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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海之皇-第113部分

小说: 海之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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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坎坷、小不如意,也总有爸爸妈妈帮我打点、扶持我度过。可以说,我这半辈子将近三十年的人生,根本就没什么不如意,当然也没什么大起伏。哼呵呵,人是都是有惰性的,长久的平静和安宁相信是每一个人、至少是大多数人所向往的,可是太平稳、太安宁、太顺利了,人的惰性就会被助长,就会懒,就会得过且过,就会缺少漏*点,就会万事不在乎。呵,现在想想,当初我的女朋友说我没有上进心其实也是事实,说实在的,我不怨她。”自失地笑了笑,甩甩头上的乱发,深吸了口气,声音提得高了一点,“嘿,说起来,或者这也是我在帅征……咳,在你们面前总是有那么点儿不自信的原因吧?自己的毛病自己知道,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果然是至理名言啊,有道是环境造就性格,现在回头看看,可不正是这二十多年的安乐,爹妈这二十多年的呵护才造就了我现在这懒惰、散漫、随遇而安、怕苦怕累、遇难而退、甚至懦弱的性子。嘿!结果……”顿了顿,徐起凤终于叹了口气,道:“唉,结果到现在我始终是一事无成。我啊,呵呵,其实也挺可怜的是吧?嗯,也真他妈没用,真他妈窝囊。连考大学的毅力都没有,更别说闯出什么事业了,落得现在,在这个地方一个人得过且过,还得靠着你、靠着你们这帮朋友才能混个肚儿圆。嘿,其实我真的很羡慕你,也很佩服你啊。你喜欢小韩,你就敢去表现,你就敢围着她转,可我……呵呵,我连跟人家光明正大地接近、直截了当地表达一下都不敢。可不是吗?就连朝夕相处了六年的女朋友都厌烦我、嫌弃我,像丢一块破抹布一样随手就把我扔了,而且还顺便踩上几脚……”“咝——唉!”徐起凤迎着海风,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轻叹一声续道:“军儿,我累了,这样的生活,这样平静、平凡、平淡、平和的顺利生活,我真的累了,也烦了,更加麻木了。我想换个活法儿,我想试试看我还能不能有别的路子好走,我想过过不一样的日子,体验一些有起有伏的新鲜感受。这次,无论怎么说都算是一个机会,一个让我可以有选择改变的契机。我也明白,我的选择可能让我万劫不复,可能让关心我的人们伤心,可是……可是我还是想努力去试试。我被动了半辈子了,虽然这次依然也是事情逼到了头上,被动的厉害,可我现在却也想尝试主动地去面对、去挑战些东西!”炎炎烈日下,这个城市几乎从不停息轻扬舞动的海风也失去了一贯的活力,没精打采有气无力地撩拨着屋顶边上那个有些臃肿身影头上的一头乱发,那鸡窝般的脑袋被揉搓得更加凌乱了,那七长八短的乱草头发和宽大得像连缀在一起的两片麻袋片似的背心随着飘忽的轻风轻扬飞舞。高进军定定地看着这个相处了半年多的朋友,这个一起摸爬滚打了近两百天的损友,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胖子,在这一刻,却让他忽然生出一股莫名的陌生感来。那熟悉到了极点的、平常总被自己冠以“龌龊”、“萎琐”这类字眼的形象,确实过分夸张了点儿,但是这胖子也确实是平庸到了一塌胡涂、邋遢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可这时候再看,那乱七八糟的臃肿身影居然似乎就隐隐生出了几分超然出尘的味道。似乎那明显有点肥胖的身材也不再显得累赘、那不知所谓的乱发和平凡到几乎算得上丑陋的面孔也不再那么扎眼了。呼地轻风一紧,一缕疾风掠过了徐起凤的乱发、张起了他那袍子般的大背心,猎猎作响声中,高进军仿佛觉得眼前这胖子好像就要乘风而去了。徐起凤忽地咧嘴一笑,那笑容似乎直比这盛夏午后的烈日还要灿烂:“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路要走,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封闭的世界里。偶尔两个世界相遇、交汇了,就会有摩擦,摩擦就会相互影响到两个人各自的世界。当这两个世界擦肩而过,摩擦的作用消失了,各自的世界依然如故,除了一些回忆,不会留下更多的痕迹。不管曾经经历了什么,日子总是还要继续下去的。认识你们这些朋友兄弟,也算我没白来这个城市。说到底,我始终也不过是一个过客,不图留下什么,也没打算留下什么,能留下一些记忆我也心满意足了。”