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春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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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身,满脸兴奋地道:“哈哈,我现在觉得浑身是劲,果然不一样了,哈哈,我要报仇了!今晚上回家试试!”
我笑笑,道:“快回家去吧,一试就知道你是多么厉害了!”
他满嘴谢谢,忙兴冲冲的跑出去了。我想,今晚,他的媳妇可有罪受了,也是活该,对这样的荡妇,我一向深恶痛绝。
第二天,李三子早早的就跑了过来,我刚坐完早课,收功调息,小狼去山上抓兔子了,大黄领着五个小羊去后河边喝水,他跑了过来,一来就抓住我的手,摇个不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也挺高兴,倒不是为他高兴,是为自己的实验成功高兴,原来我是这么聪明的人呀,能举一反三,哈哈,我真强!
李三子朴实的大脸上焕发了青春,神采飞扬,竟也有些气魄,他摇着我的手道:“谢谢你,徐叔,我真的好了,哈哈,痛快,痛快,那婆娘今天早上起不了床了,我弄了她整整一夜,天快亮了才完事,徐叔,你可真是神仙呀,我这病看了很多个医生都没什么用,你就这一弄,我竟变得这么厉害了!哈哈,痛快,痛快!”
我笑咪咪的看着他,道:“小事一桩罢了,没什么!你可得悠着点,别太劳累了,我想,你媳妇从今以后一定会对你百依百顺了,你小子以后的日子一定幸福死了!但别忘了我的那两个条件!”
李三子忙不迭的道:“不会忘不会忘,我现在浑身是劲,舒服极了,徐叔,谢谢你了,今晚,一定到我家吃饭,我让我媳妇去镇上赶集,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我答应,至于他为什么叫我叔,那可是农村中很普遍的现象,经常能见到老年人对年轻人叫叔,婶,舅等,这是辈分问题。我妈是李家的嫡系,辈分极大,在村里几乎不用跟别人叫什么,都是别人跟她叫什么姨,姨妈,姨奶奶,奶奶,什么都有,每次过年,到我家里拜年的络绎不绝,很多小伙子都得来磕头,我也在旁欣然接受,美滋滋的。
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么不一样,商店有一个,但几乎没什么东西,买个醋,酱油还行,要买别的东西,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四、七,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三十一,初四、十四等等,就是这样排,这几个日子,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那时的东西很齐全。俗称“集”,去买东西,就叫“赶集”。
我是每个集都要赶的,我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或者是书,或者是别的。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回家去找父母,让人做媒,说不定就能成,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赶集是最大的消遣,很多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只是来看个热闹,我在那里卖菜,当然要交地皮税的,中国的税源远流长,皇粮国税,不交不对,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地皮税也不太贵,两三块钱,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拿着个小本本,开收据的,很威风。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
我人小,却一直独立生活,对生存之道颇精,这也是环境所逼吧,中国有句老话,叫“现官不如现管”,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就有巴结之心,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只有三四人,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除了赶集,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
有一天,我去了所长的家,趁他没在家,送给他老婆一条烟,烟中夹着五百块钱,在这里,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可称得上是巨款了,他们一年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吧,在这里,钱是很实的,一块钱能买几斤鱼,几斤肉,可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后来我认他当干爸,他也对我很照顾,一直没收我的税,再后来,我办工厂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所以说,该花钱的地方就要狠狠的花,绝不能小气。
很多年后,我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富翁时,他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方大员,他们一家跟我住在一块儿,喝酒时,他对我说,他当时被我给震住了。当时做生意的很少,对税务所的重要性都没认识到,根本没收过这么一大笔钱,虽说是少年鲁莽之举,却觉得我眼光独到,有气魄,虽有缺憾,就是手腕不够成熟,但总的来说,是个成大事的人,再加上听说过我的名字,所以开始帮助我。
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是狠下心拿出的那笔钱,毕竟我也不是太富裕,但一直认为对这些当官之人,一定先要付出,而且要舍得下本,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
这条经验一直被我用到如今。
好了,言归正传,我答应了李三子的邀请,把他赶走,把大黄招呼过来,这时是初秋,菜的种类很多,我弄了一筐青椒,一筐西红柿,用绳子窜起来,让大黄驮着,领着小狼,向镇里进发。
这条路我已走了无数遍了,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那次风雪中捡了个老和尚,每次走这条路,就想起他,现在,那个老家伙没死吧?肯定死不了,再活个几十年也没什么问题吧?
但当时为什么那么个半死不活的样子呢,他说是为了考验我,我当时虽是人小,却并不蠢,当然不会相信。
路两边全是槐树,初夏时,跟这里走,槐花的香气缭绕,很不错,这些树有很多年了吧,很高,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将路罩住,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我问她,为什么要种这么多树在路边呢?
她说,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入路两边的田里,不让牲口进田里。那时老爸已经在给厩厩家开汽车了,我就说,这对爸爸不好,如果他的刹车失灵,没有树的话就没什么事,顶多进了田里,将车塞住了,但有了树,那可危险了,准得撞树上。
她听了,脸色变了一下,狠狠的骂我,说我不想好事,净说些不吉利的话。
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老爸哈哈大笑,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那时我就明白,不要跟女人说理,她们全是些不讲理的人。
后来,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砍的,为的是帮老爸一把,万一出事,他就可以跑出路,进田里,但可惜没砍多少,他就用不上了,他死在了那场莫明其妙的地震里。
如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是我砍的那些树,非狠狠的罚我不可。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要将牲口看得紧紧的,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他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些森森然,难到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那个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情给我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干枯的树叶唰唰作响,天地间很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在,今天的路上人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一块绿一块绿的,有些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我们是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低眉顺眼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干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人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都得天不亮爬起来,早早走,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现在,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人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脓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健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所以,一般的,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眩一眩,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体会不出,这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行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叫红与黑,是世界名著,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个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小狼也跟着他,顺路抓抓兔子。
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拔出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知道是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往前走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
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成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没到收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呀。是不是有小偷?
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于书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草,领着小狼走了下去。
小狼走在前头,很快来到了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小狼口中也发出唔唔的低吼。
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
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
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女人。
簌簌声响起,随着玉米秆的晃动,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通红的脸,却更显其动人,个子不高,很纤细,但身材极好,大大的奶子,大大的屁股,尤其是腰很细,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屁股像要跑出来一样,再加上楚楚动人的脸蛋,更让人上火。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强奸玖嬷的小痞子的媳妇。我嘿嘿一笑,想起了那晚上的事,恶向胆边生。
那个小痞子叫魏强,这个媳妇的娘家是春水村邻村朱庄,他们俩就是在集市中相遇,一见钟情,经媒人一搓合,就成了。
婚后,日子过得也不错,魏强不走正道,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所以,他们家很穷,魏强的媳妇漂亮是出名的,很多人在打她的主意,可惜魏强是个狠角色,自从将一个老色鬼打得断了一条腿以后,就没人敢起这个歪心了。因此,他对我很不服气,认为我并不是人们所传的那么厉害,别人不敢惹我,他偏要惹惹看,看我能把他怎么样,这点心态,我怎能不知。
但是,他既然惹上了我,那么我就让他后悔来到了这个世上!他现在恐怕不是个男人了,那么他的媳妇当然我有义务慰问一下了。想到这里,下面又硬了起来。我想起看过的一本黄书,是小日本的写的,讲的是如何驯服一个女子,将她变成自己的性奴,心里一直想有一个那样的女子,没想到天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