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全传-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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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高的回报?”霍英东说完,大家面面相觑,无以相答。
过了一会儿,霍英东说:“我想了一个方法,不知行不行?在新楼正式动工兴建前,我们公司先收取买家的一部分订金,余款分期支付,像交租那样,到新楼落成时,收齐买家的钱,买家就拥有了自己的物业,做业主。”
“就是用买家的订金来盖楼?”律师问。
霍英东胸有成竹地说:“没错,用买家的钱盖楼。”
“楼还没建,买家是否愿意先付订金?”
“应该不成问题,可以通过律师或银行方面来保障买家利益,给他们信心。”
那律师想了片刻,禁不住拍案叫绝:“这是‘好桥’(好主意),我们可以再构思得完善一些。”
四方街大楼货如轮转
四方街还没动土,霍英东就在售楼说明书上向市民推介分期付款的卖楼新方法:“第一期先交订金50%,第二期落妥二楼楼面交10%……第六期余款10%于领到入伙纸时清缴。”
楼宇开售的第一天,市民就蜂拥而来。立信置业有限公司的卖楼接洽处和高露云律师楼,前来交订金买楼的市民排成长龙。
这是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次推出。之后,霍英东在出售四方街其它楼宇时,又不断完善这种售楼方法,把第一期的订金降低到总楼价的10%…30%,以吸引更多的市民前来买楼。
在楼宇只有设计图纸,没有正式动工之前,买家先交订金预购楼房,就像在果树开花阶段,买家交钱买那个“花”,然后在花结成果时再摘那个“果实”一样,于是香港人就把正在兴建中或计划兴建还没有动工的楼宇或其中的单元,形象地喻为“楼花”;霍英东提出预购“楼花”,就是“卖楼花”。
“卖楼花”如今已成为全球地产行业都使用的经营手法,而霍英东则是这一方法的发明者和第一个推行的人。
“卖楼花”是香港地产行业经营手法的一次革命性的突破。于买家而言,此方法减轻了他们一次过支付所有楼款的压力,使得许许多多的市民也能介入房地产买卖市场,即使是那些略有积蓄的女工,只要先交一笔不算太多的钱,就可以预购新楼的单元,等到楼宇建成时补足余款,就可拥有自己的房产。
结果令霍英东也感到惊奇:“卖楼花”方法一公布,整个香港仿佛疯狂似的,普罗大众
卷进了房地产的旋风里;霍英东负责发展、兴建的楼宇的售楼处,每天都有很多市民从港九
各地蜂拥而来,队伍排成长龙,售楼盛况空前。当中,有政府的小职员,有月收入两三百元
的教师和打工仔,有普通的家庭妇女,有那些终身不嫁人的“自梳女”……有些人排队预购到“楼花”后,随即把“楼花”转售给别人,一天之间就已经赚一笔,不少人因而乐此不疲。
对于发展商霍英东而言,“卖楼花”加速了楼宇的销售,加快资金回收;且收足买楼者预付的订金后才动工兴建楼宇,也使霍英东避免投资风险,万无一失。
由于霍英东创出“卖楼花”和印发“售楼说明书”两个新招,霍英东发展的楼盘货如轮转,新楼盘开售的消息在报纸上一刊登,往往一天内就订购告罄。
第十二章世界首创 分层出售楼花(2)
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霍英东就在四方街地盘建起100多栋、共600多层、折合约50多万平方英尺的楼宇,蔚为壮观。四方街一带,也因此成为香港最早、最大的屋村之一。而霍英东,也因此财富剧增,成为地产界的新贵。以每层楼赚1万元计,光是四方街地盘,霍英东就赚了600多万——况且,自己的投资甚少,基本上是靠买家的订金把楼宇建好的。
霍英东涉足地产行业,小试牛刀,就不同凡响,令同行们刮目相看。
“卖楼花”,在今天当然已不算是什么新鲜事,但在40多年前,当霍英东第一次提出这个新方法时,地产界和社会的反响可以用“石破天惊”四个字来形容。香港是全世界最先推行“卖楼花”的地方,这一方法也早已在世界各地推行使用,成为地产商推销新楼盘的必用方法。
我曾经问霍英东:“卖楼花的灵感从何而来?”
