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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外遇进行时 作者:方刚-第34部分

小说: 外遇进行时 作者:方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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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离婚后,更多地与未婚女孩建立性爱关系,很少介入与在婚女人的外遇结构中。但他们一旦介入,便可能是一次很深刻的外遇,足以对其中的女人之生活构成重大影响。我尚未收集到此类形式的个案,故不做多论。 
最常见的状态(1)


中国有句古话,“寡妇门前是非多”。其实,离婚女人的门前是非更多,只不过古时候不时兴离婚,所以没有类似的“警句”传世。 

男人的想法是,离婚后的女人缺少性生活,不像未婚女孩儿那么〖HT5,7Y〗予〖KG…*3〗今〖HT5Y〗持,所以可以轻易弄上床,成为自己的“盘中餐”。下面的个案,便是一个典型。 



42岁,北京,职员 

时钟当当当地打过了零点,我怎么也合不上眼,怎么也无法睡去。那天发生的事情又在我脑中一幕幕出现——这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那天早上,晨风中夹着一丝凉意,我又加上一件马甲,骑上自行车,直奔单位。今天是星期一上班后的准备工作多,我得早一点到。我心里想着工作,放好自行车,向楼上走去,当我走到楼梯半截时,突然觉得头上像被电击着一样。啪啪的响着一下接一下,我的眼前直冒金花,头要爆炸了。这时,听到有人在喊:“别打人呀!干嘛这么打人?!”在我尚未清醒的意识中,知道我被人打了。这时,被大家拉着的临时工A,把他已蓄谋已久的谣言,大肆散布,大有翻江倒海之势,要致我于死地。 

我被送往医院去治伤,我一直在想,他为什么打我,我没有惹过他呀?百思不得其解。从医院回来后,我要求回单位,要弄清事实,让我死也死个明白。这期间,我打了110报警,回答:不归我们管。我又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声称:没人,自己过来。 

经领导对双方的询问,A说他和我有过两性关系,并传给他病了,他丧心病狂地造谣诬陷,但在我的追问下,他很快就前言不搭后语了。半年前,他曾见了我就贫逗,有时说些过份的话,我虽没有翻过脸,但不爱理他。以后,他见没人时,就动手动脚,我只好见他就躲着。一次他去检查暖气,非要和我坐一张椅子,我站起来,走了。他说:“离了婚,跟我走,我要你!”在场的同志都说他别异想天开了。一次当着他儿子的面,他坐在我旁边,把手搭在我肩上,我躲开了,并对他儿子说:“回家告诉你妈去。”我见他就躲,三个月过去了,我见没什么事,心情也不那么紧张了。他见得不到我,便下毒手,将我致伤,并在众人面前诬陷我,破坏我的名誉,这些躲不开的事,难道是躲着的人的错吗? 

想想我遇到的男人,就没一个好的,已经离婚的丈夫,和他结婚的十年中有五年两地分居,和他在一起有多少年,他便骂了我多少年。使我忍无可忍,走上法庭,解除了我们的夫妻关系。在出入法庭的那段时间里,我精神上没有了寄托,心里无主,真可谓白天饭不思,夜晚睡不着。这时单位的门卫B对我问寒问暖,百般安慰,他的话倒让我在当时宽慰了许多。 

一次,我觉得在家呆着心烦,便在吃饭后和孩子一同去单位洗澡,我将孩子送到浴室,让他将脏衣服扔到门外,我拿着脏衣服去楼上洗衣服。我将卫生间的灯打开,并没开前面教室的灯。大约五分钟左右,我听见门响,伸头向外面看,一个黑影,轻手轻脚的走进来,我的心向上提着问:“谁?”回答:“别害怕,是我!”我听出是B的声音,不再紧张,他走上前,拉住我沾满水的手,说;“还和他生气?”我不语,他又说:“今天我来给你出气。”说着就将我推到墙边,并顺手拉过一个褥子铺在地上。我有些害怕,执意推辞,他说:“在咱单位你又不是第一个,你怕什么?”不知这个话是说我不是他的第一个,还是这种事在单位不是第一次,我没有追问,只是说:“×××(领导的名字)在下面,这时要上来找你怎么办?”回答:“放心吧,八点以前她不上来。她在下边,咱们在上边,不正合适吗?”(因领导在下面有个单间,找了个接摩师治腰痛,可大家都有耳闻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最终有一日按摩师的妻子跟踪而来,在单位楼前大骂,弄得不亦乐乎)。接下来我又说:“你那位,我们关系不错,让她知道了,还得了。”回答:“又没和她登记,不愿意她就走!”他虽然年龄比我小得多,但最终我屈就于他。这件事情过后我们保持了正常的关系,只把它留在了记忆中。 

