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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看张·爱玲画语-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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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这段文字摘自《诗与胡说》一文,写于一九四四年八月,距离她别家去国十年。与前文的论诗评人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却清楚表达了她一贯的想法:舍不得中国,舍不得上海。结果却是不得不离开。

仿佛又回到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克利夫兰总统号上。爱玲对着滔滔白浪,黯然地笑。爱玲再回头,看一眼香港,它毕竟是属于中国,带着母体的芳香。再伸手抚摸一下阳光,它毕竟是中国的太阳,那阳光照在手臂上也有一张小嘴一吮一唆的快感和痛感,那样有人情味。她知道,明天的阳光就是在遥远的太平洋上了。上海那懒洋洋煦团团的午后散阳,再不会静静地照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即使照了,也没有人再拉开窗帘去感受了。

那个遥远的异乡,一个陌生的国度。她为什么会去呢?也许她想在那里寻找在上海失去的梦想。去国总是悲壮的。这是怎样的伤感啊?

《红楼梦》里写宝玉在薄命司里看见《金陵十二钗正册》。看见探春的一页上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探春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宝玉那时总在似懂非懂之间,不能解悟。

若是,他的眼光再长久一点,能看到后来爱玲的样子,他会不会了解其中的深意呢?

别故国,别故土,别故人,从此家国两不全。海天辽阔,却无一处是家,人是苦海孤舟,风中落叶,何依何靠?也许顷刻间就风吹浪打,尸骨不全,何怜何惜?

命运有时候惊人地相似,躲不开,逃不掉,还是纠缠。写着写着,连我亦失落在命运的无常中,黯然神伤。谁逃的开命运的摆布?

喧嚣的纽约,热闹的洛杉矶,无法释怀一个寂寞女人的心。只有上海,一个绝顶繁盛,却又绝顶寂寞的城市才是她真正的家园。爱玲的苍凉不是荒野的苍凉,而是开到荼縻花事了的苍凉。真正的寂寞不是在乡村僻野,而是在喧嚣的市井中。如同寒冷给人温暖一样,喧嚣常常能令人寂寞。

据说,她晚年在美国隐居,邻居都不知道这个瘦瘦的东方老太太是中国一流的作家。真是无可奈何。希望不懂汉语的人懂得爱玲的文字,真是太难了。

爱玲的英文好,从小就好,英文书没有读不懂的。但毕竟中国的文字才能淋漓地展现她作品的精髓。没有了汉语深重厚密,掘而无尽的语境,她的文字就像蝴蝶折翅,美则美矣,灵魂却在一点点地流失殆尽。

在生命深处,看着《对照记》里那些古老的旧照片,爱玲像是欣赏着古老岁月的流逝,感到温柔与惆怅。在温柔与惆怅的回忆里、在异国他乡浅吟低徊着那句“补了又补,连了又连,补丁的云彩的人民”,“我真快乐,我是在中国的太阳底下,……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中国的天空,“暮色渐渐浓了,新月微微的升在天空。”

盛大的帷幕拉开了,却发现一个空落的舞台,没有一个观众。才是真正的寂寞。纽约、台北、香港都没有这样的背景,她的才华和思绪找不到落点。

那个时代过去了,那个地方已经没有了。



执子之手

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三日,爱玲申请到麦克道威尔文艺营写作。与赖雅相遇。此时赖雅六十五岁,爱玲三十六岁。

三月底,俩人互访对方工作室。四月一日,他们并肩坐在大厅中共享复活节正餐。五月初,彼此觉得很投趣。

五月十四日,赖雅告别营地,爱玲向他倾吐了自己的感情。六月三十日,爱玲申请的期限满,搬进了纽约一位营友家。

七月五日,赖雅收到张爱玲的一封信,说她已怀上了他的孩子。赖雅回信向爱玲求婚。

八月十四日,爱玲和赖雅举行了婚礼。开始了一生中的最后一段感情生活。

时间、事件,单调而枯燥。全然没有第一次婚姻那样的浪漫和激情。

以爱玲的清高矜持,如何如此之快堕入情网呢?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

“他是粗线条的人,爱交朋友,不像我,但是我们很接近,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觉得多余。”这是爱玲对赖雅的评价,十分少有。