他答道:“其实卖楼花的方法也很简单。办工厂的,不可能自己做齐那么多现货放在那里等买家来买,一般都是接到订单后才生产。有了订单和订金,厂方就可以启动,销路也有保障。而搞地产也是一样,说得好听一些,我们就是将地产工。”
向何东买地建香槟大厦
由于“卖楼花”等新方法的推行,霍英东“四两拨千斤”,赚得钵满盘满;而流动的资金也颇为充裕。从涉足地产行业起,霍英东从来没有停止过建楼、售楼。
在兴建四方街楼宇的同时,霍英东还兴建立信大厦和香槟大厦。
立信大厦位于九龙弥敦道和佐敦道交汇处,是霍英东与香港牛奶公司合作兴建的。牛奶公司提供地皮,霍英东负责投资兴建,建成后把大厦的底层交由牛奶公司经销牛奶制品,以此作为对牛奶公司提供土地的补偿。
香槟大厦是霍英东向何东买地兴建的。
在19世纪末期至20世纪50年代这段时期内,何东可算是香港最有影响力的大商家之一。他从做买办起家,后投资股市,频频斩获,并用大部分赚得的钱购买土地,成为20世纪初期香港最大的地主。
霍英东看中何东在九龙尖沙咀的一块地盘,有意购买下来建大厦。那是1954年,何东当时已是92岁高龄,不再亲自打理家族生意,故霍英东无缘拜见这位大名鼎鼎的大商家,只是与他家族的其他成员打交道。
购买香槟大厦地盘时,霍英东又碰到一些有关搬迁、补偿的麻烦事。他至今仍然记得,向何东购下这块地盘后,有一天,有个花农竟然到地盘上去种一些花草树木。公司派人去交涉,他却说什么:“我不想搬,让你们起小楼。”后来交涉很久才把问题解决。霍英东说,因为那时没有租户法庭,几乎每次买地或拆旧楼起新楼,都碰到这类问题。
在出售香槟大厦时,霍英东又碰到有关分层出售的新问题。在这之前,地产商把楼宇分层出售,只是局限于那些不高于5层的旧式唐楼,因为那些唐楼每层的面积不大,一般是1000英尺左右,且每层就是一个单元,一个单元一个业主,分契比较容易,如四方街大楼那样,楼高5层的,就分成1/5,每层的业主各执一份契。
“但是,到了香槟大厦,情况就复杂得多了。”霍英东回忆说,“大厦不同于那些旧式楼,一幢大厦建筑面积很大,每层又有好几个单元,大厦里头还可能有酒楼、写字楼、店铺、停车场、工厂,还有外墙、电梯……户主多了起来,屋契怎样分?另外,还涉及到电梯保养费、公用电灯费、看更费、倒垃圾费用等一系列问题,这些费用怎样摊分?那些购买地下店铺的业主,用不着电梯,用不着楼梯灯,亦不须看更,他们有自己的看更,所以虽然店铺的价钱可能比每一个单元贵2~3倍,但他们却不愿付出2~3倍于别人的管理费。还有,业主有权随意使用自己的地方,别人无权干涉,但相互间的纠纷却多起来,比如你在大厦里设工厂,开工时噪音骚扰别人;开酒楼的,在门口装个霓虹灯招牌,整夜亮着,搞得住客难以入睡……诸如此类的问题很多,法律上不能很好解决。”
制订分层分单元出售大厦的公共屋契
虽然建大厦涉及的问题很多,但霍英东认为建大厦比建那些矮小的旧式唐楼划算,因为同样面积的一幅地皮,若建大厦,向空中发展,建筑面积就比旧式唐楼多几倍。
“但正所谓‘船到桥头自然直’,我们碰到问题就想办法解决问题。”霍英东滔滔不绝如数家珍般回忆起当年的情况,“从只能整幢楼宇出售到分层出售,后发展到分单元、分层出售,其间经历了复杂的过程。初期,港府行政局议员关祖耀律师总是极力反对分层出售,认为将来业主之间肯定有纠纷。我记得那时,有一些地产商学外国的做法,成立一家公司,由公司拥有一幢楼宇,买楼的人就买这间公司的股份,比如四层楼的,每人就占1/4股权,然后由公司分配一层楼给你居住,但每月还要交租给公司,等到年尾公司赚到钱后,剔除楼宇的一切开支,才分一些红利给买家,买家实际上没有屋契,不算是拥有物业。另外,还有一个问题,若地产商拥有这间公司51%以上的股份,就控制这幢楼宇的维修权,对小股东不公平;但若股份出售过多,维修权被别人控制着,那自己又怎么办?这些都不是解决分层出售问题的好方法。”
第十二章世界首创 分层出售楼花(3)
“那怎样解决好大厦分层、分单元出售后带来的问题呢?”霍英东继续说,“我记得,我们刚刚出售香槟大厦时,有一个外籍律师还说我们分层分单元出售大厦,将会‘祸延子孙’,将来大家怎样合钱买电梯、改屋契、维修电梯等纠纷,一定会祸及子孙后代。后来,我和一个英国律师商量,结果想到一个大家承认的办法,也就是‘公共契约’,大家每个人都负责若干管理费,将来这间楼倒塌时,每一个单元折回若干地皮,折成多份,可以按买楼时的价钱多少来摊分,地下铺位贵一些,占比例大些,但管理费也要支出多一些。买家一买楼,就得签署这个公共契约,承担共同的责任和费用。”
大厦公共契约一经推行,果然将大厦分层、分单元出售后带来的问题妥善解决。也正是这个公共契约的成功实施,才使得分层、分单元出售大厦楼盘成为可能,也使得地产商转而