这次,因A的诽磅,B害怕我真有病,在坐立不安的情况下,他把我们的那一次告诉了没和他登记但已成为他妻子的她。他把责任全推给了我,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他那没名份的妻子,见了我就大骂,并告诉了那位领导。领导问我时,我也把责任都归到自己身上,没说细节,只承认有这么回事(我当时只想原话说了,有牵连到领导的不好开口,我一人揽着就算了,大家都平安无事),但他妻总骂不停,我打电话问他时,我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说过的话,我把他的话一一讲给他听,他无言可答,最后他说:“我弄死你,信不信!”出乎我预料的话,我同时告诉他,“我也想弄死你!你太张狂了。” 


这些事情的出现都是因为A的大打出手和造谣引起的,而领导因为自己在单位演出的闹剧,被人妻当众大骂,而不敢对24小时都住在单位的临时工(知情人)加以管制,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使得我几次与领导谈,她言外之意,过错都是我的。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也暗示了,他与按摩师的事。她言:“我已让他走了。”有句话,在民间流传,“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真是太正确,在我们协调之后,她同意给我办退休,但目前还没办成,我正在等待,并说在办成之前,我拿下岗工资。我也言称:“半年办不下退休,明年我回单位上班。” 

(【方评:】不仅离婚了,而且是“如狼似虎”之龄,又处于那样一个“性开放”的小圈子,被男人们盯上便可以理解了。一个男人轻易得手,随后弃之脑后;另一个男人奈着性子费了许久力气仍未弄到手,便恼羞成怒。两个男人的共同点是,都没有将这个离异的女人视为一个真正的人,而仅仅是一个性交工具。如果女人略徵把持不住自己,麻烦便来了。) 



一些离异女人能够幸运地找到自己的情感寄托,她们选择恋人的标准与年轻未谙世事之时已有很大差别,最重要的是能够体贴人,能够给她们安全感与精神的安慰。她们对在婚恋人不会要求太多的承诺,而能够以平静的心态面对自己的位置,理智地处理现实问题。 

27岁,大专 

也许正是因为离婚使我有幸成为今天这个男人的外遇对象。他是一位年过不惑的成熟、实在、上进的男人。他并不象一般男人对待自己外遇中的女人那样。他相当有责任心,在事业上小有所成,不是很有钱。我与他是在高速公路的途中相识的。当时我上车时,车上有很多年轻男性旁边空着一个座位,也许是他稳重、成熟的外表让我有种信任感。于是我选择了他作为这次短途旅程的邻居。 

开始,我看得出他并不爱我,只是“很谈得来”,后来经过几次接触他才开始认真对待我。他不是一个把爱挂在嘴边的人,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现在不是一个自由的人,不敢对你有太高的承诺,我只希望自己做的比说的更好。他有妻子和女儿,他很矛盾,经常于情感和理智的中间徘徊,我从不对他有过份要求,但我一有事如生小病、心情不佳、经济问题、思念他……这些时候,他是无论如何都会来到我这儿。我们虽然相处只有几个月,但我却觉得过了好多年,我经常怀疑自己的这份感情是否能长远、稳定。因为我需要一个可靠的承诺,需要一份稳定的爱。他的爱人有所察觉,但没有办法制止他,因为没有证据。我看他的“全家福”时,心隐隐作痛。 

总之,我认为我与他的感情有否好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幸成为他的外遇,我认为这一切都很正常,对他太太没有一丝内疚。 

(【方评:】以现在时的眼光观察,现状是一份安详美丽的存在。但以未来时的眼光观察,总会担心这平静是暂时的。单身女人如果不是对婚姻绝望,发誓一生独身,便总还会有新的变故发生。毕竟,万物总是在运动着的。) 



一方离异一方已婚的情爱关系,通常会比较稳定,不会出现破坏现存状态的激烈场景。因为毕竟双方都经历过很多了,知道维持一种平和的重要,也具备维持这种平和的能力。 



27岁,公司职员 

也许说出来你也不相信,在遇到这个男人之前,我最痛恨的就是“第三者”。可是当事情临到自己头上,才知道原来错误也可以有很多美丽的缘由。 

(【方评:】至少有一多半的外遇者,都会经历这样的过程,发出这样的感慨。也许并不是“错误可以有很多美丽的缘由”,而是“可以有很多美丽缘由的事物在经历之前便被‘确证’为错误的了”。) 

我是一个从小在南方长大的地道的北方女孩,也许是江南水乡的风土感染了我,到上高中我回到北方一个小城时,已经是很多男孩子注目的对象。在众多狂热的追求者中,他是最特别的一个,他冷静,谨慎,甚至有点怯怯的。然而当时年少而高傲的我怎么会接受这样一份朴实、单纯又毫无浪漫的爱?最终,我以“上学时不谈恋爱”为理由拒绝了所有人,也包括他。 

