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清朝的人们-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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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间编修的《嘉应州志》写道:“……今日则谋生愈艰,所幸海禁已开,倚南洋为外府。”倚南洋为外府不是嘉应一地的事,所有的侨乡皆是如此,它反映了南洋华侨对中国经济的巨大意义:弥补入超,平衡国际收支,赡养侨眷,减少中国的人口压力。南洋华侨出去时大多为“猪仔”,等于是国家的弃民,但他们功在祖国,千古不会磨灭。
复次,开办新式工商业的作用。前述继昌隆机器缫丝厂创设后,获利丰厚,反响应时而生,三四年内在南海、顺德两县出现百家丝厂,其中有机器缫丝厂三四家。机器缫丝厂规模较大,雇佣工人多达八九百人,生产提高,使丝的出口增加,在国际市场与日本丝抗衡。但是这种企业太少,影响微弱。当时少数人有办实业的愿望,广东阳山县人朱学发,在光绪间深感国势衰弱,认为开矿可以救国,打算到南洋矿场当工人,学习经验后回国开办矿业,然因已经五十多岁,不能成行,派儿子朱海均前往,海均出洋致富,却没有回国开矿。当时中国的国情还不允许华侨大规模回国兴办新式工商业。
南洋华侨的中华生活方式
晚清南洋华侨的日常生活、社交、风俗习惯,都同中华文明密切联系在一起。
穿着、饮食、居住方面。19世纪80年代,新加坡的华人“衣冠语言礼仪风俗,尚守华制”,西贡华侨“衣冠风俗皆守旧”(邹代钧《西征纪程》),直到1920年,印尼网甲华人的“衫裤式样,俱属华装”,都是用中国产的蓝黄绺条布制作的。前此更应是这种情形了。华侨的中国式着装,影响着所在地的居民,在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的时代,黄色服装供贵族专用,蓝色服装为平民所用,“这个风俗习惯起源于中国”(欧·马·阿利普《华人与马尼剌》),因为中国历来以服装的颜色、质地式样区分人的贱,华侨把这种衣装习惯带到了菲律宾,可见华侨自身采用中华装束的牢固性。华侨的饮食保持在国内的习惯,1866年西贡醉乡楼饭庄“所有菜蔬肉食果面皆中华味”(张德彝《航海述奇》),菲律宾的华人,吃食中国饭菜、馄饨、杂碎、烧包、米线、烤乳猪、春饼、白菜、粉条、芹菜、豆豉以及荔枝、蜜饯,所用的炊具也是华式的锅、平锅、钳锅。华侨或者把中国
式的建筑移植到南洋,或者使自己的居处具有一定的中国建筑风格。在19世纪末的菲律宾,华侨“屋宇皆华式,店肆皆华款”(崔国因《出使美日秘日记》),华人住宅和在国内一样,雕刻飞龙、彩云、悬挂匾联,穷人家门口也贴对联,富人家花园,多有中国江南园林的假山、水池。新加坡槟榔屿华人的花园已多是西式的了,但“楹联匾额所在皆有”(蔡钧《出洋琐记》),保持一定的华风。发型与服饰联为一体,男性华侨在南洋和国内一样梳辫子,三宝垄华人20世纪初才有人剪掉辫子,辛亥革命后与国内同时出现剪辫子运动(林天知《三宝垄历史》,李学民等译)。拥有清朝职衔的人,在一定场合,还穿起官服,1866年出访西欧的官员斌椿路过新加坡,侨商陈鸿勋因有都司虚衔,“顶帽补服”地去拜会他(斌椿《乘槎笔记》)。
家庭、家族、祭祖。华侨有大家庭观念,凡成家立业者,多组成直系家庭,以代数多为荣。家庭内讲究夫唱妻随,父慈子孝。华侨出洋,往往是同宗族的人互相招来,团聚在一起。虽是这样,宗亲毕竟还是稀少,于是认同宗,凡是同姓,就以为是亲骨肉,互相帮助。同宗族的人建立家庙,槟榔屿的林、杨、邱、李、谢、黄、王、胡、梁、陈等族都有宗祠。印尼有汾阳世家、高阳公祠、杨氏联谊会。各个家庭、宗族极其重视祭祖,逢年过节必祭,清明扫墓,娶亲拜家庙。
世态剪影(四)第24节 晚清的南洋华侨(4)
婚丧。婚姻由父母做主,一部分在国内结婚。侨乡有所谓“填房婚”,即男子在外经商或出洋,一时难以回家,就由家人代为迎娶,或者让姊妹拜堂。有的侨居地华人间联姻的,还有娶土著妇女的。华人间通婚,采用“六礼”的方法,其实在国内亲迎之礼许多地方都不实行,而槟榔屿的华人却信守不变。华人把中国丧葬方式带到侨居地,守丧时孝子按照古训睡在地上,枕土块。请和尚做功德,烧纸钱,孝子百日以内不得理发、剃胡须。送葬时亲属穿孝服,用锣鼓喇叭吹打,讲究典礼隆重,送葬的人愈多愈好。相信阴阳风水之说,葬期要选定吉日,葬地要风水好的,因为选吉地需要时间,而印尼荷兰殖民当局不许停尸超过一天,华人为时间宽裕,经过强烈要求,获得延期出殡的允准。重视夫妻合葬。墓地立碑,刻字如同国内,“某处诰封某某之墓”(《航海述奇》)。
