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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舞台幻情-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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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她根本忘了她的台词念到那里,停顿了好一会儿,她才再度接上去。站在宽阔的舞台上,她觉得自己仿佛迷路了似的,台下的观众似乎等着吞噬她,令她好不恐惧。她闭上眼睛,心想,最好快点念完台词,结束这件事──她出现在这出戏里,完全是命运之神的捉弄,她再不愿意也只好认命。
观众变得好安静,她不由得想像他们一定烦死了,静悄悄的离开戏院;她真害怕自己张开眼睛时,会看见一排排腾空的座位。
果真如此的话,到时候她一定会忘掉台词,一点也记不起来,只能傻傻的站在台上等观众学猫叫、发出嘘声,把腐坏的水果扔到她身上、喝倒采。等到时间慢慢过去,她想起观众已离开戏院,她才敢紧闭眼睛,胆怯的走下舞台。
池座里传来一阵骚动的声音,她想:或许是个流荡者,在最后一幕时睡着了,现在才醒过来,她张开眼睛想看个究竟。出乎她意料之外,剧院里居然还是坐得满满的。她焦急的思索着自己下一步的动作是什么,最后终于想起:上断头台!这才是我应该表演的动作。
这一切都在等着她──那闪闪发光的刀锋,以及那蒙面的创子手。兰丝虚弱的走向它们,怯怯的检视着那断头台。接着她注视着那创子手──面具下的人好像和她先前所看见的那个不太一样。他的身材不对,比原先的矮了几英吋,前臂也没有那么强壮、结实。她不记得这个角色以前更换过。
她再看看那个断头台,就在这时候,那刽子手已把手放到她的臂膀上,拖着她到断头台前去,她突然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实:原来在断头台两边扣住刀锋的两根金属管子已不见了!本来是个舞台道具,此刻它却成了真正的杀人工具。
这个发现,使她惊跳起来,她立刻开始挣扎──可是那创子手的手劲愈来愈强;她又踢、又咬的想挣脱他呈观众开始欢呼、鼓掌,形成一片震耳欲聋的喧闹。有人发现不对劲,赶紧把帘幕放下。舞台上顿时涌进了好多人,跑向那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那神秘的创子手立刻松开兰丝,冲进舞台侧面的厢房去,奋力甩掉一个追赶者。
‘好!好!硬是要得!’观众的欣赏、赞赏简直达到了极点。
所有演员都挤上舞台,大家乱作一团;有的忙着检查断头台,有的在安慰兰丝,有的则在猜测那冒充创子手的人是谁。史查理派了一个舞台工作人员到后台去搜索,并命令所有演出人员在幕后排成一列。他正要派一个传令员去把秦爱华找来,有人指出他正在对面的小酒馆里喝酒。
史查理举起一只手,示意大家注意,他压过观众的哄闹声,吼道:‘先生、小姐们!我们要拉幕,向观众行礼谢幕了──现在记住,绝对要保持镇静。莉莎,帮兰丝把她头上的丝带弄好。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像这种丑闻会毁了我们剧院的声誉。静下来!’
一个舞台助手从舞台的一角上来,手中拿着被丢弃的创子手面罩和斗篷,舞台上又兴起一阵好奇的骚动。在这个同时,秦爱华出现在舞台的另一端,他跨着步子走过来,好奇的四下张望。
‘爱华,你到那儿去了?你从来不会迟来谢幕的。’史查理说:‘尤其是在这种意外的情况下。’
秦爱华的笑容显得很虚假。‘刚才传令员告诉我...’他卑鄙的看兰丝一眼。‘又有人跟你开了一个可怕的玩笑。白小姐,你是不是得罪了哪一个爱慕者了?’
兰丝恨不得立刻揭发他,话到嘴边,幕却缓缓拉起,她不得不强忍下这些话。一阵如雷的掌声落到舞台上。他们先向私人包厢行礼、微笑,向前跨一步,给池座上的观众一个飞吻,然后再举起手向顶层楼座挥动。幕落下,又再拉上,掌声还是震耳欲聋。戏迷们从卖花女孩手中夺过花朵,纷纷扔到演员身上,舞台上顿时洒满了气味芬芳的花瓣。当布幕再一次落下,兰丝看见史查理冲向她。一只手抓住她的臂膀,把她拖离舞台。
‘现在好了。’他说:‘蓝大卫特地安排了一辆私人马车载你回家。’
‘蓝大卫安排!我才不去。刚才有人想要我的命,现在...’
史查理打断她。‘这就是我们必须把你安全的送回家的理由,因为我们现在没有时间去调查这件事。原来演创子手的那个人──毛伊格已经被发现了,他人事不知的被绑在道具房里,嘴里还塞了东西,使他无法出声,没有人知道冒充他的是谁。’
‘史先生,你不用调查了,我知道是谁想杀我。雷礼仕在那儿?你看见他没有?我必须立刻跟他谈一下。’
史查理一付忍无可忍的样子。‘雷礼仕?给我好好听着:如果你想对蓝大卫欲擒故纵,可别把我扯进去。我的老天,小姐,他可是我最不想得罪的人。’
‘取悦蓝大卫不是我的责任!’