高中毕业后,我们各分东西,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也没有彼此的消息。我在北京一家大公司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漫漫的岁月里,年少时那一份淡淡的美丽,忧伤的情怀时常会跳回记忆中。 

因为父母还在那个离京不远的小镇,所以我经常回去看看。也许是天意,我们相遇了。确切地说,是重逢。而这一天,离上次见面,已经相隔近十年。在我们27年的生涯中,可以想象10年的份量,但你却无法想象我四目相对的刹那,我们通过灵魂的瞳仁带给对方怎样的震撼和对生命的知悉。 

但只是刹那,我们便恢复了自然。也许我们已都不是那个爱冲动的年纪。那时他已经是那个小镇战绩卓著的一名刑警干部,成了家,有一个可爱的儿子。而我刚刚结束了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婚姻,万念惧灰地舔噬着自己的伤口。 


我们起初的交往非常单纯,也非常辛苦。我们象老同学一样,吃饭,聊天,彼此保持着足够大的空间和距离。但是感情是不按人的意志发展的,他听我讲诉那次婚姻的失败,我听他讲他与妻子之间难以沟通的隔膜,以及中国人为了孩子宁为瓦全的观念,我们终于决定:好好爱一次,不再苦自己了。 

于是,我成了他的“外遇”。我们的爱疯狂、热烈,而又不失理智。我知道他所处的地位和家庭,从不曾要求他做什么承诺,也不想给他妻子带来任何伤害,甚至不能想将来。张爱玲曾写道:“她不是不知道,这是一场前路渺茫的爱,但是一个女人若要在茫茫人海中有一个知道你,懂得你,理解你,怜惜你,欣赏你的人,是多么不容易啊。只凭这一点,她就决定不顾一切了。” 

我们平常在各自的工作环境里努力工作,彼此激励,每到周末我回到那个小镇,回到我们的家,我们做一切相爱的人都做的事:散步,吃饭、聊天,唱歌,讲故事,当然也做爱。我们都感到从未有过的快乐。 

我们的爱比起现在社会上其他的外遇,也许更简单点,因我们没有功利,没有企图,甚至不想有结果。也许我们是在续一段未尽的前缘,缘尽了,一切都将消失。 

这周围知道这件事的朋友都说我傻,但是谁又没为爱做过傻事呢?是谁说过,我们无法以太高的单位衡量生命。这种爱情,有它的美丽,有它的凄凉,有它的诗意,有它的残忍,有它的快乐,有它的痛苦。 

(【方评:】跨越十年的重逢,加之女方刚刚离异的背景,使这一切显得顺理成章。既“疯狂、热烈”,“又不失理智”的外遇是最难得的,也是最宝贵的,同样需要一种外遇的能力。但是,这段感情会维持多久呢?好在,女主人公很清楚,外遇本身便是既有美丽也有凄凉的事情,所以结束的时候也不会有生死情仇的大冲突。)  
总体印象


“未婚外遇”的概念,是由我最早于1997年的《女性月刊》上提出的。指那些已有婚姻承诺但尚未正式结婚的恋人,又另有爱的情况。这种现象以前也有学者关注,但将其列入“外遇”范畴进行分析,据我所知尚无先例。 

未婚外遇这一概念提出之后,我收到许多批评意见。批评者认为,没有正式结婚的男女,拥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不应该视为外遇。“未婚外遇”有将腐朽的对性与爱的专有制延伸到婚前的企图。 

如此恶毒的欲念,显然不会是我这样的人所持有的。事实上,提出“未婚外遇”说,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肯定个人选择的自由权利。 

中国传统文化下成长起来的青年男女,即使是七十年代出生并较多接受了现代情爱观念的一代,也不可避免地背负着文化的影响,一旦进入热恋,便大谈婚嫁,一旦谈了婚嫁或已发生情感与性的关系,自身的体验与已婚外遇者几乎如出一辙。正基于此,我提出“未婚外遇”一说。 

既“未婚”,又“外遇”,看起来是如此矛盾,但这矛盾体却被统一到了一起,这本身便是一种悲哀。我们确实需要认真寻找爱的真谛所在了,我们也许会发现,这真谛距离主流社会对我们的告诫相去甚远。 
与已婚外遇近似的体验(1)


一种对于自己“未婚外遇”最常见的解释是,与男友长期分离,或虽在一座城市却很少见面。孤独对于人类这种群居动物而言是一种难以面对的情绪体验,特别是对于年轻的都市女孩儿。一方面身边充满各种诱惑,另一方面又情感无依,便难免另有所觅了。 

背景材料不详 

男友的工作一直很忙,况且他又是个对工作极认真、负责的大忙人,虽然同在北京,可是我们却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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