会馆。前述宗祠是小的社会群体,会馆,依华侨的原籍建设起来,或为一省,或为一府,或为一县,或为所有华侨的组织,是规模较大的群体。它有不同的名称,在会馆之外,或称作公司、公所、公会、同方会。这种组织很普遍,所谓“南洋随地皆有会馆”(《槟榔屿志略》)。西贡有福建会馆、广(州)肇(庆)会馆,堤岸有潮州、嘉应、琼州三会馆,河内有福建会馆,海防有华商会馆,槟榔屿有平章会馆,新加坡有福建会馆,吉隆坡有闽人会馆,仰光有宁阳会馆,巴达维亚有中华会馆、华侨公会、广肇会馆,棉兰有福建公所,三宝垄有洪义顺会馆,印尼还有嘉应州、潮州、惠州、琼州、永春、福州、焦岑、大埔、石扇、中山、漳州、玉融(福清)、晋江、安溪、金庆、同安各地会馆,江浙公馆,梅县同乡会,永定公会,山东公会,等等。华侨设立会馆,是用群体的力量谋求商业发展;保护自己利益,如由会馆聘请状师(律师),代打官司;进行慈善事业,如设立义冢,办义学,赈济贫病同乡。
教育。华侨在南洋办学,于19、20世纪之交,经过两个阶段的变化,在前期实行私塾教育,完全模仿国内的办法。新加坡有萃英书院,槟榔屿有槟城义学、闽义学、粤义学。义学规定:学生先读《孝经》,次读“四书”,塾师先以“礼仪进退应对”教育学生,每逢朔望,要把圣谕和孝悌忠信的故事讲给学生听,令他们“心体力行”(《槟榔屿志略》)。这种学习四书五经,采用背诵的方法,灌输孔孟之道,与国内没有两样。戊戌变法之后,国内情况有所变化,学堂出现,南洋华侨跟着兴办学堂,取代私塾。这些学校请清朝留学生做教员,采用日本小学教育制度,使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式教科书,改变了专习儒学的教育状况。
宗教信仰。中国沿海居民多崇信天妃(天后、妈祖),建造祠宇拜祀,南洋华侨也是这样,到处建立天后宫,1889年三宝垄华人开始建立妈祖庙,新加坡的福建会馆设立在天后宫内,西贡穗城会馆后殿供奉天妃娘娘,这就是说会馆所祭祀的神灵就是天妃。明清时期中国人特别崇信关羽,所在皆有关帝庙,如华侨在西贡、海防设立了关帝庙。土地祠遍及中华各个村庄,印尼的华侨也敬奉土地神,称它为大伯公庙,祈求它的保佑。光绪间,巴厘岛附近的华人村有祠宇,春秋报赛,在国内春祈秋赛所敬的就是土地神,这里也不例外。中国人相信各种神灵,传说有保生大帝,能给人治病,印尼华侨从国内做保生大帝塑像运去供奉,直到19世纪末人们有病还去求它。南洋华侨信佛的甚多,建设寺庙,不断重修,往往从国内运去菩萨塑像。
世态剪影(四)第24节 晚清的南洋华侨(5)
文娱。华侨也保持了中国人的习惯,侨民中多广东人,他们爱看粤剧,西贡有粤人剧团,白天黑夜开演,上演的是三国戏。新加坡的戏剧,也是由广东人演出。华侨爱读中国历史小说、英雄演义。19世纪70年代,印尼出版爪哇文译本《薛仁贵》、《杨忠保》、《狄青》、《贵夫人》,随后印行了马来文译本《乾隆君游江南》。1894年刘永福黑旗军守台湾,消息传到三宝垄,华人说黑旗是法宝,就像东周列国时代孙膑的旗子一样,只要黑旗一挥,全世界就要变黑,日军不易打败他,显然传说这些话的人知道春秋战国的故事,而这种知识可能来自《东周列国志》。此外《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故事,也在华侨中流传,人们利用它分析事情,作出判断。由此可知古典小说、传说故事对南洋华侨影响的深远。有的华侨因缺少健康的文化娱乐,沾染上赌博、吸食鸦片的恶习,有的华侨上层人物以包卖鸦片,并设赌场作为增加财富的渠道。
节庆日。南洋华侨与国内一样,重视元旦、端午节、中秋节以及清明节、中元节,家庆的生日和忌日。元旦守岁,贴对联,拜天地;元宵节提灯夜游;端午节坐船;八月节晚上
赏月。娶亲、做生日搭喜棚,摆设象征吉祥的物件。此外,华侨大多使用汉语,沿袭汉人称谓,读书人喜作诗文,送往迎来也多保留中国人的习俗。
上述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中国民族特点,中国文化精神,这就是:(1)乡族观念。认同乡,认同宗,崇拜祖先,不忘故乡家族,信奉各种神灵,信仰各种神话传说中的善神,所以建设祠宇种类多,但缺少宗教哲学;(2)纲常伦理观念。尊崇君主,追求封赠、顶带、职衔,男尊女卑,家长统治,严格等级区别,讲求衣着、仪仗形式;(3)历史意识强烈。谈古论今,以古为鉴,崇拜古人,这是中国历史悠久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从华侨的生活现象,到它所反映的人们的思想意识,使我们认识到:华侨的群体生活、生活方式和接受的教育,基本上是中国式的,是中华文明的体现,是把中国人的社会生活的主体和精神移植到海外。当时的清朝官员、学人及西方人士都与我们有共同的看法。写于光绪年间的《游历笔记》谈到新加坡的中华街,“大小店铺、庙宇、会馆、戏园、酒楼、茶店,盛备其间”,这与在中国基本上没有什么两样了。1893年薛福成说,南洋华侨“虽居外洋已百余年,正朔服色,仍守华风,婚姻宾祭,亦沿旧俗”(《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从服饰婚姻这些主要文化特征,指出华侨生活仍保留中国人的固有文明。1921年出版的《荷印百科全书》关于爪哇华人写道:
