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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第24部分

小说: 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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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时,已是热泪盈眶。
 一位长着小红胡子的法国年轻医生,跳出来吼道:〃我们到这儿来是救死扶伤,不是来向卡特总统致敬!别把这儿变成美国宣传的马戏场啦!我们不是来反共!我们是来这儿救命!〃
 他马上得到另外几个法国人的响应。译员害怕了,不敢把他们的话翻译出来。于是乐台上的二十个美国人满脸笑容,好意地看着他们,一再点头表示赞同。其中一位甚至把拳头举向空中,他知道欧洲人在众人同乐时,是喜欢挥举拳头的。
 16
 第二天早晨,他们乘公共汽车横越泰国去柬埔寨边境,晚上在一个小村子里歇息,租了几间吊脚楼的房子。周期性的洪水迫使村民们住在楼上,把他们的猪关在楼下。弗兰茨和另外四个教授佐一间房子,远远传来猪的呼唱,近处却有著名数学家的鼾声。
 早上,他们又爬回汽车。在离边境约一英里的地方,所有的车辆都禁止行驶,过边境只能通过一条重兵把守的狭窄要道。车停了,法国小分队从车上涌下来,再一次发现美国人又占了他们的上风,组成了游行的先头部队。关键时刻到了。译员又给叫了来,接着是长久的争吵。最后大家同意了以下的方案:游行队伍由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以及一名柬埔寨译员领先,接下来是医生,再后面是余下来的人群。那位美国女演员压阵。
 道路狭窄,而且沿途有布雷区,加上有路障环绕着铁丝网的两个水泥地堡。道路更窄了只能成单行穿过。
 弗兰茨前面约十五英尺处,是一位著名的德国诗人兼流行歌手,已为和平写了九百三十首反战歌曲。他带来一根长杆子,挑一面白旗,衬托出自己全黑的胡子,把自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长长的游行队伍此起彼伏,摄影记者和摄像师抢拍镜头,哗哗地摆弄着他们的设备,飞快地冲到队伍前面,停一停,又缓缓向后退着,不时单腿跪下,然后又挺起身子跑到前面更远的地方。他们不时唤着某位著名人士的名字,那人便不知不觉地转向他们的方向,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按下快门。
 17
 什么声音传来了。人们放慢步子朝后看。
 落在最后的美国女演员,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黯然失色的压阵者地位,决定发起进攻。她全速向队伍前面跑去,就象一位参加五千米长跑比赛的运动员,开始为了节省体力一直落在其他人后面,现在突然奋力向前,开始把对手一个接一个地甩下。
 男人们为难地笑笑,让了步,不想挫伤这位著名长跑运动员取胜的决心,但女人们发出叫喊:〃回到队伍里去!这不是明星的队伍!〃
 大无畏的女演员仍然一往无前,五名摄影记者和两名摄像师尾随其后。
 突然,一位法国语言学女教授抓住了她的手腕,(以极难听的英语)说:〃这是一支医生的队伍,来给那些垂危的柬埔寨人治病,不是为电影明星捧场的惊险表演!〃女演员的手被语言学教授的手紧紧锁住,无法挣脱。〃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她(用纯正的英语)说,〃我参加过一百次这样的游行了,没有明星,你们哪里也去不了!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道义的职责!〃〃放屁!〃语言学教授(用地道的法语)说。
 美国女演员听明白了,放声大哭起来。
 〃请别动!〃一位摄像师大叫,在她脚边跪倒。女演员对着他的镜头留下一个长长的回望,泪珠从脸上滚下来,
 18
 语言学教授终于放开了美国女演员的手腕。那位有黑胡子和白旗子的德国流行歌手,叫了声女演员的名字。
 美国女演员从未听说过他,但她刚经过羞辱,比往常更容易接受同情,朝他跑了过去。歌唱家换上左手擎旗杆,右手搭在她肩上。
 他们立即被新的摄影记者和摄像师所包围。一位著名的美国摄影记者为了把他们的脸和旗子一起塞进镜头,颇费了些周折。旗杆太长,他往身后的稻田移了几步,竞踏响了一个地雷。轰然一声爆炸,他的身体撕成了碎片,在空中飞舞,一片血雨洗浴着欧洲的知识分子们。
