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个中国-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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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甚至不分彼此,从生活实践他感受到“皇上时时不快活。皇帝虽然威风厉害,当真做上了也没有什么好玩”。除了没做成皇帝外,韦小宝确实实现了游民的最高理想。物质上的只有皇帝才可比拟的享受(如七个老婆之类),精神上做到显性社会的最高爵位(韦小宝封“鹿鼎公”,在封爵中属于第一级),隐性社会天地会的总舵主;正教——少林寺中辈分极高的长老,邪教——神龙教中地位仅次于教主和教主夫人的白龙使(后来还把教主夫人掳为自己的老婆)。这些许多是做了皇帝也达不到的境界。当然,作者把韦小宝的成功写得太容易了一些。封建社会中的主流社会和隐性社会的内部和外部斗争是十分复杂的。现实中的康熙皇帝绝不会对韦小宝那么信任,一任他借用皇权的力量,为自己或其他势力服务;现实中的显性社会和隐性社会中的有头有脸的人物不会都那么傻头傻脑,一任韦小宝去发挥自己的“天才”。《鹿鼎记》是武侠小说,作者还要照顾读者们的阅读习惯,要把各种类型的人物具有特征性的一面写得特别突出,这样才更吸引人。然而,这种写法更抬高了韦小宝,突出了其“英雄”的一面。
韦小宝藉以克敌致胜的不是他有高深的功力,更不是靠坚持江湖英雄道义,团结了一批生死兄弟(韦小宝有用金钱收买仆从的习惯,并拉起了一股势力),形成了强大的群体势力,可以一呼而百诺;他靠的是诸如欺骗说谎、窃听盗窃、哄骗讹诈、撒泼耍赖、溜须拍马、出乎反尔等等流氓手段。这些看似下流,但是它们也如煌煌典籍一样都是专制制度的产物,是封建社会传统政治文化中最黑暗、最腐朽的一部分。当然,它们出现时还是顶着各种美名的。只要这种文化背景存在,韦小宝们还会一代代繁殖生长,而且,无往而不通;只要中国还没有全面进入现代社会,韦小宝们还会在许多领域得手,攫取到无比丰厚的利益,他们甚至成为明星式的人物,受到“追星族们”爱戴、崇拜。
说韦小宝(3)
三
有人说韦小宝是“中国人的镜子”(见《侠之大者——金庸评传》)。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和阿Q一样反映了中国人的性格的某些本质方面。如果阿Q精神是具有国民性的话,韦小宝精神也是带有国民意识的某些特点的。如缺少原则性、见风使舵及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等。如果说阿Q这个形象向读者诉说的是中国人失败的一面的话;韦小宝这个形象所宣扬的却是中国人的成功的一面,虽然这种成功缺少现代性,也不值得今人赞美。然而,也应该指出由于韦小宝在生活中的处处成功,满足了人性隐秘之处(特别是男性)许多见不得人的追求,因而,韦小宝也为很多人羡慕,甚至垂涎。
我们还应该看到金庸先生在塑造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其“可爱”的一面,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这等人,给人的感受更多的可能是其“可憎”的一面。为什么作者在写这个人物时,与我们通常人的感受不同呢?这反映了作者对韦小宝的偏爱,因为他的许多“特长”和由此导致的“成功”恰恰是传统文士所缺乏的。即使在社会动乱秩序重组时,传统文士也缺少成功,要想成功常常是依附游民行动。正是这个原因,有些文士或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对游民成功和他们一些品质的羡慕。
自春秋时期封建解体,士无恒产,没有了立身的根本,自然就有软弱的一面。此时无论从政还是做人,都有不太硬气的时候,这在先秦的士人身上就有表现。一些在政治上想有所作为的学派都在激励士人要有勇敢的献身精神,墨家坚韧不拔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儒家的大丈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精神,都要落实在“勇”字上。儒墨等学派的大师把它作为士人重要的道德规范之一,作为贯彻其政治主张时的精神支柱。当时的“士”也是才兼文武的,他们的“勇”可以表现得很具体。可是,儒者,柔也。士人还是一天一天地“柔”了下去,特别是宋代以后统治者的“重武轻文”政策和封建专制制度的加强,这种双管齐下的做法更使得士人弱化。此时从宗法网络中游离出的游民已经作为一个阶层走上了历史舞台,并显示出自己的力量。宋代的士人已经不“武”,而“武”的风气下移,移到了民间,不断增多的游民则更需要有“武”,他们要藉助武功闯荡江湖,保护自己,求得生存;有的人也藉助武功武力去谋生(其中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游民的成功不仅震惊了社会上其他阶层,也使得一些文士羡慕。自宋代以来的许多文艺作品表达了文士这种羡慕之情。特别是通俗文学作品,因为它们多是不得志的、下层文士的产物。他们的生活地位和情绪更与游民接近,《水浒传》可以说是典范。这些充斥着游民意识,并在不同程度上表达文士对游民艳羡的通俗文艺作品,传播面很广,影响极大,甚至可以说是超过了主流社会的“五经四书”和释道两教。不仅平民百姓受其熏陶,就是文人士大夫也概莫能外。