虽然“懂得”,却难生“慈悲”,言语中多少有些无奈。于是,就有这样的猜度:赖雅是爱玲面临生活窘迫的一次选择。他的关怀和热情感染了爱玲,他的聪明和善良让爱玲心动。

选择胡兰成也许有俗命的意味,赖雅的出现却是如此偶然。此时此刻,她需要一个丈夫,却不是一个中国人。理由或许与她最要好的朋友是炎樱,而不是苏青一样。

这样的选择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如同她的第一婚姻一样,难以评说。

赖雅对爱玲真是好,琐事不用她经心,照顾得周全。他给了她所需要的安全感,是在胡兰成那里失落了的。胡兰成是人世荡子,随风飘荡,自己亦不晓得根在哪里,如何肯给人安全呢?他能给她欢欣喜悦,让她欲仙欲死,就是不能给她“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与第一次曼妙时光,短促亮丽的结合相比,爱玲与赖雅之间,更像是婚姻,平实坚定,一步一步在红尘中捱。她与他之间不能说完全没有感情,只是激情退居次位。毕竟与胡兰成曾经有过的那段鲜艳明亮的青葱岁月已过了十一年,任再好的柳色皓雪,也败成了碧云天黄叶地了。

这样的婚姻,虽然平实,却是沉重的。我第一次看到赖雅留下如此之多的日记,震惊且又感慨。那些记录着他和爱玲生活的细节,至今留存在美国马里兰州图书馆里,数量巨大,如同他们的生活一样凝重。

赖雅是好人,亦算得才子。曾为好莱坞请去过编剧。编剧是舞文弄墨中最痛苦的工作,搜肠刮肚地想故事,格式却单调,永远逃不脱对白场景。天长日久灵感枯竭,才情又为名利所滞,竟是渐渐落于下乘。他能够给予爱玲的安全感总是有限的。

他们结婚前,爱玲已经怀孕。赖雅虽然向她求婚,却又坚持让她打掉孩子。爱玲必定是矛盾痛苦的,但又能如何呢?两个居无定所,收入微薄的人,生了孩子,依靠什么生活呢?不仅对赖雅是个难题,对于初来美国,希望依靠写作重新开始的爱玲,更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我充满了悲哀,想到中国一句俗语:“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哀痛真是直见性命,毫不留情。

以后的生活亦是这样的艰难坎坷。她的书在美国的销路远不如在故国,所以经常折回台湾和香港赚取生活费。她为了写剧本累得眼底出血,这般凄凉的事,爱玲亦做得响当当,因为心无卑贱,自然人无卑贱。

她在年老时,赖雅数次中风,都得爱玲的悉心照料才康复,很难想像这个在上海连自己都不会照顾的女子,是怎样学着慢慢去照顾别人。女子亦是会长成女人的,她当自己是他的妻了。

如果没有爱玲,那个善良热情的老头可能永远无法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偌大一个美国,整个西方世界里,有如此之多热情的老人,却与遥远的东方无关,与中国无涉。他改变了爱玲,影响了中国。他却至死也不知。


红玫瑰与白玫瑰

一日看书,有人将爱玲与胡兰成比做“旧时的才子佳人”。乍看,很有些不破不立的味道。又说这俩人的种种情爱,大抵不过一个是春心萌动的少女,一个是风流成性的情场荡子。相爱,不过是一对自恋的人,“龙华会上巧得见,金风玉露一相逢”的结果。

看下去,心底终是怏怏不乐。觉得这样的评论,比我们这些游走在故纸堆里拨拉垃圾、拾人牙慧的还要无聊。不论写爱玲的人有几许,她的事被说烂了几遭,我想爱玲是能原谅我们的。她本就不是爱计较的女子。我们这些人也可自我原谅,因为从心底或是爱她,或是惜她,或是敬她,或是懂她。至少不会为了表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排遣爱玲。论人,先必意诚,而后才能两两相望,彼此心照。

我想,那人也许不知爱玲是多么情意深重的人。对胡兰成如是,对赖雅更是如是。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在《红玫瑰和白玫瑰》里如是说。后来我却发现,缔造这段名言的主——爱玲亦是这样的姻缘。与振保不同,她一生中的两个男人都是她用自己心血浇灌的,俯仰无愧的壮丽。

清酒一盏,月色昏沉。你我素手纤纤,且把那只红玫瑰来赏。你看他,娇艳欲滴,如花解语。“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这是他的话,一如既往让人惊艳,如他本身艳如红玫瑰,情场上纵横,寂寞得不见对手。