 歌手和演员都吓坏了,动也不敢动,举目望了望那旗子。旗上溅满的鲜血使他们每一个惊恐万分。他们又提心吊胆地向上看了几眼,才开始隐隐地微笑。他们心中充满了一种奇怪的自豪,一种他们从未领略过的自豪:已经有人为他们的旗子奉献了鲜血。他们再一次加入了进军的行列。
 19
 国界线就是一条小河。沿河有长长一道约六英尺高的墙,使河看不见了。墙边堆满了保护泰国狙击手的沙包。墙垣只有一个缺口,一座桥从那里横跨小河。越南军队就驻守在桥的那一边,但他们的位置也完全伪装起来了,也看不见。很清楚,只要有人踏上这座桥,看不见的越南人就会开火。
 游行者们走近大墙,踮起脚张望。弗兰茨从两个沙包的夹缝中向外看,想看个究竟,但什么也看不到。他被一个摄影记者推开了,那人觉得自己更有权利得到这个位置。
 弗兰茨看看后面,七位摄影师栖息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顶架上,眼盯着对岸,象一群巨形的乌鸦。
 这时,走在队伍前面的译员把一个大喇叭筒举到了嘴边,用高棉语向对岸喊起话来:这些人都是医生,他们要求获得允许进入柬埔寨国境,提供医务援助;他们没有任何政治意图,纯粹是出于对人类生命的关心。
 来自对岸的回答是一片震人心弦的沉默。如此绝对的沉寂使每个人的心都往下沉,只有照相机在继续咔咔响,听起来象一只异国的虫子在唱歌。
 弗兰茨有种突如其来的感觉:伟大的进军就要完了。欧洲被寂静的边界包围着,发生伟大进军的空间,现在不过是这颗星球中部的一个小小舞台。曾经急切挤向这个舞台的观众早就离去了,伟大的进军在孤寂中进行,没有了观众。是的,弗兰茨自言自语,尽管世界是冷漠的,但伟大的进军还在继续,变得越来越紧张,越来越轰轰烈烈:昨天反对美国占领越南,今天反对越南攻占柬埔寨;昨天拥护以色列,今天拥护巴勒斯坦;昨天拥护古巴,明天反对古巴而且总是反对美国;时而反对大屠杀,时而又支持另一场大屠杀;欧洲在前进,且赶上了众多的热闹,一个也没拉下。它的步子越来越快,到最后,伟大的进军成了催促人们迅跑的疾驶飞奔,舞台正在越来越缩小,某一天终将变成一个没有空间度向的圆点。
 20
 译员又一次用喇叭简喊话,回答仍然是无边无际无止无尽的冷寂。
 弗兰茨环顾四周,河对岸的沉默象一巴掌打在大家的脸上,连打白旗的歌手以及美国女演员都消沉了,不知下一步如何是好。
 凭借内心的闪光,弗兰茨看到了他们都是如此可笑。但是他不想离开他们,也没有嘲讽的兴致,内心中升起一种感情,象我们对被判罪者的无限怜爱。是的,伟大的进军即将完结,可那是弗兰茨背叛它的理由吗?他自己的生命不也是到了尽头吗?在这些陪伴着勇敢的医生走向边境的一群当中,他要嘲笑谁的表现癖呢?他们这些人除了表演还能做什么呢?他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弗兰茨是对的。我不禁想起了那位为赦免政治犯组织请愿的布拉格编辑来。他完全知道他的请愿对那些囚犯毫无帮助,他真正的目标不是解放囚犯,而是为了表现那些无所畏惧者的存在。那样做,也是演戏。但是他没有任何其它的可能,他不是在演戏与行动之间进行选择,是在演戏与完全无行动之间进行选择。在有些情势之中,人们给判决了只能演戏。他们与哑默力量的斗争(河那边的哑默力量,墙里化为哑默窃听器的警察),是一个剧团对军队的进攻。
 弗兰茨看着他那位从巴黎大学来的朋友举起了拳头,威胁着对岸的静寂。
 21
 译员用喇叭筒进行第三次喊话。
 她再一次得到的沉默回答,使弗兰茨的沮丧突然变成了愤怒。他就在这里,站在泰柬边境界桥仅仅几步远的地方,心中腾起一种要冲上桥去的不可阻挡的欲念。他想仰天痛骂,然后在震天动地的机枪扫射声中死去。
 弗兰茨这种突然的欲念使我们想起了一些东西,是的,使我们想起了斯大林的儿子。当他不忍再看到人类生存的两极互相靠近得瞬间可及的程度,当他发现崇高与卑贱、天使与苍蝇、上帝与大粪之间再无任何区别,便一头闯到铁丝电网上触电身亡了。
 弗兰茨无法接受的事实是,伟大进军的光荣居然会与进军者的喜剧性虚荣打等号。他不能承认欧洲历史高贵的喧嚣会消失在无际的沉寂里,不承认历史与沉寂之间不再有任何区别。他想把自己的生命放到那座天平上,想证明伟大的进军比大粪要重一些。
 但是,人们在这里证明不出任何东西。天平的一个盘子里放着大粪,另一个盘子里是斯大林之子投入的整个身躯,天平还是一动不动。
 弗兰茨没有让自己挨枪子,只是垂着头,与其他人一道,成单行,走向汽车。
 22
 我们都需要有人看着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希望承接的不同目光,可以把我们分成四种类型。
 第一类人期望着无数双隐名的眼光,换句话说,是期待着公众的目光。德国歌手、美国女演员,甚至那位高个驼背以及大下巴的编缉,就是这种类型。他习惯了他的读者,某一天入侵者禁了他的报纸,没有什么能取代那些隐名的眼光,他便感到空气顿时稀薄了一百倍,感到自己将被窒息。然而某一天,他意识到有人不断跟踪他,窃听他,鬼鬼祟祟地在街上给他拍照,于是,隐名的目光又突然回到了他身上,他又能呼吸了。他开始对着墙里的麦克风作戏剧性的演说,在警察那里找到了失却多时的公众。