说着转身回来,伸手拍拍高进军瘦削的肩膀,“呵呵,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好好替自己打算吧。小韩是个好姑娘,不过,嘿嘿你小子有的消受了哈哈。努力工作、努力攒钱吧。也许……嗯,也许我还能喝上你那杯酒,嗯,一定能的。抓住机会哦,嗯嗯,等我回来的时候,说不准你们就不是俩了吧,多个一个半个小的儿也未可知吧?啊?哈哈……”“去你的……”听到徐起凤终于又再调侃起了自己,高进军终于开口打断了他的话头:“是又怎样?眼红吧你就!小帅……咳,算了,不跟你扯了,我得走了,今天下午那个可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最大的客户了,实力雄厚啊,如果我抓得到他,嘿嘿,那以后可就吃香的喝辣的,广屋华厦香车美女什么都不用愁了!没功夫跟你这没前途的家伙在这儿闲嘚瑟了,正像你说的,我呀,得赶紧为我的海萍努力去了。”他觉得堵得慌,徐起凤趁着凉风大发感慨,说着交代后事的话儿,一副超然物外超脱生死超凡出尘直面生死的模样,展现出自打认识以来从所未有的洒脱,从所未有的潇洒。当真是天高云淡、心无挂碍的格局了,可是他越是这么洒脱、越是这么超然,高进军就越是觉得沉重、越是觉得翳闷。那种眼睁睁看着朋友兄弟步入死地自己却无能为力的无力感压得他几乎就要喘不上气来,他觉得自己快要受不了了。一边说着,转回身去,逃命似的快步钻进了矮小的楼梯间,噔噔噔向楼下奔去了。风舞云动,那几块乱糟糟的云块不停地变换着各种各样的形状,时不时地分分合合,倒像是在演绎着这人世间的种种悲欢离合。轻风中,烈日下,小楼空阔的屋顶上,只剩下了一个有些臃肿的身影孤零零地眺望着远处广袤无垠的碧海蓝天……
第十二章 梦何堪(下)
该来的,谁也挡不了,该去的,也没人能拦得住。命运,从来都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这么说也许很有宿命论的消极,可事实不正是如此吗?所谓各种理论,所谓意识形态,并不一定能够涵盖所有的事实。站在屋顶边上默默地看着高进军瘦弱的背影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远远地消失在小院门前的小街上,徐起凤轻轻摇了摇头,嘴角上挂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脸上从容平淡的神情中透出了一丝落寞。刚刚那一通话大约也算得上是告别了吧,回首自己的人生,确实,基本上没什么能让自己自豪的,遗憾太多了,牵挂也太多了。尤其是家里的父母,他们将近三十年来,他们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可是现在……这一去后,爹妈会怎么样呢?唉,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膝前进孝,实在不该跟他们使那么多小性子啊。自己这么一走,能回得来还好,万一回不来,可就只剩下他们二老孤孤单单,唉,怎么就没早点儿结婚,起码也给渐渐老去的爸妈留下个儿孙做伴啊。可是……可是跟谁结婚呢?谁会愿意嫁给自己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人呢?相处六年的对象女朋友踹自己的时候连眼睛都不多眨一下,又有哪个好女孩儿能看得上自己?帅征……唉……帅征……轻轻叹了口气,徐起凤自失地笑着甩了甩头,似乎想将脑袋里那些纷至沓来的纷乱思绪甩个干净。嘿,这个时候怎么就想起娶媳妇儿来了呢?自己也说不出的一阵好笑,但是心底的那份怅然却又如何掩盖得住呢。虽然心底里明白那个英武不让须眉,却又散发着灿烂的阳光四射般的魅力的漂亮女警察只怕对自己多半也不是就全无好感,可是……唉,罢了罢了,或许有些时候这种埋在心底的朦胧记忆远要比那种直白明了的交往来得更加持久、更加有生命力、更加回味无穷吧?就让这一份朦胧美好的记忆永远深留在心底至深处吧。两个人客观条件的差距和观念、习惯的不同是看得见的,这样若即若离之间两个人心里固然还能保持这样一种心照不宣、模糊晦涩的好感,可是如果真要顺着高韩俩人的怂恿挑明了揭破了,说不定反而倒会打破这样一种微妙的状态,两个反差如此巨大的男女之间只怕多半就可能只剩下格格不入的摩擦和尴尬了。忽然徐起凤又暗自庆幸起自己没有真正跟帅征表白什么来了,虽然如此一来难免留下一些遗憾,但是世上又哪里有那么多完美圆满的事情呢?更何况自己前途未卜,又何必无端端给自己喜欢的人增添烦恼呢?舒展了一下自己的肢体,抬起头来望向当空的烈日,只见焰光四射的一团白炽的光团周遭圈着一个彩虹般的七彩光晕,不同于彩虹的拱桥模样,而是上下左右围着太阳形成一个完美的浑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条光带之间既熔融自然,又泾渭分明,绚丽的彩晕拱衬着白炽的光团,散发着迷离绚烂梦幻般的气息。徐起凤心里一阵触动,过往这二十多年的生命中在他的记忆中留下了烙印的片段纷纷涌涌刹那间流过眼前,钱塘江口潮水倒灌般将他静如秋月的心湖搅成了一潭泥塘。