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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鹤短篇小说集-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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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二那年
    大二那年
钱 鹤
大二那年,也就是我和初恋女友分手的那年。她人美丽,在一家医院工作。之所以分手,是因为我们感到每次在一起都会更加孤单。
我们最后以次见面,是在一个公园的樱花丛中。走的时候她流着眼泪对我说:刀,以你的性格,以后的日子春寒还重。我不在的时候,希望你学会无限宽容。我一笑置之。可当她的身影消失在公园的风里时,我哭了。眼泪像飘落的残花,落满一地。
从那以后,我再没为此掉过一滴眼泪。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国土学院的风里。除了偶尔给亲人朋友打个电话,问声安好。对其他的一切都漠不关心。成天纸醉金迷,无所事事。家里人再三叮嘱,才身不由已的去学一些自己并不热爱的东西。为了能从容的安身立命,讲着言不由衷的话语,带着牵强的笑意,在一个格格不入的环境中忧郁伤感,泪流满面。
我不敢为前途着想,因为摆在我面前的迷茫空洞,宛若溅绽在车窗上的泥花,淡开着一种无望的黑。再加上日子的艰难,爱情的迷惘,前途的茫然,精神的颓废,使我习惯于安于现状,而不想迈步前行。
就在这时候,在竣兄的酒会上,我遇到了洁。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孤单的坐在酒桌北边的角落,脸上充满了无限的心碎与悲哀,也许她想用酒精来麻醉那无边的痛苦,所以她一直不停的喝酒。事实上事与愿违,在她那绝望的眼神中,有忧郁正逐渐加深。
我坐到她身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其实,我很想告诉她,我也刚刚失恋,可我并没有太多的痛苦。但我却只字未提,因为我知道,对一个刚失恋的人来说,能够大醉一场,实在是件不错的事。两个失恋的人,两颗破碎的心,碰在同一张酒桌上,又有谁能够了解他们的情怀。酒,也许在他们的生命中,最值得怀恋的就只有酒了。虽然他们知道,大醉醒来之后,会更加迷茫,更加悲哀。可他们还是要醉,因为只有醉的时候 ,他们才能忘记痛苦,忘记悲哀,对于明天会怎样,他们不在乎。
我们醉了,说着掏心掏肺的话。说我们喜欢的人或喜欢我们的人,说我们的爱好或职业。洁说她最喜欢宠物,最大的愿望是开一家宠物店。在所有的宠物中,她最喜欢狗。我告诉她我的性格属猫,所以我讨厌狗。她听后不停的笑,我乱不清她的笑声里究竟隐藏着何种隐喻。但我知道,她和我一样,正在为两个性格完全相左的人,竟然能在同一张酒桌上互诉衷肠而感到造化弄人。
我们一直不停的喝酒,直到吐得满地的污垢。午夜离别的时候,洁在风里对我说:其实她内心深处喜欢不沉迷酒色,有上进心的男人。
从那夜以后,我很少喝酒,不在沉沦。洁,也像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了一样,没能在任何一次宴会上见到她,也没有听到她的一点消息。
许多年过去了,才听说洁去了百北方,在那里养了很多珍奇的猫。而我,这个讨厌狗的人,却养着全市最名贵的狗。
活着
    活着
钱鹤
我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我父亲的朋友腰缠万贯,很多都开奔驰,宝马。后来我才知道,为了让我和母亲也坐上奔驰,宝马,我出生不久,父亲便瞒着我们去运毒。也就是那一年,父亲在云南被捕,判了无期徒刑,家里的财产也被政府查收。从此,家里的生活经常捉襟见肘。母亲终日以泪洗面,造就了我孤独的童年。陪我聊天的只有婆婆,一个双耳失聪的老人。她喜欢在桃花开放的时候,给我讲美丽的故事。六岁的时候,婆婆离开了我,她说她会在云朵之上守护着我,因为她的亡灵安息在那里。
一年后,我母亲也被生活所迫投池而死,死前他常对我讲一个故事:很久以前,蔷薇花败谢的时候,有一只美丽的夜莺伤心得投池而死。她要我不要学那只夜莺,可她自己却没做到,所以我恨我母亲。
成了孤儿的我,为邻家的大爷放牛维持生机。许多年来,伴随我的只有那头黄牛,都少个寒冷的冬夜,我站在繁花的尽头,孤独得要死。
十七岁的时候,听人说南方没有真正的冬天,四季如春,特别是蔷薇花开得很美,令人心碎。我便离开大爷来到南方。
没念过书的我,找不到喜欢的工作,只好到一家发廊做按摩女,那些有钱的大爷们很难伺候,经常对我提出特殊的要求,我每次拒绝都会遭到老板娘的责骂,她说我天生是出卖肉体的命,不要做徒劳的挣扎。我认为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因这,虽说我的收入站不住脚,每日三餐都是面条,吃得想吐,我还是从没低头。
