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天下-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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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红颜,我可不想让它在遭这份罪。现在,要受伤的,只能是这个叫莫子非的男人。“你……。”看着莫子非眼里杀光一现,我垂头,眼睛里露出危险的表情。有些猫儿,纵然已经把它纳为已有,但有爪子的猫,还是很危险啊。“要不然这样吧。”我笑眯眯的抬起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莫子非“反正我也没地方去,就住在莫大哥的山庄里,不知道莫大哥的意思如何?”有些险,那是应该冒的,呵呵,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莫子非,到了最后,你是选择红颜,跪臣于我?还是抛弃红颜,成为江湖中的神话呢?“好。”听到莫子非毫不犹豫的答应,我只是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这下子,混吃混喝的地方已经有了,美妙的江湖,我紫剑就来见识见识一下啦,请多多指教喽。XXXXXX魔教,便是江湖中的第一魔教,他就叫魔教。江湖传闻,魔教中人,生性残忍,无情无义,嗜血成性,练着邪门的吸血邪功,采阴补阳之术,人人得而诛之。魔教的武功多为诡异,魔教之人的行事,也怪异异常。而其中以魔教教主蓝艳天为最。传闻,魔教教主蓝艳天的‘玄玉神功’已经练至第六层,可说至传神入话之列。据说,这‘玄玉神功’是江湖中的第一邪功,它主要以采阴补阳,来吸收别人体内的阳气,以壮大自己的内功。特别是内功高深者,更是蓝艳天所看中的对象。江湖中许多的青年俊才,都被此魔主而勾魂夺魄,吸取了全身的内力。传闻中,蓝艳天长得不像人一般的漂亮。只需一个媚惑的眼神,就能勾去人的神志,再别提那艳丽的容颜。甚至有人声称,蓝艳天的美貌,比起当今武林的第一美女,不知胜出多少倍。如果不是肯定蓝艳天是个男人,说不定还有人怀疑他的性别呢。有魔教,自然有着正义之师的存在,而正义之师,正是以莫子非为盟主的一群江湖之人。这莫子非虽然说不若那蓝艳天厉害,但他那诡异莫测的武功,很快折服了所有人的心。莫子非用了十年的时间,统一了这个江湖中的正义之师。只是,如果他们知道,这个所谓的盟主,以前的身份是个杀手时,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PS:无意中搜到了一部动漫,<;<;狼爱上羊>;>;,虽然不现实,但最后看到可爱的山凌晨‘咩‘跟灰狼‘嘎布‘在满月底下欢乐的大笑,心里还是有一丝感动。
第二十一章 赌博
最近山庄来了几个很奇怪的客人,而且是由庄主莫子非亲自带入山庄的。开玩笑,由莫子非亲自带入庄的,当然是贵宾中的贵宾。而且更令人称其的是,其中一个美少年,似乎对那威严的莫子非,一点也没有惧怕。这个少年好胆量啊,居然对他们庄主那张超级大冰脸,毫不在意的又蹦又跳的笑着。对于这个美少年,庄里的人不由的给他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袈沙。而庄内人所说的神秘美少年……“傻大个,加油,傻大个,加油,傻大个,加油……。”我手里提着一个鸡腿,兴奋的举在半空中,看着傻大个拼命的在湖中游着。这里是山庄后山的湖泊,风景优美,景色怡人,那片片桃花,飘荡在空中。淡淡的轻香,令人不禁沉溺其中。只是这片宁静,只是表面上如此。事实上,这一大片覆盖着水草的宁静湖泊,下面隐藏着种种凶狠的水下凶兽。比如说这正在追着傻大个的巨颚,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我抱着红颜,笑眯眯的看着傻大个拼命的游着。没想到,傻大个还是一个武功高超的武林中人。虽然平日里傻傻呆呆的样子,但在这危急时刻,他本能的意识,让他动用起内力,如同一个上箭的弦,飞快的向我这边游来。只是这傻大个在厉害,也比不上一直生活在水中的霸王。对于颚鱼而言,人类可是它们难以享受到的美味。估计这湖泊边竖立的牌子,令很多人下湖玩耍,使得这群颚鱼们,不知失去了多少年的美味。现在好不容易下来一个活蹦乱跳的活人,那还不挺足了气,拼命的追游着。水中是它们的天下,傻大个在厉害,在水里也差上几分。眼看着傻大个被颚鱼快要追上了,我大力的加油着。切,看着一眼边上几个窃笑的什么山庄的金级守卫,我就一肚子不爽。刚刚打赌,我可是压着傻大个定能游过这个湖泊。如果傻大个一不小心成了颚下亡灵,而我也将损失一大笔钱。天啦,一比一百,如果输了,那我岂不是很惨。