 那些极其需要被许多熟悉眼睛看着的人,组成了第二类。他们是鸡尾酒会与聚餐中永不疲倦的主人。他们比第一类人快活。第一类人失去公众时就觉得熄灭了生命之光,而这种情况对几乎他们所有人来说是迟早要发生的。然而在第二类人这一方面,他们能够总是与自己需要的目光在一起,克劳迪及其女儿就属于这一类。
 再就是第三类人,他们需要经常面对他们所爱的人的眼睛。他们和第一类人同样都置身于危险处境,某一天,他们爱着的人儿闭上双眼,他们的空间将进入黑暗。特丽莎和托马斯就属于第三类。
 最后是第四类,这一类人最少。他们是梦想家,生活在想象中某一双远方的眼睛之下。比方说弗兰茨吧,他去柬埔寨边境只是为了萨宾娜,当汽车沿着泰国公路颠簸行进时,他能感到她的眼睛久久地盯着自己。
 托马斯的儿子也属于这同一类型。让我们称他为西蒙吧(他将会很高兴有一个圣经里的名字,象他父亲一样)。他期望的是托马斯的眼光。但卷入请愿运动的结果,是被大学赶了出来。总是陪他出门的姑娘,是一位乡村牧师的侄女,他娶了她,成了一名集体农庄的拖拉机手、天主教教徒,和一名父亲。他知道托马斯也住在农村时,激动不己:命运使他们的生活对等了!他由此而生出勇气给托马斯写了一封信,不是要求对方回信,只是希望托马斯把目光投向他的生命。
 23
 弗兰茨与西蒙是这部小说的梦想家。与弗兰茨不同,西蒙从不喜欢他的母亲,从孩提时代起,他就在寻找父亲。他愿意相信父亲是某种非义的牺牲品,并以此解释父亲后来施加与他的不义。他从不生父亲的气,从不愿意与那位不断中伤父亲的母亲有什么联合行动。
 他在母亲身边一直住到十八岁,完成了中专学业,随后去布拉格续大学。那时的托马斯是个擦洗工。西蒙常常一等几个小时,想撞见托马斯,但托马斯从未停下步来跟他说说话。
 他与那位大下巴编辑混在一起,唯一原因就是编辑的命运使他想起了父亲。那编辑从未听说过托马斯,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早已给忘了。是西蒙向他谈到这篇文章,求他去劝说托马斯在请愿书上签名。编辑同意了,因为他希望为这个他喜欢的孩子做点好事。
 无论什么时候,西蒙回想起他与父亲见面的那一天,就为自己当时的怯场而羞愧。父亲不可能喜欢他,在他这一方面,他喜欢父亲。他记得他们的每一句话,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看出这些话是何等正确。他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是:〃惩罚自己不知道做了些什么的人是残暴的。〃当女朋友的叔叔把一本圣经交到他手,耶稣的一句话特别震动了他:〃原谅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他知道父亲是无宗教信仰者,但从这两段相似的话中,他看到了一种暗示:父亲同意他选定的道路。
 大约在他下农村的第三年,他收到了一封托马斯的信,邀请他去看看。他们的聚会是友好的,西蒙感到轻松,一点也不结巴。他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互相并不十分了解。约四个月之后,他收到一份电报,说托马斯与妻子丧生在一辆货车之下。
 大约就在那个时候,他听说父亲以前的一位情妇住在法国,并找到了她的地址。他极其需要想象中的眼睛追随着自己的生命,于是间或给她写一些长长的信。
 24
 萨宾娜不断接到那位悲哀的乡下通信者的来信,直到她生命的终结。很多信一直没有读过,她对故土的兴趣已越来越少。
 那老头死了,萨宾娜迁往西方更远的地方,迁往加利弗尼亚,更远离了自己出生的故国。
 她卖画没有什么难处。她爱美国,但只从表面上爱,表层下面的一切对她都是异己的。脚下的泥土里没有爷爷和叔叔,她害怕自己被关进坟墓,沉入美国的土地。
 于是,有一天地写了一份遗嘱,请求把她的尸体火化,骨灰撤入空中。特丽莎与托马斯的死显示着重,她想用自己的死来表明轻,她将比大气还轻。正如巴门尼德曾经指出的,消极会变成积极。
 25
 汽车在曼谷旅馆前停下来。人们再也不想主持会议了。他们成群给伙任意去观光,有些出发去寺庙,另一些去妓院。弗兰茨在巴黎大学的朋友建议他们一起过夜,但他更愿意一人独处。
 他走到街上时,天差不多都黑了。他老想着萨宾娜,感到她在看着自己。每当他感到她久久的凝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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