那个时候,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孤单地走到广场上,看着那些血色的花朵,泪流满面。我常想,我那早逝的母亲,在另一个世界里,是不是也有人间的利益纷争,是不是也有阳世的困苦。记得放牛的时候,我喜欢在细雨纷飞的清明时节,给母亲的坟头插上白色的野花。偶尔有蝴蝶飞来,在野花上蹁跹。我就想,就算阴世真的有利益纷争,母亲看到这些白色的花朵,也不会孤单寂寞。事实上,母亲在阳世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她,因为她经常言行相左。而当母亲去了阴世,我便开始怀念她,我想是因为我太孤单寂寞的缘故。
我成天在发郎里,得过且过,对我而言,生活从来没有充满过希望。我记得我的一生,只有在苍翠的山冈山放牛时遇到下太阳雨,天空出现七色的彩虹的时候,才会有片刻的开心。
后来我想通了,就算你流尽世上所有的泪水,你的处境依然不会改变。没有人会喜欢连自己都养不活,一事无成的人。以其用泪水释放痛苦,不如用行动改变现状。
后来这观念给了我活着的勇气。
蔷薇花开得正旺的时候,我离开那家发廊,想回到久违的故乡。世上总有一些事,不那么从容。在我经过一个南方城市的夜里,转乘了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乘客在车上。就在我准备下车的时候,司机说,这么晚了,去我家住一晚在走吧,这年头外面坏人多,出门还是小心点好。我想,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发廊老板。再说人家一个公交司机,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总不会也是坏人,于是跟了去,没想到,午夜,公交司机强奸了我。更令我绝望的是,公交司机是一个艾滋病人。两周后,我去医院检查血清HIV抗体呈现阳性反应。
知道我被艾滋病人强奸传染的事,我以前的朋友都离我而去。没有一个人敢和我联系,碰见我像见到鬼似的。
我没有死,因为我知道,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错位的青春
    错位的青春,注定弹不出和谐的曲子。
时光流逝,匆匆间我已站在黄昏的尽头。有一天我突然回首往事,才发现自己匆匆而逝的青春年华,没跳出一支漂亮的舞蹈。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喜欢自己的人自己又不喜欢。
十八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爱情错位。风、叶子、花和我是同班同学,我们常在一起看春草发芽,夏荷初绽,秋雁飞过长空,冬风吹落残雪。经过了数春的欢歌笑语,我们都很清楚。风爱花,叶子爱风,花爱我,我却爱叶子。我们都深深地知道,只有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才不会孤单寂寞,但却无能为力。为了大家都不孤单,我们四人常常在一起,形影不离。我们也都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有一天我们真的分开了,记不清当时是怎么分开的,只记得四个人聚在一起,喝了很多的酒,流了很多的泪。
许多年后,在一次灯光辉煌的同学聚会上,我们四人又聚到一起,提起旧事时,都表示旧爱依然,尽管各自的生活已大相径庭。
大学的时候,我和云又同时喜欢梅子,经过两年的考验,梅子最终选择了云。
十年后的同学聚会,梅子在风里对我说,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她会选择我,因为只有和我在一起,她才不会寂寞,尽管我始终没有云对她那么好。
在那段青葱的岁月里,我没有再涉足情事。后来找了一桩比较现实的婚姻,过着平淡无波的生活。我深深的知道,虽说我一直在尽力让妻子开心,自己却没真正地快活过。只有在儿子长大成人的那一天,我才开心地笑过一次。
人活在这世上,有些事随着时间可以改变,有些事却一直无能为力。在任性的青春年华,最好尽力找一个能让自己不寂寞的伴侣。找了,就算依然是镜花水月,也不会那么后悔。
成功
    我终于成功了。人生真是奇怪,熬过那么多的困苦,我终于成功了。奇怪的是,我竟然高兴不起来。
小时候的事情我没有太多的记忆,一直在父母的照顾下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的困苦从我毕业的时候开始,大学的日子虽然不那么宽余,但也还能将就着过。时至今日我还清楚的记得,毕业半年的时间,我就换了八份工作,当我第八次被单位炒了的时候,我几乎变得不再相信自己。这一切都是因为那该死的诗,还有背叛了我的身体。我也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诗的,反正我的工作都是因为文字丢的。
那时在矿山上,每天背着沉沉的土壤,爬很高的山,过很多的河。记忆中的汗水从没干过。当然,这和我不争气的身体也多少有些关系。现在想来,其实体质的欠缺并不是主要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没有通过麻将的方式将自己的血汗钱转交给经理。