‘可是是我的责任!’史查理说着,显出一付很不耐烦的样子:‘使蓝大卫愉快,是这儿每个人最关切的事;不然他会把他的下一出戏移到修士花园去演。你是不是因为他没有亲自来接你而不高兴?他不来是因为他不想危害到你的名声;我从没见过他对任何人表现出那么多的关切。他严厉的指示我:一定要亲自送你上车,把你安全送进家门才行。你要是不跟我走,我可要下药弄昏你了!’
‘我──可是我在闹剧里的角色怎么办?’她有些迷惑的问道:‘谁来接替我呢?’
‘别担心这件事。’他抢白道:‘任何人都能演好那个角色的!’
第十二章
    兰丝心想:蓝大卫命令她赶紧回家,已经是够专横的了,但他居然敢派一个保镳来守着她,那可就太过份了。当兰丝抵达那辆豪华的马车前,她立刻被一个身材短小,肩膀宽厚,肌肉结实,鼻梁有断疤,眼神愉悦的男人扶了进去。一上车,他就自称是文尼克,随时听候差遣;蓝爵士吩咐他陪白小姐回家,并在她家看守一夜,请白小姐见谅。
车门关上后,这位神秘的文先生立刻灵活的翻到马车夫旁边的驾驶座坐好,兰丝还来不及抗议,马儿便开始向前跑了。她也只好由着他们。到了莎菲姑婆家门口,她立刻和文先生说再见。她不知道蓝大卫为何要找人来保护她,但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并有经过她的认可,她没有必要非接受不可;她告诉文尼克不论蓝爵士怎么交待的,他都可以回去了。
说完,她迳自进屋,上楼去了。可是,十五分钟之后,一只游荡的野狗吠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走到窗前,看向外面,发现文尼克根本不理会她的指示,还死守在她的门口。她气愤的叹口气,下楼去想再劝他离开。没想到他还是不走,只愉快的摇摇头表示回答。
很显然的,文尼克是蓝爵士的侍从,他的父亲就是蓝爵士父亲的侍从,在这之前,文尼克的祖父也一直是蓝爵士祖父的──兰丝听到这儿,赶紧举起手制止他说下去,她可没兴趣听他吐出一系列的家谱。
文尼克非常了解他这样做会惹恼一位小姐,但是由于这是他的主人所派给他的任务──他只好遵命行事!因为他文尼克从未辱过使命,一向十分尽责。最后,兰丝只好让步,不再为难他。但良心的指示却不容许她让他整晚站在冰冷的人行道上。她问他是否愿意进她姑婆的客厅去休息,吃点东西,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吃点简单的宵夜。
文尼克同意了。由于他的肩膀太宽,走进她姑婆的客厅时、他必须侧身才能进入那扇门。兰丝发现他的魁梧,又有些后悔自己的孟浪。但他走到小茶几前,坐下来时,动作非常优雅而谨慎,兰丝的恐惧也为之消失。
要想填饱他那壮硕的身躯并不容易:文尼克的胃口好得出乎兰丝意料之外,也令海莉大为赞赏,他总共吃下了一大块鲑鱼,几块冷舌头肉,一堆草莓,三片饼干,二个柳橙及一碟炒黄瓜。本想倒酒给他喝,他拒绝了;可是却表示如果不麻烦的话,咖啡倒是他现在需要的。他说:这种饮料是使他晚上保持清醒的最佳提神剂。兰丝立刻指出:她可不希望让他整晚不睡。她并且补充道:他的雇主居然不体谅到这点,她感到非常不平!
文尼克对她的话例嘴报以微笑,他指出:在全英格兰,他最尊重的便是淑女的意见,但实际上,蓝爵士却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雇主。他过去本想在拳坛闯出一番天下,但那种生活实在不适合一个喜好和平的男人,因此他回来替那个曾是他童年玩伴的男人服务。
听文尼克的描述,蓝爵士仿佛成了世界上最完美的人:他的善良仅次于第八位大天使,他的慷慨可和专门施舍、救济的守护神相提并论。兰丝听了一长串有关他的轶闻,都是在褒扬蓝大卫的美德,就在这番话快要结束时,烟囱门里传来一阵恐怖的风声,文尼克突然想起他的责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小姐,我想在门口放张靠背椅,坐在那儿。’他和蔼的对兰丝点点头。‘小姐,你可以安心去休息,没有人能通过我进来的;你可以信任我文尼克所说的话。爵士告诉我今天晚上你可被吓坏了!’他流露出他对她的同情。‘今天是满月的日子,有些男人往往会在这种时候做出疯狂的事来。我想我们今天晚上还是要提高警觉,尤其现在正是月黑风高的时候!’
‘月黑风高──’她的目光先是一片茫然,但立刻回复正常。她冲到窗口去,出神的凝望天空。‘是的!没错!’举起一只手指,她要文尼克别出声,自己开始在花地毯上打转。她的手压住两颊,一付既担忧而又若有所思的模样。她在文尼克面前停下来,看着他,灰褐色的眼里充满困扰。‘人们不是称这种月亮为走私者的月亮吗?天气那么清朗,我知道他们一定会采取行动!毫无疑问的,秦爱华会跟他们在一起。’
‘你是说秦爱华?’
