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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危机四伏-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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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啥不承认了?”陈默在法庭上翻供是叶千山他们预料到的,昨天,法院开了一个预备会,定了两套方案,如果陈默交待了怎么审,如果陈默不交待又怎么审,无论怎样最终要靠证据说话。叶千山对此是知道的,但他还是故意这样问道。
“这个案子在古城影响太大了。在全国都挂了头号了,肯定座无虚席呀,如果同着这么些人我交待了,我面子多不好看呢!那我不忒song了。另外,我们家的人肯定要去,我要是同着我们家的人承认了,我们家人将来出不了门见不得人呵!马路上一走,人家会指着我们家人的后脊梁骨的。基于这两点,我在法庭上要翻供!”
庭审经历了漫长的过程,陈默推翻了全部的供词。他在法庭上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是我干的!”
翻来覆去的唇枪舌剑回荡在瓦灰的天空下。
一审判处陈默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后,陈默不服提出上诉。于是审判的声音又一次在古城的法庭和天空中回荡起来:
H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1996)H刑一终字第499号
原公诉机关古城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默,男,1964年6月24日生,汉族,H省古城人,住古城市花岗小区10号楼4门403室,系古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侦查员。1995年12月29日被监视居住,1996年1月24日被收容审查,同年5月4日被逮捕,现押古城市看守所。
古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陈默抢劫故意杀人一案,于1996年5月31日作出(1996)古刑初字第6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陈默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决认定被告人陈默为抢劫钱财而预谋抢枪,于1987年11月1日19时许,在古城市桥北区红山道派出所斜街偏静处乘民警宋长忠路过不备之机,用铁棍朝宋长忠头部猛击致重伤,因其未带枪支抢枪未逞;同年12月11日20时许,陈默在桥北区瓷厂南墙东南宿舍区外污水沟处,用木棍、石块照过路的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孙贵清头部猛击数下,致其颅脑损伤死亡,抢走其“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十余发;陈默认为中山路派出所民警林天歌怀疑其杀害孙贵清,即于同月24日21时许在桥南区西山道光明里小区6号楼前,用抢劫孙贵清的“五四”式手枪击中林天歌的腹部,林倒地后,陈默又掏出林天歌的“五四”式手枪击中林天歌的头部,致林天歌颅骨骨折,脑组织严重挫伤,腹主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后将林天歌的手枪一支,子弹十余发抢走;1988年10月15日18时许,陈默用抢劫林天歌的“五四”式手枪,朝桥北区彩虹道储蓄所送款途中的业务员曹建华,白小琴射击,击中曹的胸部,致其肺及心血管严重破坏死亡,击中白的臂部致轻伤,因惊吓造成大出血腹中胎儿死亡,抢劫营业款四万五千元余元,在逃离现场途中,又用手枪将过路群众易华山,赵兰香打死。上述事实,有现场勘查,法医对死者尸体和伤者伤情鉴定结论,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及证人证言所证实。被告人陈默原亦多次供认在案。足以认定陈默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均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默上诉主要提出:没有作案,原判决证据不足。
经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被告人陈默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情节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陈默对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原曾多次供认,所供情节与有关证据相一致,上诉否认作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认为,上诉人陈默抢劫、杀人,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判处死刑。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本裁定并为核准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均判处被告人陈默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

危机四伏第十五章(5)