土生华人,从他们的祖先算起,已是中国人和土著居民的混血种了,但他们仍然持久不变地保留着中国人的风俗习惯。他们虽然同土著居民杂居,但并没有同化。……在荷属印度的华人中,祭祀祖先的风俗习惯是最牢固的。他们的家庭生活仍然像在中国国内的一样。
在荷兰人的眼里,华侨依然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看来,我们的印象不是虚幻的,是从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现实中产生的。
我们说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基本上体现了中华文化,而不是全部都是中华文明,它毕竟与中国本土的人们生活环境有重大不同。华侨在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时对它有所改变,如宗族观念,崇拜祖先是相同的,但国内还强调族长的统治权,而华侨中却做不到,国内乱认同宗是被耻笑的事,华侨则把“同姓为宗”视为当然,这是难于遇到真正同宗而又要广交朋友的需要的产物。华侨对于中国文明的态度,在19世纪末叶有个变化,一方面是祖国意识加强,他们过去同故乡联系多,这时由于清朝政府有意识加强同华侨的联系,华侨又从长期受殖民地统治者的压迫中,深深感到中国政府保护的重要,因此加强了祖国的观念;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华侨看到清政府的腐败,又接触了西方文明,因而逐渐放弃中华意识,改变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接受西方教育。因此,华侨社会有其本身的特点,不完全是中华社会的翻版。弗理德曼在《新加坡华人的家庭与婚姻》中说“新加坡华人社会的文化虽直接源出中国东南几省”,但“不能认为新加坡华人的社会组织只不过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分支”(转见维克托·塞尔《东南亚华人》)。群体结构、生活方式、教育性质,反映人们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水平,反映人们的生活思想、目标、情趣。晚清南洋华侨多半是苦力出身,多数从事小商贩、雇工职业,社会地位不仅低于西方殖民国家公民,甚至不如土著居民,自身缺少文化知识,尤其是近代科学知识,只顾争取眼前利益,缺乏远大抱负,只注意经济利益和家庭利益,忽视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社会整体利益,这种职业、身份、素质、意识,决定南洋华侨基本上根据中国文明处理自己的生活,决定社会生活模式。
世态剪影(四)第25节 移居江苏仪征的徽州人(1)
仪征县地处长江北岸,明清时代隶属扬州府。政府的两淮盐运司设于扬州,而在仪征设置它的派出机构,由同知驻扎理事。因盐系官督商销,在清代每年有2。2亿多斤食盐过境,接受监掣同知检验,于是盐商云集于此,千舸百艘泊于江岸,为监掣服务的佣夫多达数万人,并由此引起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与传统社会经济不同的情形,即商业经济重于农业经济。当时人按照传统的本末观,对此甚为担忧,认为“仪民多倚盐为食,舍本逐末,不事生产”,嘉庆时县令、钱塘人屠倬特意“劝民纺织,种桑养蚕”,还从他老家请来农妇,传授养蚕织丝方法(道光《仪征县志》卷二十六)。同时期颜希源等修县志,忧虑地说:
风俗华靡,百物愈涌贵,而用者愈繁,以致编氓外强中干,非所以谨盖藏、固根本之道也。(道光《仪征县志》卷四十九)
其实这有个如何看待商业发展与居民穷富的问题。商业社会下人们收入较容易,开支也快速,因而显出“家无盖藏”的景况,不像农业社会人们省吃俭用,预蓄来年食粮,能持续维生,然而业商者普遍比业农者生活程度高,挣钱虽无保障而相对容易,花了又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