部分人民都把政府的愚蠢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政府为了保有人民的忠心,就不得不说谎。你们有格言说:“如果你的谎言够大、够久,就会变成‘真理’。”——你们的政府正是这句话的范本。
掌权的人永远不可让民众知道他们是如何拿到权力的——也永远不可让民众知道,为了继续掌权,他们做了些什么和将要做些什么。
真理“实情”与政治是不能相混的,因为政治是这么一种艺术:为达想要的目的,只说必需说的话,并且只能以恰当的方式说。
并非所有的政治都是坏的,但政治的艺术则是实用的艺术。它非常清楚众人的心理。它明白大部分人是以私利为出发点的。所以,政治乃是掌权的人意图说服你们,他们的私利就是你们的私利的办法。
政府都很懂得私利。这乃是何以政府都很会设计“嘉惠民众”的计划。
最开始,政府的功能非常有限。它们的目的只是在“保存与保护”。后来又有人加上了“供养”。当政府不但是人民的保护者,而且变成了人民的供养者时,政府就开始创造社会,而不仅是保存。
但政府不仅是在做人民所要的事而已吗?政府不仅是在提供机制,让人民在社会的层次上自我供给吗?比如,在美国,我们非常重视人性的尊严、个人的自由、机会的均等和孩童的照顾。我们订下了法律,并要求政府提出计划,供给年长者收入,以便他们在过了赚钱的年龄以后,仍有生活的尊严;保证公平就业,所有的人都有居住房屋的机会——即使那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或那些生活模式我们不同意的人;透过儿童劳动法来保证国内的儿童不致成为国家的奴隶,而凡是有孩子的家庭,都不致过着无基本需求——食、衣、住——的生活。
这些法令很能反映你们的社会。然而,在供给人民所需时,一定要小心,不要剥夺他们最高的尊严:个人能力、创造力与巧慧的展用。因为这些力量的展用,可以让人觉察到他们自己有能力供养自己。这是一个必须达成的巧妙平衡。你们人民似乎只知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你们不是要求政府为人民“做一切”,就是在明天消除政府所有的计划、政策和法令。
没错,可是,一个社会如果只把最好的机会给予那拿“对”了凭证(或没拿“错”的凭证)的人,就有许多人无法供养他们自己。一个国家的房东不肯把房子租给大家庭,公司不肯晋升女性,正义往往只是地位的产品,预防性的医疗照顾只限于有足够收入者,而许多歧视与不平等仍大量存在时,有许多人不能供养他们自己。
那么,政府必须取人的良心而代之?
不是。政府是人民的良心——明白宣示的良心。透过政府,人民寻求、冀望于决心改善社会的弊端。
说得好。不过,我还是要说,你们必须小心,不要闷死在意图保障人民呼吸之权的法律中!
你们不可能为道德立法。你们不可能训令平等。
需要的是集体意识的转移,而非集体良心的加强。
行为(一切法令和一切政策)都必须源出于你们是什么,必须是你们是谁的真实反映。
我们社会的法令真的反映了我们是谁!它们对人人说:“这就是生活在美国的样子!这就是美国人的样子!”
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许如此。但你们的法律往往是那些有权势的人认为你们应当是的宣言,实际你们并不是。
“少数精英”透过法律教诲“无知大众”
正是。
那又有什么“错”?若说最聪明、最优秀的少数愿意审视社会和全球的问题,提供解决办法,这不也是服务众人吗?
要视这些少数人的动机而定。还要看他们的透明度。一般说来,没有任何办法比让“众人”治理自己更有益于众人。
无政府主义。从来就没有用。
如果你们一直由政府告诉你们做什么,你们就永远不能成长,变为伟大。
我要反驳道:政府——我的意思是指我们为了管理我们自己而选择的法律——是一个社会之是否伟大的反映;伟大的社会通过伟大的法律。
少得很。因为在伟大的社会中,必要的法令非常少。
不过,真正没有法律的社会却是原始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中,“强权即真理”。法律是人铲平游戏场的意图,以便保证真正对的事情,不论强者弱者,可得通行。如果没有我们互相同意的行为法规,我们怎么共存?
我不是在建议不要有行为法规和相互的同意。我建议的是,你们的法规和同意应建立在对私利的更高理解和更恢宏的定义上。
大部分法令所说的,实际乃是最有权势的人为他们的既得利益所说的。
让我们只以一个例子来说明。抽菸。
现在,你们的法令说,你们不可以种植和使用某一种叫做大麻的植物,政府告诉你们说,那对你们不好。
然则同一个政府却告诉你们说,种植和使用另一种叫做菸草的植物是对的,而这,却并不是因为它对你们有益(实则政府也说那是有害的),而是由于你们一向这样做。
头一种植物不合法,第二种植物合法,跟健康没有关系。跟经济却有关系。也就是说,跟权势。
因此,你们的法律并非反映你们社会自认为是什么或希望是什么——你们的法律反映的是:权势何在。
不公平。你选的是矛盾很明显的例子。但大部分情况并非如此。
相反。大部分都如此。
那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
法律——也就是限制——尽量少。
第一种植物之所以不合法,表面的理由是为了健康。实情则是,第一种植物并不比香菸和酒更有害于健康,而后面两者却受到法律保障。第一种为什么不被允许?因为如果让它生长,则全世界半数的棉花业者、尼龙和人造丝制造业者、木材业者都会失去生意。
大麻偏偏是你们星球上最有用、最强、最壮、最耐用的材料。你们制造不出比它更好的衣料,更结实的绳材,更容易收成的纸浆材料。你们每年砍几百万棵树做成纸浆,好让你们在报纸上读到全球的森林如何被摧折。大麻却可以供应你们百万份报,而不用砍一棵树。事实上,大麻可以以十分之一的代价取代许许多多的质材。
这才是关键。如果允许种植这种奇妙的植物——顺便说一声,大麻也有特殊的药效——则有些人会丢钱。这乃是在你们国家大麻为什么非法!
那售价不贵、对健康有合理照顾的电动汽车,家用太阳能供热、太阳能供电之所以迟迟不大量生产,也是同样的理由。
多年来,你们早就有资力和科技来生产这些东西。可是为什么你们没有呢?看看如果你们做了,谁会丢钱,你们就会找到答案。
这就是你如此自傲的伟大社会?你们的“伟大社会”必需拖、必需拽、必需踢、必需吼,才会考虑公共福利。每次有人提公共福利,人人就会大叫“共产党”!在你们的社会,设若为众人提供福利,却未有某人获得重大利益,都往往会石沉大海。
不仅你们国家如此,全世界一样。因此,人类所面临的问题是:私利是否可以被最佳的利益——公利——所取代?设若可以,又如何去做?
在美国,你们试图透过法律来提供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