审判长:刘效民审判员:王立清代理审判员:丁然1996年6月22日书记员:徐辉4这是陈默人生的最后一段路程了。他有些不甘。蓝天、白云、街道、楼群一一在他眼前飘逝了,他知道,穿过那片青纱帐就是一片沙滩,每年执行枪决都选择这样的地方,刑车停下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脸色惨白的女子朝他走来……师永正、叶千山从另一辆车里走下来,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心生了最后的恶作剧。
叶千山走到他面前把一根烟夹在他的耳朵上说:“带在路上抽吧!怎么样,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我总琢磨着那把枪你没说真话,说出来,带到坟墓里多没意思!”陈默仰头朝天,想起了魏成在全体民警大会上说的一句话:“下一次,我在这儿等着给你们开庆功表彰大会……”陈默目光如石,凝着最后的顽固说:“我要是告诉了你们那把枪在哪儿,你们不就要在那个礼堂开庆功表彰大会又立功又受奖了吗?不过,我想虽然我死了,死是看得见的东西,可是输赢有时却是看不见的东西,就像一块玉上有瑕斑便不是完美的玉,你们这案子,缺那把枪跟那块玉上有个斑点一样也是不完美的。非但不完美,我想在你们的刑侦生涯中,那把枪将是你们终生的缺憾。而且你们谁也别想立功!”叶千山大度地一笑说:“如果罚我入地狱能够拯救一下你恶到极至的灵魂,我宁愿下地狱而放弃所有的功名利禄,只求你下一辈子做一个好人。如果你成为好人了,我宁愿下一辈子被轮空一回不当警察了。你知道为了当警察我是什么都可以放弃的,可是为了你来生做个好人,我也可以放弃我一生最爱的职业……”陈默点点头说:“下一辈子再见吧!”然后他穿过师永正和叶千山肩膀的缝隙又看了那个女子一眼。
商秋云也看清了陈默。她的眼前瞬时空空渺渺的,许许多多的声音杂织在她的意识之外,她听见有人唤她,她还看见她的林天歌在高处站着,目光平静地注视着这里的一切,一切都仿佛虚幻的一般,但她清清楚楚听到了一声脆脆的枪声……尾声林天歌被追认为烈士的那一天,江心月悄悄来到了古城。她去看望了林天歌的父亲母亲,在林家,房屋的厅堂里摆着林天歌的遗像和骨灰盒,江心月从皮包里拿出林天歌当年的几封亲笔信件,在林天歌的遗像前,她把纸里的那些无声的语言投到了火焰里,灰飞烟灭的时候,她的心总算落定了……十年,她整整背负了十年的沉重,没有人知道她的自责和歉疚,而当大要案科科长第一个把案底告诉她时,她为自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同时,她又为罪犯竟是和林天歌同桌且就在她身后坐着的陈默时,她的心再次被揪紧:怎么会是那个人家说话他总眯着眼笑的、不哼不哈的陈默呢?她感到惶然,困顿,恐怖……他为什么呵?他的动机何在?目的又何在呢?这是每个人都想问的问题。“他一开始并没想犯罪,谁生来都不是先天的罪犯,这里有一个渐变的过程……就像一树的果子,他们汲着同一棵树身上相同的养分,大多成长为好果子,个别的却长成坏果子。果子的坏也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坏,它可能是从微小的一个斑点开始坏起,然后从表层漫延到内里;也可能是有一种菌潜伏在它的内里,遇到外在向坏生长的契机,它便由里向外坏得透彻,坏得没有转变的余地……一个犯罪的人很像一枚由表及里或由里及表腐烂的果子……”这是她的同学夏小琦讲给她的话。
第二次来古城,她是以记者的身份,古城市公安局拒绝任何记者采访,他们说这是市委市政府的命令。“1145”案揭底儿的时候,古城云集了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众多的记者,没有任何一名记者采访走一个字。
“1145案有什么好采的?采来采去也是警察犯罪,警察队伍中出现了这样的败类不仅仅是古城市警察的不光彩,也是中国警察的不光彩……”江心月忘记讲这话的那个领导的名字了,但她不能苟同这话涵盖的意思,警察与犯罪作斗争简单意义上说就像猫捉老鼠。而猫也有好猫坏猫之分,警察队伍中出现了罪犯,就像猫群里出现了一只恶猫,你不能因出现了一只恶猫就以此恶猫做为猫群的整体形象。

危机四伏第十五章(6)