一次刚从深山里回来,叔打来电话说,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只有自己照顾自己了,要是熬不下去的话,回来找一份喜欢的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就算待遇低些,人不会那么辛苦。那一刻,看着无限美丽的夕阳,我不禁泪流满面。
没想到第二天便被炒了,回来后确实做上了自己喜欢的事,但待遇却低得令人羞于提起。尽管我拼命的节衣缩食,半年下来还是欠债三千。真不知那时是怎么熬过来的,因为我清楚的记得我过了许多借钱无门的日子,因这,朋友们都不敢接我电话,怕我向他们借钱。为了活着,我含泪放弃了自己热爱多年的文字,热心的投入到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中去。
多年以后,人人都对我赞不绝口,说我是不可多见的商业奇才。可我却从来没有真正的开心过,因为我一直没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有看着家人在富贵中欢天喜地的样子,我才会露出一丝微笑。
勇气
    我终于鼓起勇气写下了我的故事。说来惭愧,我都二十出头的人了,还没学会添油加醋,所以就只能平铺直叙了。
我叫张梅,出生在彩云的南方。我十七岁之前的生活平淡无波,除了故乡的老屋里至今还摆着我儿时玩过的童车,还有咿呀学语时用过的小学课本外。我对童年的老屋便没有太多的记忆了。
搬新家八年了,没去过老屋一次。父亲说老屋的旧园里已长满了苍翠的青草。冰雪融化,春暖花开的时候,总会有成群的蝴蝶飞进旧园,在草丛中翩跹,像我小时候在玉兰花下舞蹈的样子,翩若仙灵。
后来的校园生活和大家大同小异。要不是那年高考我将语文的答题卡涂错,也许我现在的生活也和大家一样,在大学里自由快乐地生活,笑若桃花。
我没想到的是,在我还没来得及从高考的失意中解脱出来之时,母亲便逼我去相亲,对方是个四十开外的离婚男人,相貌丑陋,家藏万金。
尽管我讨厌贫穷,可我更害怕这种婚姻。因为我深深地知道,并不般配的婚姻,早晚都是悲剧。
母亲因为逼婚未遂,于是采取自杀的方式,铁下心来出卖她的女儿。
考虑到母亲的安危,我决定离家出走。听人说春城没有真正漫长的冬天,四季如春。在一个朝阳烂漫的早晨,我带上简单的行李,踏上了离家的列车。
在新的环境中虽说寒酸落魄,日子倒也还能凑和着过。听说母亲好了很多,只是那男人还阴魂不散,在春城的大街小巷里找我,并扬言说要我好看。
冬天的时候,哥怕我一个人在外面孤单,于是为我送来了寒衣。走的时候说故园的玉兰花开得很美,要我回去看看。
我总觉得哥的话语中隐含着伤悲。我火速的赶到家里见到了病危的父亲。白色的氧气袋戴在他脸上像素命的幽灵,绝望而痛苦。看到这些,我突然泪流满面。哥说他不希望我难过,所以没告诉我实情,没想到我还是猜到了。
由于我的回来,父亲的病突然奇迹般的好了。
我又回到了春城,因为那里隐藏着我的希望和梦想,我想我一定会有足够的勇气找到它。因为我是个有勇气的人。
夏雨落花
    大一那年愚人节,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仙儿。没有人能形容仙儿的美丽,如同没有人能形容第一阵春风吹醒大地,那种令人舒畅的春暖花开。不知怎的,那时,我突然想起了席慕蓉的《一棵开花的树》的开头部分: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说来也巧,也就是那一天夜里,朋友请他女朋友的舍友们吃饭,仙儿也在,而且坐在我的对面,那一刻,自认文采还站得住脚的我突然显得词不达意,像孩子般的慌乱。回到宿舍,朋友说仙儿刚刚失恋。于是我开心地拿起电话,拨打了仙儿的号码。
当电话那头传来仙儿愉快的笑声时,我知道,仙儿对于失恋,没有太多的忧伤。这是否是件好事,我没仔细想过。因为我想仙儿为何失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仙儿已是单身。换句话说,我有了很好的机会。出呼预料的是,仙儿说第二天晚上请我们喝酒。事实上,对于酒吧,我是不喜欢的,但仙儿请的客就另当别论了。仙儿那顿酒,成了我一天中仰或一生中最丰盛的晚宴。
世上总有一些事,不怎么从容。也许是“佛门广大,难度无缘之人”;还是我平常放荡不羁的性格给人一种不良的印象。仙儿对我丝毫没有感觉。她要我别做白日梦了,不会有机会的。我没有因她的话沉沦,也没有再做徒劳的强求。因为我在我看来,“守珠待兔”固不可取,“画蛇添足”却更加无趣。但这,并没使我对仙儿的爱有所退减。相反的,仙儿因此成了我须臾难忘的人。
为此,我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很想给你打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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