狠狠的咬了一口鸡腿,我冲着还在拼命游着的傻大个叫道:“傻大个,如果你活着回来,我就亲你一下。”电闪雷鸣一般,我似乎看到傻大个原本因为脱力而无神的眼睛似乎亮了起来,整个人似乎像大力水手食用了菠菜一般,简直就像前后换了个人一般。“唰——。”傻大个的速度提高到了何止整整一倍,那如闪电般的速度,令人惊讶。果然如我猜想,傻大个在不傻之前,定是一个武林中,鲜少的高手。至于傻大个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只有找其他机会再行试探。不管如何,傻大个可以充当保镖一列的人物。虽然呆呆傻傻的,但谁能保证他恢复神智之后,不是一个武功超群的高手。当然了,也不排除此人是个轻功了得的江湖中人。不过,无论是哪种结果,傻大个的利用价值,水涨船高啊。而且……我笑眯眯的接过那些骂骂咧咧的金侍抽出几张大大的银票,乐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虽然出来的时候带了金币,但毕竟是宫中之物。以凝神的聪明才智,如果一不小心被他瞄上了这一线索,那我岂不是要前功尽弃。所以,能不动用宫里的那笔钱,就不用。嘿嘿,现在好了,未来的生活费终于有着落了,而且来的相当轻松呢。轻松轻松,绝对轻松。喜滋滋的蹭着银票子,我无视某些人那垂头丧气的样了。输了活该,敢跟我赌。就算傻大个真的发挥不了他的潜力,我也会偷偷在水里下药,专门对付水族生物所研制的药物。到那时,数钱的还不是我,嘿嘿嘿。“紫。”收好银票,我看着从湖里爬上来,满身湿露的傻大个。看着他一脸痴迷的看着我,显然是来讨要刚刚我的“吻”。“傻大个,你见过漂亮的女人没有?”傻大个只是摇了摇,用一种炙热的目光盯着我。切,无趣的家伙,你不搭话,不搭话就不要怪我不客气喽。“反正最近也没什么大事,傻大个,我让你见识一下女人的滋味,嘿嘿嘿。”我淫笑了两声,在帝宫之中,对付国师凝神的时候,我不敢直接把他拐到青楼,只好找个人代替。现在不一样了,以傻大个傻头傻脑的样子,只需被三两个女人那么一弄,还不保证热情如火,漏*点飞扬。青楼女子经验丰富,定能给我一个满面意的答案。只要让傻大个尝到了欲仙欲死的滋味,还怕他再来缠着我。只要找几个漂亮的美人,一切就OK啦。哈哈哈,我真是个天才。“亲亲……。”黑线,这个固执的家伙。无耐,我只好点起脚尖,呃……一米七不到的个子,对上两米以上的高个……齐傻大个只到胸的我,好像做个亲吻的动作,有一定性的难度啊。正当我想着为放弃找借口的时候,自己的腰突然一紧,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傻大个的脸已经凑了上来。“唔……。”长达五分钟之久吻,差点令我不能喘息了。直到我舌头发麻,傻大个才把我放了下来,一脸难过的样子。他难过?死人,以为我没有感觉到他下身的硬挺,只是亲个吻就开始发情,趁他还是个情事白痴时,我还是离他远一点。喳了喳嘴,我摸了摸自己发麻的嘴唇,舌头已经没有感觉了。这家伙,他当我的舌头是吃的东西吗?可恶,本来准备只是意思意思一下的。PS:呜呜呜,跪求新书的书名,大家帮月月想一想啊。看在这是今天的第二更的份上,大家帮偶想一想啊
第二十二章 逛街
“喂,傻大个,我的提议你觉得怎么样?”推了推已经发呆半个小时的傻大个,我问道。“提议?”傻大个只是一脸呆笑的看着我,显然不明白我的意思,看来得换个说法了。“傻大个,难道你不想跟我约会吗?”“约……约会。”嘻嘻,我看到傻大个的眼睛开始冒光了。果然没有错,虽然傻大个呆呆傻傻的样子,但好像一关系到我,整个人就好像变了似的。“我跟傻大个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约会哦,怎么样?要不要去?”“要要要,当然要。”傻大个像小鸡啄米似的,狂点着头。“那我们收拾一下,准备出去吧。”似乎急于跟我单独在一起,再加上在附近游玩也不需要什么重要的东西。收拾了一些银票金币便足可,所以傻大个很快就整理完毕,一脸期待的看着我。拜托,别用这种眼神,我最怕了,这会让我产生一种罪恶感。“紫剑。”还没等我踏出山庄大门,某个缠人的庄主又来了。可恶,这家伙成天就知道缠着我,看来是下定了决心呢。苦了他这么久,就给他一点甜头。“傻大个,把红颜给莫大庄主。”“可这是紫送的定情信物……。”昏,他还想着这档子的事呢。不过越是脑子转不过来的人,有的时候就越显得执着异常。我本想拍拍傻大个的头,哪知身高问题,我只能意思意思的拍了拍他的胸。“傻大个啊。”我语重轻长的说话“我们是在约会耶,约会懂么?如果带着红颜这个大灯泡……还是说,傻大个比较喜欢红颜多一点,原来傻大个不喜欢我啊。”“不不不,最喜欢紫了,最喜欢了。”傻大个慌乱的摇着头,手也跟着无意识的摇头,显得十分紧张的样子。“那傻大个暂时把红颜交给莫大庄主吧,反正只是借一下。等我们回来了,在跟他拿就是了。”“这样可以么?”