失神之下一阵眩晕,立在屋顶边的身子一晃,差点儿一头栽到这三层小楼下面的院子里去。徐起凤“唰”地一下惊出了一身冷汗,噔噔噔接连后退了七八步,远远离开屋檐,双腿一软“扑通”一声坐倒在地,心有余悸地喘着粗气,这个时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是有恐高症的呀。忽然间,徐起凤忍不住自己哈哈笑了起来,这可不是自己吓唬自己么?看起来啊,不管你下定了什么决心,不管你有什么样的准备,那种与生俱来源自生命本源的恐惧都是无法回避的。就算你有了必死的觉悟,可是哪怕当你面对一只从小就害怕厌恶的小虫子的时候,依然会心惊肉跳,何况徐起凤这样骨灰级的恐高症高人啊。这一惊一吓却也让徐起凤从纷繁杂乱的回忆中回醒过来,他也不起身,顺势像一滩烂泥似的躺倒在屋顶上,四仰八叉地伸直了四肢,舒舒服服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伸展的动作导致了全身肌肉的紧张,然后紧张的肌肉从他的嗓子里挤压出了一串变了调门儿的“呻吟”:“啊……浮生若梦,浮生若梦啊!这词儿还真他妈的有道理!老子这‘我的前半生’可不就是一个大梦么?梦啊梦,唉,眼瞅着这可就做不下去了。”懒腰伸完,变调的嘶吼低了下来,变成了喃喃自语,“嗯,这个梦嘛,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虽然单调了点儿,虽然平淡了点儿,虽然枯燥了点儿,但是总算还是很温馨、很温暖、很温和的嘛。嗯,嗯,美中不足,美中不足啊,这大梦里怎么偏偏就却了那么一份粉红色呢?可怜,太可怜了,嗯,也不是没有,但是……但是那被人踹的滋味儿太悲惨了,还不如没有呢。唉……”忽然间又拔高了声音嚎叫起来:“他妈的,不堪回首,不堪回首啊!靠,太悲惨了,我这人生的梦太悲惨了!庄子梦里可以变蝴蝶,怎么我始终都只能是屎壳郎呢?老子不想再这样下去了,老子不想再当屎壳郎了,老子也想变蝴蝶呀~~!!”发泄了一通,徐起凤的情绪终于渐渐平静了下来,曲起手臂枕在脑袋下面,极目苍穹,那清亮清亮的碧蓝几乎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丝丝缕缕的云朵洁白得就像新疆的田地里刚刚成熟绽放的棉花。碧蓝的底子上飘舞着飞絮般的云朵,映衬着白炽的烈日和她周遭的七彩光晕,那么地鲜明,那么地鲜亮,那么地鲜艳,那种视觉的冲击是足以让人身心俱醉的愉悦。徐起凤由衷地赞叹着吹了声口哨,自语道:“漂亮啊,嘿,从来没这么静下心来好好看看蓝天碧海、绿树红花这些司空见惯的自然景致,这些承载阐释了无数自然至理的美景呢?嘿,错过了,错过了!如此美景谁可知道这二十多年到底错过了多少呢?可是这万丈红尘里打滚讨生活的人,谁又愿意多看这些一眼、谁又有那功夫多留意这些一下呢?呵呵,嗯,恐怕越是成功的人,越是注意不到这些吧?得失之间也难说得很啊。唔,这个绕着太阳彩虹一样的圈子,大概就是‘日晕’吧?原来就是这个样子吗?嘿,只说是传说中的景象,没想到我还真能这么仔细地看得到。呵,也许这个东西也不见得就这么希罕?平时也老有只不过是因为不注意所以没看到么?呵呵管它呢,赏心悦目就好,赏心悦目就好啊。对了,听谁说过这么一句老话来着?什么‘日晕三更雨,月晕午时风’,嗯,现在这大晌午的出‘日晕’,是不是今天半夜就一定下雨啊?咦……”徐起凤忽地翻身坐起,瞪大了两只不怎么宽敞的近视眼直勾勾地盯着日晕中燃烧着的那个炽热的光团,一眨都不眨。他忽然发现,自己的眼睛毫无遮拦地盯着看了太阳这么长时间了,如此炽烈的阳光直接照射着自己的眼睛,自己居然没有任何的不适!要知道,眼睛是人体上最最娇嫩的器官,用来感受各种光线色彩,最是精密细微,也最是脆弱娇贵。‘保护视力、不能直视阳光、防止紫外线直接侵害’,这些都是连三岁小孩儿都耳熟能详的常识,而且以前也有过经验教训,就连偶尔看一眼特别强烈的白炽灯或者电焊的电火花都会造成眼前漆黑、金星乱冒,就更别说直视阳光了,而且还是这盛夏午后最强烈的烈日!这……这是怎么回事?真的,真的没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啊!不但不觉得刺目难受,而且还可以非常清晰仔细地把那颗掩藏在亿万道光芒之后的火球看个清清楚楚,平日里那火热赤红、炽烈至白色的烈日,这时在徐起凤的眼睛里,就是一张散发着淡淡毫光的青白色的盘子,倒像是往日那刺目欲盲的日光被一副黑灰或者是墨绿色的太阳镜全然过滤了、隔离了!可是环顾身周,风轻云淡、树绿花红,所有的色彩完全没有那种戴墨镜后看出来的失真,环境光也没有丝毫的减弱影响。那种感觉,当真是古怪之极。徐起凤怀疑是不是自己这么盯着强光看弄得眼花了,已经对眼睛造成了伤害,摘下眼镜,使劲儿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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