这个人,从相逢的那一刻起,注定成了她心口的朱砂痣。谁叫她恋他儒雅端然,谁叫她恋他博学敏思,谁叫她恋他趣而多闻,恋他“君子如响”。

她爱上他是一种激情的喷发,无可逃避。暗沉晦涩,少女时代的情感累积如洪,他的到来令闸门打开,情感之流一泻千里。

他是上海艳阳,温暖爱玲的心底暗伤,照得她如生如死。她在上海的街道,弄堂里,翩然起舞,变成了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子。真是爱了,无论长久,至少给她带了快乐。爱情的丰盛,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体验,他们只是暮暮地爱,暮暮地凋谢。而她毕竟因他盛放过。

所以爱玲不怨不恨。她知道他是自己独一无二的红玫瑰。

因着《今生今世》的缘故,我对胡兰成的印象要比对赖雅深得多,且不论胡的人品如何,至少他在才情博学上,是与爱玲相当的。对于赖雅,我却知之甚少。想必也有他们的情分。

而现在,我只是在想:赖雅能够懂爱玲么?即使懂,又懂多少?两个人可会在灯下紧挨着,细语喁喁?可会谈“红楼”论“诗经”,可有如同弃了尸身的惊动?可会在一起看印度壁画及日本浮世绘?

这样的娇音谑语,她给了她的红玫瑰,还能再给别人吗?那个人再好,亦只是俗世相携相扶,蹒跚到老,再不能神交意会,照胆照心了。

赖雅更像她的白玫瑰,色彩淡得只能用生命的余光去描摹,不能轻不能重,笔笔是慎重。

红玫瑰的花期已过,就要渐渐接受平淡,接受床前那一抹明月光。十年生死两茫茫。后来胡兰成虽写信去撩她,有重修旧好的心思,爱玲却有季布一诺的果决和伯牙摔琴的洁烈。两个人断无重续前缘的可能另外。

我恍惚听见爱玲说:我的生命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的红玫瑰,一个是我的白玫瑰。这两个人我都不负。“生死契阔,与子成说”,这样苍凉的誓言,壮烈的诗句,我是尽力去完成了——用我的人生。

我相信,她是真的倾尽全力了。



俗世的幸福

亦舒写《胡兰成的下作》一文,看来是动了真气。先是将胡兰成狠狠贬损一番,甚至骂出了“老而不死是为贼,使人欲呕”这样的话来。

然后,又发出这样的感慨:“不管爱玲本人的心思怎样,勿理她是不是当时年少无知,反正如果她选的是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决不会有今天这种事。”又说:“说的真是实话,此刻只觉得爱玲文章写得再好,心地再宽清磊落,她的幸福也决不是中国或全世界女人传统的幸福。”

我一直用一种热烈的情感面对爱玲,爱她的人,爱与她相关的人。这种情感浓烈到不自知程度,也觉得似乎有些不妥,想推翻一些东西,却又不忍心。

沿着亦舒的问题下去,我就在想,爱玲是否真的有过传统的幸福,或者俗世的幸福呢?卑微、麻木、算计、背叛,几乎是俗世的全部主题。爱玲将世界的底牌揭开了,看到底色是荒凉的,甚至没有着上一点光明的色彩。“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世界里。”她对于尘世琐碎津津乐道,用的是冷眼旁光。

如此心境如何能容得下俗世的幸福呢!而真正的幸福也是俗世所不能获得的。真正的幸福,在我看来,应该是海洋般平静而澄明的。

而且,高大而清瘦的爱玲,很难让人将她与柔情蜜意、卿卿我我联系在一起,更难将她与生儿育女联系在一起。

我也曾想,如果不是胡兰成,第一个拥有爱玲的,该是谁呢?一个原子物理学家?我对那个时代以为般配的人梳理了一番,实在想不出来。想来想去,只有他了。

至于赖雅,那个爱玲三十六岁遇到的美国人,一个热情、体弱多病的老人。究竟给爱玲带来了什么样的命运?她如何评价自己这段感情的呢?不得而知。从她一贯的做派来看,也许不是为了钱。她在美国、台湾、香港之间奔波,居然是为了给他治病。这样的事情,她似乎很少深思熟虑,就草率决定了。当一切都已成定局,只能接受了。

她虽然关注种种细节,在她的小说人物中,有许多精明的角色,而自己的生活却难有一次精明的安排,都是草草而成。散漫,缺乏节奏,甚至有些不符合逻辑,难以用一个完整故事情节来描述。这给我清晰的表达增添了许多难度。或者正是这样,人们才有更多的、超出其作品以外的好奇心。

这样俗世姻缘带给她什么呢?如果说是传奇的话,也是因为爱玲的传奇。像她那样的才情,永远是一个传奇,而无论胡兰成,还是赖雅,都无法改变的。再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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