近代中国人口激增,宗法制度逐渐解体,西方资本主义传入又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游民聚集在大小城市,对各个阶层都有影响。统治阶级有些怕他们,但是又看到游民的唯利是图,有容易利用的一面;接近游民的城市下层民众直接受到他们的欺侮,但是,当看到他们敢于对抗更强大的有组织力量——政府时,又不免有些赞叹;文士(包括新形成的知识分子)虽然鄙视游民的粗俗,但更多的还是看到他们勇敢和成功的一面,而且认为这是中国其他阶层的人们和自己所缺少的,因此,除了少数特别有见识的分子以外,对游民是赞赏多于批评的。在西方文化影响下产生的新知识分子也许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实际上他们——特别是热心社会变革的人们——内心深处对于游民确实是存在几分欣羡,甚至要加以依靠的。所以知识阶层也有一个游民化的问题,特别是生活在十里洋场的大上海知识分子。
在对待游民的问题上,也许只有鲁迅是清醒的。他一生不断地与游民和游民意识作斗争(他往往称之为“流氓”)。他写了《阿Q正传》,揭示了游民的“革命”本质,他们只热衷三大目标——抢东西、抢人(即封建统治者所争夺的“玉帛子女”)、报仇。因此,作者也不指望阿Q们“革命”的成功,而且,毫不惋惜地把他送上断头台。《阿Q正传》和阿Q这个典型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有些尚未被人们认识。有些学者分析韦小宝典型意义时,把他与阿Q相提并论,这种说法忽略了作者对于两个成功的文学形象的不同的态度。鲁迅还为我们描写了许多带有游民习气的新旧知识分子类型,揭示了他们的特征,有些还成为典型,为人们所熟知。例如他笔下“洋场恶少”、“才子加流氓”、“奴隶总管”和故意装出凶恶面孔的“左派”批评家等等形象,不仅可笑,而且深刻。这些绰号多是赠予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的,这使许多人感到不解,以为鲁迅偏激。其实鲁迅是从维护革命的纯洁性出发的。他感到越是主张变革、主张革命的人们,越要不断清除游民文化的影响。鲁迅在《〈奔流〉编校后记》中说:“《水浒传》里有革命精神,因风而起者便不免是涂面剪径的假李逵——但他的雅号也许却叫作‘突变’。”
我们从韦小宝的成功,可以看出,即使像金庸这样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的现代知识分子,其心灵深处也有对游民艳羡的一面。当然,这种局限不是金庸先生一个人的,辛亥革命前后产生的新型知识分子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因此知识分子的疲软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传统的文人士大夫深深感受到所属群体的懦弱性,现代知识分子的这种感受较之尤深。从而看到游民对于主流社会的叛逆乃至于反抗,由钦佩到羡慕,甚至有鼓励其他人群起而仿效之意。金庸只从韦小宝对于正统和非正统专制权威的亵渎中汲取快感(其中有些是不该亵渎的),作者对于一切神圣的否定,也反映游民对盲目破坏的热衷,实际上这种亵渎是缺少正面意义的,它给人民带来不了任何利益,也无助于历史的进步。而且,韦小宝亵渎神圣和攫取个人利益的手段是从其个性中引申出来,可以说积历史腐败和黑暗之大成。金庸似乎不太介意游民破坏社会权威和争取个人利益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段,殊不知手段的进步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说“大哥”(1)
说“大哥”
把大哥作一个评说的话题,可能会令人感到有些意外,以为哥们兄弟是五伦之一,司空见惯有什么好说的?可是我觉得越是常见的事,人们越是不易于作深入的了解,越是常见的事越容易被大家忽视。“大哥”也是这样。例如你知道“大哥”这个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吗?是不是“大哥”这个称呼只有被弟弟或者年龄类似弟弟的人称呼呢?“大哥”这个称呼除了负载兄弟之间的伦理内容外,还有其他意义吗?这些其实是未必人人清楚的,于是便有了我说话的空间。