愿意兴建大厦,这为香港的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并迅速出现高楼大厦林立的新景象创造了前提
条件。
其实,建大厦,分层、分单元出售,正适应当时市场的要求。那时,市民纷纷前去认购,根据个人经济能力和需要,选购其中的某一层楼或某些单元。这样一来,那些小公司或普通市民也能拥有自己的写字楼、厂房、酒楼或住宅,可能还与那些大富豪和大公司共同拥有一幢大厦,成为众多业主中的一个。
霍英东涉足地产行业只一年时间,既重金买下当时香港高级的使馆大厦,又闪电般在四方街建成100余栋楼宇和立信大厦、香槟大厦,而且都是一销而空,在香港地产发展史上创下了一个神话。用“气势如虹,雄傲港九”八个字来形容霍英东初涉地产行业时的卓越表现,实不为过。
第十三章地产勃兴 促进香港繁荣(1)
1955年,霍英东投资兴建一幢香港当时最高的大厦——蟾宫大厦。“卖楼花”、分层分单元出售大厦等经营方法的革新,是香港地产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它加速了地产市场的繁荣,也促进了香港经济的迅速发展。
兴建香港第一座最高大厦
霍英东之所以一踏足地产行业,便叱咤香港房地产市场,且业绩斐然,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顺应了社会的需要。
战后头几年,香港的居住条件仍然非常恶劣。当时,在湾仔一带,一座古老的三层木结构楼房竟住了90人,其中多名居民用的是六层高的“碌架床”,一家七口一张床的情况比比皆是。到了20世纪50年代,这种情况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更为严重和恶劣。
从20世纪40年代后期起,大量内地居民像潮水一样涌来香港,造成香港房屋严重短缺。一时间,在港九各地,到处出现一些简陋的木屋。由于木屋区的大量存在,火烧木屋的情形因而频频发生。如1951年11月,九龙东头村发生火灾,烧毁木屋5000多间,灾民两万多人;1953年底,石硖尾的一场大火,烧毁了7000间木屋,灾民6万多人;1954年7月,大坑东木屋区又发生大火,毁屋2000多间,2。4万多人无家可归……
由于木屋区火灾频繁,港府于是设立徙置政策,在港九各地建筑多层徙置大厦,安置灾民。居住环境恶劣,市民住房严重短缺,成为当时香港社会最严峻的一个问题。
霍英东在这种情形下,从事房地产行业,自然大有可为。而港府当时实施的一些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为香港房地产的迅速发展推波助澜。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政策,就是1955年港府修改建筑条例,容许楼宇建造高度不再受1903年起实施的普通民房高度以5层为限的规定所限制,可提高民房高度。新条例准许建筑物的高度为街道宽度的1。41倍,每层的高度也由3。66米减至2。74米。港府颁布此条例,目的是鼓励新建筑物向高空发展,以缓解楼宇供应紧张的困境。而在此之前,若要兴建高出5层的楼宇, 得报港督和行政局审批核准;加之分层分单元出售大厦的问题当时尚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故在20世纪50年代初,香港超过5层的高楼还是少之又少,只有寥寥10多间。
却说霍英东,仅用一年时间,就以其在地产界的卓越成就,一跃成为香港最大的华资地产商之一。那时,机会、财源像潮水般向霍英东汹涌而来,任他怎么挡也挡不住。
自与利家买下使馆大厦之后,霍英东就与利铭泽时有往来,成为好朋友。1955年初,利铭泽邀霍英东到铜锣湾察看利家拥有的利园山地盘。那时,利铭泽刚出任立法局非官守议员,稍后还获委任晋身行政局。他指着利园酒店(也为利家物业)对面的一幅空旷地对霍英东说:“这幅地盘,我有意出售,不知你有无兴趣?”
当时港府刚刚颁布允许楼宇向高空发展的新建筑条例,霍英东正打算找一幅地皮兴建一座高楼,故对利铭泽推介的这幅地盘颇有兴趣。两人甚为相熟,故寥寥几句就定了下来:地价130万,霍只需预付一成订金,余数逐期支付。
霍英东随即找来图则师,商量如何发展这幅地盘。最后,霍英东决定兴建高17层的商住楼——蟾宫大厦,地下是铺位,二楼当写字楼,其它各层是住宅。设计图纸一出来,霍英东又采用“卖楼花”方法,在各大报纸刊登售楼广告。只看到广告,买家就蜂拥而至,楼盘很快就一售而空。半年左右的时间,17层高的蟾宫大厦就耸立在利园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