虽然经我这么一说,傻大个犹豫了,但“定情信物”这四个字,显然在他的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最后,在我的催促下,傻大个才依依不舍的把红颜借给莫子非一会儿。得到了红颜的莫子非,懒得跟我们讲一句话,拿着剑跟他的培养感情去了。真不知该不该说莫子非是不是个痴人,呵呵,应该算是不懂得爱的笨蛋吧。在古代逛街啊,在前世因为身份的关系,我没有享受到常人的乐趣。纵是回到了古代,但还是因为身份的关系,只有在小的时候才出去游玩过。感觉好久没有逛过街,我有种特别兴趣的感觉。反正这大白天的,青楼还没有正式营业呢,那我就先四处溜达溜达。更何况有傻大个这个保镖在呢,安全绝对放心。“哇,糖人,好可爱,老板,我要了;这个纸袅好可爱,过会儿我们去放吧,今天天气很好的样子,老板,要了;哇……。”于是在我一声又一声的惊叹中,手里的票子在减少。等我终于逛累时,扭头一看,顿时大笑起来,后面的傻大个听到我的笑声,也跟着呆呆傻傻的“嘿嘿”了两声。原来,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傻大个的身上挂满了我买的各种物品。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反正是应有尽有,连我也没有想到,我居然买了这么多的东西。汗,幸好有个自动提货机,不然逛街只是提货,也会累得半死吧。打了个响指,我随便找了一个直属莫子非手下产业的客栈,直接让人把东西统统送到山庄。于是,原本挂得满满的傻大个,一下子变成了原来的样子。对着傻大个,我左看看,右瞧瞧,只看得傻大个头皮发麻,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呢。我仔细的看着傻大个,总觉得差点什么。磨蹭着下巴,看着一身朴素的傻大个。仔细看起来,虽然傻大个长得不帅,但他长得高高大大,身体强壮,倒颇有几分男子气概。只是穿上这旧衣裳,给人的感觉立马变了。乡下土包子,感觉像是种田的。不行,我一定要帮傻大个多娶几个美人当夫人。现在这个世界,当然体格高大的男人吃香了。“傻大个,我们买衣服去。”说罢,我便拉着傻大个的手,稍微打听了一家有名的制衣店,便飞奔过去。傻大个配合着前面的人儿飞奔的速度,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那只握着自己的手,一脸幸福的样子。看着这些华丽的衣服,我左摸摸,右摸摸。还是古代的衣服比较方便,宽宽大大的衣袍,纵然傻大个这种身高,也有不少的相配的衣服。捡了一条青色布料带着金黄缕边的袍子,我在傻大个的身上比了比,嗯,感觉还不错。直接丢给傻大个,让他进去换上。“给我买的。”看着傻大哥一脸惊诧,然后转换成一脸超幸福的样子。这家伙,不就是一件袍子吗?有这么高兴?不管傻大个那满脸兴奋的钻进里面换衣,我在外面转了两圈,多找了几件衣服。以前见傻大个一直就那一件衣服,不知道他洗完澡之后,是不是仍旧还穿着那件旧衣服。趁这次机会,帮傻大个多买两件。反正对于我赢来的钱,这买衣服的钱,不过也只是小意思啦。换上新衣服的傻大人,果然衬托着强壮的身体,英挺了几分。这身材,还真不是普通的令人眼红。如果这张脸再换一下的话,那简直跟老麦有得一拼了。
第二十三章 嫉妒的傻大个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现在的傻大个,闭着嘴的样子,倒有几分男子气味。最起码,比起瘦瘦弱弱,矮矮小小的我要受欢迎的多。不过青楼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有钱就是爷的地儿。虽然傻大个长得高高大大,给人一种安全感。但自从我亮出了几个金子之后,满是姻脂水粉的女人立马冲到我的面前,不停的捏我的小脸。“哇,这个小弟弟好可爱。”“是啊,小弟弟,来,到姐姐这里来,姐姐一定好好疼你。”我哈哈大笑,左拥右抱,然后用眼神瞟了瞟脸色有点铁青的傻大个。哈,看来傻大个也些闷了。不过没关系,有这些经验丰富的青楼女子,让傻大个热血沸腾,那还不是小事一蝶。接到我的眼神,这些美人姐姐哪里不明白我的意思。在这里的每个姑娘,见过各种各样的客人,自养成了察言观色的本领。瞧我那眼神,只见眨眼之前,原本缠在我这边的大半女子,都扑向傻大个那边。看着傻大个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偷偷闷笑。算了算了,到底是失去了记忆,那也难怪嘛。现在的傻大个,就如同一个感情白痴一般,现在就让他享爱一下帝王般的侍候吧。带着满意的笑容,我抱着两个美女欲离开这里,让傻大个一个人独自在这里享受。这家伙严格起来算是第一次,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