现在称“大哥”是极为平常的事了,可是像我一样长期生活在“理想主义”时代的人们,只习惯两个称呼,一是“同学”,一是“同志”(后一个称呼尤其是个人安全的保障,当1964
年我大学毕业时,“同学”的称呼成过去式了,“同志”的称呼却没有获得,这就是被打入另类的明证)。现在勉强能接受“先生”了,至于哥们之类的称呼,听着还是觉得刺耳。因为长期在学校和研究单位工作,这些地方的空气仿佛是与外界隔离的,对于社会上的变化不敏
感,“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可以作这些单位风气的写照。外面已经“王老板”、“李小姐”、“张太太”了,而我们还处在“王同志”、“李同志”、“张同学”之中。头几年,有一次我去报账,会计称我为“大哥”,便觉得十分别扭,但我懂得这是人家特别的尊重,不好拒绝,含糊而应之。与别的同事说起来,他大笑:“你真是山中不知日月年啊!现在社会上都是这样称呼,用以表示关系很铁。”词汇的变迁是社会变化的指标,这个语言学原理是千真万确的。大革命风暴席卷法国时,巴黎的“老爷”、“小姐”,一夜之间都不见了,一律称之为“公民”。从“理想主义”社会走向世俗社会也就是如此,只不过这次是从简单恢复到繁复罢了……这些说起来都是颇有趣味的,所以忍不住要评说一番。
一
先秦典籍中,兄长在书面语言上称作“兄”,《尚书·大诰》中周公就有“兄考”(父兄)一类的文字。可是在口语上,大哥称作“伯”。《诗经》中有《伯兮》,诗里的姑娘想念东征的情人,就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的句子,这里的“伯”就是大哥。那时“哥”还没有兄长的意义,它与“ND222”是一个字,也作“歌”,指长言咏叹。《易经·中孚》卦中有云:“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这是一幅十分生动的画面:战争胜利了,俘虏了敌人,有人击鼓,有人欢呼;有人喜极而泣,有人放情高歌。这个“歌”字,有的本子就写作“哥”。东汉的许慎在《说文》中解释“哥”字时说:“哥,声也。从二可。古文以为歌字。”这句话的意思是:“哥,是人发出的一种声音。古文(指先秦的诸国文字如籀文之类)就作歌唱的歌字。”这个用法一直持续到南北朝。熟知古文音韵的沈约(他对格律诗的形成有重大贡献)在写作《宋书·乐志》时,把“歌”一律写作“哥”,如“音声足以发其哥咏”之类。这种情况直到隋末唐初才有了变化。当隋炀帝被杀于扬州后,越王杨侗在洛阳即位,他要拉拢在中原势力极大的李密,于是在他给李密的信中就称其为“宗哥”。这似乎是有记载的以“哥”尊称男人最早的例子,也是“哥”字新的意义。
唐代宫廷中特别爱用“哥”字。《全唐文》中收有唐太宗李世民的《数年帖》。此帖是信,但没有写明是给谁的,我们从行文中可知它是写给儿子的。李世民冒酷暑严寒在外征战,家里来信慰问。世民回信说:“宁可违凉忍暑,不能适己劳民。想汝诚心,惟吾是念。自非孝情深结,孰能以此为怀。”提到“孝情”,则非儿子莫属。让现代人感到可笑的,是在帖的最后署“哥哥敕”。看来当时“哥哥”的含义要比现在宽泛,年长的男子便可称为“哥”,不必一定是同辈。《旧唐书·王琚传》说王琚向当时尚是太子的唐玄宗李隆基建议,要除灭气焰熏天的太平公主,李隆基特有兴趣,于是拉王琚一起坐在榻上说:“四哥仁孝,同气惟有太平。”“四哥”就是指他的父亲唐睿宗,担心除掉太平公主会伤父亲的心。可见在唐代的宫廷中,用“哥”来称父亲是较普遍的。
当然也有更多的是称同辈年长者的,“大哥”这个词最早见于唐代。唐玄宗是唐代故事最多的皇帝,不仅与女人的故事多,与兄弟之间的故事也不少。玄宗不是唐睿宗的长子,长子是李成器,后改名为宪。唐睿宗当上皇帝,李隆基有大功,李成器自料功业、能力都远逊于李隆基,所以坚决不做接班人——太子,让与隆基。隆基做了皇帝后,成器被封为宁王。宁王为人非常低调,谨守做臣子的本分,这使得君臣之间减少了猜忌,增加了亲情。唐玄宗称呼宁王为“大哥”或“宁哥”。有一次玄宗到宁王家做客,他对宁王说:“大哥好做主人,阿瞒但谨为上客。”“阿瞒”是李隆基的小名。这些故事在唐代几乎是尽人皆知的。中唐诗人张祜有《宁哥来》诗,云:“黄幡绰指西向树,不信宁哥回马来。”宁王逝世以后,玄宗的祭文中又有“大哥孝友,近古莫俦”的句子。我们翻看唐代文献,就可以看到“大哥”、“二哥”等按照排行来称呼男性年长者的现象大量出现了。还有以“哥”作为名字的,甚至新罗国的一个贵族的名字就叫“金哥”。而在描写男女相悦的唐末小词里,哥哥妹妹这类有点肉麻的字眼是屡见于篇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