兰丝吃惊的看着他。‘你好像知道──蓝爵士对你提过什么有关秦爱华的事吗?’
‘没有,小姐。他只说...’文尼克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如果那家伙想接近你,就要我阻止他。真他妈的这家伙──对不起,小姐。’
‘我必须立刻跟雷礼仕谈!他住在楼下。’她一面说,一面走向门口。‘不对!他不在家,他今天去蓝爵士家了。我必须立刻到那儿去。’她的心脏由于兴奋而跳得好剧烈,她冲进卧室去,从壁橱里拉出一件七分长,镶有粉红缎带的酒色大衣,又匆匆忙忙的从手提袋里抓出六个便士。当她回到走道上,她发现自己差点撞上文尼克。
‘小姐,你不会想到蓝爵士家去的。’他关切的说道:‘那是一个单身汉的住所,不适合年轻小姐去的。尤其是今天晚上。那儿挤满了爵士的朋友,他们每个人都会带男伴去纵酒狂欢!’
只要有需要,即便是赤脚走过针般的草地去抓秦爱华,兰丝也愿意。在经过断头台的可怕经历后,几乎醉酒的年轻贵族,更吓不倒兰丝了。文尼克看着她眼里坚定的神采,不安的移动脚步。他竭尽所能的去说服她,依旧无法改变她的心意,他想自己最好带她过去,免得她自己跑去。至于蓝爵士到时候会怎么说,则是另一回事,留待以后再担心吧!

大约在十五年前,蓝爵士的父亲──那位以叛逆性著称聪明贵族,把他在塞维尔地区的祖产卖给一位富有的造纸商,请了一位白士维先生替他在伦敦的上流住宅区──贝尔格瑞福广伤,兴建了一栋漂亮的希腊罗马式大厦。落成后,他虽然认为白士维的古典风格太过华丽,玄关门口部份有些夸张,但他对室内优雅的设计、规划倒是非常满意,因为其中有许多现代化的设备,都是家人一再坚持要使用的?
他的法国厨子在看到完全嵌入墙壁的厨房设备后,简直欣喜欲狂,女佣们都好喜欢那现代化的铅水管装置,即便是那高傲的佣人领袖──桂布南,也不得不让出地下室,做为他主人储藏美酒的最佳场所。
其实,桂布南是个相当有度量的人,早在十五年前,他就在这栋大厦里服务了。他从来就不欣赏文尼克,因此当他和艾兰丝在这个无月的夜里,抵达这个房门口时,他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看这个仆从,对于兰丝,则完全视若无睹。
‘蓝爵士不在家。’桂布南宣布道,但窗户裹透出的晕黄打光,和响亮的笑闹声,充份显示出桂布南在撒谎。由此可见分蓝爵士是在家,但仅限于对有名的女性而言。
‘实际上,’兰丝强作镇定的说道:‘我根本就不想见蓝爵士。可否请你将雷礼仕先生请出来?’
桂布南倾斜他的鼻梁,直到它几乎和地面成直角;他一向是很有威严的,因此不轻易在他的眼里流露出胜利的光芒,只听他说道:‘雷礼仕先生不在里面。’
这一次,他说的可是真话了,桂布南暗自得意,他的回答终于使这位不请自来的小姐呆愣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但是文尼克这个厚颜的平民,居然立刻提出抗议,骂桂布南说他是块干瘪的蛇饵,今天如果不让这位小姐进去,明天他被蓝爵士修理的话,可别怪文尼克翻脸无情。
桂布南对他的威胁,毫不在乎的轻哼一声,他非常清楚自己在这个家族里牢固的地位。蓝爵士在离这儿东向几条街的地方,设有一间单身套房,那儿是他专门招待女性访客的地方。在这栋大厦里,桂布南很高兴自己向来不必应付这一类不定期的访客;他的主人如果兴致好了,偶尔亦会安排接待一个他的仰慕者,但地点绝不会在他的家里。蓝爵士或许以好脾气著称,但私下他却是很有原则的,绝不容许不请自来的拜访。不错,文尼克平常是很得他年轻主人的欢心与信赖,但桂布南相信这一次,这小子可越出他的职权范围了。
文尼克说不动桂布南,心想:要不是把兰丝放在门口,自己进去找蓝爵士;要不就是撂倒桂布南,直接带着兰丝进去。正在犹疑不决的时候,他看见爵士的表弟金尔诗从埃及屋里出来,站在走廊的尾端。金尔诗可说是蓝爵士最亲近的一个表兄弟,他常称之为‘爵士的密友’。文尼克高声唤他的名字,说:‘可否请你帮个忙?’
此刻,金尔诗走起路来已轻飘飘的,仿佛一吹就要倒了。听到这个声音,他打了好几个转,在走廊上搜索着。‘尼克?’他怀疑的问道,但立刻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尼克!嘿!小个子!你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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