党本身是一个纯洁的母细胞核组织,而党也不能保证每一个党员分子都是纯洁的不变质不玷污的,不断清除分子中坏的裂变才能保证母体的健康和纯洁。
胡长清官至副省长,可谓共产党的高级官员了,而他走的极不光彩,堂堂副省长挖空心思搜罗了五百万元最终把自己送上断头台。还有那个雇佣杀手杀人的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等等。
胡长清之类做为共产党中的坏分子,他也只能代表他个人的形象。
陈默作为一个小警察、官位无法企及胡长清,人性的境界或许也不及胡长清,但他们从不同的人生阶段和道上走向了坏,连共产党的高级官员犯罪都可以报道,而警察是政党的专政的工具,掌握工具的某个坏人都可以报,做为工具的某一个警察成为罪犯又有什么讳莫如深不敢触及的呢?
就如我们肌体中的某一部位有了病变,我们首要的是勇敢的面对,然后才能下决心遏制和根除。我们不可能根除了这一处,肌体的其它部位就不再出现病变,对每一处病变都采取默默的隐忍和掩盖,不如把他们曝晒在阳光里让所有人能看清那病变的前因和后果,增强辨别、预防和抵御的能力……
世纪末最后的冬季,江心月第三次来到古城。这一次她不是以记者的身份而是以夏小琦、秦一真他们同学的身份蓄谋而来的。此前她听说,给他们请功的报告被没有色彩地搁置到了某一个角落,有人说:“警察内部人犯罪,没给处分没给撤职就是好的了,有什么脸立功?立什么功?要说立功,那应该给市委书记臧天意!如果不是臧天意提议挖唐河,就永远找不到那枪那弹夹……这都是天意,要说立功,应该把功给了老天爷……”
她为这话感到难过呵!
她找到了夏小琦,找到了秦一真,找到了商秋云,找到了鲁卫东,何力、童非、娄小禾,她在没日没夜变相的采访中,一直抑制着心中的激动。她不敢想象,她的同学们,他们在漫长的八年的时光中,顶着枪膛提着命,没想最终跟他们作较量的竟是自己的战友……
危险每一天都潜在着,对手隐在黑暗处,可能就在他们行走的背后,可能就在夜间值班的同寝室,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对手的注目之中,稍微的不慎就可能送命。
那是怎样的八年?或许那远比八年抗战更消磨人,你明知道那个对手在自己的队伍内部,可是你猜不到究竟是谁。
江心月在每天采访完后的静谧的夜里,独自躺在槟榔酒店333房间,让灯微明着,惟有让灯微明着,她的内心才稍稍得到安定,她不敢面对那黑的冬夜,就像不敢面对她的同学们、战友们无法面对的那八年呵……
一些往事,一些熟悉的身影在黑与微明的边缘上穿行着,匆匆地跨过生命曾经过的每一年每一月每一天。她闭上眼和睁着眼,他们都在她的眼前飘动着,那些无奈的,忧郁的、不屈不挠的,灰丧的各种各样的眼神都隐在他们各自的处境里注视着她,她躺不住,她睡不着,她坐起身,提起笔,她知道她应该提笔写什么了!这真像是上帝有意的安排……
以下摘自江心月采访手记
1999年12月19日
我想见到叶千山,这个在整个“1145”案件破获过程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最早一次听说这个人是我的同学方丽提起的,方丽是在一次电话中说好像还有一个人当年为了秘密侦查陈默,假借犯了经济错误主动要求被挂起来,而他其实就是隐忍着所有人的不屑和白眼一直秘密调查访问查找证据。直到案件破获才真相大白,人们才知道,噢,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我的心中油然生起敬意,我想只有警察才肯付出如此代价。这是“1145”案破了,倘若未破,他牺牲的何止是名誉地位,那是青春和生命呀!我在听到这个故事之前一直犹豫着是否要违逆古城市公安局之意写此案件,这个时候,我的心中强烈地有了一种使命感,我想犯罪与反犯罪,在我们传统的意识中有着误区,警察犯罪带给与之作斗争的另一些警察的是更严酷的现实考验,他们以生命捍卫了国徽的庄严,他们是我的同学、我的战友,他们随时准备着做下一个倒下的人……
我见到叶千山的时候,我感觉这是我生命里曾经见到过的人。我心里想象的叶千山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危机四伏第十五章(7)

我去见他的时候,他刚刚被派到上安县任公安局局长。县里的办公条件极其简陋,县局大院里没有楼房,他的办公室兼住房是大院西北边的平房套间,我进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发现他办公室的门里面包着铁皮,门的中间横着一根铁插杠,上面挂着一把大锁,窗子全部用钢网护着。我的心里激灵一下,我马上意识到他并未完全走出陈默留下的阴影,毕竟没有拿到那把枪,也许那把枪不知还在什么人的手里飘着……
我告诉他我是陈默的同学,他不接话,他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照片:一张是陈默本人的照片,一张是模拟画像照片,一张是开庭审判时站在被告席上的陈默,一张是公判大会的,还有一张是陈默被枪决后被推向火化厂的……
我接过照片看见了那个曾和我同窗两年的警校同学陈默,我长久地立在那里举着那几张照片,思绪在久远的年代里飘飞着。我仿佛并不认识这个人,这个人就是曾经和我同学的那个人吗?他为什么要选择和我们完全不同的路呢?
他在我们的心中实在是一个谜呀……
1999年12月24日,夜
我在写下这一串年月日的时候才猛然觉悟到今天是这个世纪的最后的平安夜了。这是林天歌被杀害的纪念日,世间真有这般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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